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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傷害險 『十全大補』 專案簡介. 個人保險商品部 製. 十全大補傷害險專案. 商品設計七大理念及特色: 大眾運輸2100萬、全民必備保障 重大傷害特別給付 全殘看護1000萬,提供長期照顧資金運用。 重大燒燙傷十一項給付,確保治療的醫療品質。 天災傷害特別給付 地震傷害加倍給付、保障多一份安心。 颱風傷害加倍給付、保障多一份貼心。 特定意外特別給付 國外旅遊、洽公、探親等海外全程增額保障。 居家、公共場所電梯意外增額保障。. 十全大補傷害險專案. 商品設計七大理念及特色: 緊急事故特別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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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傷害險『十全大補』專案簡介 個人保險商品部 製
十全大補傷害險專案 商品設計七大理念及特色: • 大眾運輸2100萬、全民必備保障 • 重大傷害特別給付 • 全殘看護1000萬,提供長期照顧資金運用。 • 重大燒燙傷十一項給付,確保治療的醫療品質。 • 天災傷害特別給付 • 地震傷害加倍給付、保障多一份安心。 • 颱風傷害加倍給付、保障多一份貼心。 • 特定意外特別給付 • 國外旅遊、洽公、探親等海外全程增額保障。 • 居家、公共場所電梯意外增額保障。
十全大補傷害險專案 商品設計七大理念及特色: • 緊急事故特別給付 • 國際SOS全球緊急救援服務,並提供海外醫療轉送最高美金5000元(約台幣16萬)之費用補助。 • 緊急救護車及急診費用定額給付。 • 選擇型傷害醫療給付 • 提供實支或定額型保險金選擇,涵蓋住院、加護、燒燙傷、門診手術及慰問金多項給付,兼顧醫療品質的強化及彌補健保的缺口。 • 信用卡自動續保機制、隔年免簽名、簡便續 保作業、提高契約繼續率。
商品面-保戶利多 新2100全民投保 十全大補 1.一般意外基本保障 2.特定事故增額保障 3.重大傷害保障 4.意外傷害醫療給付 5.續保簡便,保障不中斷 + 1.海外傷害增額保障 2.電梯特定意外事故增額給付 3.地震特定意外事故增額給付 4.颱風洪水土石流特定意外 事故增額給付 5.意外傷害全殘增額給付 6.重大燒燙傷給付 7.自動續約 =
行銷面-經辦利多 <以計畫B 保額200萬為例> <以計畫D 保額500萬為例> 新2100 十全大補 新2100 十全大補 保費 保費 保費 保費 提升 提升 2,580 2,880 5,600 5,880 佣金 佣金 佣金 佣金 提升 提升 516 576 1,120 1,176
行銷話術 話術一: 您平日交通是以搭乘公車、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 為主嗎?『十全大補』專案除一般意外的保險給 付外,在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期間更提供最高達 2100萬的意外保障,針對意外全殘及特定事故之 死殘並依一般意外保額加倍給付,在意外傷害醫 療部份,富邦貼心的商品設計,您可選擇有利的 保險給付方式,此外,本專案並提供簡便的自動 續保方式,讓您的意外保障時時不中斷。
話術二: 過去台鐵火車翻覆、921大地震、納莉颱風…等 天災及意外事故造成的人員慘重傷亡,讓人記憶 猶新,意外的發生或許無法預測,但之後的損害 補償卻是您可以事先規劃的,『十全大補』專案 除一般意外死殘及傷害醫療保障外,更提供搭乘 大眾運輸工具增額及天災特定意外事故的加倍保 障,並將燒燙傷及意外全殘等重大傷害納入保險 給付範圍,加上簡便貼心的自動續保機制,給您 十足保障、全面呵護!
搭乘大眾運輸意外事故保障 • 「大眾運輸工具」: 以乘客身份搭乘 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依公佈之固定時刻表(含加班班次及包機)行駛或航行 固定路線(機場)之陸上或水上或空中大眾運輸工具 : 1.火車 2.公共汽車(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業) 3.大眾捷運系統:含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使用之公共運輸系統。 4.水上大眾運輸工具:載客專用並裝有機械用以航行之船舶 (含郵輪) 。 5.空中大眾運輸工具:載客專用民航機(不包括直升機、輕航機、飛艇)。 2
範例 屬於大眾運輸工具: 國光客運、尊龍客運、公共汽車、台北101及京華城專用接駁車、阿里山小火車、台鐵火車、捷運、飛機(客機)、郵輪 非屬於大眾運輸工具: 社區巴士、各遊樂園區內之纜車、接駁車或船舶、其他觀光區之小火車(太平山、台糖或烏來..等小火車)、遊覽車、計程車、公司行號及學校的包車或交通車
特定意外事故增額給付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遭遇下列特定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 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時,本公司除依主保險契 約給付保險金外,另按本附加條款之約定給付「特 定意外事故保險金」。 1.火災 2.地震 3.颱風洪水土石流 4.閃電雷擊 5.電梯
重大燒燙傷給付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遭遇主保險契約承保之意外傷害事故, 致其身體蒙受重大燒燙傷,且於事故發生之日起第 六日仍存活者,本公司於約定保險金額範圍內,按 燒燙傷程度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重大燒燙傷 指身體蒙受二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20%,或三度燒 燙傷面積大於全身10%,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 障礙者(詳重大燒燙傷給付等級表)
重大燒燙傷給付等級表 註一:本表燒燙傷程度之定義係以世界衛生組織所公布之「國際疾病分類系統」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 ICD)之定義為標準。
理賠總額計算 以計劃B為例:
專案承保說明 適用對象 1.14足歲~70歲(含續保年齡上限)之自然人 2.依<職業分類手冊96.08版>第1~4類(4*者除外)之標準體, 方可承保。(職業類別屬第4類者不得投保計畫D) 3.每人以投保一張保單為限 簽名限制 要保書「被保險人簽名」處,應由要/被保險人親自簽名,被保險人若為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簽名。
特殊身份投保規則 以下身份不予承保: 空中/海上服勤軍警人員、海上作業者及船員、本公司 職業分類手冊載明不保者。 傷害險保額限制: 學生、無業者、特種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受益人非為二 親等以內者:以200萬為上限 懷孕婦女:以300萬為上限 外籍幫傭(勞工):以100萬為上限 未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國人,投保時須另檢附居留證及 護照影本 。
身體障礙者投保規則 以下身體障礙不予承保: 單、雙眼失明或一級殘、糖尿病、癌症(惡性腫瘤)、 植物人、腦中風、腦瘤、心臟病、酒精或藥物成癮者、 肝硬化、尿毒症、肌肉萎縮症 傷害險保額限制: 癌症經開刀手術已治癒且不復發者、聾啞及語言、 咀嚼、四肢機能障礙、四肢缺損或畸形、屬告知事項 之疾病未拒保者:以200萬為上限 未屬告知事項所列之各項身體疾病及障礙者,仍應依 個案狀況由核保人員核定。
其他限制 受益人之指定: 1.二等親以外受益人之指定,其傷害險之總保險金額須 以200萬為上限,且必須註明受益人之ID號碼及連絡電 話。 2.若有200萬以上之需求,除原指定之受益人外,須再加 列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或直系親屬(至少一位),並 採取均分方式。 3.外籍人士之投保:需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及填 寫受益人之「連絡電話及連絡地址」,且不得指定僱 主為受益人。 多單高保額、同險累計等控管規則及核保作業流程仍比照本公司個人傷害保險核保準則辦理。
各項同險保額限制 (1)公司條件:
(2)同業一併計算: (3)投保家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