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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院医师岗前培训. 北京医院药学部 谭玲 tanling642003@yahoo.com.cn 2009-10-10. 1. 2. 3. 药学部简介. 特殊药品管理. 目录. 处方管理办法. 药学部组织结构. 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工作. 药品、化学试剂供应,信息服务 药品调剂,药学服务自动化 药品质量检验、制剂生产、新制剂开发 临床药理、临床药学、药物警戒、静脉配置、用药监护、药学服务项目 提高自身素质,争取更多岗位发挥药师的职责,体现药师的治疗价值。. 1. 2. 3. 药学部简介. 特殊药品管理. 目录. 处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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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院医师岗前培训 北京医院药学部 谭玲 tanling642003@yahoo.com.cn 2009-10-10
1 2 3 药学部简介 特殊药品管理 • 目录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工作 • 药品、化学试剂供应,信息服务 • 药品调剂,药学服务自动化 • 药品质量检验、制剂生产、新制剂开发 • 临床药理、临床药学、药物警戒、静脉配置、用药监护、药学服务项目 提高自身素质,争取更多岗位发挥药师的职责,体现药师的治疗价值。
1 2 3 药学部简介 特殊药品管理 • 目录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 《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 主要内容:共八章63条。 • 附件:处方标准和处方评价表。
处方管理办法 • 总则 •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处方权的获得 • 处方的开具 • 处方的调剂 • 监督管理 • 法律责任 • 附则
处方概念 • 处方指由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内容 • 前记:医院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 正文: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的作用 • 药师为患者调配和发放药品的依据 • 患者进行药物治疗和药品流向的原始记录。 • 处方是患者药费支出的详细清单,同时可作为调剂部门统计特殊管理和贵重药品消耗单据。 • 处方反映了医、药、护各方面在药物治疗活动中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并可作为追查医疗事故责任的依据,具有法律意义。
处方权的获得 •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在药学部、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 执业助理医师 • 试用期人员 • 进修医师 • 实习学生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处方填写清晰、完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书写规则 •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分别开具处方。 •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等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 特殊情况需要超说明书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的开具 • 医院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西药示例 药品分类 亚类 顺序码 5 循环系统药物 5.4 降血压药 5.4.9 钙通道阻滞药 INN名 英文名称 医保支付限定 通用名称 规格包装 生产厂家 价格 医保费别 原名称
中药示例 药品分类 规格包装 参考价格 医保支付限定 1、解表剂 药品名称 费别
医保费别 ①甲类、乙类(二级以上):公费 ②乙类:适应症,最多支付14天 ③乙类: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负担50%) ④乙类:适应症+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 ⑤乙类:限(门诊、口腔科、眼科、复方、工伤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使用 ⑥ 乙类:适应症+限(门诊、口腔科、眼科、复方、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使用 ⑦ 乙类:限(门诊、口腔科、眼科、复方、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使用+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 ⑧ 丙类:自费
处方的开具 •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按医保要求。 • 可以最小包装开具
处方的开具 电子处方 • 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及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不得直接交费的电子处方 • 中药饮片 •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 毒性药品 • 皮试药品
处方的调剂 •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处方的调剂 •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 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处方的调剂 •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适应征和药理作用) • 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 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的调剂 • 药师审核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拒绝调剂。 •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北京医院需做过敏试验药品品种及方法 1 青霉素类抗生素 • 皮试溶液的配制 青霉素皮试剂(含青霉素钠2500单位)+氯化钠注射液5ml(含青霉素500单位/ml)。24小时使用。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皮内试验:抽取皮试液约0.1ml作皮内注射(小儿注0.02~0.03ml),20分钟后,如局部出现中心晕团、周围红斑,直径大于lcm,或局部红晕或伴有小水泡者为阳性;对于可疑阳性反应者,应在另一前臂用氯化钠注射液做对照试验。 • 注意事项 可在皮肤试验时发生过敏性休克,常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开始,先皮肤瘙痒、四肢麻木,继则气急、胸闷、发绀、心跳加快、脉细、血压下降、大量出汗等。故应做好抢救准备,如常备盐酸肾上腺素、氢化可的松、中枢兴奋药和抗过敏药。
皮试药品 2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 无明确规定必须做过敏试验,但在有过敏史或是过敏体质者,根据情况做皮肤过敏试验。皮试液浓度现无统一规定,一般规定采用0.5mg/ml作皮试液。 • 皮试溶液的配制 1g头孢菌素+2ml氯化钠注射液,得500mg/ml溶液(A液); 用lml注射液吸取A液0.1ml+0.9ml氯化钠注射液,得50mg/ml溶液(B液); 推掉0.9ml,余0.1ml+氯化钠注射液0.9ml,得5mg/ml溶液(C液); 推掉0.9ml,余0.1ml+氯化钠注射液0.9ml,得0.5mg/ml (D液)皮试液。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取上述D液0.1ml注入前臂掌侧下段内皮,15-20分钟后观察,局部皮肤红肿直径在lcm以上者为阳性(+)。 • 注意 对于注射用头孢米诺钠(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说明书中要求:本品可能引起休克,使用前应仔细问诊,如欲使用,应先做皮试。做好休克急救准备,给药后注意观察。
皮试药品 3 链霉素 • 皮试溶液的配制 取链霉素1g(100万单位)加氯化钠注射液3.5ml,溶解后即成4ml(25万单位/m1); 取上液0.1ml,加氯化钠注射液0.9ml成2.5万单位/ml; 取(2)液0.1ml,加氯化钠注射液0.9ml成2500单位/ml; 取(3)液0.2ml加氯化钠注射液0.8ml成500单位/ml。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取皮试液0.1ml(50单位)做皮内试验,观察20分钟。其判断标准同青霉素。 • 注意事项 皮试阴性的病人,注射时也可发生过敏反应,故应做好抢救准备。
皮试药品 4 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BCG-PPD) • 皮试溶液: BCG-PPD原液(50IU/ml)。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吸取上述液0.1ml(5IU),采用孟都氏法注射于前臂掌侧皮内,于注射后48-72h检查注射部位反应。测量应以硬结的横径及纵径的mm数记录。反应平均直径≥5mm,即为阳性反应。凡有水泡、坏死、淋巴管炎者均属强阳性反应,应详细注明。
皮试药品 5 泛影葡胺注射液、复方泛影葡胺注射液 • 皮试溶液 30%泛影葡胺溶液。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静脉注射法:用30%泛影葡胺溶液lml注入静脉,密切观察10分钟,观察有无心慌,颊膜水肿、恶心、呕吐、荨麻疹、血压下降及其它不适等反应,如有上述现象,不可注射。 口含试验法:以1-5ml造影剂含于口中,5分钟后观察有无上述反应。 皮内注射法:以0.05-0.1ml造影剂注入皮内,10-15分钟后,观察如有lcm大小的反应红斑,即为强阳性。 结膜试验法:以1-2滴造影剂滴人一侧眼结膜囊内,1分钟后,观察结膜与巩膜充血情况(与对侧对比),如有显著充血,血管扩张、曲张即为强阳性。 • 注意事项 过敏试验阴性者,在碘造影过程中仍可出现过敏反应,需注意。
皮试药品 6 注射用左旋门冬酰胺酶 • 皮试溶液的配制 注射用水溶解, 用生理盐水稀释并调制成含1-10KU的溶液。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皮内注射该液0.1ml,确认约30分钟无异常。 7 荧光素钠注射液 • 皮试溶液的配制 (1%荧光素钠注射液):取荧光素钠注射液0.25ml(50mg),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5ml即可。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在静脉给药前10-15分钟先用1%的本品溶液5ml注入静脉做过敏试验,若无过敏反应再全量推入。在推注本品和给药后数小时内应严密观察病人反应,现场应备有急救药品和器材。
皮试药品 • 维生素B1注射液 • 皮试溶液的配制 取0.1ml维生素B1(2ml:100mg) 原液加0.9%氯化钠注射液0.9ml,成为1ml含5mg的试敏液。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取0.1ml皮试溶液上肢下1/3掌侧皮内注射0.1ml, 20分钟后观察结果。阴性:皮丘无改变,周围无红肿,无自觉症状。阳性:局部皮丘隆起,并出现红晕硬块,直径大于1-2CM或红晕周围有痒感。
皮试药品 9 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 • 皮试溶液的配制(0.25%溶液) 2%普鲁卡因注射液0.1ml加0.9%氯化钠注射液0.7ml即可。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皮内注射皮试溶液0.1毫升。遇周围有较大红晕时应谨慎,必须分次给药,有丘肿者应做较长时间观察,每次不超过30mg-50mg,证明无过敏反应时,方可继续给药,有明显丘肿主诉不适者,立即停药。 10 注射用纤溶酶 • 皮试溶液的配制 临床使用前应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的试敏液。 • 皮试方法及观察结果 取0.1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禁用。
皮试药品 11 蔗糖铁注射液 5ml:100mg • 在新病人第一次治疗前,应按照推荐的方法先给予一个小剂量进行测试,成人用1-2.5ml(20-50mg铁),体重>14公斤的儿童用1ml(20mg铁),体重<14公斤的儿童用日剂量的一半(1.5mg/kg)。应备有心肺复苏设备。如果在给药15分钟后未出现任何过敏反应,继续给予余下的药液。 12 右旋糖苷铁注射液 2ml:100mg • 试验剂量:右旋糖苷铁的主要不良反应是过敏反应,可在用药后的几分钟内发生,因此建议在给予病人初次剂量前先给予0.5ml右旋糖苷铁(相当于25mg铁),如60分钟后无过敏反应发生,再给予剩余的剂量。
皮试药品 • 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γ 凡有明显过敏体质,特别是对抗生素有过敏史者,本品应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先用本品做皮肤试验(5000IU皮内注射),阴性者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14 鲑鱼降钙素注射液 由于鲑鱼降钙素是一种多肽,故有可能发生系统性过敏反应。曾有使用本品的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的个例报道。可疑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用药前应使用稀释后的无菌鲑鱼降钙素注射液做皮试”。皮肤试验方法如下:(10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应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皮试药品 15 鲑鱼降钙素鼻喷剂 由于鲑鱼降钙素是一种多肽,所以也可能发生全身性过敏反应。对有过敏倾向的病人,用药前应做皮试。方法同14项下。 16 青霉胺片 青霉素过敏患者,对本品可能有过敏反应。使用本品前应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1 2 3 药学部简介 特殊药品管理 • 目录 处方管理办法
特殊药品的管理办法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被列为特殊药品进行管理,此外,戒毒药品、医药行业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也实行特殊管理。
有关的法规文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已经2005年7月26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八月三日
有关的法规文件 •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 • 卫生部令第53号《处方管理办法》
总 则 • 为加强管理,保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 适用范围:种植、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监督管理、实验研究 使用 用的上 管得住 管理
总 则 • 本条例所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以下称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药理作用层面?管理层面?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的区别 麻醉药品 麻醉性镇痛药 具有药物依赖性 实行特殊管理 • 麻醉药(麻醉剂) • 具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 • 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2008年1月1日施行 • 2005年版(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 • 1996年版(卫药发[1996]第3号)
麻醉药品品种(共15种): 芬太尼 Fentanyl:芬太尼注射液、芬太尼贴膜 吗啡 Morphine: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控释片 羟考酮 Oxycodone:盐酸羟考酮控释片 哌替啶 Pethidine: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布桂嗪 Bucinnazine:盐酸布桂嗪片、盐酸布桂嗪注射液 可待因 Codeine:磷酸可待因片、磷酸可待因注射液 瑞芬太尼 Remifentanil: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 舒芬太尼 Sufentanil:舒芬太尼注射液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第一类 丁丙诺啡 Buprenorphine:沙菲舌下片、沙菲注射液 氯胺酮 Ketamine:盐酸氯胺酮注射液 哌醋甲酯 Methylphenidate:哌醋甲酯片 司可巴比妥 Secobarbital:司可巴比妥钠胶囊 三唑仑 Triazolam:三唑仑片、海乐神
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第二类 氯硝西泮 Clonazepam:氯硝西泮片、氯硝西泮注射液 地西泮 Diazepam:地西泮片、地西泮注射液 艾司唑仑 Estazolam:艾司唑仑片 阿普唑仑 Alprazolam:阿普唑仑片 劳拉西泮 Lorazepam:罗拉片 咪达唑仑 Midazolam:多美康片、多美康注射液 硝西泮 Nitrazepam:硝西泮片 苯巴比妥 Phenobarbital:苯巴比妥片、苯巴比妥钠注射液 唑吡坦 Zolpiden:思诺思片 酒石酸唑吡坦片 扎来普隆 Zaleplone:思威坦胶囊
麻、一精--处方权 • 医院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一精药品调剂资格。 • 医师取得处方权后,方可开具麻、一精药品处方。 • 药师取得调剂资格后,方可调剂麻、一精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