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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正確用藥知識提昇方案. ~ 認識慢性病連續處方 箋 ~. 行政院衛生署. 豐原醫院. 藥劑科. 認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是 ~ 醫師針對慢性病患者所開立的長期用藥處方箋,自醫師開立處方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可分 2-3 次直接到健保特約藥局或原就診醫療院所領藥。. 哪些人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合於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公告的慢性病 醫師評估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可以在三個月內使用同一處方用藥者. 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好處. 省時 : 您可節省就醫往返及等候看病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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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正確用藥知識提昇方案 ~認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行政院衛生署 豐原醫院 藥劑科
認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是~ 醫師針對慢性病患者所開立的長期用藥處方箋,自醫師開立處方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可分2-3次直接到健保特約藥局或原就診醫療院所領藥。
哪些人適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合於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公告的慢性病 • 醫師評估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可以在三個月內使用同一處方用藥者
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好處 • 省時:您可節省就醫往返及等候看病的時間 • 省錢: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健保特約藥局或原就醫醫院領藥時,不需掛號、不必蓋健保卡且免繳藥品部份負擔之費用 • 方便:您可選擇在住家附近的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使用注意事項 •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每次調劑以一個月藥量為限 • 再次調劑的時間,需於上次所領藥品用完前7日內,才可以再領藥。 • 若因即將出國而預估藥品不夠用時,可於領藥時出具足以證明出國之相關文件(如:機票),最多可領三個月的藥量。
使用注意事項 • 同一慢性病,同一時間只限開一張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 醫師以藥品之商品名開立處方,若未註明不可以取代者,藥師可以同成份、同劑量的其他廠牌藥品取代。
如果服藥期間感覺不適該怎麼辦? 在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期間,若感覺不適請攜帶該處方返回原就診醫療院所,由原處方醫師重新診療並調整處方用藥,以確保您的健康。
感謝您的參與 敬祝 健康 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