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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上 半年度 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103年 上 半年度 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主辦單位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協辦單位 : 國立陽明高級中學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受評學校說明會流程. 10 3 年 上 半年度 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計畫 主持人 : 高雄師範大學蔡校長培 村 鄭 主 任彩鳳. 依 據. 99 年 10 月 21 日部授教中(二)字第 0990516719 號函修訂「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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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上 半年度 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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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年上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 協辦單位:國立陽明高級中學 • 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

  2. 受評學校說明會流程

  3. 103年上半年度高級中學 學校評鑑受評學校說明會 計畫主持人: 高雄師範大學蔡校長培村 鄭主任彩鳳

  4. 依 據 • 99年10月21日部授教中(二)字第0990516719號函修訂「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實施方案」 • 依教育部102年8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20076007號函核定「103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實施計畫」

  5. 評 鑑 目 的 (1) • 瞭解各校辦學情況及問題,謀求改進策略,提升教育品質。 • 檢視學校教育目標達成狀況,協助學校發展特色,落實學校經營管理,促進學校自我成長能力。 • 檢視各高中申請均優質化輔助方案辦理績效,促發其持續精進辦學,均衡整體中等教育品質。 • 瞭解校長治校理念及辦學績效,提供校長遴選之參考。

  6. 評 鑑 目 的 (2) • 激勵學校教育人員士氣,強化自我評鑑效能,促進專業成長。 • 作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高級中學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作業之參考。 • 提供教育決策單位與社會大眾有關學校辦學情況與績效之資訊。 • 建立學校評鑑資料庫,作為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實施配套指標之依據。

  7. 評 鑑 對 象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8月2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20082625號函辦理,受評學校北區6所、中區6所、南區15所,共27所學校。

  8. 103年上半年度受評學校 103年上半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分區受評學校一覽表

  9. 評 鑑 架 構 圖

  10. 本評鑑之辦理原則(1) • 統整性 • 完整性 • 創新性 • 導向性 • 多樣性 • 績效性

  11. (專業類科 實習輔導) 行政管理 績效表現 校長領導 社群互動 課程教學 學務輔導 環境設備 本評鑑之辦理原則(2) • 以校長治學理念為動力,行政效能為營造辦學成效之核心,績效表現為辦學成效之具體呈現,係融合學校之行政管理、課程教學、學務輔導、社群互動、環境設備、實習輔導(附設職業類科)、專業類科(附設職業類科),以建立評鑑之概念,有關評鑑之概念如圖1所示。 圖1、高級中學學校評鑑系統架構圖

  12. 評鑑項目及指標(1) • 校務評鑑

  13. 評鑑項目及指標(2) • 專業類科評鑑

  14. 評鑑成績之處理 • 配分參照 各指標之量化成績,依其達成率之高低,給予如 下之計分: • 5.0分 :85%以上。 • 4.5分 :78%以上未達85%。 • 4.0分 :70%以上未達78%。 • 3.5分 :63%以上未達70%。 • 3.0分 :55%以上未達63%。 • 2.5分 :48%以上未達55%。 • 2.0分 :40%以上未達48%。 • 1.5分 :33%以上未達40%。 • 1.0分 :未達33%。 • NA :接受評鑑之學校無此指標,或不適用本指標。

  15. 評鑑結果(1) • 各評鑑項目 • 1.量化等第 • 評鑑結果依項目呈現,各評鑑項目等第,依其成績(評鑑指標之量化成績平均數,乘以20得之),分成下列五等第: • 「一等」:得分在九十分以上。 • 「二等」:得分為八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 • 「三等」:得分為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 • 「四等」:得分為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 • 「五等」:得分為未達六十分。 • 2.質性描述 • 就評鑑項目特色及優點與改善意見,以文字描述方式呈現。

  16. 評鑑結果(2) • 總評結果 • 1.校務評鑑與專業類科評鑑成績,為所屬評鑑項目之量化成績平均數,並依以下原則計算整體評鑑結果: 註:同時設有綜合高中專門學程以及職業類科者,其群科數之計算方式,依其類別與特性與實際運作的合作與資源應用關係,以合併計算為原則。

  17. 評鑑結果(3) • 總評結果 • 2.學校評鑑指標整體成績,量化為最高九十五分,另就學校特色以五分為最高分予以評定,總計為一百分,並分成下列五等第: • 一等:九十分以上。 • 二等:八十分以上未達九十分。 • 三等:七十分以上未達八十分。 • 四等:六十分以上未達七十分。 • 五等:未達六十分。 • 3.學校特色 • (1)量化分數,以0-5分列計(得以小數計算)。 • (2)質性描述,可將學校整體特色及優點分項條列。

  18. 評鑑表撰寫填報(1) • 自評報告之填寫,請學校務必使用IE瀏覽器自【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平台】(http://140.127.56.7)評鑑填報入口進行線上填報作業,完成填報送出後,點選匯出word存檔。 • 匯出資料請以word編輯、A4橫向、12號標楷體排版。 • 填報日期:102年11月01日至103年01月23日下午5點止。於此期限內可隨時上網修正填報資料及查詢填報進度,填報截止即關閉平台線上填報功能。 • 調查標準日:99年08月01日至103年01月31日。

  19. 評鑑表撰寫填報(2) • 內容填報撰寫 • (一)完全中學填寫資料以高中部(含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為主;但若高中部與國中部係整體校務運作無法分割者,校務評鑑所有評鑑項目應呈現全校性資料。 • (二)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專門學程及實用技能學程,除評鑑範疇校務評鑑外,職業類科、專門學程及實用技能學程同列為專業類科評鑑。 • (三)綜合高中學術社會及學術自然學程,相關填列資料請併入校務評鑑部份,不另填於專業類科評鑑部份。

  20. 評鑑表撰寫填報(3) • 內容填報撰寫 • (四)專業類科評鑑表填寫以群別為單位,如:設有電子技術學程、資訊技術學程、電子科、資訊科,則以電機與電子群為評鑑的群別。 • (五)特殊教育學生之有無:只要於評鑑標準調查日期內有特殊教育學生(不需成班),即代表學校有特殊教育學生。 • (六)自陳與自評:文字敘述具體明確,並圈選自評分數。 • (七)學校特色:依學校整體風格、發展重點、長期績效表現及創新發展等項目陳述。

  21. 評鑑表撰寫填報(4) • 內容填報撰寫 • (八)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依實際狀況填寫。 • (九)請準備99年08月01日至103年01月31日間各種相關佐證資料,以供訪評委員查閱與檢視。 • (十)評鑑資料之準備,可參酌評鑑表內參考效標及資料來源內容備妥相關佐證資料。 • (十一)評鑑表封面日期請填寫實地訪評當天日期。

  22. 評鑑表冊內容列舉(1) 103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表-校務評鑑部份

  23. 評鑑表冊內容列舉(2) 103年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表-專業類科評鑑部份

  24.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1) • 評鑑表印製裝訂方式 • (一)評鑑表以雙面列印,光碟資料以Word格式製作。 • (二)請學校先於評鑑平台下載「高級中學學校評鑑校務評鑑各評鑑項目量化分數與參照等第表」及「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專業類科評鑑各評鑑項目量化分數與參照等第表」,並附加於校務評鑑及專業類科評鑑分隔頁後。

  25.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2) • 評鑑表印製裝訂方式 • (三)裝訂方式: • 1.普通高中裝訂順序依序為:學校基本資料表+校務評鑑+學校特色+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學校評鑑附表+附件。 • 2.普通高中附設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裝訂順序依序為:學校基本資料表+校務評鑑+專業類科評鑑(○○群別+○○群別+○○群別)+學校特色+學校發展困境與解決策略+學校評鑑附表+附件。

  26.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3) • 評鑑表繳交冊數 • (一)普通高中:學校評鑑表7冊+3冊 • (二)普通高中附設綜合高中及職業類科: • 校務評鑑8冊+群別數*2+5冊 • 評鑑表及光碟片繳交日期 • (一)103年01月22日~103年01月24日止,已郵遞方式(郵戳為憑) ,將評鑑表及光碟片送至該區協辦學校。 • (二)評鑑表及光碟片繳交以一次為限,寄繳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更換評鑑表及光碟片。

  27. 評鑑表裝訂繳交方式(4) • 評鑑表及光碟片寄繳地點

  28. 實地訪評前注意事項 • 實地訪評前 • (一)請預先邀請家長5人至校(高中部學生家長)。 • (二)請依評鑑委員人數安排訪談空間。 • (三)請預先規劃2-4條校園環境訪視路線,提供委員參考。 • (四)為檢視學校整體辦學績效及方便委員能及時查閱資料、相互討論,請將評鑑書面資料(依群別)放置地點與委員三次討論地點安排在同一場地。

  29. 實地訪評程序(1) • 實地訪評當日流程(上午)

  30. 實地訪評程序(2) • 實地訪評當日流程(下午)

  31.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1) • 實地訪評當日 • (一)評鑑委員到校 • 1.請受評學校放置路標指示,安排及引導評鑑委員車輛停放,並協助接待早到評鑑委員。 • 2.請勿安排學生及教職員列隊歡迎評鑑委員。

  32.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2) • 實地訪評當日 • (二)評鑑委員溝通 • 1.校務評鑑委員訪談對象為家長、教師、職員及學生;專業類科評鑑委員訪談對象為該群別學生及教師。 • 2.訪談名冊造冊注意事項: • (1)教職員名冊須註明職稱(如教評會委員、○○主任、○○學科召集人等。完全中學請加註任教(職)國、高中別)、教師課表、當日差勤紀錄,請於名冊內註記。 • (2)學生名冊請明確標註學生身份別(如低收入戶學生、幹部、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障礙別及等級別等。完全中學提供高中部並註記當日缺席學生。 • (3)附設綜合高中學程、職業類科學校,訪談教師名冊及學生名冊請以群別分冊裝訂。

  33.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3) • 實地訪評當日 • (三)評鑑學校簡報 • 1.由受評學校校長與召集委員共同主持。 • 2.評鑑召集委員介紹評鑑委員,並簡短致詞及說明訪評行程。 • 3.各校就學校背景及評鑑有關事項綜合介紹學校概況,簡報時間請控制於25分鐘內完成。

  34.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4) • 實地訪評當日 • (四)分項評鑑 • 1.就評鑑委員所指定檢視之場所(請先備妥鑰匙)引導評鑑委員前往。校務評鑑委員一組,專業類科一群別一組,各組分開引導前往檢視。 • 2.避免妨礙常態教學,切勿安排社團成果演出。 • 3.請指派專人陪同評鑑委員解說各項資料內容。 • 4.請於11:00前完成訪談人員的確認及名單繕打,將名單交給協辦學校隨行人員,並安排引導人員。

  35.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5) • 實地訪評當日 • (五)用餐及評鑑委員第一次討論 • 1.請受評學校代辦簡便午餐(每人份80元)。 • 2.請受評學校提供獨立的討論空間,受評學校人員不需陪同。

  36.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6) • 實地訪評當日 • (六)與學生、教職員及家長訪談 • 1.每位校務評鑑委員訪談3~5位學生、教師及職員2~4位、家長1位。 • 2.每位專業類科評鑑委員依照群別學生、教師人數決定訪談人數。 • 3.完全中學所訪談之學生、家長及教職員以高中部為準。惟教職員同時於國、高中部授課或擔任行政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37. 各階段評鑑注意事項(7) • 實地訪評當日 • (七)評鑑委員第二次討論 • 1.請提供獨立的討論空間,受評學校不需陪同。 • (八)問題釐清與座談 • 1.由召集委員與受評學校校長共同主持。 • 2.評鑑委員彙整提出待釐清問題,由受評學校提出說明。 • (九)評鑑委員第三次討論 • 1.請提供獨立的討論空間,受評學校不需陪同。

  38. 評鑑結果運用 • 作為優質高中認證之依據 • 作為核定學校辦理各項教育政策經費獎勵補助與績效考核之參考 • 作為公私立高級中學發展輔導之依據 • 作為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 • 作為公私立高級中學發展、轉型及退場輔導之依據 • 作為公立高級中學校長續任之參考

  39. 103年度高中評鑑工作團隊 • 103度高級中學學校評鑑工作團隊名單(說明會手冊第23頁)

  40. 問題講座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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