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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 3 階段 - 新寮溪排水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作業」. 一 、 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宜蘭縣冬山鄉太員段 813 地號內等 54 筆土地,合計面積 3.599727 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 詳徵收土地圖說 ) 二 、 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 )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4 款規定。 ( 水利事業 ) ( 二 ) 水利法第 82 條及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 3 條規定。. 徵收土地示意圖說 P1. 擬徵收之私有地. 公有地. 農田水利會土地. 工程徵收範圍. 接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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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新寮溪排水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作業」宜蘭縣政府辦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階段-新寮溪排水第三期治理工程用地取得作業」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宜蘭縣冬山鄉太員段813地號內等54筆土地,合計面積3.599727公頃,並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詳徵收土地圖說)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4款規定。(水利事業) • (二) 水利法第82條及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3條規定。
徵收土地示意圖說P1 擬徵收之私有地 公有地 農田水利會土地 工程徵收範圍 接後頁
徵收土地示意圖說 p.2 擬徵收之私有地 公有地 農田水利會土地 工程徵收範圍 接前頁
現況位置及照片 p.1 二期往下游三期看 匯流處往下游看2 直線段現況 三期終點 匯流處往下游看1 往下游看 匯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