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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 接地装置是接地体(极)和接地线的总称。运行中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应当始终保持良好状态。自然接地体是用于其他目的、且与土壤保持紧密接触的金属导体。例如,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有可燃或爆炸性介质的管道除外)、金属井管,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水工构筑物及类似构筑物的金属管、桩等自然导体均可用作自然接地体。利用自然接地体不但可以节省钢材和施工费用,还可以降低接地电阻,并能等化地面及设备问的电位。如果有条件,应当优先利用自然接地体。当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敷设人工接地体(发电厂和变电所除外)。在利用自然接地体的情况下,应考虑到自然接地体拆装或检修而被断开时,断口处出现的电位差及接地电阻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自然接地体至少应有两根导体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相连(线路杆塔除外)。利用自来水管及电缆的铅、铝铠皮作接地体时,必须取得主管部门同意,以便施工和检修时互相配合。
人工接地体可采用钢管、角钢、圆钢或废钢铁等材料制成。人工接地体宜采用垂人工接地体可采用钢管、角钢、圆钢或废钢铁等材料制成。人工接地体宜采用垂 直埋设,多岩石地区可采用水平埋设。垂直埋设的接地体可采用直径为40~50 mm的钢管或40 mm×40 mm×4 mm至50 mm×50 mm×5 mm的角钢,可以 成排布置,也可以作环形布置。水平埋设的接地体可采用40 rnm×4 mm的扁钢 或直径为16 H1rn的圆钢,多呈放射形布置,也可成排布置或环形布置。 电力线路杆塔接地体引出线应镀锌,截面积不得小于50 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