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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与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李东南 二 〇 一三年一月 主办单位:人事处,国际交流处. 汇 报 内 容. 汇 报 内 容.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二、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1 . 进修意义.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 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 教师职称评聘需要.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2 . 进修途径.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博士后工作站 ◆ 国内访问学者 ◆ 出国(境)留学 ◆ 其他类.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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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政策解读与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李东南二〇一三年一月主办单位:人事处,国际交流处
汇 报 内 容 汇 报 内 容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二、出国留学情况说明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1.进修意义 ◆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 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 教师职称评聘需要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2.进修途径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 博士后工作站 ◆ 国内访问学者 ◆ 出国(境)留学 ◆ 其他类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3.国内访问学者类别 ◆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 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 ◆ 省公务员局: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项目 ◆ 学校选派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4.指导原则 ◆ 专业对口,注重实效 ◆ 科学规划,分批选派 ◆ 确保重点,公平竞争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5.选派条件 ◆ 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 教师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必须在本校工作满1年。 ◆ 专职辅导员、教辅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申请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在本校工作满2年。 ◆经批准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需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应回校工作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 ◆ 学校原则上不支持一般管理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 ◆ 处、科级干部参加继续教育须经校党委批准。 ◆ 国内访问学者的选拔条件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出国进修的,一般要来校工作满2年方能申请。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个人提前一个学期申请 6.审批程序 单位每年4月份报送年度进修计划 人事处制定学校年度选派计划 校长审批 个人填写相关申请表(附单位意见) 人事处审核 校长批准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文件《福建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定》 7.经费与待遇 ◆ 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学校报销70%培养费。 ◆ 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教师报销50%培养费, 其他人员报销30%培养费。 ◆ 国内访问学者,进修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并取得 《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后,学校凭规范发票给予报销进修 费,其它费用(教材费、资料费、考察费等)由个人自理。 ◆ 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费用及国际旅费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在国内所需费用,由学校和个人各承担50%。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8.经费与待遇(续1) ◆ 外地进修按出差标准给予报销每年一次的往返路费,无伙 食、交通补贴。 ◆ 住宿费: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8.经费与待遇(续2) ◆ 脱产参加继续教育1个月以上(含1个月)停发校内津贴。 ◆ 教师博士研究生毕业返校工作后,学校给予科研启动费: 工科6万元、理科4万元、文科2万元。 ◆ 教师博士后出站返校工作后,学校给予科研启动费:工科 8万元、理科6万元、文科3万元。 ◆ 教职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按期返校工作后,属国家计划 内定向录取,且无需学校支付培养费的,学校给予博士2万 元、硕士1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9.其他规定 ◆ 中途退学或未按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须偿还学习期 间学校支付的全部费用,3年内不再推荐进修培训。 ◆ 延长培养期间的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属脱产学习的,延 长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待遇。 ◆ 服务期:
一、教师进修政策解读 9.其他规定(续) ◆ 违约金 未满服务期或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即申请调出、辞职、离职或自费出国留学等,除加倍偿还学校在其继续教育学习期间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含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外,并按继续教育协议向学校交纳违约金(每年违约金5000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1.留学类别 ◆ 国家公派 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全额或部分资助的出国留学或其它政府间交换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 ◆ 地方公派 指由福建省地方政府资助的出国留学。 ◆ 学校公派 指由学校自筹资金或其它经费项目提供资助的出国留学。 ◆ 自费公派 指个人自筹留学经费,学校保留公职的出国攻读学位、研修的出国留学。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2.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csc.edu.cn 2013年计划选派18000名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500人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6000人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00人 ◆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2000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2.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类别(续) ◆ 国内合作项目5000人,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3000人、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 1500人、与行业部门 合作项目500人; ◆ 国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及其他国外合作 项目)950人 ◆ 专门人才培养项目1250人,其中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 人才培养项目 105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00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地方公派留学项目类别 ◆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 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合作〔2012〕229号 ——2012年6月11日 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 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3-6个月,计划选拔5人; ◆ 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 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计划选拔10人; ◆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 超过6个月,含6个月),计划选拔15人。(实际派出80多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资助内容: 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资助出国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资助经费:6万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申请条件 : ◆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 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 申请条件由各校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学校推荐方案,以及重点(核心)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派出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申请条件 : ◆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的正式教研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1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项目 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 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 托福成绩80分以上; ◆ 雅思成绩6.0分以上; ◆ 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 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 ◆ 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闽教人〔2012〕89号 ——2012年9月12日 ◆ 选派名额:计划选派40名,其中部属高校选派名额不 超过20%。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校限推荐5名,其它本科 高校限推荐2名。 ◆ 研修期限 :1年,可在2年内分段完成。 ◆ 资助经费 :15万元。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选派条件: ◆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 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 是我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或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 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 ◆ 优先选派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省“百人计划”和省高校领军人才 资助人选,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 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基地和人文社科基地负责 人。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3.2 省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项目 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 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 托福成绩80分以上; ◆ 雅思成绩6.0分以上; ◆ 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 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 以上; ◆ 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 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二、出国进修情况说明 4.学校公派类别 ◆ 中德高校教师交流项目 ——《德国BSK 国际教育机构“BSK 德国大学联盟国际教育计划” 》 ◆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 港、澳、台访学研修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1.选派工作流程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选派办法 ◆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3-12个月。 ◆ 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 ◆ 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项目实施院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选派条件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4.申请受理时间 ◆ 网上报名时间 每年两次,分别为3月1日-3月20日和9月20日-9月30日。 ◆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各校应分别于每年3月27日和10月15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专家评审意见表》提交留学基金委。电子材料请各校审核后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由各校留存。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外语水平要求 ◆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 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 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外语水平要求(续) ◆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 、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 ,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 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 ),韩语达到TOPIK4级。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6.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7.外语水平考试时间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7.外语水平考试时间
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8.外语培训报名情况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1.工作职责 2.联系方式 ◆ 高 璐:22863084 ◆ E-mail: 5867035@qq.com ◆ 教师培训 ◆ 教学发展 3.中心牌匾 4.网站地址
谢 谢! 祝工作顺利!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