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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 际 贸 易 政 策 措 施. 第一节 关税措施.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二、关税的分类 三、海关税则和通关手续 四、关税的经济效应.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㈠ 关税的概念 简单地说,关税就是一国海关对进出其关境的货物所征收的一种捐税.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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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 际 贸 易 政 策 措 施
第一节 关税措施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二、关税的分类 三、海关税则和通关手续 四、关税的经济效应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特点 ㈠ 关税的概念 简单地说,关税就是一国海关对进出其关境的货物所征收的一种捐税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 这里要注意区分关境与国境两个概念,关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是执行统一海关法令的领土。一般来说,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时并不一致。当一个国家设有免税的自由贸易区、自由港或海关保税仓库时,其关境就比国境小;当几个国家组成关税同盟时,其关境又要大于同盟国的国境。
㈡ 关税的特点 ⒈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⒉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本国进出口商人,客体是进 出口货物 ⒊ 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⒋ 关税可起到调节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二、关税的分类 关税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一)按商品流向或征收方向分类 (二)按征税的目的分类 (三)按差别待遇等级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四)按征税的计算方法分类 (五)按关税保护的程度和有效性分类
(一)按商品流向或征收方向分类 1.进口税 2.出口税 3.过境税
1.进口税(Import Duties) (1)进口税的概念 是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进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正常关税。这种进口税一般在外国货物进入本国关境时征收。当一个国家建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时,则在外国货物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或保税仓库进入进口国的国内市场销售时,予以办理海关手续,征收进口关税。
(2)进口关税的两种形式: • 普通税 普通税(Common Duties)普通税适用于没有与该国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是最高的一种税率 • 最惠国税 最惠国税(MFN Duties:Most Favored Nation Duties) 最惠国税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两者税率的差幅往往很大,普通税率一般比最惠国税率高1到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出10到20倍,例如,美国对玩具的进口征收最惠国税率为6.8%,普通税率为70%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两者税率的差幅往往很大,普通税率一般比最惠国税率高1到5倍,少数商品甚至高出10到20倍,例如,美国对玩具的进口征收最惠国税率为6.8%,普通税率为70% 二战后,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GATT和WTO,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因此,正常进口税通常指最惠国税
⒉ 出口税(Export Duties):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征收这种出口税势必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价格,降低商品的竞争能力,不利于扩大出口。目前,征收出口税的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征收出口税主要有三个目的:
①增加财政收入 ②保证本国的生产或本国市场的供 给 ③改善贸易条件,增加贸易利益。
财政部2007年5月21日宣布,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简称“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贸易平衡,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对142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 • 距离2007年4月15日国家取消83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仅一个月,政府部门对猛增的钢材出口再施重拳。财政部公告称,自2007年6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其中重点是对80多种钢铁产品进一步加征5%至10%的出口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普碳钢线材、板材、型材以及其他钢材产品。
另外,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公告称,这是继今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另外,将去年已经征收出口关税的钢坯、钢锭、生铁等钢铁初级产品的税率由10%提高至15%。公告称,这是继今年4月份对这些钢铁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另对其他70多种钢铁产品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后,针对产能过剩、出口增长过快的钢铁产品采取的进一步宏观调控措施。 • 财政部公告显示,我国将从2007年6月1日起对天然石墨、稀土金属、精炼铅、氧化镝、氧化铽及部分有色金属废碎料等产品开征10%的出口关税;对偏钨酸铵、氧化钼、钼酸铵、钼酸钠、菱镁矿、烧镁等产品开征5%至15%的出口关税;将镍、铬、钨、锰、钼和稀土金属等金属原矿的出口关税由目前的10%提高至15%。
⒊ 过境税(Transit Duties) 又称通过税,是对途经本国关境,最终目的地为它国的商品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盛行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交通运输还不很发达的时候。后来,由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各国在货运方面发生了激烈的竞争。同时,过境货物对本国生产和市场没有什么影响。因此,19世纪后半期许多国家都相继废止了过境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 关贸总协定第5条也明文规定要免征过境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通过其领土时都只征收少量的准许费、签证费和统计费等。
㈡ 按征税的目的分类 关税可分为: ⒈ 财政关税 ⒉ 保护关税
⒈ 财政关税 财政关税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一般说来,财政关税的税率比较低,因为税率太高,会阻止进出口商品的增加。而进出口商品减少,关税也减少,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也就达不到。此外,财政关税一般也是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在成立初期,关税收入要占政府全部收入的90%以上。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关税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迅速下降,到20世纪80年代已经仅占1%左右。目前在世界上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关税仍然是国家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财政关税的意义很大。
⒉ 保护关税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保护关税税率一般很高,因为关税越高,越能达到保护的目的。因此保护关税税率有时高达百分之几百,等于禁止进口,成了禁止关税。 保护关税又可分为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
㈢ 按差别待遇等级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关税可分为: ⒈ 进口附加税 ⒉ 差价税: ⒊ 特惠税 4.普惠制
⒈ 进口附加税 (Import Surtaxes) • 又称特别关税,指对进口商品除征收正常关税之外,再额外加收的关税。它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施,其目的主要是: • ①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 • ②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 • ③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 因此,进口附加税又称特别关税。
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除了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附加税的情况外,许多国家有时还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这种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进口附加税是限制商品进口的重要手段,除了对所有进口商品都征收进口附加税的情况外,许多国家有时还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这种针对个别国家和个别商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 反补贴税 ⑵ 反倾销税 ⑶ 报复关税 ⑷ 紧急关税
⑴ 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 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于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商品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补贴的概念: 根据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的财政资助以及政府对出口产品的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补贴的种类: 补贴可分为: ①专向性补贴与非专向性补贴; ②禁止性补贴、可起诉的补贴与不可起诉的补贴
反补贴税的征收条件: a:进口商品接受了政府的直接或间接补贴,且进口商品是WTO所禁止的 b:补贴对进口国已建产业产生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或严重阻碍国内某一产业的兴建 反补贴税的性质: 反补贴税是一种抵消性关税,而非惩罚性关税,反补贴税税额不得超过补贴数额
⑵ 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是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 什么叫倾销呢? 倾销,是一国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向国外抛售商品,从而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的行为。 关贸总协定对倾销的定义:凡是一国产品向另一国出口时,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贸易业务中用于国内消费的类似产品的可比价格,就被称为倾销 正常的可比价格是指出口国的国内市场的批发价格。
② 反倾销税启用的规定 a: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的办法投入另一国市场时,如因此而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等。 b:缔约国为了抵消或防止倾销,可以对倾销的产品征收数量不超过这一产品的倾销差额的反倾销税。
c:正常价格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倾销费用和利润以上几种价格只能依次选用。缺少前一种价格时才能选用后面的价格。c:正常价格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倾销费用和利润以上几种价格只能依次选用。缺少前一种价格时才能选用后面的价格。 d:不得对同一商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 e:为了稳定初级产品价格而建立的制度,即使它有时会使出口商品的售价低于相同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可比价格。也不应认为造成了重大损害
③ 反倾销税征收基本条件 a:外国出口商存在倾销行为 b: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重大损害威胁或对产业的新建产生严重阻碍。 ④ WTO关于反倾销问题的其他规定: a:关于损害问题 b:关于倾销调查问题 c:关于反倾销税的征收问题。
⑤ 我国成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 a:我国比较优势的发挥 b:西方国家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c:本国出口商恶性竞争
⑶ 报复关税 报复关税是指某国对给予本国出口产品以不利或不公正的歧视性待遇国家的进口商品加重征收的关税 • 例如 欧盟2004年3月1日开始对进口美国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3月份对1600多种进口美国常年品加征5%的报复关税。报复关税的税率此后将每月提高1%。到2005年3月提高到17%。在此期间,如果美国废除了《外销公司法》,制裁措施将会停止。
⑷ 紧急关税 紧急关税是美国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而宣布对进口的外国商品一律征收的进口附加税。或指某国为抵消某类商品突然大量进口对本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而采取的紧急征收的一种保护性关税。 例如,2001年以来,美国和欧盟相继宣布对进口钢铁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受此影响,2001年1到5月,我国钢铁进口与2001年同期相比增长很快,钢材价格下跌,国内钢铁产业受损严重。为了应对这一事态,我国宣布自2002年5月24日起对9种进口钢铁制品实施保障措施,加征7%到26%的关税。
⒉ 差价税: 差价税又称差额税,是指按某种产品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的关税。由于差价税是随着国内外价格差额的变动而变动的,因此,它是一种滑动关税。对于征收差价税的商品,有的规定按价格差额征收,有的规定在征收一般关税以外另行征收,之中差价税实际上属于进口附加税。例如欧盟市场对冻牛肉进口首先征收20%的一般进口税,然后征收变动不定的差价税。
⒊ 特惠税 特惠税是指对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待遇。 特惠税有的是互惠的,有的是非互惠的,特惠税是世界上最优惠的一种关税。
4普惠税 ⑴ 普惠制的定义: 普惠制是发达工业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某些产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的一种普遍的关税减免优惠制度,这种关税在最惠国税率的基础上实行减税或免税,但不是互惠的。 ⑵ 普惠制的原则 : 普惠制的主要原则是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
⑶ 普惠制的有关规定: ① 对受惠国家或地区的规定:给惠国从各自的政治利益出发,对受惠国或地区进行限制,如美国公布的受惠国名单中,不包括某些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或石油输出国组织的成员国。 ② 对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 ③ 对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 受惠商品的减税幅度大小取决于最惠国税率和普惠制税率间的差额。有些商品减税多些,有些商品少一些。一般说来,农产品减税幅度小而工业品的减税幅度大。
④ 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的规定: 给惠国一般都规定保护措施,以保护本国某些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有三种措施: a:免责条款 : 当给惠国商品的进口量增加到对其本国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生产者造成或即将造成严重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完全取消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b:预定限额 : 对受惠商品预先规定限额,超过限额的进口按规定征收最惠国税率。 c:竞争需要标准: 对来自受惠国的某种进口商品,如超过当年规定的进口额度,则取消下年该种商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⑷ 对原产地的规定: 对原产地的规定是普惠制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核心,为确保普惠制仅给予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商品,给惠国都指定了详细的原产地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①原产地标准 ②直接运输规则 ③证明文件
关于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标准有两种 ①加工标准 :它规定进口原料或零配件在经过加工以后的商品税则项目发生了变化,就可以认为已经经过高度加工,发生实质性变化了。 ②增殖标准: 它规定只有进口原料或零配件价值没有超 过出口商品价值一定的百分比,这种变化才能作为实 质性变化享有关税优惠待遇,
关于直接运输规则 受惠商品必须由受惠国直接运到给惠国 • 关于证明文件 受惠国必须向给惠国提交如原产地和托运等书面证书,才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㈣、 按照征收的计算方法分类 从征税的计算方法或征税标准来看,关税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混合税和选择税四种。
⒈ 从量税: 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算征收的关税。如:美国在1981年对进口羊肉每镑征收0.5美元的关税 注意: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但各国对应纳税的商品重量计算方法各有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种:
⑴、 毛重法 又称总重量法,即包括商品内外包装在内的总重量计征税额。 ⑵、 半毛重法 又称半总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扣除外包装后的重量计征税额。这种方法又可以分为两种: ① 法定半毛重法: 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 再计征税额。 ② 实际半毛重法: 即从商品总毛重中扣除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征税额
⑶ 净重法 又称纯重量法,即对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重量后再计征税额。这种办法也可再分为两种: ① 法定净重法 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法定重量后,再计征税额。 ② 实际净重法 即从商品总重量中扣除内外包装的实际重量后,再计征税额。
从量税的特点: ① 单位产品的应交税额固定,税额计算简便,纳税手续简单 ② 在商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由于数量不便,关税的保护作用得到加强;反之,在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关税的保护作用就会减弱
③ 同一类商品价格低的关税重,价格高的关税轻,即关税不公,但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报价商品的进口 ④ 适用于规格品种简单,计量容易,价差比价小的一般性大宗进口商品
⒉ 从价税 : 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 ⑴ 从价税的特点:随着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变动,所起保护作用与价格密切相关。 ⑵ 完税价格的确定: 按正常价格确定:
完税价格或称为海关价格,是指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完税价格大体上有四类:完税价格或称为海关价格,是指海关审定作为计征关税依据的货物价格,完税价格大体上有四类: ① 以CIF价作为征税标准 ② 以FOB价作为征税标准 ③ 以法定价格作为征税标准 ④ 以实际成交价作为价格标准,实际成交价指 合同价格和发票价格
⑶ 我国完税价格 我国采用从价税方式计征关税时,进口税以海关审定的正常CIF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税以海关审定的正常FOB价格扣除出口税为完税价格。如果是货物的,CIF价格或FOB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⒊ 混合税(或复合税) ⑴ 定义和公式 它是对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