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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款經費核銷說明. 報告人:會計室吳淑惠.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三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 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第二十七條:本要點有關 應簽名部分 ,必要時得以蓋章代之。 ( 個人收據或領據簽名即可 ).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五條、收據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受領事由。 (二)實收數額。 (三)支付機關名稱。 (四)受領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暨國民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受領人 如為機關或本機關人員,得免記其地址及其統一編號。 (五)受領年月日。.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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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款經費核銷說明 報告人:會計室吳淑惠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 第三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第二十七條:本要點有關應簽名部分,必要時得以蓋章代之。(個人收據或領據簽名即可)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五條、收據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受領事由。 (二)實收數額。 (三)支付機關名稱。 (四)受領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暨國民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受領人 如為機關或本機關人員,得免記其地址及其統一編號。 (五)受領年月日。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六條、統一發票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營業人之名稱、地址及其營利事業統 一編號。 (二)採購名稱及數量。(三)單價及總價。 (四)開立統一發票日期。 (五)買受機關名稱。 前項各款如記載不明,應通知補正,不能補正 者,應由經手人詳細註明,並簽名證明之。
統一發票應注意事項 • 二聯式發票(收執聯) • 三聯式發票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 (應檢附收執聯及扣抵聯) • 收銀機統一發票,請註明品名及經手人核章 • 買受人:應有機關名稱(成大醫院)、統一編號(06476734)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第十條:臨時雇工之工資表或收據,應書明 受雇人之姓名、戶籍地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實際工作起訖日數。 ※請領臨時人員(工讀生)薪資應附簽呈影本或報到單、實際工作時數(上、下班簽到)、工作項目內容,經科室主任、計劃主持人核章。
研究助理、臨時人員(工讀生)薪資: • 各類人員未事先簽准聘用不得支薪 • 已獲計畫通過即可簽請人員聘用 • 計畫已核定未撥款前,得簽請預借人事費 • 每年第一次薪資申請,應有核定聘用簽呈影本 • 薪資晉級應檢附年資證明 • 個人領據(應含機關負擔及代扣勞、健保費、退休金等) • 時薪或日薪應檢附簽到退紀錄及工作內容,並經單位主管(主持人)核章
研究助理請領年終獎金流程 • 需編列年終獎金預算且12月1日在職者 • 跨二個以上計畫,可依計畫聘用期間分別申請 • 先填寫年終獎金申請表送相關單位審核 • 年終獎金依實際聘用月份比率計算(如3月19日聘用可支領10/12年終獎金)
物品請購或維修(一) • 物品採購預算超過十萬元以上,應由採購組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 設備或非消耗品應先送資材室保管組登錄。 • 十萬元以下物品採購自行辦理採購時,經辦人、驗收人不可同一人。 • 物品採購金額一萬元以上應附二家不同廠商估價單。
物品請購或維修(二) • 物品品名名稱應明確(不可以為文具用品、電腦耗材統稱) • 設備維修應加註財產編號及購入日期 • 一萬元以上金額未事先簽准不得代墊
講座鐘點費 • 外聘:國外:2,400元;國內:1,600元;與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有隸屬關之機關學校人員:1,200元。 • 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人員800元。 • 講座助理: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
出席費支給 • 各機關學校支給出席費,以邀請本機關人員以外之學者專家,參加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支給出席費。 • 補助計畫之補助或受補助機關人員,出席該計畫之相關會議不得支領出席費。 • 委託計畫其計畫相關人員不得支領出席費 • 出席費之支給依計畫核定或以2,000元為上限
其他費用 • 醫學會常年會費、報名費等:應有開立機關統一編號或內政部社字編號、經手人章 • 國外費用:應有收據、結匯水單或信用卡帳單(匯率證明)。無法取得收據者應檢附支出證明單
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職等 項目 1.本院與航空公司訂有優惠價格,請購買機票時務必出示員工證,核銷均以優惠金額核銷給付。(應檢附來回機票各乙份) 2.非因緊急公務,計程車費不得核銷 3.臨時人員不得派遣出差
訓練、講習、發表論文差旅費 • 奉派以公假(具出差性質)登記參加屬訓練或講習性質之各項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簽請院長核定補助往返交通費。 • 參加醫學會擔任座長或第一作者發表論文者補助往返交通費。 • 請領差旅費時應檢附公假卡影本(請勿檢附正本)、出差旅費報告書
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一) • 臨時工資,係按日計酬,應註明實際工作之月份、日期、及工作內容。 • 出席費應檢附開會通知單、會議簽到(或會議紀錄)影本。 • 講師鐘點費應抄附每天(週)實授課程時間表。 • 稿費:應檢附稿件影本,並註明字數,及支給標準。
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二) • 任何費用,需有統一發票或收據,收據除要有店章外,必需有統一編號,並註明購買物品之品名。(無負責人者應蓋負責人章。) • 收據抬頭,一律填寫合約書中受委託單位名稱(成大醫院)(06476734)。 • 印刷費,除檢具收據外,並需檢附印刷之樣張。 • 影印費,如影印書籍,應檢附書籍之封面影本。
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三) • 書籍購買費,應檢具收據,並註明籍名稱,與計畫無關之書籍及電腦參考書籍不予核銷。(單價不得超過一萬元) • 電腦處理費,若電腦處理係委託個人執行,報銷時,應領款人註明身分證字號、戶籍、住址(包括鄰、里、聯絡電話)及工作時數。
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四) • 油脂費,應註明起訖點、公里數及使用人。 • 郵資費應附購票證明及使用清單(載明郵寄用途、郵資、收件人、地址等) • 國際電話費,需檢附通話紀錄,註明受話人姓名、通話日期,受話地區及通話事宜。 • 郵寄問卷,應檢附受訪人名冊。 • 三聯式之統一發票需附收執聯與扣抵聯。
衛生署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五) • 連續開會超過用餐時間可申報會議餐費,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且每人以80元為限,亦不得提供點心。 • 餐費應檢附用餐人員名單、開會時間、地點等
網址:http://140.116.59.75/pfm/ 本系統僅限本院員工使用 輸入員工號及密碼 (密碼同人事作業系統)
經費申請流程(一) 游標點選藍色經費申請處
選擇經費申請類別 選擇經費申請: (經費申請分為一般經費及出差旅費二種申請作業)
進入經費申請畫面 請將游標移至藍色計畫代號處點選動支經費來源。
選擇經費計畫項目 點選將動支經費項目
摘要: 應以發票或收據品名(不可為文具用品、電腦耗材統稱) 為項目過多時得以『立可帶、原子筆、標籤等乙批』方式,以簡化經費核銷時品名登打作業 用途說明: 該項費用之用途為何?如研究計畫所需、辦理研討會所需。X月X日開會誤餐費等
※僅有一項費用項目時僅需輸入摘要、用途說明、代墊人、受款人、金額。※僅有一項費用項目時僅需輸入摘要、用途說明、代墊人、受款人、金額。 ※費用明細資料多於一項時,則點選新增明細,以便輸入明細資料 ※單價有小數時請以整數輸入(電腦無法接受小數,會產生亂碼無法儲存列印)
※黏貼憑證用紙(一)人事費,係指申請薪資、獎金、津貼、各學會報名費等無實體項目者※黏貼憑證用紙(一)人事費,係指申請薪資、獎金、津貼、各學會報名費等無實體項目者 ※黏貼憑證用紙(三)研究計畫經費申請之各項物品、文具等採購項目
代墊人資料輸入 ※員工號帶出姓名 ※身分證字號無法帶出姓名,僅能事後人工填寫
出差旅費申請畫面 點選出差旅費申請
出差旅費申請(一) 1. 點選計畫代號 2. 請將游標移至藍色計畫代號點選 動支經費來源。
出差旅費申請(二) 一、輸入員工號代出個人資料 二、金額、事由、日期、起訖地點等需輸入之資料 二、確認輸入資料無誤後,儲存所有資料並列印。
申請經費項目明細查詢 點選經費預算控制簿查詢(簡單版)後畫面
選擇查詢計畫費用明細 將游標於計畫代號空白框處點選
計畫經費明細查詢 選擇依條件更新列表後即出現所有申請明細資料 點選同時產生EXCEL檔,可轉檔EXCEL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