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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培训. 2012年1月. 一、我到哪里办税?. 实体办税服务厅 名 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 8 号圆融大厦二楼 办 公 时 间: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 : 30-5 : 00. 请您登录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网站,点击 “办税服务厅”,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 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 网址 : http://wsbs.js-l-tax.gov.cn. 网上办税服务厅. 二、我如何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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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培训 2012年1月
一、我到哪里办税? • 实体办税服务厅 名 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二楼 办 公 时 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5:00 请您登录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网站,点击 “办税服务厅”,进入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 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事宜。 网址:http://wsbs.js-l-tax.gov.cn • 网上办税服务厅
二、我如何办税? 您办理纳税事宜前,请登录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网站“办税指南”栏目,了解具体事项办理指南,请按指南要求到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厅办理,网址:http://szyq.jsds.gov.cn/col/col33037/index.html。
现将一些经常办理的事项列举如下: (一)普通发票代开办理指南 (二)建筑安装业发票代开办理指南 (三)自开票之领购发票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四)自开票之发票领购办理指南 (五)自开票之发票验旧办理指南 (六)税收优惠办理指南 1.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减免办理指南 2.残疾人、烈属、孤老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征办理指南 3. 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变动说明
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变动说明: 为了配合省局网上办税厅上线推广应用,减免税审批(备案)流程将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地税网站纳税指南栏目中办理各类减免税附报材料将按照《关于印发涉税管理事项的通知》(苏地税规【2010】3号)文进行修改,请纳税人办理减免税业务时注意查看。 (2)纳税人开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减免税发票的,需要先按项目(合同)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开具减免税发票。减免税备案材料可以由纳税人自行在网上办税系统中扫描录入,也可以持纸质材料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现场扫描。 (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各类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除外),也需要先进行资格备案后方能享受按低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4)办理过减免税备案的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会根据减免税备案鉴定信息自动带出一张《减免税申报表》,纳税人需要对减免税情况按月或按季进行录入申报,即使当期无减免税收入,也需要进行零申报。
特别提醒 新办企业在办理完税务登记后,还需要办理: • ——CA认证 • ——扣款账户维护 • ——办税人员实名制信息采集
三、我怎样进行CA认证? (一)证书的领取 目前,新办企业完成税务登记后,在税务机关指定地点履行相关手续后即 可当场领取电子证书。 1.园区企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至湖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登记窗口(园区翠 园路151号工商大楼)办理CA认证相关手续: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4)《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一式三份)。 注意: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 请单》可:(1)至湖东一站式服务中心税务登记窗口领取; (2)登录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软件表单下载”下载; 2.纳税人办理CA认证的付费和续费均由园区地税局支付; 3.未办理CA认证的园区企业,请尽快至湖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登记窗口办 理并领取CA证书。 4.相关问题可致电CA公司客服电话:68701110。
(以下内容详见《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以下内容详见《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二)安装使用数字证书准备 (三)安装证书助手 (四)证书导入 (五)特别提醒 (六)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
四、我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您的权利: 您的义务: 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 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 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 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 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 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 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等14项权利。 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 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 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 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 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 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 缴纳税款的义务等10项义务。
五、我遇到问题如何咨询? (一)纳税咨询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 2、登陆园区地税网站“纳税咨询-你问我答”栏目,留言咨询; 3、登陆园区地税网站“12366在线咨询”栏目,直接提问; 4、至办税服务厅值班长处,现场咨询。
(二)涉税信息获取方式 1、登录园区地税网站(http://szyq.jsds.gov.cn/),了解涉税信息; 2、至办税服务厅,领取税法宣传资料; 3、致电66962072、66962073留下电子邮箱,我局将定期发送《涉税信息月报》等税法宣传资料; 4、我局已在《姑苏晚报》A16版开设税法宣传辅导专栏(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二),敬请关注。 特别强调:请及时到税务登记窗口更新您企业的办税人员信息及通信地址等,以防因相关文书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额外负担和法律责任。
六、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投诉、反映问题? (一)您投诉、反映问题的主要途径 我们为您提供多种便捷的投诉、反映问题途径,供您选择。 (1)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有专人接听并受理您的维权事宜。 (2)登陆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税网站维权渠道,可以给“局长信箱”写信,在“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进行投诉、举报,可以通过勤廉测评系统。 (3)光临办税服务厅,您可以向 “廉政行风投诉箱”、“纳税服务投诉箱”或“涉税案件举报箱”举报。 (4)光临维权服务中心,直接向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您的问题。 (5)光临纳税人之家,向第三方维权组织提供您的维权主张,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实现维权的公平公正。
(二)维权服务中心及纳税人之家地址与联系方式(二)维权服务中心及纳税人之家地址与联系方式
七、我怎样进行网上纳税申报? “一进二查三申报 报表状态瞧一瞧”
(一)登录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对客户端的基本要求:(一)登录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对客户端的基本要求: (1)操作系统是正版windowsXP操作系统、Vista操作系统。 (2)浏览器应是IE6.0、IE7.0。 (3)修改IE浏览器的设置,增加信任站点、允许本站点的未签名控件运行。以IE8为例,打开IE后,选择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选择可信站点、点击站点后,添加信任站点,具体操作如下: ①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站点→将http://wsbs.js-l-tax.gov.cn复制→添加就可以完成受信任站点的添加; ②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找到ActiveX控件和插件全部设置为启用。
(二)纳税申报 1.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yq.jsds.gov.cn/) 2.点击“办税服务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信线路。如为电信线路,可选择“电信一”或者“电信二”。 3.进入网上办税厅主界面后,点击“纳税申报—单位纳税人申报”。 4.进入登陆界面,选择数字证书用户登陆。 5.点击“登陆系统”,输入CA证书密码。 6.进入申报主界面。 7.选择相应的申报表,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纳税申报。 (1)核对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左上角“提交”按钮。 (2)申报完成后,可在纳税申报主界面查看相应申报表状态。 (注意:请在讲课时现场操作,演示给纳税人学习)
(三)关于申报表的几点说明 “本月可以申报报表”列表中,除年度申报表外,其余均须在当前申报期内完成填报。 非年度报表 1、《地方税通用申报表》 该表主要用于无鉴定税种的申报,不适用代扣代缴的情形。正常情况下该表不必填报。 2、《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必须按月申报,特殊企业按季申报) 该表适用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申报。随申报表自动带出的税种是必须申报的,不可删除,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在税目、子目下方的空白处点击增加税种。 该表必须每月申报,应税收入为零时,也必须在相应税目、子目后面的“应税收入”栏填写阿拉伯数字“0”,否则视为未申报。
3、《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印花税的申报。默认的品目为“0100 购销合同”,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增加申报品目。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必须在“应税凭证名称”的第二行重新选择征收品目为“1201营业账簿”,不能直接在第一行中修改。 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普通算法)》(必须按月申报)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申报,适用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等。该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每月必须申报。 5、《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特殊算法)》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特殊所得项目,不包含限售股)的申报,适用范围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内退一次性补偿、一次性解除合同、股票期权、外籍个人申报以前月份等等。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有对应所得项目的情况下使用。
6、《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限售股)》6、《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适用于限售股)》 该表用于个人所得税(限售股)的申报。 该表无需每月申报,仅在扣缴出售限售股对应个人所得税时使用。 7、《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该表园区所有企业均不涉及,不需要申报。 8、《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房地产)》 该表用于房地产企业申报土地增值税。企业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土地增值税鉴定,应分别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9、《委托代征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报告表》 该表用于代扣代缴项目的申报。
10、《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1、《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房产税的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2、《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3、《企业所得税月(季)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按月/季申报。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1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核定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1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该表用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查账征收)。 该表根据鉴定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该申报表第四季度报表与当年度申报表两表合一。
16、《减免税申报表》 从2010年7月申报期起,所有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的纳税人,申报系统都将自动带出一张《减免税申报表》。 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时,如涉及“减免所得税额”栏的填报,系统会提示,须同时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如不涉及减免税额的填报,该表可不填写。其中: (1)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须提前至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资格备案。隔日在外网进行减免税申报。 (2)非备案或审批类减免税纳税人,例如小型微利企业等,可直接在外网填报“减免税申报表”。 该表提交后,将不反映在“本月已提交申报表”列表中。若需查看,可在右侧的“各税种申报表查询”中查询。 详细操作说明请点击“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栏目学习。
17.《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离线申报。 该表随鉴定自动带出,带出月份纳税人须在申报期内申报。
年度报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申报期为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该表用于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汇算清缴,须根据事务所审计后提供的电子文档进行申报。申报期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该表随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带出。关联企业须如实填写,表中涉及国家的请填写国家代码(如中国为156),涉及币种的请填写英文字符币种(如人民币为RMB)。非关联企业建议零申报。
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4、《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手工申报。 5、《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年后1月带出) 该表用于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汇算清缴,具有第四季度和年度报表两表合一的功能。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因该表兼具第四季度申报表的功能,建议纳税人在年度结束后15日内申报,年度汇算清缴须补税的,须由管理员确认后至办税服务厅提交纸质报表进行手工申报。
(四)申报表状态说明 已暂存 已提交 已迁移 已入库 审核通过 未入库
状态说明: 可以修改或删除。 已暂存 已提交 “撤消”后可修改。 只能查看,不能修改或删除。 已迁移 报表已审核通过;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说明 报表已经被退回,纳税人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审核通过 未入库 税款还未入国库。 申报表为有税申报,出现该状态即表示申报成功。 已入库
(五)财务报表申报 财务报表支持两种申报方式: 1. 在线申报。选择“财务报表申报”,进行财务报表的在线申报。 2. 离线上传。在申报系统下载“财务报表离线客户端”,在客户端生成文件后,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上传”。(为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议纳税人使用离线上传申报) (六)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 1.登陆申报界面 2.离线客户端安装 3.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生成 4.个人所得税申报 5.修改或查看dat文件 (注意:请重点演示申报操作页面,可分有税款申报、无税款申报)
(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税务管理码是什么? 税务管理码是3217001+八位数字。新办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上显示税务管理码。
2.如何查看每月应申报税种? 登录申报系统后,点击右边的“鉴定信息查询”可查看相应申报税种。 纳税人应自“鉴定有效期起”所列月份的次月进行申报。 通过“申报期限”一栏进行判断: (1)如为“月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每月必须申报; (2)如为“季后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1月、4月、7月、10月申报期进行申报; (3)如为“当年7月15日内申报”,则该税种应在7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 (4)如为“按次申报”,则该税种有税款时申报,无税款时可不申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年度7月1日后新办的企业,必须在次年1月申报期前至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当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新办企业何时开始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请您从办理税务登记的次月申报期开始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款的,也须进行零申报。
4.每月什么时间可以申报? 每月申报期为15天,若申报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申报期的最后一日;若在申报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具体请见“园区地税网站—网上办税—征期日历”栏目。
5.未按期申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苏地税规[2010]6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1)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个人处100元以下,单位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2)逾期改正的:个人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拒不改正及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6.如何确认申报表已申报成功? 纳税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主页面后,有三项栏目,分别是“本月可以申报报表”、“已暂存申报表”和“已提交申报表”,只有当申报表出现在“已提交申报表”下,并且状态为“审核通过”(无税款)或者“已入库”(有税款)时,才能确认该申报表已申报成功。已申报成功的涉税报表可以通过“各种税申报表查询”栏目查询。
7.其他注意事项 (1)网上办税系统只受理正常申报,不受理延期申报和稽查补税。 (2)只受理正常户申报,非正常户请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3)过了申报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纳税人有未申报或补申报的,必须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手工申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须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离线客户端”生成的加密DAT电子文档,具体请参见下文),并按规定接受处理。
(八)如何补申报? 1.个人所得税补申报(详细讲解演示给纳税人) 首先在离线客户端生成须补申报的文件,之后请您登陆申报系统,点击申报页面右下角的“补申报明细采集”,进入后选择相应申报表点击“上传”,然后在页面左上角所属期后面的空白处双击选择日期,再将个人所得税DAT文件浏览、上传、提交,当报表显示在“本月已上传列表”中即表示提交成功。申报表提交成功后,必须携带纸质申报表(须加盖公章)至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2.其他税种补申报详见园区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指南-企事业单位纳税指南-纳税申报办税指南-上门申报纳税办理指南“栏目。
八、我怎样通过网上办税厅打印缴税凭证? 1.在弹出网上办税厅导航界面选择需办理的业务,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缴款凭证开具”。 2.登陆系统后,进入电子缴款凭证界面。 3.输入查询条件:申报日期、扣款日期、入库日期三选一。 4.选中要打印的凭证,点击“选择打印”按钮,弹出打印界面,然后点击打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打印。
九、我怎样通过网上办税厅使用网开发票? (一)网开发票的系统要求 适用对象 为已取得网上申报资格且已办理了发票领购手续的企业。 硬件要求 (1)主机CPU:奔腾IV或以上;内存:256M或以上(建议512M以上) (2)显示器分辨率:设置为1024x 768或以上 (3)打印机使用24针针式打印机(多联发票)、喷墨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单联发票) 软件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Vista (2)浏览器:IE6.0或者IE7.0二种版本 注意事项 将http://wsbs.js-l-tax.gov.cn添加到IE受信任站点中和在自定义级别中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全部启用,可与网上申报共用CA证书。存在多开票点需同时开具发票的,应向行政审批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新增CA证书手续。原未使用CA证书申报的,按新开户CA认证手续办理。
(二)网开发票步骤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三)网开发票填开要求 (1)网开发票买票半小时以后方可开票,发票票号资源系统自动通过网络获取,纳税人无需任何操作。 (2)请网上开具发票的企业选择税务机关核定的行业鉴定,根据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如实填写相应的开票项目,如发现需开具的行业在经营范围之内,但不在选择之列,请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 (3)发票金额=数量*单价,存在逻辑关系,且必须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开具。 (4)开票日期系统默认为开票当日,不能更改。 (5)系统支持发票补打功能。 (6)发票模板中带“*”号的为必填项。
(四)网开发票管理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五)网开发票查询统计 请认真学习《应知应会(适用于新办企业)》
(六)重要提示 网开系统中有一个“票号资源调整”功能,该功能只有在系统发生异常,开完一张发票后号码不能自动跳到下一个号时才能使用,正常情况下使用该功能会造成号码丢失,故不能擅自使用。 (七)常见问题 您在使用网开发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系统右上角的“常见问题”栏进行查询。
网上开票相关操作说明您也可以参见: 园区地税网站——操作指南——发票业务。
十、我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1.新版印有条形码的定额和卷式发票,可进入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yq.jsds.gov.cn),在“办税服务厅--发票查询-真伪查询” 通过输入条形码下方的24位数字进行真伪查询。 2.凡通过网上开票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通过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wsbs.js-l-tax.gov.cn/)“发票业务--网上开具发票查询”进行真伪查询。
十一、特别介绍: 苏州工业园区地税自助办税系统 自2011年12月16日起,园区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启用自助办税系统(ARM),纳税无需取号,仅通过个人身份证或企业CA证书即可自行办理如下业务: 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打印 使用范围: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自然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二代身份证; (2)在园区局申报过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入库情况查询打印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需持有CA证书 三、门临发票代开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能代开其他服务业通用机打发票; (3)只针对全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使用; (4)只受理10万元以下开票金额的纳税人使用。
四、平式发票发售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发售190和241两种规格的通用机打发票。 五、发票验旧 使用范围:持有CA证书的纳税人 限制条件:(1)需持有CA证书; (2)只验旧190和241两种规格的通用机打发票及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单联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