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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商業銀行的業務與風險. 前言. 商業銀行是最主要的銀行型態,在台灣商業銀行占全數存款約 70% ,放款金額比率高於 80% 。 商業銀行透過存放款,可以創造信用,是商業銀行與其他銀行最大的不同點。 本章討論的主題 : 商業銀行的財務與經營 金融監理 銀行營風險. 商業銀行的業務與風險.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商業銀行 ( 商銀 ) 的資產負債表可以顯示其財務狀況,探究其資金來源與應用,進而得知商銀的主要業務和功能。 資產可視為銀行資金的應用去向,負債與業主權益可以視為資金的來源。 下表是我國典型商銀的資產負債表.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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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商業銀行是最主要的銀行型態,在台灣商業銀行占全數存款約70%,放款金額比率高於80%。 • 商業銀行透過存放款,可以創造信用,是商業銀行與其他銀行最大的不同點。 • 本章討論的主題: • 商業銀行的財務與經營 • 金融監理 • 銀行營風險
商業銀行的業務與風險 • 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 • 商業銀行(商銀)的資產負債表可以顯示其財務狀況,探究其資金來源與應用,進而得知商銀的主要業務和功能。 • 資產可視為銀行資金的應用去向,負債與業主權益可以視為資金的來源。 • 下表是我國典型商銀的資產負債表
商業銀行的資產 • 商銀的主要資產有五大類: • 國外資產 • 現金 • 放款 • 投資 • 其他資產
商業銀行的資產 • 國外資產是商業銀行以外幣形式持有的資產。商業銀行持有國外資產的原因,主要為外匯業務的需要、投資收益及資產分散的考量。
商業銀行的資產 • 現金包括: • 準備金: 銀行在某一時點所握有的準備性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及在央行存款。 • 存放其他銀行:許多小銀行在大銀行存放現金,以利支票交換、匯兌、有價證券購買等服務。 • 待交換票據:待交換票據是指存入支票,但尚未收到現金的資金,屬於待收現金科目。
商業銀行的資產 • 投資:是僅次於放款的主要資產,包括有價證券投資與不動產投資。 • 有價證券包括: 各種債券、票券、股票。債券與票券等具有高流動性的有價證券又稱為「第二預備金」。 • 商銀的不動產投資通常會受到限制,例如,我國商銀除了配合政府政策而經核准外,不得投資非自用的不動產。
商業銀行的資產 • 放款:放款佔商業銀行資產的比重最大。 • 放款利息收入是銀行最重要的獲利來源。 • 銀行體系放款總額的增減,會影響一國的貨幣供給額。 • 放款對象(行業)的調整,會影響經濟資源的運用方向。
商業銀行的資產 • 放款的內容和銀行規模大小有關,較小銀行放款集中於個人和家庭放款,市場偏重地方性;規模較大銀行偏重於工商企業放款,市場遍及全國各地甚至於國際。 • 放款的種類依放款科目分類可分為:放款、貼現、透支。
商業銀行的資產 • 放款: 銀行將資金貸放給借款人,分期或到期收取利息或本息的資金融通方式。 • 貼現:指銀行以折扣方式(折現)預收利息,而購入未到期匯票或本票的一種資金融通方式。 • 透支:透支係銀行與支票存款戶約定,當其支存帳戶餘額不足時,可超額動用某一額度的資金融通方式。
商業銀行的資產 • 依放款期限分類:活期放款、定期放款。 • 活期放款: 不約定放款期限,憑銀行通知或借款人可隨時償還的放款。通常是銀行給借款人依訂的限額,在限額內,借款人可以隨時動用,隨時償還。 • 定期放款: 放款時即約定還款期限,依約定期限長短,可分為短、中、長期放款; 放款期限在1年內為短期,1至7年為中期,7年以上為長期。
商業銀行的資產 • 一有無擔保品分類: 有擔保放款、無擔保放款。 • 有擔保放款: 放款時有徵取擔保品或保證人,來擔保借款人的信用風險。擔保的種類有:不動產抵押權、動產或權利質權、交易發生的應收票據、政府或銀行保證。 • 無擔保放款:又稱為信用放款,完全依照借款人的信用來融通資金,未徵取擔保品或保證人。
商業銀行的資產 • 放款依照用途可分類: • 商業放款:協助工商企業所需的短期週轉資金。 • 資本放款:對工商企業的生產設備廠房等資本資出,給予適度融資通常期限在1年以上。 • 不動產放款:對房屋土地之購買與修繕的放款,通常以房屋土地為擔保品,且期限較長。 • 證券放款:對與證券有關的放款。 • 消費者放款:對消費性用途的放款,常見的有汽車放款、小額信用貸款、信用卡放款。
商業銀行的資產 • 依放款利率是否固定分類:固定利率放款與浮動利率放款 • 固定利率放款:決定放款利率之後,利率即固定不變。 • 浮動利率放款:放款決定後,放款利率可以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改變,通常是基本利率與某種市場利率指標連結,基本利率隨該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而基本利率改變,放款利率亦隨之改變。 • 浮動放款利率通常是基本放款利率為基礎,再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借款期限等給予加減碼(1碼是0.25個百分點)。
商業銀行的負債 • 商業銀行的負債主要有:國外負債、存款、借入款、其他負債 • 商銀的負債與淨值可以視為資金的來源。 • 商業銀行的負債主要有:國外負債、存款、借入款、其他負債 • 商銀的負債與淨值可以視為資金的來源。 • 外國負債:銀行對非本國居民的負債,主要包括國外銀行存款、應付外國票據、外國銀行融資等。國外負債是外商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
商業銀行的負債 • 存款是商銀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大致上可以依據下列四種標準,說明存款的種類。 • 依創造性分類: 可分為原始存款與引申存款。 • 存戶以現金或支票存入的存款,稱為原始存款;銀行在放款或投資過程中,所創造出來的存款,稱為引申存款。
商業銀行的負債 • 依存款的對象分類:政府存款、民營企業存款、個人及非營利事業存款。 • 依期限分類:活期性存款與定期性存款 • 活期性存款又稱為貨幣存款,可隨時提取,包括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 • 定期存款(準貨幣性存款)是指有一定期限之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可轉讓定存單。
商業銀行的負債 • 依性質分類: • 支票存款:依約定評存款人簽發之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息之存款。 • 活期存款:發給存款人存摺,依約定方式隨時提取之存款。 • 定期存款:有依定期限的存款,從1個月到3年不等。存款時銀行會開立定期存款單給存款人,通常不能轉讓,到期前不提取,但存款人得以之質借,或於7天前通知銀行中途解約,但解約有利息損失。
商業銀行的負債 • 儲蓄存款:個人或非營利事業法人,以儲蓄資金賺取利息為目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 可轉讓定存單:銀行所發行的可轉讓存款憑證,是銀行爭取資金的一種貨幣市場工具,發行期限為1個月至1年,存款人可在貨幣市場自由轉讓,未到期不得提取。 • 外幣存款:以外幣表示的活期或定期存款。
商業銀行的負債 • 外匯信託資金及外幣定期存單:外匯信託資金是銀行吸收以外幣表示的信託資金,銀行以受託人的身分,將委託人或投資人交付的資金,投資於國外的有價證券。外幣定期存單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定期存單。
商業銀行的負債 • 借入款: 銀行可以向央行、其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取資金。向央行介入的款項稱為貼現貸款。銀行間的借貸款市場稱之為拆款市場。 • 其他負債:如金融債券、歐洲美元存款的借款、附買回交易、應付稅捐及費用等。 • 淨值:資產減掉負債的餘額,為股東的請求權,稱為股東權益或業主權益。包括股東投入的股本、保留盈餘、資本公積及各項準備。各項準備最主要的是放款損失準備。
損益表 • 典型的商銀之損益表如下
損益表 • 商銀的營業收入可分為利息收入與非利息收入兩大類。 • 利息收入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獲利來源,為從事放款、貼現與透支等業務所獲得的報酬。 • 非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收入、買賣債券利益、短期投資利益、其他營業收入。
損益表 • 商銀的營業支出可分為利息支出與非利息支出兩大類。 • 利息支出是指對存款、向其他金融機構或央行融通等之利息支出。 • 非利息支出主要包括收續費及傭金支出、用人費用、其他營業支出。 • 營業收入減營業支出即為營業純益, • 營業純益加上營業外損益即為稅前純益, • 稅前純益再扣除所得稅即為稅後純益。
損益表 • 2001至2008年,台灣一般銀行的收入結構如下圖,最主要收入是利息收入
商銀資產負債結構的特性與意涵 • 在2008年底,台灣商銀的資產及負債結構如下兩圖:
商銀資產負債結構的特性與意涵 • 商銀資產負債結構的特色: • 資金來源大多仰賴負債,尤其是存款,故必須重視「負債管理」。另為強化資本結構,亦必須重視「資本適足性管理」。 • 資金運用以放款及證券投資為主,故必須做好「資產管理」。 • 主要資產多屬長期性質,而負債多屬短期性質,故必須重視「流動性管理」。
銀行管理 • 銀行要管理它的資產與負債以獲得更高的利潤,並確保經營的安全,管理者主要的任務有四: • 流動性管理:確保投資人要求提領存款時,有足夠資金來支應。 • 資產管理:為獲取合理利潤,降低違約風險,分散資產風險。 • 負債管理:盡可能降低資金取得成本。 • 資本適足性管理:應該維持的資本水平,以及如何獲取所需資本。
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 流動性管理 • 銀行主要的負債是存款,而大多數是短期即將到期,隨時可以提領,銀行的流動負債很高。 • 銀行主要的資產是放款,而放款的流動性低的資產。 • 銀行的流動性資產對流動性負債比率低,銀行必須加強流動性管理,一方面足以應付存款人的提款需求,另一方面滿足放款或投資的需求。
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 銀行的流動性需求分為:存款的流動性需求與放款的流動性需求。 • 存款的流動性需求是指,銀行為了應付存款提領的需求,流動性是一種保護或緩衝,以避免銀行被迫出售資產而造成損失。 • 放款的流動性需求是指,銀行為了滿足借款人的放款承諾,或把握良好的投資機會,所需之流動性。在此,流動性是積極滿足各項需求,而非消極的保護工具。
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 流動性的主要功能: • 向存款人及社會大眾展示銀行的償還能力,強化人們對銀行的信心。 • 使銀行有能力履行對客戶的放款承諾。 • 避免因流動性不足,被迫臨時出售資產而導致損失。 • 避免因流動性不足,被迫以高利率向市場吸收資金。 • 避免過度依賴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或向中央銀行融通。
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 銀行發生流動性不足時,可採取的措施: • 處分流動資產:例如出售票券、債券等。 • 增加短期存款負債:例如發行可轉讓定存單。 • 增加借入款:例如向其他銀行拆借,或向央行融通。 • 減少非流動性資產:例如減少放款、出售不動產等。 • 不同因應方式對其資產負債表之影響隨之而異。
銀行的流動性管理 • 上述四種方式都可以滿足銀行的準備金要求,但出售有價證券可能會發生虧損;發行可轉讓定存單或借入款可能會因資金緊俏,而付較高利息收;回放款則會迫使客戶轉向其他銀行。因此銀行願意握有適當的操額準備,以避免發生流動性不足,而發生上述成本與損失。 • 為了保持適當的流動性,銀行可將持有的資產轉移至流動性較高的有價證券。
銀行流動性規範 • 銀行若發生流動性不足,其傷害輕者被迫出售資產而遭受損失,嚴重者可能發生經營危機,甚至於造成整個金融體系的危機。 • 為確保銀行保持適度的流動性,我國有法定準備率與流動比率兩項規範。對於基礎金融機構則有存放比率的限制。
銀行流動性規範 • 存款準備金制度的功能: • 作為貨幣政策的工具,藉由調整法定準備率,來控制貨幣供給額。 • 促使銀行維持適度的流動性。 • 作為中央銀行對銀行提供服務的代價。
銀行流動性規範 • 依據央行在2003年修訂「金融機構存款及其他各種債務準備金調整及查核辦法」規定,存款準備制度的主要架構為: • 所須提存存款準備金的機構:本國一般銀行、外商在台分行、中小企業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郵政公司。
銀行流動性規範 • 所須提存存款準備金的存款: • 下列各種台幣存款: 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定期存款。 • 下列各種負債:外匯存款、透支銀行同業、向銀行同業拆借、金融債券、同業融資、聯行往來、債券附買回條件之交易餘額、央行規定知其他負債。 • 有些例外情況,如公庫存款等。
銀行流動性規範 • 可充當存款準備金的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在央行存款、經中央銀行認可之在台灣銀行同業存款帳戶之存款、經中央銀行認可之跨行業務清算基金專戶之存款。 • 銀行在某一時點所持有上述資產的金額,稱為實際準備,四項當中以庫存現金及在央行存款為主,所以實際準備式子,通常以這兩者表式之。
銀行流動性規範 • 將各種存款金額,分別乘上該存款的法定準備率,加總合計的金額即為法定準備金(應提準備金) 。 • 實際準備金減去法定準備金的差額,稱為超額準備。超額準備扣除向央行的借入款的餘額,稱為自由準備,是銀行可以自由運用的準備金。
銀行流動性規範 • 各種準備金的內涵,可以簡單表示如下實際準備= 庫存現金 + 在中央銀行存款。 • 超額準備= 實際準備金 法定準備金正的超額準備 = 實際準備金 法定準備金 > 0 • 準備不足 = 實際準備金 法定準備金 < 0 • 自由準備= 超額準備 向央行借入款
銀行流動性規範 • 準備金的暨歲與提存期:法定準備金的計算,是按月計算,實際準備金的提存期則自當月第4日起至次月第3日止。 • 此種落後三日的提存制度,屬於當期準備提存制與落後準備提存制的混合制,具有便利銀行資金調度,並防止市場利率劇烈波動的雙重優點。
銀行流動性規範 • 當銀行實際準備金低於法定準備金,且平均不足額未超過提存法定準備1%的部分,得以前依提存期的超額準備來抵充。其平均不足額超過提存法定準備1%的部分或未經抵充的部分, 則依據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的1.5倍計息(具有懲罰銀行準備不足的作用) 。 • 現行法定準備率:各項存款之法定準備率如下表:
銀行流動性規範 • 流動比率 • 中央銀行法第25條及43規定,央行可以就銀行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比率規定最低標準。 • 央行依此訂定「金融機構流動準備查核要點」,具體規範銀行銀行最低流動比例標準:
銀行流動性規範 • 流動比率最低標準: • 銀行的法定流動資產除以新台幣負債的最低比率為7%。亦即: •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新台幣負債)>7% • 法定流動性資產包括:超額準備、銀行互拆借差、國庫券、央行定期存單、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經保證的商業本票、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1年內之轉存款、外國債券、受益證券、其他經中央銀行核准之流動資產。
銀行流動性規範 • 應提流動準備之各種新台幣負債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公庫存款、銀行互拆貸差票債券附買回交易餘額等。 • 銀行所持有的準備當中,以庫存現金在央行的存款、其他銀行存款待交換票據等,流動性最高,這些可以立即且無損失的轉換成現金使用,稱之為第一準備金。
銀行流動性規範 • 銀行持有的國庫券、銀行可轉讓定存單、銀行保證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和其他貨幣市場工具則列為第二準備金。 • 第二準備金是分析上的名詞,並非法律術語,且學者們對其定義內涵之看法不一。 • 下圖是近年台灣的銀行實際流動比的走勢,都遠高於法定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