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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 參與 記錄. OUTLINE.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 推甄、申請學校 / 工作 ) 申請通識教育點數證明文件 社團 負責人登錄社員幹部資料.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為成功大學正式紀錄課外活動的證明文件。 可用於推甄 / 申請,畢業找工作。 申請工作 天 簡易 版 : 立即領取 精美 版: 2~3 天。.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 -1. Step1: 至課指組首頁右方 [ 社團管理資訊系統 ]. http://activity.osa.ncku.edu.tw/bin/home.php.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 -2. Step2 : 登入 查詢 個人社團 參與 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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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TLINE •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推甄、申請學校/工作) • 申請通識教育點數證明文件 • 社團負責人登錄社員幹部資料
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 為成功大學正式紀錄課外活動的證明文件。 • 可用於推甄/申請,畢業找工作。 • 申請工作天 • 簡易版:立即領取 • 精美版:2~3天。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1 Step1:至課指組首頁右方[社團管理資訊系統] http://activity.osa.ncku.edu.tw/bin/home.php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2 Step2:登入查詢個人社團參與紀錄。 2. 精美版需另下載課外活動證明表單 1. 成功入口帳號密碼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3 點選此處
課外活動證明申請-4 申請精美版看下一頁 可自行勾選 申請簡易版直接點選產生PDF檔案列印後至課指組蓋章即可
Step3:將個人基本資料及查詢結果填入表格。 繳交證明文件(線上系統已有則免) • 表格內容請以電腦打字處理,不得手寫或塗改。 • 務必以彩色輸出,貼上大頭照(也可以用印的)。 • 年級請參考學年度欄位依實際情形填寫(不要抄系統)。 • 除組織章程內常設幹部,專案活動職務亦可列入。 • 英文版請自行翻譯。 範本
Step4:公文流程(如急件就需要自行跑流程) 課指組 活動中心二樓 繳件 (2~3工作天) 課指組 領送印簿 文書組 雲平大樓 東棟一樓 蓋鋼印 學務處 雲平大樓 西棟三樓 學務長核章
補登記辦法(個人) • 準備以下資料任一項至課指組補登: • 1、擔任該職位之當選證書或聘書。 • 2、可以證明您擔任過該職位之一切資料(如: 社團通訊錄、活動記錄) • 3、若無以上資料,請擬定一份文件,內容為: XX系XXX同學(學號) 於XX學年度第X學期擔任XXX組織XXXXXX幹部,因XXXXXXXX(請填原因)而未登錄至社團資訊管理系統,特擬此狀 以茲證明。若有偽造情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社長 OOO 社章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申請通識教育點數證明文件 • 自100學年度起擔任幹部之認證均採行新制(非以入學年度)。 • 申請前請先閱讀相關細則。
新舊制比較 舊 制(通識中心) 適用98學年度前入學 舊 制2(通識中心) 適用99學年度入學 新 制(學務處) 適用100學年度起 領導人一年以上 9點 幹部一年以上 5點 總額18個積點上限 領導人一年以上 6點 幹部一年以上 3點 總額12個積點上限 領導人一學期 2~7點 幹部一學期 1~5點 總額以18個積點單學門9個積點上限 完成18個積點後至通識中心辦理選修 一學期限修兩學分
社團參與記錄申請-1 Step1:至課指組首頁右方[社團管理資訊系統]
社團參與記錄申請-2 Step2:點選[申請課外活動證明]查詢個人社團參 與紀錄。 成功入口帳號密碼 • 學期結束至新學期開學日60天內受理前一學期的認證。 • 自行下載學習評核表填寫後送社長初審,覆審交至課指組。
Step3:填寫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學習評核表送社長/系會長初審後交至課指組。Step3:填寫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學習評核表送社長/系會長初審後交至課指組。 • 100學年度起皆以此評核表為主。
補登記辦法(個人) • 準備以下資料任一項至課指組補登: • 1、擔任該職位之當選證書或聘書。 • 2、可以證明您擔任過該職位之一切資料(如: 社團通訊錄、活動記錄) • 3、若無以上資料,請擬定一份文件,內容為: XX系XXX同學(學號) 於XX學年度第X學期擔任XXX組織XXXXXX幹部,因XXXXXXXX(請填原因)而未登錄至社團資訊管理系統,特擬此狀 以茲證明。若有偽造情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社長 OOO 社章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 • 以下進入各社長/系會長需要知道的內容。 • 社員與幹部可以提醒領導人完成,以維護自身權益。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1 Step3:社團領導人維護資料登入頁面 社團管理:維護社團基本資料、登錄社員幹部資料、社團活動記錄、社團經費申請維護 帳密請列入傳承 建議交接更改密碼 (如忘記請至課指組查詢)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3 僅開放維護當學期資料 登錄必備資訊: 學號、職稱、電話 更新幹部/輔導老師資料 (手機、email)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4 幹部:組織章程內明訂之常設職務。 社員:社員、未於組織章程內明訂之系隊、班級幹部… 專案:一次性、專案型活動幹部。職稱欄請註明活動名稱+職稱(ex:105級迎新宿營 總召) 自101學年度起補登錄追溯期將改為一年
社團參與記錄登錄-4 設定幹部權限,幹部即可以用選課帳密登入申請活動,借用場地、器材。 社長請勿把社團專用帳密任意公開給幹部。
社長的責任 • 檢視組織章程是否與時俱進。 • 依章程規定確實登錄社員及幹部活動資料。 • 於期末或活動結束時,進行考評刪除未盡責任幹部資格。 • 審查評核表給予積點數。
注意事項 • 若發現有不實登錄之情事,情節嚴重送學生獎懲委員會懲處。 (獎懲要點第九點:蓄意擾亂學校行政,妨害教職員或同學執行公務者記大過或留校察看。) • 個人可進e-portfolio查詢登錄狀況。
補登記辦法(社團) • 如為社團整學期忘記補登,請社長提供名冊交至課指組補登錄。 • 學號-姓名-職稱-電話 • 蓋社團章並由當屆社長簽名負責
Q&A • 對流程還有問題可來信 z9801017@email.ncku.edu.tw
國立成功大學通識教育生活實踐認證細則 • 領導社團:擔任校內社團幹部,由學生事務處評核後提供證明文件送通識教育中心註記點數。評核標準依「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辦理。 • 領導社團以18個積點為上限,但每2學分最高認證9個積點。
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 • 爲使學生體驗生活即學習之意義,透過擔任校內學生組織幹部從做中學,特訂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以規範認證細節。 • 認證點數以學期為單位計算,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領導社團學習評核表」至學生事務處審查認證,送通識教育中心辦理點數註記。
三、審查點數原則 • 非屬學生事務處輔導之社團由上級輔導單位提出證明,送學生事務處覆審。 • 「領導社團學習評核表」內涵為申請者自述參與準備(學習記錄)→執行(方案參與)→反思(學習心得)三階段的學習歷程。 • 同一學期僅受理一項社團職務申請,參與校內學生自治組織可另案申請一次。 • 職務認定依學生事務處社團管理資訊系統上所登錄之紀錄為準,相當社長職每學期授予點數2~7點;幹部職每學期授予點數1~5點,如未達給點標準可退回申請人。 • 覆審單位得視需要請申請人現場面談,補充文字上無法表達的內容。 • 申請人對核給之點數有疑義者,得提出申覆,以一次為限。
四、績優點數審查 • 學習紀錄為增加核給績優點數之必要條件。 • 各評量階段績優點數至多以核給點數2點為原則。 • 參加與職務相關之本校或學生領導力中心認可的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主辦單位結訓證明與個人心得後可核給績優點數1點。 • 辦理校內外公共事務有功、參加與職務有關之評鑑競賽表現優異,可取得點數1點。 • 輔導老師、社長擁有考核權可依期中表現建議給予績優點數1點。 • 其他經社團審議委員會通過之建議加給項目。
五、每學期於開學日起60天內受理前一學期的認證申請,採先送先審,每一申請案20天內完成,俾供同學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點數註記。五、每學期於開學日起60天內受理前一學期的認證申請,採先送先審,每一申請案20天內完成,俾供同學至通識教育中心辦理點數註記。 • 六、若有登錄不實登錄資料或提供偽造證明文件等情形,除撤消原核給之認證點數外,依本校「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獎懲要點」逕行懲處。 • 七、本細則經社團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 忘 於此過渡學期(100學年度上學期),本細則之修訂在不違基本方針的前提下可經由四會會長(學生會、社聯會、系聯會、宿委會)同意後適時修訂,然仍須提交社團審議委員會追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