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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 蒋 建 华 博客: http://www.esafety.com.cn/blog/u/20773/index.html. 1.1 2005 年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 2005 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727945 起,死亡 126760 人,同比减少 75628 起、 9995 人,分别下降 9.4% 、 7.3% 。其中:. 1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发生 12826 起,死亡 15396 人,同比减少 1878 起、 1101 人,分别下降 12.8% 、 6.7% 。工矿商贸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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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 蒋 建 华 博客:http://www.esafety.com.cn/blog/u/20773/index.html
1.1 2005年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 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同比减少75628起、9995人,分别下降9.4%、7.3%。其中: 1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发生12826起,死亡15396人,同比减少1878起、1101人,分别下降12.8%、6.7%。工矿商贸企业中: 煤矿企业发生3341起,死亡5986人,同比减少300起、41人,分别下降8.2%、0.7%。 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1857起,死亡2235人,同比减少391起、464人,分别下降17.4%、17.2%。 —工矿商贸企业
建筑业发生2251起,死亡2587人,同比减少331起、202人,分别下降12.8%、7.2%。建筑业发生2251起,死亡2587人,同比减少331起、202人,分别下降12.8%、7.2%。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164起,死亡229人,同比减少29起、23人,分别下降15.2%、9.1%。 烟花爆竹发生110起,死亡217人,同比减少28起、105人,分别下降20.2%、32.7%。
—火灾事故 发生242308起,死亡2309人,同比减少10393起、248人,分别下降4.1%、9.7%。 —道路交通 发生456162起,死亡99088人,同比减少61727起、7989人,分别下降12.0%、7.5%。 —水上交通 发生520起,死亡454人,同比减少42起、35人,分别下降7.4%、7.1%。
—铁路交通 发生11254起,死亡7433人,同比减少667起、559人,分别下降5.6%、7.0%。 —民航飞行 发生2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2起、58人,分别下降45.5%、94.6%。 —渔业船舶 发生711起,死亡616人,同比增加29起、46人,分别上升4.3%、8.1%。
—农业机械 发生4068起,死亡1237人,同比减少979起、194人,分别下降19.4%、13.6%。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539起,死亡9690人,同比减少143起、727人,分别下降5.3%、7.0%。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发生500起,死亡2049人,同比减少38起、109人,分别下降7.1%、5.1%。工矿商贸企业中: 1.1.1 重大事故情况
煤矿企业发生210起,死亡886人,同比减少39起、204人,分别下降15.7%、18.7% 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21起,死亡92人,事故起数去年持平,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8.2%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同比增加3起、443人,分别上升2.3%、17.0%。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58起,死亡1739人,同比增加15起、695人,分别上升34.9%、66.6%。 1.1.2 特大事故情况
金属与非金属矿 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减少3起、69人,分别下降75.0%、65.1%。 建筑企业 发生3起,死亡74人,同比增加2起、53人,分别上升200%、252.4%。 烟花爆竹 发生2起,死亡39人,同比减少5起、73人,分别下降71.4%、65.2%。
危险化学品未发生特大事故 火灾事故 发生5起,死亡12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上升25.0%,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1.6%。 道路交通 发生45起,死亡773人,同比减少10起、79人,分别下降18.2%、9.3%;
水上交通 发生5起,死亡70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上升25.0%,死亡人数减少58人,下降45.3%。 渔业船舶 发生8起,死亡100人,同比增加4起、57人,分别上升100%、132.6%。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17起,死亡1200人,同比增加1起、264人,分别上升6.3%、28.2%。其中: 煤矿企业发生11起,死亡961人,同比增加3起、438人,分别上升37.5%、83.7%。 1.1.3 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3人,下降47.1%。 建筑企业发生1起,死亡44人,同比增加1起、44人。 危险化学品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2起,死亡7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3人,下降24.5%。 道路交通发生2起,死亡87人,同比增加1起、38人,分别上升100%、77.6%。
2005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的落实,2005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的落实, 1.2 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主要特点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打好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主要表现为“三个下降、两个稳定、一个较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坚决打好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关闭整顿两个攻坚战,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主要表现为“三个下降、两个稳定、一个较好”。
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4%和7.3%。全国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4%和7.3%。 1.2.1 全国伤亡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8%和6.7%。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2个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占68.8%。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8%和6.7%。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2个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占68.8%。 1.2.2 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下降
全国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为2.836,同比减少0.245,下降7.9%。在全国28个产煤地区和单位中,有18个单位同比下降,占64.3%。全国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为2.836,同比减少0.245,下降7.9%。在全国28个产煤地区和单位中,有18个单位同比下降,占64.3%。 1.2.3 煤矿企业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飞行、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同比下降。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特大事故下降,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和农业机械未发生特大事故。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灾事故、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航飞行、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同比下降。金属与非金属矿、烟花爆竹特大事故下降,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民航飞行和农业机械未发生特大事故。 1.2.4 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中,有4个单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分别是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兵团;有15个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建设兵团。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中,有4个单位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分别是天津、安徽、宁夏和新疆兵团;有15个单位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建设兵团。 1.2.5 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全国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控制指标下降7.3%。全国除煤矿和渔业船舶外大部分行业和领域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5.3%。其中: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死亡人数均比控制指标有所下降。 1.2.6 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较好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10.8%;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7.9%; 水上交通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5.2%; 铁路交通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5.1%;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11.8%。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省、区、市和新疆兵团)中,有30个单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占93.8%。
虽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多发,特别是煤矿特大事故未得到有效控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三个上升、二个多发”。 1.3 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增加3起、443人,分别上升2.3%和17.0%,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264人,分别上升6.3%和28.2%。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同比增加3起、443人,分别上升2.3%和17.0%,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264人,分别上升6.3%和28.2%。 1.3.1 全国特大事故上升
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5起、695人,分别上升34.9%和66.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事故的43.3%和57.0%;建筑企业特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53人,分别上升200%和252.4%;渔业船舶特大事故同比增加4起、57人,分别上升100%和132.6%。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5起、695人,分别上升34.9%和66.6%,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特大事故的43.3%和57.0%;建筑企业特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53人,分别上升200%和252.4%;渔业船舶特大事故同比增加4起、57人,分别上升100%和132.6%。 1.3.2 部分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上升
全国有14个省(区、市)特大事故上升,分别是: 广东(增加6起、232人)、江苏(增加4起、73人)、新疆(增加3起、113人)、江西(增加3起、46人)、云南(增加3起、24人)、内蒙(增加3起、12人)、山西(增加2起、79人)、青海(增加2起、67人)、吉林(增加2起、33人)、辽宁(增加1起、213人)、黑龙江(增加1起、162人)、河北(增加1起、92人)、海南(增加1起、12人)、重庆(增加1起、9人)。 1.3.3 部分地区特大事故上升
2005年停产整顿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发生伤亡事故108起,死亡43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0起,死亡79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1起,死亡271人。分别是山西(3起、51人)、贵州(2起、32人)、河北(2起、87人)、广东(1起、121人)、河南(1起、27)、内蒙(1起、16人)、陕西(1起、12)。2005年停产整顿矿井违法违规生产发生伤亡事故108起,死亡43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0起,死亡79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1起,死亡271人。分别是山西(3起、51人)、贵州(2起、32人)、河北(2起、87人)、广东(1起、121人)、河南(1起、27)、内蒙(1起、16人)、陕西(1起、12)。 1.3.4 煤矿停产整顿矿井事故多发
2005年共接到重大未遂伤亡事故报告78起,涉及金属与非金属矿、石油、建筑企业、化工企业、民爆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城市铁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涉险及疏散近7.1万多人,铁路停运79小时,1200多亩农田及部分河流、鱼塘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12万多人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共接到重大未遂伤亡事故报告78起,涉及金属与非金属矿、石油、建筑企业、化工企业、民爆企业、公共聚集场所、城市铁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涉险及疏散近7.1万多人,铁路停运79小时,1200多亩农田及部分河流、鱼塘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使12万多人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1.3.5 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多发
2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 2.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截止2003年底) • 全国共有危化品从业单位371222户(其中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10773户)
2.2 当前危化品事故情况 2003-2005年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情况
2004年4-5月间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 • 4月16日,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发生事故,造成9人死亡。 • 4月19日,广东省茂名市一私人炼油厂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中毒。 • 4月20日,长江江苏省南京段一艘正在维修的油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至少4人受伤; • 吉林吉化集团公司一生产基地发生爆炸事故,2 人死亡,2人受伤; • 北京市怀柔区京都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八道河冶炼厂发生氰化氢气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油脂化工厂发生废弃氯气钢瓶残留氯气泄漏事故,造成多人中毒。 • 4月21日,浙江省台州市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甲苯反应釜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 ……
2005年部分危险化学品事故 • 1月11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京安村襄浏花炮厂,装配车间发生爆炸,造成25人死亡,10人受伤。 • 3月17日,浙江衢州市汽运集团卧铺客车从深圳返回衢州,途径沪瑞高速公路梨温段,与湖南一辆装载烟花爆竹药料的大货车发生追尾,货车发生爆炸,致使客车、货车炸毁,并炸塌高速公路路旁民房,造成24人死亡,7人受伤,6栋民房受损。 • 3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境内,一辆山东装有液氯危险品的运输车,行至京沪高速公路上行线103KM+300M处,与一辆鲁货车相撞,导致侧翻液氯泄漏。31人中毒死亡,354人住院治疗,1万余名村民被紧急疏散,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关闭20小时。
6月13日上午,位于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的大连日鑫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冷冻加工厂,发生液氯泄漏事故。发生泄漏事故的是该厂以前用来饮用消毒的一个1000公斤钢瓶。此甁氯气该厂已使用三年,瓶内余气较少,由于废弃使用,瓶阀锈蚀造成松动产生泄漏。1000多名周边群众和学生被疏散。6月13日上午,位于大连市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的大连日鑫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冷冻加工厂,发生液氯泄漏事故。发生泄漏事故的是该厂以前用来饮用消毒的一个1000公斤钢瓶。此甁氯气该厂已使用三年,瓶内余气较少,由于废弃使用,瓶阀锈蚀造成松动产生泄漏。1000多名周边群众和学生被疏散。
6月14日20:00左右,地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境内的成都台硝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盐酸安丙啉(饲养涂加剂)过程中,一反应釜突然出现温度异常现象而无法控制,为避免可能发生大的事故,现场操作人员采取稀释排放辅类物料的办法进行处置,由此造成釜内有害气体喷出、扩散,46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6月14日20:00左右,地处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境内的成都台硝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盐酸安丙啉(饲养涂加剂)过程中,一反应釜突然出现温度异常现象而无法控制,为避免可能发生大的事故,现场操作人员采取稀释排放辅类物料的办法进行处置,由此造成釜内有害气体喷出、扩散,46人在医院接受观察治疗。
6月15日17时50分,挂靠西安田力危险品运输公司的一辆牌号为陕A31778东风康明斯液化气槽车(满载15吨液化气),由咸阳向杨凌区盛文液化气公司送气途中,误经杨凌火车站西侧西农路铁路立交涵洞时(涵洞高3.7米),槽车罐体顶部阀门被涵洞撞断,造成大量液化气泄漏。疏散铁路立交涵洞周边2公里内12000余名群众。6月15日17时50分,挂靠西安田力危险品运输公司的一辆牌号为陕A31778东风康明斯液化气槽车(满载15吨液化气),由咸阳向杨凌区盛文液化气公司送气途中,误经杨凌火车站西侧西农路铁路立交涵洞时(涵洞高3.7米),槽车罐体顶部阀门被涵洞撞断,造成大量液化气泄漏。疏散铁路立交涵洞周边2公里内12000余名群众。
6月19日12时40分,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境内的中原油田采油二厂十七号计量站濮3排347油气井,在进行洗井作业时,突然井喷着火。附近7个村庄16000人群众安全疏散转移。 6月24日早5时许,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市境内,一辆装载液态丙烯腈的山东槽罐车发生倾翻,司机当场死亡,致使液态丙烯腈泄漏,引发火灾。疏散2个镇、6个村共计1万2千人。
10月26日15时40分,首钢总公司动力厂煤气管道发生泄漏,导致现场9名职工中毒,中毒职工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9人已无生命特征,确认9人全部中毒死亡。 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11月13日发生爆炸着火事故。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21人轻伤,1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疏散群众达1万多人。
2.4 危化品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从业单位责任主体不落实 • 企业经营条件不达标 • “科技兴安”工作相对落后 • 事故隐患治理消除机制不健全 • 基层安全监管不到位
案例一 • 2005年3月29日,江苏淮安市境内,一辆山东装有液氯危险品的运输车,行至京沪高速公路,与一辆鲁货车相撞,导致液氯运输车侧翻液氯泄漏。 • 31人中毒死亡,214人中毒,5000多户、10000多村民被紧急疏散。
事故性质 • —由于使用报废轮胎、严重超载、事发后肇事人逃匿,由交通事故导致的液氯泄漏特大事故 • 事故直接原因 • —车辆核载重为15吨,实载40.44吨,超载169.9% • —使用报废轮胎,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导致左前轮爆胎,行驶过程中槽罐车侧倾,致使液氯泄漏 • —肇事车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后逃离现场,未及时报警 • 事故间接原因 • —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对挂靠的这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疏于安全管理,所运载液氯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山东沂州水泥集团化工公司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运输中心未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未及时纠正车主使用报废轮胎和车辆超载行为 • —押运员无工作资质,未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具备押运危险化学品资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知识和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伤亡事故损失扩大。
问题与启示1: ——现状:谁都在管但谁都没管好 • 监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安全监管的四个环节: • 一是车辆超载。这辆槽罐车出厂标示吨位为15吨,在挂牌时公安部门出具的允许吨位也是15吨。但质检部门监制的槽罐却是40吨。 • 二是车辆挂靠。按照国家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不允许搞车辆挂靠,但济宁这家企业105辆车全都是挂靠的。 • 三是车辆上路。按照有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每次上路前都要办理各种通行证,但这辆车却是办一次可以管上一个月。 • 四是车辆安全性。这辆车至少有3个轮胎临近报废,但却仍在从事危险品的运输。另据了解,这辆车挂靠的企业曾被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发过两次整改通知书。 • 多头管理、管而不力是事故主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虽对危险品的生产、运输、仓储等环节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但由于管理主体涉及交通、民航、铁路、公安、质监、安监等10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管理职能上存在严重交叉,催生了监管盲区。 • 肇事车的安全监管涉及到4个部门,槽罐归质检部门管,车体属交通部门管,车辆上路通行又涉及公安部门,车辆所在企业管理也涉及安监部门。这些部门好像都在管,其实谁也没有真正管住。
问题与启示2: ——根源:管理混乱是监管不到位 •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企业多达数万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三成,很多中小企业都是一些个体户拼凑到一起,还有一些企业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也揽活上路,把危险品的运输看成是一般货物运输,人为地加大了运输的危险性。 • 根源还是监管不到位。由于危险品运输管理涉及多部门多行业: • —一些部门擅自降低国家标准甚至以部门标准或行业标准来取代国家标准,人为降低运输企业安全门槛,导致大量安全系数低的企业也从事危险品的运输。 • —一些行业监管部门,明明知道一些企业不符合安全标准,但为了多收费,照样放车放人。 • —一些部门以罚款取代停业整顿,结果企业隐患长期得不到纠正,有的最终酿成大祸,付出了血的代价。
问题与启示3: ——追问:政绩人命孰轻孰重? • 这几年来,危险品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大量生命与财产损失,但被追究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并不多。这究竟是为什么? • 重利益轻生命,重政绩轻安全。 • —我国现在正处在危化工大发展时期,由于这个行业目前还处在高利润阶段,因此,一些地方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顾当地的环境条件,争相上马危化工项目。 • —当前,还有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一些地方政府把这一块作为招商引资的重头戏,不惜以降低安全门槛为代价,盲目引进项目,其结果是,政绩出来了,税收增加了,但安全事故也发生了,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很大威胁。 • 在错误的政绩观的引导下,责任追究如果不到位,再多的教训也只能等到下一次事故发生时再汲取。比危险品本身更危险的是注重利益、轻视生命的发展观。
案例二 2004年4月16日,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漏事故。 9人死亡, 3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