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N D
聯合國UN〈United Nations〉 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是聯合國的成員國。1945年6月26日,51個創始會員國中的50個,在美國加州舊金山簽定《聯合國憲章》。憲章於1945年10月24日生效,自此聯合國正式成立,但是第一次會員國大會直到1946年1月10日才舉行,當時有51個國家出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存在著一個類似於聯合國的組織國際聯盟,通常可以認為是聯合國的前身。聯合國對所有接受《聯合國憲章》的義務以及履行這些義務的「熱愛和平的國家」開放。到2008年為止,聯合國共有192個成員國。
成立宗旨 • 「聯合國」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成立的,是由一些國家和之前類似的組織叫做「國際聯盟」一同合併,目的是要為了維護世界的和平、生態、、文化教育發展、經濟和援助等,不同國家可透過在聯合國上面進行交流,聯合國也會處理伊些世界上的問題,也在戰爭問題上面發揮了很大的溝通橋樑和援助作用ˇ,向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非洲境內一些內戰較多的國家,聯合國都會派遣所屬的軍隊去加強協防,而有些國家鬧了飢荒,聯合國的糧食組織也會到當地勘查,然後提供糧食救援和金錢補助,在生態保育方面,聯合國也是具有一定的地位,像呼籲各國遵守所簽訂的環保條約、譴責或影響各國家的非環保政策或建設等,在文化教育方面,聯合國裡也有教科文組織的運作,來協助一些貧窮落後的國家的文化教育發展,還有訂定「世界文化遺產」來保護一些知名古蹟和文化寶藏免於到戰爭或其他因素破壞,還有古蹟的重建修復工作等,總之來說,聯合國不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所成立的「國際聯盟」那樣非常弱勢,而且不同的時,美國有入會,聯合國也有屬於自己的協防部隊,這跟因為沒有軍隊武力的國際聯盟來說,實在是差的很多,可以發揮制衡各強權的力量,促使世界和平發展。
會員國 • 1945年51個創始會員國: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白俄羅斯、加拿大、智利、中華民國、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捷克、丹麥、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度、伊朗、伊拉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波蘭、沙烏地阿拉伯、南非、敘利亞、土耳其、烏克蘭、蘇聯、英國、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南斯拉夫。
1946 阿富汗、冰島、瑞典、泰國。1947 巴基斯坦、葉門。1948 緬甸。1949 以色列。1950 印尼。1955 阿爾巴尼亞、奧地利、保加利亞、柬埔寨、芬蘭、匈牙利、愛爾蘭共和國、義大利、約旦、寮國、利比亞、尼泊爾、葡萄牙、羅馬尼亞、西班牙、斯里蘭卡。
1956 日本、摩洛哥、蘇丹、突尼西亞。1957 迦納、馬來西亞。1958 幾內亞。1960 貝南、布吉納法索、喀麥隆、中非、查德、剛果、象牙海岸、賽普勒斯、加彭、馬達加斯加、馬利、尼日、奈及利亞、塞內加爾、索馬利亞、多哥、薩伊。1961 茅利塔尼亞、蒙古、獅子山、坦尚尼亞。1962 阿爾及利亞、蒲隆地、牙買加、盧安達、千里達、烏干達。
1963 肯亞、科威特。1964 馬拉威、馬爾他、尚比亞。1965 甘比亞、馬爾地夫、新加坡。1966 巴貝多、波札那、蓋亞那、賴索托。1968 赤道幾內亞、模里西斯、史瓦濟蘭。1970 斐濟。1971 巴林、不丹、阿曼、卡達、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共取得聯合國席位。1973 巴哈馬、東德、西德(東、西德於1990年10月宣布統一,聯合國席位亦併而為一。)
1974 孟加拉、格瑞那達、幾內亞比索。1975 維德角、葛摩伊斯蘭、莫三比克、巴布亞新幾內亞、聖多美普林西比、蘇利南。1976 安哥拉、西薩摩亞、塞席爾。1977 吉布地、越南。1978 多米尼克、所羅門群島。1979 聖露西亞。1980 聖文森格瑞那丁、辛巴威。1981 安地卡巴布達、貝里斯、萬那杜。1983 聖克里斯多福。
1984 汶萊。1990 列支敦斯登、那密比亞。1991 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南韓、北韓、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1992 亞美尼亞、亞塞拜然、哈薩克、吉爾吉斯、摩爾多瓦、烏茲別克、塔吉克、土庫曼、聖馬利諾、克羅埃西亞、斯洛溫尼亞、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喬治亞。1993 斯洛伐克、馬其頓、摩納哥、厄利垂亞、安道爾。1994 帛琉。1999 吉里巴斯、諾魯、東加。2000 吐瓦魯。2002 瑞士、東帝汶(第191個會員國)
具體貢獻 • 聯合國及其各機構在堅持與貫徹《世界人權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聯合國為一些過渡到民主政體的國家提供協助,包括監督與協助開展自由公平的選舉、提高司法系統的質量、起草憲法、訓練人權官員。聯合國機構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貢獻。 • 聯合國也支持婦女權益的提高。聯合國組織從1985年起開始出現性別主流化的主張,用意之一就是鼓勵婦女積極參加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生活。 • 2005年12月20日,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同意設立一個新的機構「聯合國和平建設委員會」,以協助剛剛擺脫戰亂的國家避免再度陷入衝突。[5] • 2006年3月9日,聯合國舉行儀式,正式啟動中央緊急應對基金,為聯合國在自然災害發生後立即開展救援活動提供了資金保證。[6]
性質 • 1.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SATION, ILO)國際勞工組織的成立宗旨:促進充分就業和提高生活水準;促進勞資雙方合作;擴大社會保障措施;保護工人生活與健康”;主張透過勞工立法來改善勞工狀況,進而“獲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社會正義。
2.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 FAO)國際糧食及農業組織的宗旨:糧農組織的目標是提高生產和分配糧食的效率,及改善發展中國家及農村人口的營養情況。糧農組織定期搜集、分析及發放有關糧食及農業生產的資訊,也對各國政府作出規劃糧產的建議,同時也在發展中國家推行改善糧產項目。透過全球信息和預警系統,每月發布世界糧食形勢報告;幫助農民在水災,畜疫和類似緊急情勢後恢復生產。
3.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宗旨:透過教育、科學及文化促進各國間合作,對和平與安全做出貢獻,以增進對正義、法治及聯合國憲章所確認之世界人民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均享人權與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世界文化、自然遺產保護機構,就是屬於其中文化方面的業務。
4.聯合國科學及文化組織(UNISPAR是University-Industry-Science Partnership)聯合國科學及文化組織的宗旨:促進國際上對資訊社會的道德、法律和社會問題挑戰的反思和討論, 通過資訊的組織、數位化和保護促進公共領域內資訊的廣泛獲取,支援通訊、資訊和資訊學領域內的培訓、繼續教育和終生教育,通過基礎掃盲以及資訊和通訊技術掃盲培訓,支援地方內容的生産,並促進地方知識的可獲得性。
5.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世界衛生組織的宗旨:使人類獲致最佳的健康水準,提高各會員國醫藥衛生的技術標準及設施,教導人民衛生的生活方式。其主要工作是協助各國防治各種傳染病,改善衛生環境,充實醫療設備,督導醫療研究等。
6. 世界銀行(world bank)世界銀行的宗旨:通過向中低收入國家提供貸款、政策諮詢和技術援助,減少貧困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準。
7.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通過設置一常設機構,便於國際貨幣問題的商討與協作,以促進國際貨幣合作。
8.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宗旨:保證全世界國際民用航空能安全及有次序的發展,鼓勵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之設計與操作技術,鼓勵發展用於國際民用航空的航路、機場、與飛航設施, 滿足全世界人民對安全、有效率、且經濟的航空運輸之需求。
9.萬國郵政聯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 UPU)萬國郵政聯盟的宗旨:組織和改善國際郵政業務,促進發展國際郵政業務合作,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進行各種郵政技術援助活動。
10. 國際電信聯盟(Intergred Service Digital Network)國際電信聯盟的宗旨:維護和擴大會員國之間的合作,以改進和合理使用各種電信
11. 世界氣象組織(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 WMO)世界氣象組織的宗旨:促進設置網方面的國際合作以進行氣象、水文以及與氣象有關的地球物理觀測,促進設置和維持各中心以提供氣象和與氣象有關的服務
12. 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國際海事組織的宗旨:努力啟蒙各國航運界重視海事思想,宣傳增進海運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重要性。
13.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宗旨: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發展國家間友好關係,合作解決國際問題,增進對人權的尊重;成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
14.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Asi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的宗旨:有關的各種機制結構,重要的是應在這些框架內繼續進行工作。各國政府應繼續合作並加強在區域和全球各級上,包括在聯合國系統內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