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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情 况 报 告.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专 题 调 研 组 二 ○ ○ 九 年 二 月.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 《 决定 》 ,进一步推动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全国省级公益性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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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情 况 报 告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专 题 调 研 组 二 ○ ○ 九 年 二 月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进一步推动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全国省级公益性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通过函调,在大致了解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于2008年11月10日—23日组成两个调研组,重点选择云南、贵州、湖南、广西、广东、新疆、青海、内蒙古、辽宁、安徽等十省(区)开展实地调研。期间召开20多次座谈会,听取了二十个地调院、环境监测总站和部分主管单位关于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通过函调和实地调研工作,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加深了对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近期建设情况的了解。
报 告 提 纲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调研结论和建议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1.编制及组建模式 2.人员构成 3.经济运行 4.基地与装备 5.资质与质量管理体系
1. 编制及组建模式 截至2008年底,省级地质调查院、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编制总数从2004年的9131人,增加到2008年的13958人,现有在职职工8984人。 全国31个省级地调院中,内蒙古、山东、上海、江苏、浙江、云南、重庆7个隶属于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其余24个隶属于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1. 编制及组建模式 全国30个省级监测总站中,20个隶属于国土资源 厅,9个隶属于地勘局,1个(贵州监测院)由国土资 源厅和地勘局共管。 天津、上海地调院与总站,以 “ 两块牌子,一 套人马”的方式合为一体。 江苏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已注销。
1. 编制及组建模式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下发 后,17个省(区、市)已经印发实施意见,多 数省份加大了对地质调查财政支持力度,辽宁 、河北、山东、河南、吉林、山西、安徽、江 西、四川、陕西、云南等省按照《决定》的 要求,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组建模式。
1. 编制及组建模式 目 前 主 要 模 式 ◆以云南省地调院为代表隶属厅管理的 “变大”模式 ◆ 以青海地调院为代表隶属局管理,队伍规模 “由大变小” 的模式 ◆ 以广东地调院为代表的“变隶属关系”模式 ◆ 以新疆地调院为代表的“保持现状”模式 ◆ 以其他地调院逐步 “变实”的模式 此外,重庆、西藏地调院的建设,也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1. 编制及组建模式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在建设中不断逐步做实。从2004年到2008年 实 体 型 由12个增加到 21个 半实体型 由10个减少到 7个 非实体型 由 9个减少到 3个
2. 人 员 结 构 ● 年龄结构趋于合理 省级公益性队伍在职职工中,35岁及以下的有2673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9%;36-45岁的有3410人,占38%;46-55岁的2593人,占 29%;56岁及以上的有344人,占4%,人员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地调院与总站相比,36-45岁职工比例要比总站高 出7个百分点,总站年龄结构老化程度相对严重一些。
2. 人 员 结 构 人 员 年 龄 结 构
2. 人 员 结 构 ●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结构基本合理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 称有2275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4%;中级有2266 人,占35%;初级有2035人,占 31%。各类专业技术人 员的结构基本合理。 地调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 人员要比总站高4个百分点。
2. 人 员 结 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职 称 结 构
2. 人 员 结 构 ●职工学历结构有待优化 地调院在职职工中 博 士 96人, 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 硕 士 459人, 占8%; 本 科2551人, 占43%; 大中专1808人, 占30%; 高中及以下1029人,占17%。
2. 人 员 结 构 ● 职工学历结构有待优化 总 站在职职工中 博 士 16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 硕 士 141人,占 5%; 本 科 963人,占 32%; 大中专 1026人,占 34%; 高中及以下895人,占 29%。
2. 人 员 结 构 职 工 学 历 结 构 总体来说,地调院整体学历水平略高于总站,两者在高中及以下的比例偏高,有待进一步优化。
3. 经 济 运 行 ● 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的收入多元化格局已日趋成形 2007年总收入为258004万元: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7692万元,占总收入的49%; 中央财政收入 87424万元,占总收入的34%。 市场项目收入 40823万元,占总收入的16%; 其他产业收入 2065万元,占总收入的1%。 中央财政收入中“大调查”53098万元,占总收入 的21%,占中央财政收入的61%。
3. 经 济 运 行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总收入结构示意图
3. 经 济 运 行 ● 事业费得到一定程度保障 • 院、站事业费总和31306万元,人均事业费2.35万元,部分省(区)地调院的人均事业费较高,如山东、广东、宁夏人均超过5万元。 • 地调院人均事业费2.31万元;总站为2.41万元。 • 地调院隶属于国土资源厅的人均事业费为3.41万元,隶属于地勘局的人均事业费为2.30万元。
3. 经 济 运 行 ● 经济总量不断增大 地调院和总站2007年人均收入(货币工作量)分别为32.1万元和18.4万元。其中,地调院2006年人均收入21.4万元,2007年比2006年增长50%。
4. 基地与装备 ●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中,35个有基地,占省级地质调查单位的57%;26个没有基地,占43%。其中: 地调院17个有基地,占地调院总数的55%;14个没有基地,占45%。 总 站18个有基地,占总站总数的60%;12个没有基地,占40%。 部分单位基地是租用上级管理部门,这部分按没有基地统计。
4. 基地与装备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共有设备原值52974万元,人均设备原值5.9万元。其中: 地调院 人均设备原值6.9万元, 总 站 人均设备原值3.9万元。
5.资质与质量管理体系 ● 资 质:总的拥有各类资质437个,其中甲级247个,占省级公益性地调单位资质总数的57%;乙级132个,占30%;丙级58个,占13%。 ● 质量体系认证:共计有50个单位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占省级公益性地调单位82%;11个单位未通过,占18%。其中31个地调院中只有一个没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总站则有10个未通过。近1/3的总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相对落后。
总之,各省级地调院自建立以来,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推进改革步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探索,艰苦创业,建立了一支比较精干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稳定了一批技术业务骨干,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总之,各省级地调院自建立以来,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推进改革步伐,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探索,艰苦创业,建立了一支比较精干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稳定了一批技术业务骨干,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体制不顺严重影响队伍建实建强 当前,隶属地勘局管理的地调院占2/3以上。归地勘局管理的院、站,在建实建强方面困难相对更大。 一是其事业费是从地勘费基数中核定,年度安排随意性较强,没有直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影响了事业费增长的稳定性。 二是由于对未来归属存在不确定性担忧,从管理者角度,不想投入太多。在人员配备、基地建设和设备配置方面一般难有长远考虑。 三是由于不是属厅直接管理,在服务于政府职能方面不够快捷、方便。
2.事业费不足影响队伍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地调院和监测站建设历史复杂,隶属关系不确定等原因,往往造成预算渠道不畅通; 二是事业费预算额度与实际支出相比偏低; 三是离退休人员偏多,事业费不足,每年需所在单位补贴大量的医药费等费用,影响到单位正常的运转。
3.人才队伍仍不适应形势需要 主要表现为二个方面: 一是队伍规模和专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 有些单位编制不足,规模与工作量不匹配; ◆ 很多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占编制数的比例较低; ◆ 部分单位当前的人才结构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急需调整充实。 二是缺乏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困难
4.基地建设及装备更新滞后 ●据统计,省级地调院中,有将近一半还没有基地, 靠租用办公用房;尤其是归局管理的地调院,问题更加突出 ●地质技术装备财政投入不足,且更新慢 ●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尚未健全
5.省级公益性队伍与地调局联系 有弱化趋势 ● 近几年,地质勘查需求旺盛, 全国地质工作年度投入不断增加。地方政府对地质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需求也有较大幅度增加。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项目来源呈现多元化。因此,导致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业务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
5.省级公益性队伍与地调局联系 有弱化趋势 ● 由于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相对市场项目偏低,承担地质调查项目不如承担市场项目利润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大调查项目的积极性。 ●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与地调局缺乏稳定沟通联系机制也是造成联系弱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6.其他相关问题 一是地质调查外部环境亟待改善 二是大调查项目预算标准有待及时调整和完善 三是矿权处置缺乏规范 四是项目多头管理
1.抓住机遇,加快推进省级公益性地质 调查队伍建设 新形势将给省级公益性地质队伍发展带来新机遇 ◆ 金融危机导致矿产品市场降温,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商业性矿产勘查任务将有所减弱,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项目比重可能将会加大; ◆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大规模增加财政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重大工程的全面建设必将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带来巨大的社会需求,这又反过来给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 国家地质工作的投资结构将会发生重大变化。部、局应借此结构调整之机,加快引导和推进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
2.精心研究,尽快出台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办法2.精心研究,尽快出台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能力建设评估办法 一是依据国土资发[2003]358号文件精神,对单位性质、定位、人员、经费、基地、装备等必要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依据新颁布的《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精神,对单位资质等级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依据单位性质、定位和职责任务,对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服务于国土资源管理的能力和成果资料服务于社会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
3.加强沟通,以地质项目为引导,促进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实建强 地质调查项目是部、局与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的直接纽带 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是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需要长期依靠的重要力量。地调局从自身业务持续发展的角度,利用项目的部署、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手段,提出要求,加强引导,促进院、站建实建强。
4.强化协调,建立地调局与省级公益性 地质调查队伍紧密联系机制 ●地调局在项目部署上要与地方政府沟通,统筹中央与地方项目的衔接和互补。以项目部署引导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项目联系机制, ●加强大区项目管理功能,统一监督管理好中央出资的地质调查项目。加强省级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业务培训、业务交流和研讨。 ● 建立相对固化的沟通联系机制。
◆ 地调院、总站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要及时报地调局备案; ◆ 每年初要将地方和其他资金来源的地调项目工作计划报地调局; ◆ 年底要向地调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主要工作安排。
5.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建议 (1)尽快研究出台“地质调查管理条例”,为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研究出台“关于从事公益地质工作的矿业权处置办法”。 (3)研究制定“找矿突破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4)完善大调查预算标准,调整要及时,使其与市场经济形势相适应,提高队伍承担大调查项目的积极性。 (5)出台野外津贴新规定,提高野外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