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 likes | 828 Views
规范程序 完备手续 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6 年 10 月 29 日. 提示: . 为确保有效操作 请 不要 使用键盘和鼠标 “ 滑轮 ” 通过鼠标 点击 屏幕进行操作. 发展学生党员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 ( 入学 ——— 递交入党申请书 ]. 尽可能短. 点击. 第二阶段 ( 递交申请 ——— 确定为积极分子 ]. 不少于2个月. 点击. 第三阶段 ( 确定积极分子 ——— 确定发展对象 ]. 不少于1年. 点击. 近期 ( 一般在年内 ). 第四阶段 ( 确定发展对象 ——— 接收预备党员 ].
E N D
规范程序 完备手续 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6年10月29日
提示: 为确保有效操作 请不要使用键盘和鼠标“滑轮” 通过鼠标点击屏幕进行操作
发展学生党员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 尽可能短 点击 第二阶段(递交申请———确定为积极分子] 不少于2个月 点击 第三阶段(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 不少于1年 点击 近期 (一般在年内) 第四阶段(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 点击 第五阶段(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1年 点击 第六阶段(预备党员转正——离校]
第一阶段(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坚持“三早”(早发现、早选苗、早培养) 原则,加强党的知识教育,鼓励引导 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点击 (二)党支部规范、妥善收存入党申请书 点击 返回
第一阶段 (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坚持“三早”原则,加强党的知识教,鼓励引导主动提出入党申请第一阶段 (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坚持“三早”原则,加强党的知识教,鼓励引导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通报信息:1、每年12月上旬,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校上报积极分子数,根据10:1比例, 确定我校下年度发展党员宏观指导数。2、每年12月上旬,省委高校工委要求我校上报当年发展党员数,因此当年发 展党员截止到11月底。 特别说明: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广泛吸纳,积极培养、动态管理的办法2、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间隔不少于2个月 紧迫任务:1、在每年12月份之前,做好教育、鼓励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工作和做好入党 积极分子队伍的充实调整工作,保证上报积极分子数充足。2、做好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和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个人基本信息的采集 工作,并及时录入 《党内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 返回
第一阶段 (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二)党支部规范、妥善收存入党申请书第一阶段 (入学—递交入党申请书](二)党支部规范、妥善收存入党申请书 建议:1、党支部将所有入党申请书统一收存于一个档案袋中2、列类似如下表格,醒目标注所有申请人员列为积极分子的最早时间
第二阶段 (递交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 (一)党支部派人及时与申请入党人谈话,指出努 力方向 (二)考察申请人2个月左右,支委会研究确定其 为积极分子 点击 (三)党支部派人及时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指出 努力方向 (四)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指定1—2名培养人 点击 返回
第二阶段 (递交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 (二)考察申请人2个月左右,支委会研究确定其为积极分子 党支部遵循广泛吸纳、积极培养、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将递交申请书在两个月以上、表现良好的申请人员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以便进行深入的教育培养。 由于是“广泛吸纳”,所以积极分子一般不需团支部特别推荐,团支部书记可通过“在党支部确定积极分子支委会上介绍积极分子候选人情况形式”表达团支部意见。 入党积极分子需由党支部委员会(支委会)讨论确定,并形成 会议记录(组织部必审材料)。 点击
第二阶段 (递交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 (二)考察申请人2个月左右,支委会研究确定其为积极分子 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支委会)会议时间即确定为积极分子的时间 即: 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支委会) 会议时间与《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中的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栏一致 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支委会) 会议时间与《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中的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栏一致。 点击 点击 点击 点击 返回
第二阶段 (递交申请书—确定为积极分子] (四)建立积极分子档案,指定1—2名培养人 1、党支部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应为其尽快“建档”。 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标志“建档”开始。积极分子本人填写封皮和第一页 点击 2、领取一个《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将入党申请书 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一并装入该档案中。 3、确定1-2名培养人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原则上积极 分子培养人应是正式党员,但考虑到积极分子数量多,正 式党员相对不足,可以放宽条件,1名正式或预备党员, 以减少培养人的工作量,提高培养质量。 返回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一)采取多形式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二)培养人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点击 (三)积极分子参加校(院)一级党课学习培训 点击 (四)确定发展对象 点击 返回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二)培养人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二)培养人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写实 1、起初可半年写实一次,到一定阶段应按季度写实。 如:有的同学入学不久就被列为积极分子,在临近获得毕业发展,若按季度写 实,几年下来要写10 几次,工作量大。尤其目前我们对入党积极分子采 取“广泛吸纳”的原则,大量积极分子带来的是写实工作量的激增,先半年 写实,后季度写实是缓解写实压力的有效、可行和合理办法。例如: 点击 2、半年与季度写实界限:到发展之前,按季度连续写实不少于一年。 3、 如果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与发展时间之间间隔较短(一年多些), 则开始时就不能按半年写实,否则无法达到发展之前按季度连续写实不 少于一年的要求。例如: 点击 4、 “写实”要从政治(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提高)等、学习、工 作、生活等几方面来写,避免空洞,既要肯定优点又要提不足。 返回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三)积极分子参加校(院)一级党课学习培训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三)积极分子参加校(院)一级党课学习培训 1、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在培养考察期间要参加党课学习培训(有党课 培训证书),至于何时上,没有明确规定,各总支和党支部可根据 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2、纠正一个错误观念:认为上党课就意味着要发展了。 上党课是积极分子的权利。我们鼓励所有积极分子都参加培训,都 能获得学习机会。只因条件(如地点、教师)限制,没有能力让每 个积极分子都能接受党的知识教育。(上党课绝不是带上光环) 3、注意两个问题: 有的党支部把上党课作为一般和重点积极分子的分水岭(X) 有的党支部把上党课作为开始考察写实的起点(X) 不必界定一般和重点积极分子,难弄清楚,以后不在区分一般和重点。 不能将上党课作为开始写实的起点,考察写实是在递交申请书人员两个 月左右后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就开始,而非上党课开始。 4、获得党校颁发的党课培训证书后,要及时装入档案袋中。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 1、基本概念:发展对象是指符合党员条件,已纳入或正要纳入年度发 展计划,并拟于年内(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2、基本条件: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取得党课培训结业证,各方面表 现优秀的积极分子,经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讨论、党总 支审批,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3、确定发展对象的办法: 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核——党支部决定——党总支审批 点击 4、确定发展对象的形式: 可与每年3月份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结合进行。 点击 返回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办法: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核—党支部决定—党总支审批 1、团支部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团支部推荐最后要形成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 《团组织推优表》中 “团支部考察推荐意见与民意测情况”时间与 《综合政审报告》中 “团组织推荐时间”一致。 点击 点击 点击 2、团委审核 点击 3、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决定 (1)党支部在团组织“推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党支 部要给出是否“同意确定该同志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意见写在 《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最后一页 “党支部意见”栏中. 点击 (2)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也要形成 会议记录(组织部必审), 会议时间即为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 支委会会议记录时间与《综合审查报告》“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一致 支委会会议记录时间与《积极分子写实表》最后一页 “党支部意见”一致 点击 点击 点击 点击 点击 4、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要给出是否“同意确定该同志做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意见写在 《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最后一页 “党总支意见”栏中. 返回 点击
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第三阶段 (确定为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四)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的形式:可与每年3月份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结合进行。 发展对象产生可与每年3月份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制定进行“合并”。即,每年3月份,各班团支部推荐本班该年度拟发展党员名单时,也就一并推荐出了本班发展对象候选人;而随后党支部在团组织推优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计划名单时,也就一并确定了发展对象名单。 例如: 二者合并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 3月份制定发展计划时,将某积极分子列入了发展计划,只有这时对其培养考察已在一年以上,才能实现确定发展计划与确定发展对象的“合并”。 点击 而对那些在3月份已经列入发展计划的积极分子,但此时接受考察写实仍不足一年,就不能同时确定为发展对象,只能等到满一年时,再履行“团支部推荐——团委审核——党支部决定——党总支审批”的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例如: 点击 返回
第四阶段 (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第四阶段 (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一)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至发展之前,这期间应继续对 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写实 点击 (二)《自传》、函调及学习成绩等材料核实认定 《自传》和函调工作一般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后随即展开。特别是函调工作应尽早开始,以保证有充足的函复时间 (三)党支部要形成《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 点击 (四)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要给出是否“同意履行入党手续”的意见。意见写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最后一页 “党总支意见”栏中. 点击 (五)党委组织部“预审” 点击 (六)公示 (组织部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七)履行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点击 返回
第四阶段 (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一)发展对象——发展之前,应继续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写实 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距离履行入党手续可能还有一段时间间隔(特别是每年3月份制定发展计划时“合并”确定的发展对象,可能会分散在全年各个时段发展,这段间隔期间应继续考察写实,并要求发展对象继续递交思想汇报,直至发展前。 例如: 点击 返回
第四阶段 (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 (三)党支部要形成《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 在政审基础上,履行入党手续之前(一般在收到函调后,临近发展前1个月左右),党支部要形成《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并给出是否“同意履行入党手续”的意见。意见写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最后一页 “党支部意见”栏中. 点击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