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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5.1 概 述. 5.2 工程量计算. 5.3 单位工程工料分析. 5.4 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5.1 概 述. 5.1.1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及其作用 5.1.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5.1.3 施工图预算的一般组成 5.1.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5.1.1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及其作用.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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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5.1 概 述 5.2 工程量计算 5.3 单位工程工料分析 5.4 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5.1概 述 • 5.1.1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及其作用 • 5.1.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 5.1.3 施工图预算的一般组成 • 5.1.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5.1.1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及其作用 • 施工图预算的概念 •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图设计预算的简称,又叫设计预算。它是由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编制和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文件。 •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包括建筑工程预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
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 施工图预算是设计阶段控制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施工管理实行经济核算的依据。 • 施工图预算是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的依据,也是承包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 施工图预算是建设银行拨款或贷款的依据。 • 施工图预算是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 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 。 •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企业进行“两算”对比的依据。
5.1.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 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标准图集。 • 现行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及调价规定。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预算工作手册有关工具书。
5.1.3施工图预算的一般组成 • 封面 • 编制说明 • 施工图预算表 • 工程量计算表
封面 • 封面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及工程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工程总造价、建筑面积、综合经济指标(单位工程造价),预算的编制单位、编制人、证号;预算的审核部门、审核人、证号、编制日期。
编制说明 • 主要包括: 1. 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图纸、预算定额手册、取费标准等) 2. 承包方式 3. 工程特点 4. 编制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预算文件是否考虑设计变更、主要材料价差、量差、补充定额的编号等)。
5.1.4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有单价法和实物法两种。
单价法 • 单价法是用事先编制好的分项工程的单位估价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按施工图计算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乘以相应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便可得出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造价。
实物法 • 实物法是首先根据施工图纸分别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预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定额用量,再分别乘以工程所在地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求出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并汇总求和,进而求得直接工程费,最后按规定计取其他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就可得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
5.2工程量计算 • 工程量计算顺序 • 运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 土石方工程 • 桩基础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砌筑工程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 楼地面工程 • 屋面及防水工程 • 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 装饰工程 •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 •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
工程量计算顺序 • 按顺时针方向计算工程量 • 按横竖顺序计算工程量 • 按轴线编号顺序计算工程量 • 按结构构件编号顺序计算工程量
按顺时针方向计算工程量 • 从图纸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逐步计算,环绕一周后又回到原开始点为止。
按横竖顺序计算工程量 • 按照先横后竖、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外后内的原则进行计算。 • 这种计算顺序适用于:内墙基础、内墙挖基槽、内墙砖石墙,内墙装饰等工程。
按轴线编号顺序计算工程量 • 根据平面上定位轴线编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进行计算。这种计算顺序适用于结构复杂的工程,计算墙体、柱子、内外装饰等。
按结构构件编号顺序计算工程量 • 按图纸注明的不同类别、型号的构件编号进行计算。这种计算顺序适用于:桩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构件,门窗等项目 。
运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 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基本要点是:统筹程序,合理安排、利用基数、连续计算;一次计算,多次应用,结合实际、灵活机动。
基数主要是指“三线一面”: • “三线”: 外墙中心线L中 外墙外边线L外 内墙净长线L内 • “一面”是指建筑施工图上所示的底层建筑面积。
一般常遇到的几种情况与采用的方法 • 分段计算法 如果某工程基础断面尺寸,埋深不同时,可按不同的设计剖面分段计算工程量。 • 分层计算法 如遇多层建筑物,各楼层的建筑面积不同时,可用分层计算法。
加补计算法 把主要的比较方便的部分一次算出,然后再加上多出的部分。如带有墙柱的外墙,可先算出外墙体积,然后再加上砖柱体积。 • 补减计算法 如每层楼地面面积相同,地面构造除一层门厅为大理石地面外,其余均为水磨石地面,可先按每层都是水磨石地面计算各楼层工程量,然且减去门厅的大理石地面工程量。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 建筑面积的概念 二 建筑面积的作用 三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一 建筑面积的概念 (1)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是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
(2)建筑面积的组成: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有效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 使用面积 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建筑面积 辅助面积 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 楼梯间|走道 结构面积 墙、柱等构件所占面积
二 建筑面积的作用 建筑面积是一项反映建筑平面建设规模的数量指标,是衡量建筑物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参数。
(1)建筑面积是衡量基本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如基本建设计划、统计工作中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指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是衡量基本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如基本建设计划、统计工作中的开工面积、竣工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例如:中国近年城乡建筑竣工面积,2001年为18.2亿㎡,2002年为19.7亿㎡ ,2003年达20.3亿㎡ 。
(2) 建筑面积是对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分析的重要数据。 如:土地利用系数 = 建筑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 建筑平面系数 = 使用面积/建筑面积 若这些指标未达到要求的标准时,应重新修改设计。
(3) 在编制估算造价时,建筑面积作为估算指标的依据;在编制概预算时,建筑面积就是某些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还可以计算技术经济指标。
估算指标是以独立的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评定对象,完成单位合格产品(100平方米),所必须消耗的工、料、机数量或费用的标准。例:吉林市民用住宅,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人工及主要消耗指标:人工(工日) 402.90,钢筋(t)1.93。 计算技术经济指标,如: 建筑物单方造价=总造价/建筑面积 建筑物单方用工量=总用工量/建筑面积 建筑物各种材料单方用量=某材料用量/建筑面积
(4) 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中,用完成建筑面积的数量,来反映企业的业绩大小,也是企业配备施工力量、物资供应、成本核算等的依据之一。
(5) 建筑面积也能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的工农业发展状况,反映人民生活居住水平和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建设的程度,如人均住房面积指标等。如:2005年,天津市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3.4平方米,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4.34平方米。
三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0353—200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规定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由建设部于2005年4月15日颁布,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部分。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例:所示为某单层建筑物的平面示意图,层高为5.4 m,其建筑面积为:S=(40.00 + 0.24)×(15 + 0.24)=613.26 (m²) 单层建筑面积示意图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 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 m者应计算1/2面积。
例:图示为设有局部楼层的单层建筑物平面和剖面图,二层层高h2=2.7 m,其建筑面积为: S=L×B+l×b 设有局部楼层的单层建筑物图 (a) (b)
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 m时不应计算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商店、车站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采光井 出入口 防潮层保护墙 地下室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维护结构的,层高在2.2 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 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