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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委任人員核心職能研習班 ( 連江縣場次 ). 會議籌備與紀錄製作 靜宜大學觀光系 ( 所 ) 副教授 楊正寬 民國 100 年 5 月 3 日. 民主政治是議會政治. 憲法第 14 條 :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因此會議的籌備與運作自中央到地方,自行政部門到議會,自公務機關到公司行號,甚至自國內到國際會議都無可避免。 任何會議的成功,除有賴於與會者對會議宗旨的認同及良好的民主素養之外,還必須有周延的會議籌備與會議紀錄周延的製作。. 什麼是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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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委任人員核心職能研習班(連江縣場次)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委任人員核心職能研習班(連江縣場次) 會議籌備與紀錄製作 靜宜大學觀光系(所)副教授 楊正寬 民國100年5月3日
民主政治是議會政治 • 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因此會議的籌備與運作自中央到地方,自行政部門到議會,自公務機關到公司行號,甚至自國內到國際會議都無可避免。 • 任何會議的成功,除有賴於與會者對會議宗旨的認同及良好的民主素養之外,還必須有周延的會議籌備與會議紀錄周延的製作。
什麼是會議? • 《民權初步》第一節:「凡研究事理而為之解決,一人謂之獨思,二人謂之對話,三人以上而循有一定之規則,則謂之會議,無論其為國會立法、鄉黨修睦、 學社講文、 工商籌業, 與夫一切臨時聚眾,徵求群策,糾合群力,以應付非常之事者 , 皆其類也。」
會議的特點 • 參加會議成員至少必須三人以上。 • 必須遵循一定議事規則。 • 必須針對問題,就事論事,集思廣益。 • 以民主方式達成協議或獲得解決問題的妥善辦法。
會議的類型 行政類 學術類 校務會議 學生事務委員會 院(系)務會議 課程委員會 教評會議 學術研討會 兩岸學術交流會議 圓桌論壇 國際學術會議 • 業務檢討會 • 專案(小組)會議 • 董(理)監事聯席會議 • 定期或臨時會議 • 審查會議 • 慶祝(紀念)大會 • 籌備會議 • 座談(公聽)會 • 國際會議與展覽
會議文書的種類 • 開會通知 • 委託書 • 簽到簿 • 議事程序 • 開會秩序 • 會議紀錄 • 提案 • 選舉票
會議籌備的成功原則 • 一、把握會議主題。 • 二、慎選會議時地。 • 三、符合格式要求。 • 四、合乎議事倫理。
一、把握會議主題 • 任何會議都有主題,而且要再開會通知單的主旨或開會事由即予以扼要指陳,使接受開會通知的與會出、列席人員,一目了然。 • 例如:「召開本公司第○屆第○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總統府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組織條例草案審查會」。 • 會議主題確定後,後續議事程序、紀錄等運作都不可偏離,否則治絲益棻,無法達成會議目的。
二、慎選會議時地 • 會議規範第3條第2項:「召集人應根據路程遠近及交通情形,於適當時間前將開會事由、時間、地點通知各出席人或公告之。」 • 事實上,除路程及交通考量外,會議主題也必須考慮,例如商討賑災辦法、預算審查、年度考核,要以「最速件」,或先以E.mail及電話通知,必要時信封外加註「開會通知,提前拆閱」。 • 目前網路方便,緊急時可以「視訊會議」為之。如SARS疫情告急期間,可節省交通往返時間,又可防止病毒傳染。 • 但如八八水災或921地震賑災,會議地點就必須訂在災區,既可實際勘查,又可節省往返公文呈報,耽誤災情,淪為冷氣房中的紙上規劃。
三、符合格式要求 • 本講題「記錄製作」最好擴大至「會議文書製作」,因為會議文書包括記錄;會議的成功與否,所有會議文書都重要。 • 會議文書各有固定格式,不可混淆。例如開會通知有書函式、柬帖式、表格式、公告式。其餘如簽到簿、會議紀錄、發言條、提案單等,都需按既定格式進行。 • 除了「格式」,也要注意專用「術語」,這些都是約定俗成,方便溝通之用。
四、合乎議事倫理 • 「議事倫理」不但反應民主素養是否成熟,而且有助於議事效率的提升。 • 例如:主持人的人選簽請;出、列席人員及單位的排列順序是否得宜;會議地點與時間是否合乎大多數出、列席人員及開會事由的實際需要與方便;是否考慮會議的機密性與安全性;應否準備便餐或食宿;會議紀錄是否已由主持人及記錄人員分別簽署;以及代理出席人數是否過多、議場秩序是否和諧或失控等都是議事倫理問題。 • 各項會議文書的幕僚作業影響議事倫理,不得疏失,才能提昇議事功能。
開會通知的製作 • 一、開會通知內容除發文者、發文日期、字號速別、密等之外,還應包括開會事由、開會時間及地點、出、列席人員、聯絡人及電話。 • 二、開會通知方式,有個別及公告兩種。個別通知又分為書面及電話。電話通知內容與書面通知相同,必要時可以傳真(Fax)為之,目的都在爭取時效。 • 三、會議召集人或主持人,應視路程遠近及交通狀況,在會議之前儘早將通知送達出席人。 • 四、開會通知格式,除公告外,個別書面通知有便箋式、書函式及表格式等;送達方法有郵寄、電子文書、上網公告等。
委託書的製作 • 會議規範第20條:「出席人有發言、動議、提案、討論、表決及選舉之權利。出席人有遵守會議規則,服從決議等義務,未出席者亦同。」第23條:「出席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得以書面委託同一團體之其他出席人,代表其發言。」故代表人只有發言權,與出席人不同。 • 委託必須以書面為之,除敘明不能出席原因外,須書明委託人及代表人姓名、身份證字號並簽名或蓋章。
簽到簿的製作(一) 簽到簿主要作用,在統計開會額數及證明開會的合法性。會議規範第4條規定: 一、永久性集會得自訂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數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所謂「應到人數」以全體總數減除因公、因病數計算之。 二、處理議案之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為之。 三、會員無定額者,不受開會數額之限制。
簽到簿的製作(二) • 簽到簿(紙)置於會場門口報到處所,內容依序包括:1、書妥會議全稱。2、標明時間、地點。3、標明出、列席單位及出、列席人職稱、姓名。4、主持人及記錄簽到欄。 • 會議規範第22條:「列席人得參與本身所代表單位有關問題之發言與討論。」換言之,列席人無表決及選舉權,因此簽到位置在出席人之後。 • 簽到簿如不依尊卑順序排妥,則互相客氣又龍飛鳳舞簽名,徒增辨識困難。特別是中國人有謙讓習性,包括會議席次都必須注意規劃。
議事程序的製作 • 議事程序簡稱「議程」,係開會前預為編定之會議進行程序,並附於開會通知提供出(列)席人員參考,主席則據以控制會議進行。 • 會議規範第8條規定,會議程序主要項目有: 一、推選主席、報告議程及各項程序預定時間、徵詢出席人有無異議。 二、報告事項:包括宣讀上次會議紀錄、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執行情形、委員會或委員報告、其他報告。 三、討論事項:包括前次會議遺留事項、本次會議預定討論事項、臨時動議。 四、選舉(如無可免)。 五、散會。
開會秩序的製作 • 開會秩序又稱「開會儀式」,與議事程序最大不同點是,開會秩序都以大幅紅紙繕寫,張貼於會場,而議事程序則以書面印發出席人員。 • 開會秩序大都用於慶祝大會、紀念會、成立大會或學術研討會等,而且大都藉由司儀口呼之。 • 而議事程序用於一般須深入討論事情的會議,大都由主持人執行進度。
會議紀錄的製作 • 會議記錄又稱「議事記錄」,是由記錄人員將會議經過情形及討論決議事項予以筆錄整理的文書。 • 會議規範第11條規定:議事記錄主要項目包括:會議名稱及會次、會議時間、會議地點、出席人姓名及人數、列席人姓名、請假人姓名、主席姓名、記錄姓名、報告事項、選舉事項(含選舉方法、票數及結果,無此項目者,從略)、討論事項、表決方法及結果、其他重要事項等。 • 紀錄有詳記及簡記兩種。前者除了要有速記能力之外,有時要藉助錄音整理,通常主持人要徵詢與會者同意才錄音。後者不記討論過程,只記有共識的決議要點。
提案的製作 • 會議規範第34條:「動議以書面為之者稱為提案,除有特別規定,得由個人或機關團體單獨提出者外,須有附署。其附署人數如無另外規定,與附議人數同。」第32條:「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 • 提案內容包括:案由、說明、辦法、提案人、附署人。
選舉票的的製作 • 會議規範第89條:「選舉之方式分為舉手選舉與投票選舉兩種。目前常見投票方式有無記名圈選法、無記名書寫法、記名圈選法、記名書寫法等四種。 • 無論何種方式,選舉票一律由議事或選務機關製作,內容包括:選舉名稱、候選人編號、姓名及圈選欄(必要時可加印相片)、使用記名投票者選舉人署名欄、選舉日期、蓋章(包括選務團體、主辦選務機關、監選員)。
為何要推動? • 行政院2004年11月15日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旗艦計畫「會議展覽服務業發展計畫」。 • 讓全球看得見臺灣,讓國際走進來馬祖! • 邁向全球的國際會議條件: 一、需要跨越國界。 二、扣除差旅時間,實際會期至少兩天以上。 三、與會人數至少具有3個國籍,且50人以上。 四、有會議主持人主導之議程。
國際會議的類型 ※按開會地點分: domestic(國內)/ foreign(國外)/ Overseas(海外)/Offshore(境外)/International(國際)/Multinational(多國)/Multicultural(多元文化) ※按開會性質分: Assembly(組織大會)/Colloquium(非正式專題討論會)/Conference(專業討論會)/Congress(代表大會)/Convention(年會)/Exhibition(展覽)/Forum(論壇)/Seminar(指導型討論會)/Symposium( 專題討論會)
籌備國際會議的注意事項 • 目的 • 與會人數 • 開會次數 • 會期長短 • 籌組會議時間表 • 活動前的溝通事項 • 活動方案的動態 • 開會期間食宿及交通 • 參觀旅遊
成功國際會議要考慮 • 會議地點及會場設備。 • 簽證與護照的要求。 • 貨運及海關的規定。 • 匯率變動。 • 維安與保全。 • 語言(翻譯/口譯)。 • 文化差異與禁忌。 • 國際禮儀。 • 食宿與交通。
留意文化差異因素 • 可以被接受的行為舉止。 • 宗教信仰。 • 習俗與禮儀。 • 語言與溝通方式。 • 思維模式與價值觀。 • 法令與道德。 • 藝術與手工藝品。 • 飲食與服飾。
會議文書例釋 (如另加檔案)
參考文獻 • 憲法。 • 孫中山,民權初步。 • 內政部,會議規範,民國54年7月20日。 • 楊正寬,應用文,第七章會議文書。台北:揚智文化,2008年10月,第四版。 • Carol Krugman & Rudy R. Wright著,劉修祥、張明玲譯,Global Meetings and Exhibitions (全球會議與展覽)。台北:揚智文化,2009年9月,初版。
感謝聆聽, 敬請指教! 賜教處:靜宜大學觀光系楊正寬 yangck@pu.edu.tw 0975-00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