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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若干问题. 二 ○○八年十 月二十三日. 前言:. “ 十一五”规划: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有效监督模式,加强对科学基金申请、受理、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加强管理队伍廉政建设,倡导密切联系科学家,真心依靠科学家,热情服务科学家。建立不端行为预防和惩戒体系,加强科学基金工作中的科学道德建设。突出重点,开展资助项目抽查审计工作。强化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管责任,保证科学基金项目实是中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 汇报提纲. 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与维护基金公正. 1. 基金资助经费监管与资助经费使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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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若干问题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前言: • “十一五”规划: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有效监督模式,加强对科学基金申请、受理、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加强管理队伍廉政建设,倡导密切联系科学家,真心依靠科学家,热情服务科学家。建立不端行为预防和惩戒体系,加强科学基金工作中的科学道德建设。突出重点,开展资助项目抽查审计工作。强化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管责任,保证科学基金项目实是中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汇报提纲 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与维护基金公正 1 基金资助经费监管与资助经费使用 2 科学道德与基金申请中的不端行为 3
1.1科学基金监督工作 1.1.1监督工作的作用 •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廉政精神,推进我委廉政建设的需要; • 实施卓越管理战略,实现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 弘扬科学道德,建设和谐科研环境的需要。 作用:一是维护科学基金的公正性,保证评审原则和各种评审制度的贯彻。二是通过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开展“教育、自律、制度、惩戒”相结合的监督工作,维护科学道德,防范和遏制科学基金工作中的不端行为,推进和谐科研环境建设。三是通过抽查审计和对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督,保障国家财政投入的安全、高效运行。四是贯彻中央廉政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提高干部队伍防范职业道德风险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
1.1.2组织机构 监督委员会 纪检监察审计局 导 纪检监察审计处 监督处 局秘 监察 纪检 审计 监督 科学基金监督工作
1.1.4 具体几方面工作 廉政建设 党组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探索有效监督模式,加强对科学基金申请、受理、评审、实施等环节的监督,维护科学基金制的公正性。加强管理队伍廉政建设”;2007年7月和2008年1月两次党组会议研究廉政建设问题;2007年度又进行了廉政建设调研。 2007年7月党组会议纪要:党组认为,中央今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文件,很具体,也很有针对性,我委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组要求,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抓紧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我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提出的防范职业道德风险的整改方案,每一个干部都要真正做到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科学基金的声誉;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纪检监察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坚决查办违纪案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008年1月党组会议纪要:“党组决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廉政建设具体内容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以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为着手点,提高干部职工防范职业道德风险意识,保障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知识讲座,参观、活动等等。 廉政制度法规:基金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二)、(五)。
1.1.4 具体几方面工作 资助经费监督 抽查审计;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宣传。 查处科学基金申请中的不端行为 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 查处科学基金申请中的不端行为
2.1资助经费监管 2.1.1对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监督在《条例》出台前后的情况特别说明 (1)〔2000〕82号批复我委的“三定”方案,2001年,委务会通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计工作暂行办法》;财政部财教〔2001〕327号、财教〔2002〕36、64、65文件,明确基金委依法检查、监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中编办〔2003〕69号文件明确,纪检监察审计局,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和监督等工作,监审局“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监审局负责组织对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审计,从类别上讲应该属于内部审计。
(2)2004年3月中纪委第三监察室明确指出基金委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履行职责,对资助项目经费进行审计检查。国家审计署行政教科司和科技审计局针对明确指示,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由基金委内部审计机构来负责组织审计,科技审计局派员参加;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审计情况报送行政科教司和科技审计局备案;鉴于基金委资助项目涉及单位多,资助经费逐年增加,内部管理人员少的情况,同意我委采用抽查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范围掌握在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查审计经费为年度批准经费的10%左右;审计工作可采用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法展开。(2)2004年3月中纪委第三监察室明确指出基金委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履行职责,对资助项目经费进行审计检查。国家审计署行政教科司和科技审计局针对明确指示,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由基金委内部审计机构来负责组织审计,科技审计局派员参加;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审计情况报送行政科教司和科技审计局备案;鉴于基金委资助项目涉及单位多,资助经费逐年增加,内部管理人员少的情况,同意我委采用抽查审计的方式进行,审计范围掌握在资助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抽查审计经费为年度批准经费的10%左右;审计工作可采用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法展开。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依托单位对科学基金资助经费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基金委指导和监督各项目依托单位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监管工作。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上述文件和中纪委、审计署等部门对基金委监管科学基金资助经费要求,基金委采用抽查审计的方式监督各项目依托单位对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的监管工作。
2.1.2基金委和依托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注册申请表: 本单位申请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依托单位,谨此承诺: (1)本申请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注册为依托单位后,同意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条例和各项法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6条: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 在我国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依职权行政行为和应请求行政行为。
2.1.3基金委要求 • “十一五”规划:突出重点,开展资助项目抽查审计工作。强化项目依托单位的监管责任,保证科学基金项目实是中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 2008年1月党组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管好、用好钱。继续加强经费使用抽查审计,提高科学基金使用效益。 • 2007年度党组扩大会议陈宜瑜主任总结讲话:要继续加强经费使用抽查审计。已开展的抽查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进行了处理。其中有的问题有客观原因,如经费使用规定的不合理造成经费使用上的偏差。从我们这个角度,要努力和财政、审计部门沟通,使经费使用规定更加符合实际,避免科学家为完成正常科研工作而出现不必要的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重要的是要告诉基金项目承担者,不要做损害基金声誉的事情。有些个别问题一旦被媒体炒作,对整个科学基金声誉将会产生很大的损害。一定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 • 向国务院汇报:2006,开展审计监督。 2007,加强监督审计。 • 2007年 “近年来科学基金资助经费抽查审计的情况通报”。 • 2008年 何鸣鸿副主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审计独立性原则。
2.1.3有关文件的规定 国务院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文件。强调加强项目管理,要求收回结余经费。国家审计署科技审计局和行政事业司对基金资助使用要求越来越高。
基金项目开支范围 研究经费 • 科研业务费 • 实验材料费 • 仪器设备费 • 实验室改造费 • 协作费 •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劳务费 • 管理费
863开支范围(预算审批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直接费用:课题研究过程中耗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修缮费及其他直接费用。人员费是指为直接参加课题研究的全体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 。 ◈间接费用: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各项费用。包括:依托单位直接为课题服务的管理服务人员的人员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和其他有关费用。课题间接费用占课题经费总预算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根据依托单位的性质分别核定。 ◈协作研究支出 973开支范围 ◈预备费:指出科技部管理的为项目遴选、标书发布、项目评审、项目管理等活动支出的费用。 人员费 ◈项目费 设备费 管理费:管理费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一般占项目经费总预 算的5%~30%。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由科技部统一管理、调剂使用。 ◈人员费、管理费
2.1.4以科学基金工作方针为指导开展抽查审计 “一个贯穿”,在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中贯穿科学基金文化。 在审计工作中还需要:“三个转变”,从监督检查者转变为科学家的助手和参谋;从监督式审计转变为参与式审计;从单一的财务审计转变为财务审计为主,兼顾经费使用情况调研。“四个注重”,注重宣传;注重审计交换意见,促进整改;注重审计结果分析;注重通过审计调研。 监督检查者 咨询顾问、工作帮手 监督式审计 参与式审计 财务审计 兼顾政策调研 参与式审计把重点放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 改进的可能性和改进措施上,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交流审计结果。及时了解和改正存在的问题,避免发生失误和更大的损失。同时,通过提合理化建议的方式,促使管理层采纳,以此促进管理。
在审计工作中还需要:“项目审计双反馈” 、“项目审计双闭环” 纪检监察审计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纪检监察审计局下达意见
从1999~2006年,抽查审计涉及160多个单位,累计金额达7.7亿元。审计人员围绕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管理、内控制度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审计,对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管理、中止撤消项目经费的退回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就如何按照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保障有限资助经费落实到科研上等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交换意见。从1999~2006年,抽查审计涉及160多个单位,累计金额达7.7亿元。审计人员围绕经费的开支范围、经费管理、内控制度的合理性、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等进行审计,对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管理、中止撤消项目经费的退回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就如何按照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保障有限资助经费落实到科研上等问题与被审计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交换意见。
2.1.5加强资助经费监督工作宣传教育 审计署领导参加审计总结会 利用管理片会、抽查审计等机会宣传资助经费管理办法。2007年 “近年来科学基金资助经费抽查审计的情况通报”,《人民日报》转载了部分内容,并发表了正面评论。
2.2从抽查审计看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2.2.1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委资助项目经费拨款及时,资金到位准确。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整体使用情况较好,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中科院南京古生物所、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等大部分项目依托单位的内控制度较严谨、规范;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相符;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开支真实,开支范围基本符合规定。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相悖;有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失控,实际开支与预算差异较大;有的项目依托单位管理费提取超出规定标准;有的项目劳务费开支超出标准。另外,部分项目还存在经费互转,核算不够清晰,协作费开支手续不严谨,课题进展与经费使用相脱节,科研经费混收混支,结题报告经费决算信息失真等问题。个别项目存在分成结余经费、提取个人酬金、滥用经费等严重问题。从存在的问题来看,有项目负责人的责任,也有项目依托单位管理上的责任。
从05/06/07年度上半年的重大、重点、杰出青年基金/海外合作基金的327个项目来看,资助经费拨付及时、到位准确;约86%的项目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造费、协作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科目开支合理,开支比例基本符合文件规定,经费使用整体情况较好。部分项目在劳务费、管理费和结余经费等方面问题较多,如一些项目劳务费超支达到了资助经费的40%以上,个别的项目占到50%以上;有的管理费重复提取达到20%以上;有些项目协作费没有正式的协议。从05/06/07年度上半年的重大、重点、杰出青年基金/海外合作基金的327个项目来看,资助经费拨付及时、到位准确;约86%的项目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实验室改造费、协作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管理费等科目开支合理,开支比例基本符合文件规定,经费使用整体情况较好。部分项目在劳务费、管理费和结余经费等方面问题较多,如一些项目劳务费超支达到了资助经费的40%以上,个别的项目占到50%以上;有的管理费重复提取达到20%以上;有些项目协作费没有正式的协议。
选择了不同单位曾审计过的面上项目(40项),重点项目(80项)、重大项目(4项)、国家杰出青年项目(80项目)、海外合作青年项目(45项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各类项目整体经费使用状况较好,面上项目经费使用较规范;重点、杰青项目、海外合作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劳务费开支比例较高一些;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支出远低于规定标准。选择了不同单位曾审计过的面上项目(40项),重点项目(80项)、重大项目(4项)、国家杰出青年项目(80项目)、海外合作青年项目(45项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各类项目整体经费使用状况较好,面上项目经费使用较规范;重点、杰青项目、海外合作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劳务费开支比例较高一些;各类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支出远低于规定标准。
2.2从抽查审计看资助经费使用情况 2.2.2通过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 普遍存在的问题:一开支范围扩大;二是管理费、劳务费等的提取超出规定;三是经费节余。 各 类 经 费 占 总 经 费 的 比 例 2005年度抽查审计结果统计
个别问题及有关政策 (1)有的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相悖。 (2)有的实际开支与预算差异较大,个别项目其他项目开支,基金“买单”。 (3)有的单位协作费开支手续还不够严谨。 (4)有的项目结题报告经费决算与账面财务出入较大。 (1)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如中国科学院创新工程。 (2)没有文件的教育部系统学校和科研单位课题组人员可以发加班费和津贴补助。 (3)对农、林、渔、海洋、地质等领域的研究,野外作业人员费用可以计为科研费用 (4)节余经费结转下年度科研使用。
3.科学道德与基金申请中的不端行为 3.1 科学精神 科学精神:主要是指科学主体在长期的科学活动中所陶冶和积淀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等的总和。 其所倡导的科学精神内涵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基础上的创新精神是科学精神的核心内容; (2)实事求是是科学精神的基本要素; (3)辩证的怀疑和批判意识是科学精神的内在要求; (4)协作精神是科学精神的构成要素。
3.2 科学道德问题集中体现在学术行为方面 科学道德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我们既要倡导献身科学献身人类的无私的科学道德观,同时也要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实际,绝大多数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思想实际,对绝大多数科技工作者提出有针对性的普遍可以达到的科学道德要求。 起源、必要性、国际经验、措施
3.2.1我国科学道德现状与问题 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中科研不端行为为例 2004-2006年 受理的反映科学基金申请具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件,约80%属于弄虚作假。 科研不端行为,影响了公平竞争。
几种情况(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工作委员会 ): • 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这种现象存在于少数科技人员中,特别是少数硕士生、博士生和刚参加工作的青年学者中。强调廉洁和效率。 •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和弄虚作假。这比抄袭剽窃他人成果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更恶劣。伪造个人信息等等。 • 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包括利用职权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或成果上署名,把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己有;将通过会议、评审等过程获得的特殊信息和思想随意向外传播;在论文被录用或成果获奖后任意修改作者排序和著作权单位等。 • 重复发表论文。通过一稿两投,甚至一稿多投的方式把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刊物;将已在某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封不动或者改头换面后重新投到另一刊物等。 • 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部分学者为提高自己论文的数量,将原本可以用一篇完整的论文发表的科研成果,分为多篇投稿,降低了论文质量,破坏了研究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等。 • 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 • 过分追求名利,助长浮躁之风。部分科技工作者兼任太多的社会和学术职务,真正用于科研的时间很少
主要图件同时发表于三种期刊New Engl J Med: 51.296Cir J: 2.135Heart: 3.708 一稿多发案例
在优良科学道德学风的主流之下,科技界正面临浮躁学风、学术失范现象、科学不端行为并存的严峻挑战;在科技蓬勃发展的趋势和进程中,我国科学道德总体状况处于“滞后”和“爬坡”的阶段。在优良科学道德学风的主流之下,科技界正面临浮躁学风、学术失范现象、科学不端行为并存的严峻挑战;在科技蓬勃发展的趋势和进程中,我国科学道德总体状况处于“滞后”和“爬坡”的阶段。 不同意一些人所说的“整个学术界风气非常坏,严重违反科学道德的事件非常多”,这种说法缺乏认真的统计数据。对于不好的风气,我们应该重视,但不像某些人说的“一塌糊涂”!
3.2.1科学道德在学术行为方面国外的一些情况 美国,舍恩,巴尔的摩 维克托·尼诺夫 1997,德国两位著名的癌症研 究人员赫尔曼和布拉赫,德国马普, 有4篇论文造假。37篇 西贝。 日本,考古遗迹伪造丑闻 藤村新一 英国《胃肠病学杂志》出版道德委员会,2001, 137例举报,其中106例被认定为事实。“道森曙人” 英国由学术杂志编辑组成的“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主席迈克尔·法辛所言,造假、剽窃这类不正当学术行为,在英国还是不计其数的(innumerable)。
3.3 对科学道德的规范3.3.1国外的情况 欧洲: (一)全面理解科学道德的内涵。 (二)学术道德依靠自律,而规则是前提。 (三)对科学不端行为的双重约束:道德伦理约束与法律约束。 (四)注重防范科学不端行为。 (五)重视对青年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教育。 (六)慎重处理关于科学不端行为的投诉举报。 美国:理念引导科学研究与管理,全国统一的 “科学不端行为”政策,独立的科学不端行为监督体系,注重开展科学道德宣传教育与培训(研究诚信办公室)。
3.3.2我国规范科学道德的情况 一、积极倡导建立完善、科学的评价机制。 二、加强科学道德制度建设,规范学术研究。 三、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普及性教育。 四、增强科技工作者法律观念,强化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 五、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大力开展学术批评。 领导讲话:加强科学道德建设,促进科研诚信,培育创新文化,对于提高国家科研投入的使用效益、推进自主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2年12月,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人文社会科学界及媒体的专家学者,举办“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研讨会。周光召、路甬祥、许智宏、张存浩、胡启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领导讲话:要在科学基金工作中大力培育和弘扬高尚的科学道德,鼓励平等争鸣,促进学术繁荣。要不断探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和处理科学不端行为的工作体系。在严肃处理不端行为方面,《条例》授权基金委,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参与者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评审专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体现了国家对防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高度重视。基金委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学风浮躁是引起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而学风浮躁又与现行的评价体系相关。要克服学术评价中急功近利的政策导向,努力消除非科学干预等可能导致学风浮躁的因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监督委员会章程》 《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异议期试行办法》 《关于加强科学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科学道德是每一个基金人的责任倡导科学精神,弘扬科学道德是每一个基金人的责任 沈文庆、张存浩院士: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科学时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科学人》、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就科技界科学道德建设现状以及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中违背科学道德的问题,面向社会开展广泛宣传,倡导“严格、严肃、严密”的科学态度和严谨学风,弘扬科学道德,在科技界和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管理片会、网络、座谈会宣传。
2005年9月16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载文介绍中国制裁不端科学行为的举措。文章指出,中国科学界正在快速发展,作为提升科学界行为规范的战略的一部分,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05年8月公布了3位因不端科学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科学家的姓名。在过去两年中,约有60名受基金资助的科学家被指控有不端科学行为,但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首次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受处罚者的姓名和所在单位。2005年9月16日出版的美国《科学》杂志载文介绍中国制裁不端科学行为的举措。文章指出,中国科学界正在快速发展,作为提升科学界行为规范的战略的一部分,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05年8月公布了3位因不端科学行为而受到处罚的科学家的姓名。在过去两年中,约有60名受基金资助的科学家被指控有不端科学行为,但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首次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受处罚者的姓名和所在单位。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高尚的科学道德情操是科学研究的精神力量,而智力成果与人的品格之间的关系,也远比一般认为的要密切得多。“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高尚的科学道德情操是科学研究的精神力量,而智力成果与人的品格之间的关系,也远比一般认为的要密切得多。 爱因斯坦他在追念居里夫人时曾说,科学家的道德品质比他们的智慧结晶对当代和历史进程也许有更重大的意义。 李政道认为伟大科学家崇高品格对人类的价值远远超过他们所做出的杰出成就本身对世界的贡献。
3.4 科学品味 科学评价指标 3F, 浮躁、浮浅、浮夸 威尔逊教授,理论物理学家,重整化群,《Physical Review》,获诺贝尔奖。 耐性 宇称不守恒理论:反对派俄国的朗道、泡利。 惯性 干细胞-克隆(周光召先生, 1996年) 惰性 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决心、恒心、信心)
几点意见 依托单位 (1)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监督的依靠力量。要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本单位的资助经费的审查,科学道德建设,注重相关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 (2)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科研成果发表等各环节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全过程负有监督责任。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与基金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一致,负责资助经费的监管。 • (3)在项目评审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和干扰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的 • 工作;协助并监督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活动八项规定”。 • (4)不陪同科技人员参加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的答辩论证;不以任何方式影响和 • 干扰同行评议专家、评审组专家独立做出科学判断。 • (5)配合监督部门开展抽查审计和对不端行为的核实及其他关于科学基金有关 • 调查。
申请人 (1)申请者要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管理规定,客观、真实地填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严禁伪造个人学历、职称与履历等申请材料内容;严禁冒替他人签字。 (2)申请者要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评估与本申请内容有关的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学术积累,所用科学数据应注明出处;严禁伪造、篡改科学数据,严禁抄袭他人的申请书。 (3)申请者要依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预算申请。 (4)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送审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议、评审专家做出独立的判断和评价;严禁攻击、诽谤、报复评议、评审专家。
评议评审专家 (1)公正性是科学基金评议、评审中应遵循的基本科学道德。评议评审专家要加强责任意识,保护创新思想、宽容失败;鼓励学科交叉,反对学科壁垒;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避免门户偏见。 (2)评议、评审专家要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对项目独立做出判断和评价;开展严肃、认真、平等的学术讨论与评论,鼓励畅所欲言地发表不同的见解;评议、评审意见要明确具体、科学、准确、依据充分、实事求是,避免拔高或贬低项目科学价值的现象;。 (3)评议、评审专家要主动回避本单位、亲属及有利益冲突的申报项目;谢绝有关评议、评审项目的来访、电讯交流以及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杜绝评审专家之间互相串联以谋取各自的利益;不允许为本部门、本单位或亲属的项目采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活动。严禁利用评议、评审之机中伤、打击、报复申请人。 (4)评议评审专家要恪守评议、评审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申报材料的有关内容;严禁抄袭申请者的申请书。不得将自己的评价意见和结论以任何方式告知申请人;严禁将专家在评审会上发表的不同意意见、专家姓名及其单位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申请人。
项目执行者 (1)“诚信”是从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人员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项目负责人保证必要的时间在第一线从事研究工作,长时间离开岗位以及项目组成员变动,必须及时按照程序申报。 (2)应科学设计、精心实施观测、实验方案,努力提高获取科学数据的精度和质量;基础研究的科学数据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严禁伪造原始科学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 (3)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科学家的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学术讨论;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开展积极的学术评论与争鸣;关注学科交叉,勇敢探索未知领域;反对学科壁垒、固步自封及学霸作风。 (4)在论著中引用他人的成果,必须注明出处;引用的目的应是介绍、评论和自己的研究相关的成果或说明和自己的研究相关的科学问题,不能作为自己论著的主要部分或核心内容。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行为。 (5)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为研究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并对论文的整体内容和质量负责;所有联名作者都应对报道的研究工作有显著贡献,公开承担该研究的共同责任,并保证不将该素材重复投稿。 (6)中期评估、结题验收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填报内容。对学术上的进展要提供必要的科学数据与资料、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状况与分析、并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重大的科学发现或理论创新应专门组织专家严格论证,未经学术界内部严格论证的重大科研成果,不应向媒体公布。按照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使用经费,保证决算和账面财务一致。
结束语 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伴随基金事业的发展产生的,最终要依靠基金事业的发展来解决。 对给予科学基金监督工作支持的各位同志和领导表示真诚的感谢,希望领导和同志们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参与,共同做好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促进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Thanks for your attention! 张 清 lzsj@nsfc.gov.cn 6232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