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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培训 ( 一). 介绍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提交年度报告 联络员制度 即时信息公示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具体操作 联络员网上注册 提交年度报告 提交即时信息. 什么是企业信息?.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规定, 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 什么是企业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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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 提交年度报告 联络员制度 即时信息公示 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具体操作 联络员网上注册 提交年度报告 提交即时信息
什么是企业信息? •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 • 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
什么是企业信息公示? 概括来说就是: 企业、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这个平台,将条例里所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给全社会。
工商部门公示的内容: 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 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 4、行政处罚信息; 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企业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以上信息应当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提交年度报告的规定 1、取消年检,改为年报制度 2、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013年报时间为2014.10.1----2015.6.30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 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注意的问题: 1、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2、企业提交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必须由企业联络员来完成。
企业联络员 • 《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联络员的含义 • 联络员全称是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是指受本企业指定为其办理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其他信息的人员。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为本企业的联络员。
二、联络员的职责 • 联络员负责代表企业在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申报本企业相关信息,填报年度报告及即时信息;代表本企业完成公示信息的修改、申请等后续工作;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其信息填报、公示、联络等行为视同企业行为。
三、联络员注册 • 联络员首次注册可于网上自主申请,但同一企业只可在网上提交一次联络员注册申请。注册时登录黑龙江省红盾信息网“信用公示”窗口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站在线填写相关信息。 • 企业必须先行完成联络员网上注册,方可凭系统确认的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和动态短信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应当由企业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联络员的规定 • 企业应当保持联络员相对稳定。如联络员发生变化,企业应当及时到本企业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场进行变更。 • 企业对已经网上注册的联络员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对其报送、公示信息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联络员的信息安全 •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联络员信息保密管理,建立联络员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要严守信息保密各项规定,不得私自留存联络员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将联络员信息提供给其它组织和个人。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的情形: 1、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2、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未年报: 补报年报—提出申请—作出决定 2、未公示: 公示信息—提出申请—作出决定 3、弄虚作假: 更正信息—提出申请—作出决定 4、无法联系:变更登记或重新联系—提出申请—作出决定
自列入起三年内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申请,该部门经核实后作出移出决定,并公示。自列入起三年内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申请,该部门经核实后作出移出决定,并公示。 自列入起满三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省级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公示。该法人代表、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人。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严重影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严重影响 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如何提交年度报告? 如何公示企业信息? 如何查询公示情况?
主界面和查询功能 查询:企业信用信息 (企业、工商、其他部门公示信息) 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抽查检查公示 信息公告
系统的登录方式: 1、黑龙江省红盾信息网“信用公示”窗口 (网址:http://www.hljaic.gov.cn/)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 (网址:http://gsxt.hljaic.gov.cn/)
企业联络员注册 注册: 登录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信息、个人信息—注册成功
系统的登录方式一: 黑龙江省红盾信息网“信用公示”窗口 (网址:http://www.hljaic.gov.cn/)
系统的登录方式二: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黑龙江) (网址:http://gsxt.hljai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