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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辦理 「鄉道屏72線與屏73線路口改善工程 (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 」.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都市土地:屏東縣崁頂鄉頂安段 18-1 地號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 0.083532公頃,並擬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 詳徵收土地圖說1 )。 非都市土地: 屏東縣崁頂鄉頂安段 13 地號內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0.020059公頃 ( 詳徵收土地圖說2 )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 )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 款規定。 ( 交通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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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辦理 「鄉道屏72線與屏73線路口改善工程(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 一、徵收土地所在地範圍及面積: • 都市土地:屏東縣崁頂鄉頂安段18-1地號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 0.083532公頃,並擬一併徵收其土地改良物 (詳徵收土地圖說1)。 • 非都市土地:屏東縣崁頂鄉頂安段13地號內等3筆土地,合計面積0.020059公頃(詳徵收土地圖說2) 二、興辦事業之種類及法令依據: • (一)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業) • (二)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變更南州都市計畫(包括崁頂鄉園 寮村)(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 • (三) 公路法第3條、第6條、第9條規定。
工程位置及工程概要 第二期治理工程範圍
徵收土地圖說1(崁頂鄉頂安段-都市土地) 擬徵收之私有地 公有地 工程徵收範圍
徵收土地圖說2(崁頂鄉頂安段-非都市土地) 擬徵收之私有地 公有地 工程徵收範圍
現況位置及照片 都市計畫界線 都市計畫區 都市計畫區外 計畫終點 計畫起點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