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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万神殿. 凯旋门. 古罗马竞技场. 罗马帝国荣耀. 一、罗 马法的含 义 :. 公元前 6 世纪末到公元 7 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第 6 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 发展. 二、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 1. 起源:. 习惯法. 2. 形成:. 《 十二铜表法 》. ⑴ 原因 :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⑵ 评价 :. ① 积极 :. 第一部成文法. 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 ② 局限:. 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3. 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 1 )概念:. ( 2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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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古罗马竞技场 罗马帝国荣耀
一、罗马法的含义: 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 1.起源: 习惯法 2.形成: 《十二铜表法》 ⑴原因: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 ⑵评价: ①积极: 第一部成文法 平民利益得到保护;
②局限: 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3.发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概念: (2)原因: ①公民法的狭隘性; ②罗马扩展和统一的需要; ③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④罗马帝国皇帝的重视和法学家们的努力。 4.完善: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三、罗马法的评价: 1、积极: ⑴维系帝国(对当时的罗马而言): 稳定社会秩序; 缓解社会矛盾; 稳固帝国统治. ⑵泽被后世(对后世而言): 立法蓝本; 法律基础; 思想基础; 2、局限性: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核心) 维护贵族利益(实质)
课堂总结: 习惯法 形式 成文法 广义 公民法 万民法 罗马法 整体结构 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狭义 公民法 习惯法
巩固练习 B 1、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 ) A习惯法的废除 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C公民法的确定 D《民法大全》的编纂 2、早期罗马习惯法可随意解释,此举对谁最有利( ) A平民 B贵族 C奴隶 D罗马所有公民 3、公民法和万民法最主要的不同( ) A内容的不同 B制定者不同 C适用范围的不同 D制定的依据不同 4、罗马法强调“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根本目的是( ) A维护社会的等级和秩序 B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C避免纠纷 D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C B B
B 5、组织编纂《民法大全》的东罗马帝国的皇帝是( ) A屋大维 B查士丁尼 C凯撒 D哈德良 6、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提出“天赋人权”“权利平等”口号的 理论基础是 ( ) A、罗马法 B、不列颠法 C、美国1787年宪法 D、欧洲大陆法 7、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是( ) A《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B公民法的形成 C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 D《民法大全》的编纂 8、罗马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的罗马法指( ) A万民法 B《十二铜表法》 C《民法大全》 D罗马公民法 A D D 探究: 罗马法影响深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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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死者的财产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作为内海的大帝国。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作为内海的大帝国。 公元117年的罗马帝国
公民法和万民法的比较 从罗马建国到公元 前3世纪中叶 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 罗马公民 罗马境内各族人民 侧重国家事务 偏轻私法规范(公法) 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私法) 注重形式、缺乏灵活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万民法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学说汇纂》 查士丁尼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时编纂的法典,是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廷帝国的第一部法典。它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3个部分,后两个部分以法学为主要内容。从534年直到查士丁尼逝世时的法律,总称《新律》,经编纂,作为法典的第四部分。以上4个部分,从公元12世纪开始,被人总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一: 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享有国家全面保护的公权和私权。 ——“万民法” 材料二: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法国《人权宣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这是公元2世纪的一件事: • 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为此加图告上法庭要求剥夺卢修斯的家产,并让卢修斯家的二十个奴隶成为他家的奴隶。 • 法官会同意加图的要求吗?为什么? 会。因为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它还规定奴隶在法律上是“可以购买的东西”,无异于其他一切形式的财产,可以被买卖和出租。
请看下列材料: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以上规定能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 可见罗马法从本质上体现谁的利益? 不能,有君权至上和男女的不平等。 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 之一。因此罗马法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体现了奴隶主 贵族的利益。
古罗马的发展史: 罗马建城 公元前8C 罗马共和国 公元前509年 罗马帝国 公元前27年 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公元395年 西罗马帝国帝国灭亡公元476年 东罗马帝国灭亡公元1453年
1960年罗马奥运会会徽 凯撒 (前100—前44年),古罗马共和国统帅,曾与庞培、克拉苏结成前三头政治联盟,后在与其他军事统帅争取政权的斗争中取胜,建立独裁统治,集执政官、保民官、独裁官等大权于一身,成为罗马共和国向罗马帝国过渡的重要人物。 屋大维(公元前63年—公元14年),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