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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度 會計業務暨經費核銷作業說明會. 會計室邱翠琪. 壹、 何謂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A :教育部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提升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特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及預算法之規定,循預算程序設置,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 一切收支 均納入基金,依法辦理,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設置管理委員會管理,並由校務會議下所設置之經費稽核委員會監督。. 錢從哪裡來?花到哪裡去?. $$$ 錢從哪裡來?. 政府編列預算撥付。 學雜費收入。 推廣教育收入。 建教合作收入。 場地設備管理收入。 捐贈收入。 孳息收入。 其他收入。. $$$ 錢花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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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會計業務暨經費核銷作業說明會 會計室邱翠琪
壹、何謂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 A:教育部為因應高等教育發展趨勢,提升教育品質,增進教育績效,特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及預算法之規定,循預算程序設置,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特種基金,一切收支均納入基金,依法辦理,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設置管理委員會管理,並由校務會議下所設置之經費稽核委員會監督。
$$$錢從哪裡來? • 政府編列預算撥付。 • 學雜費收入。 • 推廣教育收入。 • 建教合作收入。 • 場地設備管理收入。 • 捐贈收入。 • 孳息收入。 • 其他收入。
$$$錢花到哪裡? • 教學支出。 • 研究支出。 • 推廣教育支出。 • 建教合作支出。 • 增置、擴充、改良資產支出。 • 其他與學校校務發展有關之支出。
一切收支均須納入基金? • 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 • 第 3 條 設置校務基金之學校,其一切收支均應納入基金,依法辦理。
國立大專院校設立特種基金種類及預算型態為何?★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四條規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屬預算法第四條所訂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其性質為「作業基金」。國立大專院校設立特種基金種類及預算型態為何?★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四條規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屬預算法第四條所訂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其性質為「作業基金」。
貳、預算編製及分配簡介一、 預算編製*依本校預(概)算籌編各單位提供會計室資料時程表作業規定辦理.*辦理事項:各單位預估下年度收入、支出及資本需求(含行政院專案審查項目).*各單位辦理時間:每年12月底前.*每年2月底前--會計室依各單位提供之資料,彙整擬定本校收支規模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 含A、B版).
辦理單位:各單位(A.B版)1.時間:每年12月底前2.辦理事項:預估下年度收入、支出、資本需求。(含行政院專案審查項目)辦理單位:各單位(A.B版)1.時間:每年12月底前2.辦理事項:預估下年度收入、支出、資本需求。(含行政院專案審查項目)
辦理單位:會計室(A.B版)辦理項目:依各單位提列概算資料,彙整擬訂學校收支規模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辦理單位:會計室(A.B版)辦理項目:依各單位提列概算資料,彙整擬訂學校收支規模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
行政院專案審查計畫項目1.出國計畫(含大陸計畫)-人事室及國際交流2.請增減預算員額計畫—人事室3.彙整500萬以上儀器設備—教學資源中心4.5000萬以上公共工程及房屋建築-營繕組5.公務車輛新購及汰換-事務組6.設置及應用電腦計畫-資訊中心7.總經費10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營繕組行政院專案審查計畫項目1.出國計畫(含大陸計畫)-人事室及國際交流2.請增減預算員額計畫—人事室3.彙整500萬以上儀器設備—教學資源中心4.5000萬以上公共工程及房屋建築-營繕組5.公務車輛新購及汰換-事務組6.設置及應用電腦計畫-資訊中心7.總經費10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營繕組
行政院專案審查計畫注意事項1.各單位應於規定期間送會計室彙編預算,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提編之預算,不得列入下年度概算額度,各承辦單位亦不得自行彙整報部。行政院專案審查計畫注意事項1.各單位應於規定期間送會計室彙編預算,提報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提編之預算,不得列入下年度概算額度,各承辦單位亦不得自行彙整報部。 2.各單位報部計畫需與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概算額度版本相符。 3.各單位函復教育部公文及附件請副知會計室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A.B版)辦理項目:1.審議會計室彙編全校各單位所送下年度預算2.逐案審議上項預算規模中之行政院專案審查項目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A.B版)辦理項目:1.審議會計室彙編全校各單位所送下年度預算2.逐案審議上項預算規模中之行政院專案審查項目
*教育部匡列所屬各校預算額度補助經費版;約3月底)*主計處核定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約每年6月下旬)*教育部通知所屬各校核定情形*會計室依核定情形編製下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口頭報告送教育部*教育部匡列所屬各校預算額度補助經費版;約3月底)*主計處核定各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約每年6月下旬)*教育部通知所屬各校核定情形*會計室依核定情形編製下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口頭報告送教育部
*教育部預算書審核後轉行政院主計處複核;口頭報告審核後逕送立法院*立法院審議(約每年8月下旬)*教育部預算書審核後轉行政院主計處複核;口頭報告審核後逕送立法院*立法院審議(約每年8月下旬)
二、預算分配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年度預算分配注意事項」二、預算分配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年度預算分配注意事項」
★每年11月底前提出經常支出需求★每年1月預算分配小組審查會議-經常支出★每年12月行政單位資本支出分配會議—副校長召集主持★每年1-4月教學單位資本支出預算分配小組審查會議-教務長召集主持★每年1-2月全校預算分配會議★每年9月底各單位資本支出分配未執行數,由會計室彙整簽請校長重新分配。★每年11月底前提出經常支出需求★每年1月預算分配小組審查會議-經常支出★每年12月行政單位資本支出分配會議—副校長召集主持★每年1-4月教學單位資本支出預算分配小組審查會議-教務長召集主持★每年1-2月全校預算分配會議★每年9月底各單位資本支出分配未執行數,由會計室彙整簽請校長重新分配。
参、經費支用應注意? 法律責任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3條:「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 審計法第71條「各機關人員對於財務上行為應負之責任,非經審計機關審查決定,不得解除。」
外部稽核及內部稽核單位 除本校會計室外還有哪些單位有權利查核?
外部稽核及內部稽核單位 外部稽核 審計部:依據憲法第90條及審計法規定得派員查 帳。 教育部:依據管監辦法第17條,得派員或委請會 計師查核 ;復依同法第18條得組成各專 案小組至各校訪視。 主計處:依據內部審核處理準則第5條派員抽查。 國科會: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每 年蒞校抽查。 財政部: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進行調查。
外部稽核及內部稽核單位 內部稽核 經費稽核委員會: 依據管監辦法第19、20、21條規定,各國立大學 校院校務會議下,應設經費稽核委員會,監督有 關校務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本校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制度與施行細則。 經校長同意後,於開會時查閱與經費支出之相關文件,包括各種帳冊、請購單(簽案)、招標、紀錄、合約書、驗收單、支付憑證、印領清冊等。
各項經費報支基本原則 買受人:國立體育大學 本校統一編號:02612744 動支各項經費前應先查明有無編列(或核定)該項經費預算,並於事前依規定程序簽准後方得據以辦理。
各項經費報支應有之流程(簡要) ◎事前簽准(如:請購單、專案簽呈等) ◎循學校行政程序—總務處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等→取得單據(如:發票、收據等)→會簽相關單位審核 ◎會計編製傳票 ◎出納付款 ◎完成核銷程序 ◎依補助或委辦單位規定期限辦理結案事宜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含98.12.29修正重點) ◎行政院98年12月29日院授主會字第0980007690號函修正重點: 第六點: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注意事項。 (一)收銀機或計算機器開具之統一發票,應輸入本校統一 編號:02612744。 (二)若未輸入統一編號,應請營業人加註買受機關名稱或統一編號後,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不得由機關經手人自行填上統一編號後蓋章)。 (三)若統一發票僅列日期、貨品代號、數量、金額者,應由經手人加註貨品名稱,並簽名。(本事項得由機關人員加註並簽名)。 各項表格請改用新格式: (一)支出證明單。 (二)分批(期)付款單。 (三)支出科目分攤表。 (四)支出機關分攤表。
國內出差旅費 1.交通費-按實報支(搭乘飛機、高鐵者須檢附票根)。 2.住宿費-依職務等級採定額制(又分檢據及未檢據)。 3.膳雜費-依職務等級採定額制(奉派以公假參加研習會、座談會、研討會、檢討會、觀摩會、說明會等,僅補助膳費)。 4.詳「中央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國外出差旅費 1.務必於出國前專案簽奉機關首長核定(計畫案應附補助或委辦單位核定之明細資料,並先檢查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是否一致)。 2.返國15日內填報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並檢附 (1)電子機票或機票票根 (2)國際線航空機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3)登機證存根(正本) (4)若搭乘非本國籍航空公司者須填寫「國立體育大學」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5)原簽奉核定公文(含相關附件) (6) 註冊費請檢附註冊費收據正本(主辦單位僅提供網路下載方式者,請於列印之收據或資料上簽名並註明原因)
3.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報支。3.住宿免費宿舍、過境旅館或在交通工具歇夜及返國當日生活費按該區生活費日支數額百分之四十報支。 4.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應以出國前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 5.出差地點非為「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內之地區,於計算生活費數額時應依該表內該國家之其他地區生活費計算。 國外出差旅費
其他注意事項 1. 購買圖書如列入圖書館館藏應先加會圖書館,再會總務處保管組。 2.場館營運單位發票應先加會校務基金財務小組辦理營業稅扣抵事宜。 3.支出憑證列有其他貨幣數額者,應註明折合率,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附兌換水單或匯率計算證明。 4.各類經費支出款項以直接匯撥廠商或受款人為原則。 5.各項計畫應配合核定計畫期程採購所需項目,避免於計畫結束前進行大量採購。
(一)100年預算經常支出: 1.總收入5億203萬元,其中五项自籌收入9,814萬元,政府補助及學雜費收入預算數4億389萬元;總支出5億1,569萬元,其中五项自籌費用8,314萬元,政府補助及學雜費收入預算數4億3,255萬元,合共100年度編列虧損為1,367萬元(五项自籌收支賸餘1,500萬元;政府補助及學雜費收入預算數虧損2,866萬元)。 2.建教合作業務收入2,846萬元,支出2,474萬元,賸餘372萬元,賸餘率13.07% 3.推廣教育業務收入486萬元,支出398萬元,賸餘88萬元,賸餘率18.11%。 30
4.教育部預算補助數2億9,199萬元佔學校總收入5億203萬元之58.16%;佔學校總支出5億1,569萬元之56.62%。4.教育部預算補助數2億9,199萬元佔學校總收入5億203萬元之58.16%;佔學校總支出5億1,569萬元之56.62%。 5.學生獎補助款含學雜費減免計1,944萬元,佔學雜費收入之18.17%;佔總收入之3.87%;佔總支出之3.77%。 6.學生單位成本12.49萬元。 7.五项自籌收入支應非五项自籌之教學與行政校務支出計1,195萬元。 (二)固定資產:編列有分年性計畫及一次性計畫計2億577萬元 31
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財源均係由我們每個人辛苦納稅$$$$而來請各位一定要撙節支出,用其所當用.合法.合理.誠實.政府編列預算補助財源均係由我們每個人辛苦納稅$$$$而來請各位一定要撙節支出,用其所當用.合法.合理.誠實. 32
報告完畢,敬請指教 會計室全體工作人員 祝您平安喜樂 201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