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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軍 98 年 招 募 資 訊. 98 年空軍招募一覽表. 98 年空軍招募一覽表 ( 續 ) . 空軍平時負責台海偵巡、維護台海空域安全,堅實戰備整備及部隊訓練任務,充實戰力完成戰備,適切支援各項重大災害防救工作;戰時全力爭取制空,並協同陸、海軍遂行各類型聯合作戰,以有效發揮空軍作戰之效能,殲滅進犯敵軍,確保國土安全。. 本軍配合募兵制度推動,適切規劃招募班隊及員額,妥善利用民間專長,精進教育訓練,提昇人員素質,發揮最大人力資源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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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軍 98 年 招 募 資 訊
空軍平時負責台海偵巡、維護台海空域安全,堅實戰備整備及部隊訓練任務,充實戰力完成戰備,適切支援各項重大災害防救工作;戰時全力爭取制空,並協同陸、海軍遂行各類型聯合作戰,以有效發揮空軍作戰之效能,殲滅進犯敵軍,確保國土安全。空軍平時負責台海偵巡、維護台海空域安全,堅實戰備整備及部隊訓練任務,充實戰力完成戰備,適切支援各項重大災害防救工作;戰時全力爭取制空,並協同陸、海軍遂行各類型聯合作戰,以有效發揮空軍作戰之效能,殲滅進犯敵軍,確保國土安全。
本軍配合募兵制度推動,適切規劃招募班隊及員額,妥善利用民間專長,精進教育訓練,提昇人員素質,發揮最大人力資源效益。本軍配合募兵制度推動,適切規劃招募班隊及員額,妥善利用民間專長,精進教育訓練,提昇人員素質,發揮最大人力資源效益。 本招募資訊謹就98年空軍招募之班隊、軍職生涯規劃及專長職類(官科)任務介紹等面向撰擬,俾利有志從軍之男女青年閱讀。
空軍軍官學校 民國18年在「航空救國」之號召下,於南京創立航空班,21年改名為中央航空學校,校址於杭州筧橋,抗戰軍興,航校輾轉遷至雲南昆明,27年正式定名為「空軍軍官學校」。抗戰勝利後復校筧橋,又因中共叛亂,乃於38年遷校至高雄縣岡山鎮現址,民國49年9月改為四年制大學教育,爾後並招收男女性飛行專業軍官班,成為允文允武及達到青年「一飛沖天」宏願之學府。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 招生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具高中(職)學歷或同等學歷(力),志願服務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年滿17歲至22歲以內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自98年起除招收軍費生外,同時招考自費生);國軍在營志願役士官,年齡25歲以下者(報考飛行生者22歲以下)。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續) 報名程序及甄選期程 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登錄預約後,赴指定醫院實施體檢;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文件及審查資料方式辦理。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續) 招生員額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續) 甄試科目 均應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測驗成績無任一考科為零級分者,並通過甄選學系所定篩選標準者,方可至指定地點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生活與情緒適應問卷、口試、智力測驗及面試)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續) 錄取 智力測驗須達100分以上,書面審查資料、口試合格者。 個人申請由招生委員會依總成績及報名選填志願序進行分發。符合空勤體檢者按考生成績、飛行志願序統一進行錄取分發。
空軍軍官學校-正期學生班(續) 畢業及任官服役 修業年限4年,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發給學士畢業證書。 軍費生畢業後以少尉任官。完成飛行訓練者,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軍官現役十四年;未完成飛行訓練者,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軍官現役十年。 自費生畢業前六個月,得申請服常備軍官役或志願役預備軍官。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 招生對象 一般生:凡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志願服務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年滿21歲至26歲以內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軍職生:任官2年內之在營志願役未婚男、女性軍官。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報名程序 體格標準:BMI值19至28;身高160至190公分;兩眼裸視0.8以上,空勤視力箱檢查合格;曾經實施角膜外科矯正及角膜塑型片者,不受理報考。 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登錄預約後,赴指定醫院實施體檢;一律採郵寄報名文件及審查資料方式辦理。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招生員額及甄選期程 空軍90員(男性85員、女性5員)、海軍男性15員。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甄試科目 智力測驗、英文及口試 錄取 智力測驗須達100分以上,口試合格;空軍生英文成績未達40分以上、海軍生成績未達30分以上,不予錄取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體格複檢 報到後,由空軍軍官學校安排至國軍岡山醫院實施體格複檢,包含:角膜、心臟、肺功能、脊椎檢查、糖尿病篩檢;如因體格複檢不及格或於完成飛行訓練前因體位變化而不符空勤體格標準者,依規定辦理退學。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修業期限及科目 修業期限104週,課程內容包含:入伍訓練、軍事學科、飛行前置、基礎訓練、基本、高級飛行訓練等課程。
空軍軍官學校-飛行常備軍官班(續) 任官服役 未役社會青年結業後以少尉任官,並自任官之日起,服常備軍官役最少年限14年,未完成飛行訓練遭退訓者,依法徵服常備兵役,其已受之入伍及軍事訓練時間,折抵役期。 志願役軍官結業後,服常備軍官役最少年限14年;未完成者由原軍種司令部重新檢討派職,續服現役。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前身為空軍機械學校與空軍通信電子學校,91年經教育部核定改制為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以專業、精進、敬業、樂群為願景,努力營造成為國軍院校中之翹楚。 本校強調技術專業,注重課程實務化、教學模式創新化,配合國家發展航太工業之政策,積極培養航空科技理論與實務兼具之技術人才,使學生達到學以致用之境界,為本軍建軍備戰奠訂堅實基礎。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 招生對象 一般生:凡具中華民國國籍、體格健全、思想純正,具專科學歷或同等學歷(力),志願服務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年滿19歲至25歲以內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軍職生:國軍在營志願役軍、士官服滿現役1年,年齡30歲以下者。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續) 招生程序及期程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續) 甄選員額(男性、女性、不分)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續) 甄試科目 甄試入學: 一般生:國文、英文、微積分、 智力測驗及口試。 軍職生:國文、英文、微積分、智力測驗、口試及體能測驗。 申請入學:智力測驗、口試及面試。 登記入學:智力測驗與口試。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續) 錄取 智力測驗100分以上,口試合格,國文、英文、微積分採加權計分。 98年4月27日於本校網站公告甄試入學成績;98年6月19日公告申請、登記入學成績。 本校於98年6月30日起視報到情況,依序以電話方式通知備取。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技部(續) 畢業及任官服役 修業年限2年,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畢業後接受13週之分科教育。 一般生依選填軍種分發,並按成績抽籤決定服務單位;以少尉任官,服常備軍官現役8年。 軍職生(現役軍官)自畢業再任職之日起,服常備軍官現役8年、現役士官,服常備士官現役6年。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 招生對象 甄試入學:17歲至24歲,符合報考資格具高中(職)學歷或同等學歷(力)之未役、未婚男女社會青年;國軍在營志願役士官服滿現役1年,年齡30歲以下者。 登記入學:98年度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應屆畢業生未考取正期班者。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續) 招生程序及期程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續) 甄選員額(甄試入學男性694員、女性90員、軍職生不限60員、登記入學20員)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續) 甄試科目 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及口試;軍職生加考國軍三項體能測驗。 錄取 智力測驗達100分以上,口試合格者。甄試入學者之國、英、數採加權計分;登記入學者依98年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依序錄取;98年4月20日及6月10日,將甄試結果公告;6月30日起視報到情況,依序備取。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續) 畢業及任官服役 修業年限2年,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畢業後接受13週之分科教育。 一般生下士任官,服常備士官現役6年,依選填軍種及成績填寫志願,抽籤決定服務單位;軍職生再服常備士官現役6年,如佔上階且符合晉任規定者,審核後晉任,現階下士且未佔中士階者,畢業後以中士任用。
陸軍專科學校 民國94年8月1日奉教育部核定更名為「陸軍專科學校」,以「健全士官教育體系、提升士官本職學能」為張本,積極推動校務發展,俾符合「為用而訓、訓用合一」之人事政策及「士官負責執行面的推動與掌握」之士官制度,培養「專業與技術兼備之專科程度及具技職證照」為部隊所用之專業長役期士官。
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空軍生) 招生對象 甄試入學(一般生):具高中(職)學歷或同等學歷(力),志願服務軍旅,符合報考資格之年滿17歲至24歲以內未役、未婚男女性社會青年。 推薦入學(軍職生):在營志願役士官服滿現役1年,年齡30歲以下。
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空軍生) 招生程序及期程
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空軍生) 甄試科目 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及口試;軍職生加考國軍三項體能測驗。 甄選員額
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空軍生) 錄取 智力測驗達100分以上,口試合格之考生採國、英、數成績加總計分,依序錄取(有任一科為零級分者,不予錄取);98年6月12日將甄試結果公告;6月24日起視報到情況,通知依序備取。
陸軍專科學校-二專班(空軍生) 畢業及任官服役 修業年限2年,修滿應修之科目及學分,畢業後接受13週之分科教育。 一般生以下士任官,服常備士官現役6年;依畢業成績績序填寫志願派職地區,由空軍司令部抽籤決定服務單位(以防空指揮部所屬為原則);軍職生自畢業再任職之日起,服常備士官現役6年,如佔上階且符合晉任規定者,審核後晉任。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 由蔣故總統 經國先生在民國六十四年行政院長任內指示,合併陸軍預備學校、海軍官校預備班、空軍幼年學校並增訓政戰預備生,於民國六十五年六月十六日正式成立。 辦學以國軍需求為基礎,五育均衡之全人教育為目標,全面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素質;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或軍事聯招,達錄取標準者,升讀三軍官校或國防大學政戰學院等院校。
中正預校-空軍預備生 招生對象 符合報考資格之年滿14至18歲以內具國中學歷或同等學歷(力)之男性,98年第一次國中基測成績英語、數學兩科成績均達60分,國文、自然、社會三科成績均達55分,寫作測驗成績達6分(含)以上,應屆畢業者總分且需達320分(含)以上者。 兩眼裸視0.8以上,另空勤視力箱檢測合格者。
中正預校-空軍預備生 招生程序及期程 甄試科目 性向鑑定問卷、智力測驗、口試、空勤視力箱檢測。
中正預校-空軍預備生 甄選員額 甄試入學及登記入學合計115員。 錄取 性向鑑定缺考或未完成答題、智力測驗未達100分及口試未達6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依國中基測成績依序錄取,同分時採數、英、國、自、社、作成績序。 甄選入學於98年6月16日、登記入學於98年8月5日公告錄取名單。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 甄選對象 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具學士學位以上,符合招生簡章所定資格之社會青年、後備役士官(兵)、已訓補充兵、替代役備役役男及在營志願役士官(已服滿現役2年者:自士官初官任官之日起算至本班隊報名梯次專長分科教育報到時間滿2年者)。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續) 甄選程序及期程 考試科目:國文、英文、智力測驗、口試及體能鑑測。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續) 甄選員額 國軍各單位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預定正額錄取2,419員(男性2,059員,女性360員),其中空軍司令部所屬男性招募2梯次,計12專長類別334員,女性招募1梯次,計10專長類別66員,詳情請參閱98年招生簡章。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續) 錄取及訓練 採計國文、英文、智力測驗、學歷(證照)加分等4項成績總分,由高而低依序錄取;任一科目缺考或未達合格標準者不予錄取。 錄取人員至指定地點完成報到,接受32週基礎教育,期滿成績合格者,辦理分發。入伍訓練期間委由後備司令部後備旅實施,分科教育(含部隊見習),依教育計畫地點實施。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續) 任官服役 基礎教育成績合格者,初任少尉,服預備軍官役5年。 服役期間停年屆滿,考績合格且佔上階官額者,依相關規定逐階晉任。 役期屆滿志願續服現役者,得申請續服現役;未經核定者,應於役期屆滿時辦理退伍。
預備役專業軍官班(續) 福利及待遇 錄取人員於基礎教育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學生親屬不適用現行軍人眷屬之各項福利優待等。 各階薪資參考如下表:(以98年為例)
預備役專業士官班 甄選對象 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具副學士學位以上之社會青年、後備役士兵、已訓補充兵及替代役備役役男,並符合本簡章所定之資格標準,志願服務軍旅者,得參加國軍志願役預備士官甄選。
預備役專業士官班(續) 甄選程序及期程
預備役專業士官班(續) 甄選員額 國軍各軍種單位預定正額錄取3,712員(男性3,485員,女性227員),其中空軍司令部所屬男性招募2梯次,計13專長類別548員,女性招募1梯次,計7專長類別50員,詳情請參閱98年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