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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1 年 9 月 21 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指定科目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大學甄選入學. 個人申請. 大學多元入學.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四技、軍警院校. 大學多元入學的理念. 考試專業化. 招生多元化. 多元入學管道.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三項統一考試 ( 一 ) 學科能力測驗 (1/27~1/28) ( 二 ) 術科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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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101年9月21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指定科目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大學甄選入學 個人申請 大學多元入學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四技、軍警院校 大學多元入學的理念 考試專業化 招生多元化
多元入學管道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三項統一考試 (一)學科能力測驗(1/27~1/28) (二)術科考試 美術(1/31~2/1) 音樂(2/3~2/7) 體育(2/2~2/4) (三)指定科目考試(7.1~7.3) 二、考試成績的採用 三、甄選入學管道 四、考試分發入學管道 五、相關網站
102年大學多元入學時程表 考試分發入學 繁星推薦(1) 個人申請(6) 學科能力測驗(1/27~1/28) 術科考試(美術、音樂、體育) 報名 (3/4~3/5) 報名 (3/12~3/14)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3/21) 公告錄取名單(3/11) 指定科目考試(7/1~7/3) (大學校系採計3~6科,含術科) 大學指定項目甄試 (3/29~4/21之週五、六、日) 考生登記填寫志願 (7/24~7/28) 錄取生填志願(5/2-5/3) 聯合分發放榜(8/8) 公佈分發結果(5/9)
流程圖 3/4~3/5 3/11 3/12~3/14 3/21 3/29~4/21 4/29(前) 5/2~5/3 學校送審 5/9 3/22 5/13 7/1~7/3 7/24~7/28 8/8
1 評量學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能 2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二年級必(選)修課程 3 成績採15級分制 4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2年1月27日 、1月28日辦理 5 成績可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警大、軍校入學使用 (一)學科能力測驗
學科能力測驗測驗目標 高中生應有的 基本學科知能 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基本知能 通識導向:結合生活或整合不同領域 重視理解與應用的能力
什麼是學科能力測驗的級分制 • 「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 • 分為十五級分,以該科成績在前1%考生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為「級距」 • 最高為十五級分
級分制實際舉例 • 以數學科為例,若102學年全國高中生學測數學分數前1%的分數為90分 • 則數學科的級距為 90/15=6分 • 因此 1-6分=1級分 43-48分=8級分 • 7-12分=2級分 49-54分=9級分 • 13-18分=3級分 55-60分=10級分 • 19-24分=4級分 61-66分=11級分 • 25-30分=5級分 67-72分=12級分 • 31-36分=6級分 73-78分=13級分 • 39-42分=7級分 78-84分=14級分 特 色 85分(含)以上為15級分 1.不同的科目,相同的級分概念 2.方法簡單易懂,容易驗證自己的級分 3.有利削減「錙銖必較」的考試風氣 4.級分和原始分數之間的相關性易懂 5.可用以初步篩選考生
1 分為音樂、美術、體育三組,統一辦理 2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負責辦理 3 每年11月報名,隔年二月考試 4 考試成績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入學」及單招使用 5 102學年度考試日期為1月31日~2月7日 (二)術科考試
(二)術科考試 • 音樂、美術各考試項目個別計分,大學可自主選用,考生可自由選考。 • 體育五項測驗只給一個總分。
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至三年級必修與選修課程。 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等十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2年7/1、7/2 、7/3辦理,考試成績可提供「考試分發入學」「進修學士班」使用。 (三)指定科目考試
檢定 採計 參酌 指各校系訂定的成績標準,通過者才能參加下一階段考試或分發 指各系納入加總之考試科目及計分方式 針對成績相同而超額時,根據各系訂定之項目成績評比,以決定錄取之優先順序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考試需注意事項 一、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如任一科為零級 分或缺考,即不符甄選資格。 二、大學校系所採計指定科目考試有任一科目 或術科音樂組美術組選考項目,有任一 科目或項目未報考者(不含缺考或零分), 該校系不予分發。 部分術科校系對其選考項目,設定零分不 予分發的限制。
二大招生管道 • 甄選入學: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 責辦理相關作業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 考試入學: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負辦理相關作業
甄選入學招生方式及名額 • 招生方式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 招生名額 --依教育部核定原則辦理 --名額不互相流用 --不足額錄取名額及放棄後缺額一律回 流至考試入學招生管道
繁星推薦(大學端) *大學依學系(學程)特性分學群或不分學群招 生;並訂定各類學群可選填之志願數(不得少 於該學群參加校系數1/2) *學系(學程)自訂學測檢定科目及標準,並訂定 分發比序項目。(第一分發比序項目統一訂定 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百分比」) * 101學年度繁星名額為8,575名。
繁星推薦(高中端) *「繁星推薦」限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1%~50%),得由其就讀高中推薦。 *高中依大學設定條件,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只能推薦2名(同一學生僅限推薦至同所大學之一個學群);並排定推薦至同所大學學生之優先順序。
繁星推薦-錄取分發 *分發比序:第1比序皆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其餘第2-7項比序由大學依學系性質,自訂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科學業(含術科)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錄取分發:分兩輪分發,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1名為限;第一輪分發後有缺額之校系進行第二輪分發,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不再以1名為限。 (不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目仍相同時,則增額錄取。
繁星推薦-原住民外加名額 • 大學應至少提供1名以上招生名額(無名額上限),招收原住民學生,並得依參加學系之多寡,分學群或不分學群招生。 • 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 • 高中推薦報名方式、學系檢定標準、分發錄取作業方式與一般生相同。
繁星推薦 • 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一律不得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第一階段 篩選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 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個人申請(大學端) *大學自訂考生對同一大學得否申請多個學系 *大學校系自訂定第一階段學測檢定標準及篩 選倍率 *大學校系自訂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項目及 各項成績佔分比例 *大學校系自訂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大學於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榜,得列備取。
個人申請(申請學生) *學生自行報名(學校會協助團報),申請校 系數以六校系(含)為限 *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學生自行依大學校系 規定期限,完成相關作業 *需依簡章規定期限上網登錄志願序,參加統 一分發
個人申請(分發) *甄選會依各大學錄取名單及錄取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並公告分發結果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
個人申請(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 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倍率篩選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X 倍率篩選 初選 預計甄試人數 Y Y 指定項目甄試 複試 招生名額 Z Z
根據英文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根據數學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4倍的人 根據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3倍的人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從倍率高的科目開始篩選:5 →4 →3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29x5=145 29x4=116 29x3=87 預計甄試人數 87
根據數學+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4x5=20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倍率相同,級分相加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預計甄試人數 20
根據數學+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68x2=136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倍率相同,級分相加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預計甄試人數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