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9

101 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1 年 9 月 21 日

101 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1 年 9 月 21 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指定科目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大學甄選入學. 個人申請. 大學多元入學.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四技、軍警院校. 大學多元入學的理念. 考試專業化. 招生多元化. 多元入學管道.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三項統一考試 ( 一 ) 學科能力測驗 (1/27~1/28) ( 二 ) 術科考試

Download Presentation

101 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 101 年 9 月 21 日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101年大學多元入學說明101年9月21日 三民高中輔導處

  2. 學科能力測驗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指定科目考試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 術科考試 繁星推薦 大學甄選入學 個人申請 大學多元入學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四技、軍警院校 大學多元入學的理念 考試專業化 招生多元化

  3. 多元入學管道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其他升學管道

  4. 大綱 一、高三學生必須面對的三項統一考試 (一)學科能力測驗(1/27~1/28) (二)術科考試 美術(1/31~2/1) 音樂(2/3~2/7) 體育(2/2~2/4) (三)指定科目考試(7.1~7.3) 二、考試成績的採用 三、甄選入學管道 四、考試分發入學管道 五、相關網站

  5. 102年大學多元入學時程表 考試分發入學 繁星推薦(1) 個人申請(6) 學科能力測驗(1/27~1/28) 術科考試(美術、音樂、體育) 報名 (3/4~3/5) 報名 (3/12~3/14) 第一階段篩選結果 (3/21) 公告錄取名單(3/11) 指定科目考試(7/1~7/3) (大學校系採計3~6科,含術科) 大學指定項目甄試 (3/29~4/21之週五、六、日) 考生登記填寫志願 (7/24~7/28) 錄取生填志願(5/2-5/3) 聯合分發放榜(8/8) 公佈分發結果(5/9)

  6. 流程圖 3/4~3/5 3/11 3/12~3/14 3/21 3/29~4/21 4/29(前) 5/2~5/3 學校送審 5/9 3/22 5/13 7/1~7/3 7/24~7/28 8/8

  7. 三項統一考試

  8. 1 評量學生是否具有接受大學教育所應具備的基本知能 2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二年級必(選)修課程 3 成績採15級分制 4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2年1月27日 、1月28日辦理 5 成績可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警大、軍校入學使用 (一)學科能力測驗

  9. 學測 102.1.27~1.28

  10. 學科能力測驗測驗目標 高中生應有的 基本學科知能 具備接受大學教育應有的基本知能 通識導向:結合生活或整合不同領域 重視理解與應用的能力

  11. 什麼是學科能力測驗的級分制 • 「級分制」是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的成績處理方式。 • 分為十五級分,以該科成績在前1%考生的平均分數除以15作為「級距」 • 最高為十五級分

  12. 級分制實際舉例 • 以數學科為例,若102學年全國高中生學測數學分數前1%的分數為90分 • 則數學科的級距為 90/15=6分 • 因此 1-6分=1級分 43-48分=8級分 • 7-12分=2級分 49-54分=9級分 • 13-18分=3級分 55-60分=10級分 • 19-24分=4級分 61-66分=11級分 • 25-30分=5級分 67-72分=12級分 • 31-36分=6級分 73-78分=13級分 • 39-42分=7級分 78-84分=14級分 特 色 85分(含)以上為15級分 1.不同的科目,相同的級分概念 2.方法簡單易懂,容易驗證自己的級分 3.有利削減「錙銖必較」的考試風氣 4.級分和原始分數之間的相關性易懂 5.可用以初步篩選考生

  13. 101年與100年學測成績各標變動分析

  14. 1 分為音樂、美術、體育三組,統一辦理 2 由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負責辦理 3 每年11月報名,隔年二月考試 4 考試成績提供「繁星推薦」、「申請入學」、「考試分發入學」及單招使用 5 102學年度考試日期為1月31日~2月7日 (二)術科考試

  15. 術科考試

  16. (二)術科考試 • 音樂、美術各考試項目個別計分,大學可自主選用,考生可自由選考。 • 體育五項測驗只給一個總分。

  17. 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檢測考生應具備的學科知識及大學校系要求的學科能力(範圍較大,難度較高)。 考試範圍為高中一至三年級必修與選修課程。 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甲、數學乙、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歷史、公民與社會等十科,考生可自由選考,各科滿分均為一百分。 由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於102年7/1、7/2 、7/3辦理,考試成績可提供「考試分發入學」「進修學士班」使用。 (三)指定科目考試

  18.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19. 檢定 採計 參酌 指各校系訂定的成績標準,通過者才能參加下一階段考試或分發 指各系納入加總之考試科目及計分方式 針對成績相同而超額時,根據各系訂定之項目成績評比,以決定錄取之優先順序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和「參酌」三種方式

  20. 三、考試成績的採用 頂標:該科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前標:該科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均標:該科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後標:該科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底標:該科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分數)

  21. 考試需注意事項 一、學科能力測驗、術科考試如任一科為零級 分或缺考,即不符甄選資格。 二、大學校系所採計指定科目考試有任一科目 或術科音樂組美術組選考項目,有任一 科目或項目未報考者(不含缺考或零分), 該校系不予分發。 部分術科校系對其選考項目,設定零分不 予分發的限制。

  22. 二大招生管道 • 甄選入學:由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負 責辦理相關作業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 考試入學: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 會負辦理相關作業

  23. 甄選入學招生方式及名額 • 招生方式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 招生名額 --依教育部核定原則辦理 --名額不互相流用 --不足額錄取名額及放棄後缺額一律回 流至考試入學招生管道

  24. 繁星推薦(大學端) *大學依學系(學程)特性分學群或不分學群招 生;並訂定各類學群可選填之志願數(不得少 於該學群參加校系數1/2) *學系(學程)自訂學測檢定科目及標準,並訂定 分發比序項目。(第一分發比序項目統一訂定 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百分比」) * 101學年度繁星名額為8,575名。

  25. 繁星推薦(高中端) *「繁星推薦」限高中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且高一、高二「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之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規定(1%~50%),得由其就讀高中推薦。 *高中依大學設定條件,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只能推薦2名(同一學生僅限推薦至同所大學之一個學群);並排定推薦至同所大學學生之優先順序。

  26. 繁星推薦-錄取分發 *分發比序:第1比序皆為「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其餘第2-7項比序由大學依學系性質,自訂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科學業(含術科)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錄取分發:分兩輪分發,第一輪分發作業,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以1名為限;第一輪分發後有缺額之校系進行第二輪分發,各大學錄取同一高中學生不再以1名為限。 (不含原住民外加名額)。 *第一輪及第二輪分發經比序至最後一項目仍相同時,則增額錄取。

  27. 繁星推薦-原住民外加名額 • 大學應至少提供1名以上招生名額(無名額上限),招收原住民學生,並得依參加學系之多寡,分學群或不分學群招生。 • 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 • 高中推薦報名方式、學系檢定標準、分發錄取作業方式與一般生相同。

  28. 繁星推薦 • 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一律不得參加當年度「個人申請」第一階段 篩選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 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29. 個人申請(大學端) *大學自訂考生對同一大學得否申請多個學系 *大學校系自訂定第一階段學測檢定標準及篩 選倍率 *大學校系自訂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項目及 各項成績佔分比例 *大學校系自訂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 *大學於簡章規定期限內放榜,得列備取。

  30. 個人申請(申請學生) *學生自行報名(學校會協助團報),申請校 系數以六校系(含)為限 *通過第一階段學測檢定學生自行依大學校系 規定期限,完成相關作業 *需依簡章規定期限上網登錄志願序,參加統 一分發

  31. 個人申請(分發) *甄選會依各大學錄取名單及錄取生登記就讀 志願序進行統一分發並公告分發結果 *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

  32. 個人申請(分發錄取生權利義務)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入學資格 *除依簡章規定期限放棄資格,否則一律不得 再登記參加考試入學招生 *入學後可否轉系,由各大學自訂

  33. 個人申請實例

  34.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35.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36.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37. 學科能力測驗檢定

  38. 第一階段倍率篩選

  39. 倍率篩選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X 倍率篩選 初選 預計甄試人數 Y Y 指定項目甄試 複試 招生名額 Z Z

  40.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41. 根據英文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根據數學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4倍的人 根據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3倍的人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從倍率高的科目開始篩選:5 →4 →3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29x5=145 29x4=116 29x3=87 預計甄試人數 87

  42.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43. 根據數學+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4x5=20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倍率相同,級分相加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預計甄試人數 20

  44.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45. 根據數學+自然成績 擇優選取招生名額5倍的人 68x2=136 • 篩選倍率x招生人數 • 倍率相同,級分相加 個人申請總人數 X 預計甄試人數 136

  46. 學科能力測驗篩選方式第一階段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