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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大學多元入學簡介及本校甄選入學之作業流程

103 年大學多元入學簡介及本校甄選入學之作業流程. 報告人:註冊組長洪碩靖.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 ( 103 學年 度 ). 2. 考試分發入學. 1. 甄選入學. 英聽測驗 ( 10/31 、 12/14 ) 、 學科 能力測驗 ( 1/18~1/19). 指定科目考試 (7/1~7/3) ( 大學校系採計 3~6 科 ). 學科能力測驗寄發成績通知單 ( 2/13). 檢定. 個人申請 ( 統一報名 )( 3/11-14 ). 繁星推薦 ( 統一報名 ). 指定科目考試寄發成績通知單 (7/18). 採計. 3. 科技大學 申請入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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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年大學多元入學簡介及本校甄選入學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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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3年大學多元入學簡介及本校甄選入學之作業流程103年大學多元入學簡介及本校甄選入學之作業流程 報告人:註冊組長洪碩靖

  2.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103學年度) 2.考試分發入學 1.甄選入學 英聽測驗(10/31、12/14) 、學科能力測驗(1/18~1/19) 指定科目考試(7/1~7/3) (大學校系採計3~6科) 學科能力測驗寄發成績通知單(2/13) 檢定 個人申請 (統一報名)(3/11-14) 繁星推薦 (統一報名) 指定科目考試寄發成績通知單(7/18) 採計 3.科技大學 申請入學報名 第一階段篩選 上網填寫志願 (聯合分發委員會) (7/24-28) 報名(3/3-3/5) 通過(3/20) 指定項目甄試 各大學榜示正備取名單 1-7學群公告錄取名單 第8學群公告面試名單 (3/11) 聯合分發錄取 (8/6) 上網填志願(5/5~5/6) 統一分發(5/12)

  3. 103年入學管道名額的分配

  4. 檢定 採計 參酌 指各校系訂定的成績標準,通過者才能參加下一階段考試或分發 指各系納入加總之考試科目及計分方式 針對成績相同而超額時,根據各系訂定之項目成績評比,以決定錄取之優先順序 考試成績的使用有「檢定、採計、參酌」三種方式

  5. 學科能力測驗指定科目考試

  6. 學科能力測驗重要時程

  7. 學科能力測驗 • 科目:國、英、數、社會、自然五科 • 範圍:高一、高二兩學年的必修課 • 成績計算:選擇題答錯不倒扣,各科分數以「級分」呈現,滿 分十五級分。 • 可使用之升學管道: • 可供大學申請入學(採計、檢定)、考試分發入學(檢定) • 大學繁星推薦(檢定) • 四技申請入學(採計、檢定) • 中央警察大學申請入學 • 軍校學校大學部正期班甄選入學 • 台北藝術大學獨招 • 部分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單招 • 可能考試地點:高雄高中(102年)

  8. 學科能力測驗各科計分方式

  9.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檢定 • 依各科全體到考考生成績計算,學科及總級分各分為五種標準,由校系自訂通過之標準: • 頂標:成績位於第88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前標:成績位於第7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均標:成績位於第50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後標:成績位於第25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 底標:成績位於第12百分位數之考生級分

  10. 102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與各科成績標準一覽表

  11. 術科考試

  12. 術科考試重要時程

  13. 術科考試 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14. 大學多元入學方案(103學年度) 2.考試分發入學 1.甄選入學 英聽測驗(10/31、12/14) 、學科能力測驗(1/18~1/19) 指定科目考試(7/1~7/3) (大學校系採計3~6科) 學科能力測驗寄發成績通知單(2/13) 檢定 個人申請 (統一報名)(3/11-14) 繁星推薦 (統一報名) 指定科目考試寄發成績通知單(7/18) 採計 3.科技大學 申請入學報名 第一階段篩選 上網填寫志願 (聯合分發委員會) (7/24-28) 報名(3/3-3/5) 通過(3/20) 指定項目甄試 各大學榜示正備取名單 1-7學群公告錄取名單 第8學群公告面試名單 (3/11) 聯合分發錄取 (8/6) 上網填志願(5/5~5/6) 統一分發(5/12)

  15. 推薦條件 凡於高中期間全程就讀普通班、美術班之在校應屆畢業生(不含轉學生) 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之應屆畢業生 高中前四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符合大學之規定(校排百分比前20%、30%、40%、50%) 10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通過校系之檢定標準 繁星推薦

  16. 依學群推薦 大學依學系之性質分學群招生,由高中向大學依學群推薦符合推薦條件之應屆畢業學生 繁星推薦 總計有67所、1549個校系、 11270個名額(較去年10246人增加了1024人)。

  17. 依學群推薦 高中對大學每個學群至多推薦2名 (若有三人以上報名同一類學群或不分類學群之同一大學,則依本校推薦原則決定推薦學生。) 如高中對同一大學推薦超過1名學生時,必須排定其學生推薦順序,甄選入學委員會分發時即依高中排定的推薦順序分發(推薦順序依本校推薦原則決定之) 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等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僅限被推薦至大學第四~第七類與學生在校所學相關之學群(本校美術班:單獨計算「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美術成績計算方式為(水彩x2+素描x2+國畫x2+書法x1+創意x2+鑑賞x1+電腦繪圖x1)/11],僅限被推薦至各大學第五類學群。 ) 繁星推薦

  18. 本校推薦原則 凡符合申請資格者按個人志趣之學校學群填志願,依在校學業成績百分比決定被推薦順序,百分比小者優先推薦。 若百分比相同 ,則依各大學校系之分發比序項目,成績高者優先推薦。 若仍相同,則依下列計算方式之成績(校內繁星成績)高者優先推薦。 (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校內繁星成績=學業成績四學期平均分數+學測總級分4/3)/2 以上之遴選原則仍無法決定推薦順序者,則由本校103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決定之。 繁星推薦

  19. 考生被推薦至1校1學群 每名考生僅能被推薦至1校1學群,選填志願數依大學之規定(報名費每生200元) 具原住民身份之學生,得以一般生或原住民生身分擇一參加本招生 繁星推薦

  20. 繁星推薦重要時程 繁星推薦

  21. 繁星推薦

  22. 103年大學繁星推薦簡章 繁星推薦

  23. 103年繁星推薦各學群可填志願數一覽表 繁星推薦 美術班 普通班

  24. 103年繁星推薦各校各學群簡章說明 繁星推薦

  25. 中央化工與材料工程檢定標準(分數以102年為例)中央化工與材料工程檢定標準(分數以102年為例) 繁星推薦

  26. 分發比序:第1比序為…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繁星推薦

  27. 第2~7比序 第2~7比序為學測各單科級分或總級分,或各單科學業總平均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單科為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音樂、美術、舞蹈、體育等14科 音樂、美術、舞蹈、體育專業成績僅供第 四~第七學群之校系擇一使用 (術科考試亦可列入繁星推薦之檢定與比序,體育科採總分百分等級。) 繁星推薦

  28. 兩輪分發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對同一高中非藝才班、非體育班之學生,以錄取一名為限 對同一高中各藝才班及體育班之學生,其對應之學群亦各以錄取一名為限 大學校系經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依該校系之分發比序項目進行第二輪分發(第二輪分發時,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不受1名之限制)。 繁星推薦

  29. 錄取生限制 錄取生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個人申請」 亦不得參加該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報名該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招生 繁星推薦

  30.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1) 繁星推薦

  31.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2) 繁星推薦

  32.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3) 繁星推薦

  33.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4) 繁星推薦

  34.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5) 繁星推薦

  35. 102繁星推薦錄取榜單(6) 繁星推薦

  36. 術科考試 科技院校四年制申請入學

  37. 四技申請 科技院校四年制申請入學重要時程

  38. 四技申請入學簡介 四技申請 • 報名方式:學校統一報名,每人可填寫五個志願 • 報名費:一個志願100元,低收入戶免費 • 報名時間:學測成績公布後,103.02.20至 02.27(四)校內報名 • 申請方式:與大學申請入學相似,分二階段進行 • 經繁星推薦錄取者,將喪失四技申請入學資格 • 申請生如獲大學甄選個人申請入學錄取者,欲辦理科技校院高中申請入學招生錄取報到,須向原錄取大學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依錄取科技校院規定報到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重複錄取或報到者,一律取消大學甄選個人申請及本招生之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39. 四技申請入學校內作業流程 四技申請 填寫本表簽名後,繳費完成,總務股長送至註冊組即完成校內報名

  40. 四技申請入簡章範例 四技申請 (101年:須到校面試等27校187系)

  41. 第一階段成績篩選 四技申請

  42. 公告第一階段篩選結果與複查 四技申請 申請生對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如有疑義,可於 103.3.27日前,向本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

  43. 第二階段報名程序 四技申請 是 完成報名手續 未依規定時間寄送應繳交資料、複試費(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或減免30%)或未參加複試者,視同放棄參加複試資格,不得參加複試,亦不得錄取。

  44. 第二階段複試費 四技申請 收費標準依複試項目而訂: 一項800元;二項以上1,000元 (由各科技校院收取) 一般申請生 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免附證明,直接郵寄相關資料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未經本招生第一階段(含大考中心)登錄列冊者: 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併同相關資料寄交各科技校院辦理第二階段報名。 低收入戶申請生免繳費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減免 30% 中低收入戶申請生第二階段複試費:一項560元;二項以上700元

  45. 第二階段複試 四技申請 各校系(組)、學程複試項目 請參閱簡章分則「招生學校系(組)、學程一覽表」 複試項目由各招生學校自訂,可能包含: 1.書面資料審查 2.面試 3.術科測驗  4.筆試 5.英文能力測驗 6.中/英文面試 7.評量測驗 …等 (102年:須到校面試等26校188系)

  46. 錄取及公告 四技申請 1.各校依申請生之甄試總成績高低決定最低錄取標準。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2.甄試總成績相同時,則依各校系(組)、學程所訂「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之規定,決定錄取優先順序。 (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時,得增額錄取。) 3.複試項目中任何一項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4.甄試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各科技校院通知申請生。

  47.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1 四技申請 第一階段錄取生報到 ◆正取生報到規定: 1.本階段錄取生報到期限至103.5.13(二)12:00前截止。 2.正取生須於本階段規定期限內,依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異議。 3.錄取多所校系(組)、學程時,最多限擇1校系(組)、學程報到。 4.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原先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後,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程報到。 5.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之錄取報到資格。

  48.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2 四技申請 ◆備取生報到規定: 1.獲錄取學校備取遞補通知之備取生, 應依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報到者,視為放棄備取遞補資格且不得異議。 2.若獲多所校系(組)、學程遞補資格時,最多限擇1校系(組)、學程遞補報到。 3.已辦理報到欲放棄者,應先辦理聲明放棄該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方可至另1校系(組)、學程報到。 4.辦理聲明放棄後,不得再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之校系(組)、學程錄取報到資格。 5.備取生應密切注意各所錄取學校之遞補報到通知,與網站公告之備取遞補名單及報到時間。

  49.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3 四技申請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1.第一階段報到截止後,已完成所選擇1校系(組)、學程辦理報到之錄取生,除因須辦理本招生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各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日前,向已報到之校系(組)、學程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聲明放棄已報到校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102學年度其他四技二專入學招生管道之報名。 2.欲辦理報到之正、備取生,報到前請慎重考慮,以免影響錄取及入學權益。

  50. 錄取報到注意事項4 四技申請 第二階段錄取生報到: 本階段錄取生報到期限為103.5.13(二)13:00∼103.5.16(五)17:00止,共分7梯次統一時段。依第一階段「備取生報到」、「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之規定,及各所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及方式,僅辦理備取生遞補報到及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梯次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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