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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税收业务培训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一般政策介绍 二、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三、相关的征收管理. 一、一般政策介绍.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和相关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 (一)代扣代缴单位的义务:. 手续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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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税收业务培训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一、一般政策介绍 二、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三、相关的征收管理
一、一般政策介绍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 (一)代扣代缴单位的义务:
手续费返还 • 根据京财预[2002]1359号文件规定,目前,手续费返还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请与主管税务所联系办理返还上一年的手续费。
手续费使用 •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 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税发[1995]065号和[1998]107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经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根据国税发[1995]065号和[1998]107号文件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经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根据财税字[1994]020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取得的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规定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之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二是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 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三)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京地税个[2006]414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扣缴义务人在进行综合入库申报,缴纳税款后,应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扣缴义务人在进行综合入库申报,缴纳税款后,应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tax861.gov.cn/ • 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
(四)完税证明 • 扣缴单位在正确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基础上,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依据是扣缴纳税人的正确申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与核心系统入库核对成功后才能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依据是扣缴纳税人的正确申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与核心系统入库核对成功后才能开具。
(五)个人所得税税目 • 1、工资、薪金所得; •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8、财产租赁所得 • 9、财产转让所得 • 10、偶然所得 •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分税目介绍 • 1、工资薪金: •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收入额—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收入额—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500元的 5 0元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元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元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元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元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元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元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元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元
举例:某企业职工张某2010年2月取得工资4000元,由于临近春节,单位又为每名职工发放了1000元购物卡一张,价值200元的洗浴用品一份。张某2月应交税款的计算:举例:某企业职工张某2010年2月取得工资4000元,由于临近春节,单位又为每名职工发放了1000元购物卡一张,价值200元的洗浴用品一份。张某2月应交税款的计算: • 收入合计:4000+1000+200=52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是5200-2000=3200(元) • 应纳税款是3200ⅹ15%-125=355(元) • 企业代扣税款后应于3月7日前为张某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随后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2、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2、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4000元)—800元或(每次收入额≥4000元)×(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4000元)—800元或(每次收入额≥4000元)×(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率是: •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元 •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30 2000元 • 3 超过50000元 40 7000元
举例:王老师利用业余时间一个月内分别在两个学校兼课,甲学校一个月内给了王教师1000元,乙学校给了900元,两个学校也分别按劳务报酬扣缴了40元和20元税款。王老师应该在次月自行再向税务机关进行合并申报。举例:王老师利用业余时间一个月内分别在两个学校兼课,甲学校一个月内给了王教师1000元,乙学校给了900元,两个学校也分别按劳务报酬扣缴了40元和20元税款。王老师应该在次月自行再向税务机关进行合并申报。 • 即(1000+900—800)×20%=220元,再补缴税款160元。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不是从事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务人事关系,如工资、薪金、年终加薪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取得收入的个人不是雇员。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不是从事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务人事关系,如工资、薪金、年终加薪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取得收入的个人不是雇员。
(六)可税前扣除免税项目 • 目前全国的费用扣除标准是2000元。 • 还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 • 1、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生育妇女按照县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3、政府特殊津贴、科学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3、政府特殊津贴、科学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 4、独生子女补贴(各5元/月)、托儿补助费(各40元/月)、差旅费津贴(按财政局标准)、误餐补助。
5、对企、事业单位未按市财政局京财行〔2000〕394号文件规定实行通讯制度改革,为个人手机(包括无线寻呼机)负担通讯费,区别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5、对企、事业单位未按市财政局京财行〔2000〕394号文件规定实行通讯制度改革,为个人手机(包括无线寻呼机)负担通讯费,区别情况征收个人所得税: • A、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全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现行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 • 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根据京地税个[2005]100号文件规定: • 一个月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可合计作为一次收入,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并据此全额计算纳税。
不同月份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分解12个月确定税率的计税方法。不同月份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等各项年度奖金,每一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分解12个月确定税率的计税方法。 •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 • 某纳税人2010年1月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当月工资、薪金3500元,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 第一步:36000÷12=3000(元) • 第二步:3000元适用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第三步:36000×15%-125=5275(元) • 二、当月工资、薪金计税方法 • (3500-2000)×10%-25=125(元) • 三、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 5275+125=5400(元)
二、优惠政策 • (一)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举例: • 某演员参加演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取得收入后通过民政部门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捐款5000元,该演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 • 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0%)=8000元
捐赠允许扣除额=8000×30%=2400元 • 应纳税额=(8000—2400)×20%=1120元 • 该纳税人应缴纳1120元个人所得税。
(二)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 2、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 • 3、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 • 以上三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残疾人、烈属、孤老人员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的正式批准减税跨年度长期有效。2、个人独立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3、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生产经营中需雇请雇员的,雇员中残疾人员比例为30%以上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
三、征收管理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按季申报,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按季申报,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 • 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进行汇算。 • 申报税目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后10内,应到主管税务所进行征收方式鉴定。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办理完税务登记后10内,应到主管税务所进行征收方式鉴定。
祝各位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