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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模块 企业市场竞争理论. 模块 1 :完全竞争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 2 :垄断竞争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 3 :寡头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 4 :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 4 :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 微软的反垄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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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模块 企业市场竞争理论 模块1:完全竞争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2:垄断竞争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3:寡头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微软公司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公司。它的视窗操作系统占据了世界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0%。微软也主导了办公室生产率市场:1999年,它的办公室系列,包括Word(文字处理器),Excel(spreadsheets)和Powerpoint(显示器),占据了世界市场90%以上的份额。 • 微软不可思议的成功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比尔·盖茨的技术创新和营销决策。从经济学和法律层面来说,如此重大的成功和市场支配地位没有什么问题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反托拉斯法下,企业限制贸易和从事不适当的维持垄断的活动是非法的。微软采取了反竞争和非法的做法了吗?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美国政府说是,而微软却不同意。1998年10月,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处(DOJ)对微软的行为进行指控:它提出了诉讼,罗列了广泛的问题,从而引发了20年来最重要的反托拉斯诉讼案。随之而来的审讯与1999年6月开始。这里列出了反托拉斯处的主要诉词和微软回应的简略过程。 • 反托拉斯处声称:微软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具有巨大的市场势力,这种势力足以满足垄断势力的法律定义。 • 微软回应:微软不符合垄断势力的法律定义,因为它面临着潜在竞争者的重要威胁,这些潜在竞争者正在和将要提供与视窗竞争的平台。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反托拉斯处声称:微软将网景浏览器视为对自己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威胁。这种威胁是存在的,因为网景浏览器包括森的爪哇软件,它可以运行于任何操作系统,包括那些与视窗竞争的操作系统如苹果、Unix和Linux等撰写的文件。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的第一节,与电脑制造商、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和因特网内容供应商达成排斥性的协议,以达到提高消费者使用网景浏览器成本的目的。这一行动损害了网景与微软因特网开发者在浏览器业务上公平竞争的能力。 • 微软回应:该合同并不具有过分的限制性。无论如何,微软已单方面地同意停止实施其中的大部分条款。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反托拉斯处声称: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的第二节,它的一些做法旨在维持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力。最重要的是,它把浏览器同视窗98操作系统捆绑在一起,这样做不仅从技术上来说是不必要的,并且对消费者几乎没有任何好处。这一行为是掠夺性的,因为它使网景和其它企业很难或不可能成功地提供竞争性产品。 • 微软回应:把浏览器功能纳入操作系统是有好处的,不允许将新的功能综合起来纳入操作系统将会抑制创新。让消费者在单一的和综合性的浏览器之间选择将会在市场上引起混乱。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反托拉斯处声称:微软违反了《谢尔曼法案》的第二节,微软试图同网景瓜分浏览器业务,它与苹果电脑和英特尔也有同样的行为。 • 微软回应:微软同网景、苹果和英特尔的会晤完全是因为正当的商业原因。让消费者和生产者就电脑软件发展中的共同标准和草案达成一致意见是有益的。
模块4:垄断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案例:微软的反垄断案 • 微软幸运的逃脱了被肢解的命运,这一案件再次说明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特点是以限制造成垄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主,而不反对现有的垄断企业。所以,一个行业中垄断企业的存在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垄断企业应用其垄断力量不公平地竞争时才算违法,即一切以企业行为是否违背公平竞争为判断依据。对微软的竞争者来说,微软的行为当然是有害的,但是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微软的行为却是好的。
垄断monopoly 1.完全垄断市场(perfect monopoly market) :指一家厂商完全控制整个市场的商品供给。 2.形成完全垄断的条件: • 政府垄断 • 政府给私人的授权 • 商品的市场需求很小 • 厂商对自然资源和矿产 • 厂商对技术的控制 垄断者获得超额利润主要是卖方垄断。
3.完全垄断市场特点 • (1)一家厂商就是整个行业,控制了某种产品的全部供给。 厂商=行业 • (2)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要素资源难以流动。 • (3)产品不存在任何相近的替代品。
4.完全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和收益曲线 • (1)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就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曲线。 • 向右下方倾斜 • 斜率为负 • 销量与价格成反比 P • 假定垄断厂商需求曲线是线性的 • 垄断企业是市场价格制定者。 • 通过减少销量来提高价格; • 产量较高,价格也随之下降。 d Q
(2)完全垄断厂商的收益曲线。 • 垄断市场,销量增加,价格下降,从而边际收益减少。 • MR不与需求曲线重合,而是位于需求曲线下方。 • 随着产量增加, MR与需求曲线的距离越来越大, MR比价格下降得更快。 • 厂商的平均收益曲线与需求曲线重合。 P dd(P=AR) 如AR, 则MR ,且MR<AR。 • 需求曲线D=价格线P=平均收益AR,向右下方倾斜。 MR Q
垄断厂商的收益曲线 P • ed>1时,MR>0 • ed<1时,MR<0 • ed=1时,MR=0,总收益达最大 ed.>1 H ed.=1 (a) ed.<1 D(AR=P) MR O F G Q TR P (b) Q O
(1)完全垄断市场的短期均衡。 5.垄断厂商的均衡价格和产量的决定 完全垄断市场,厂商不可以任意定价,必须根据市场定价。 仍要根据 MR=MC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决策。 • 短期,由于各种原因,如既定规模成本过高、市场需求较小等,可能导致短期亏损,不一定总是获得垄断利润。 • 短期均衡有三种情况: • 获得超额利润、获得正常利润或蒙受损失。
a.总收益>总成本,GFKN为超额利润。 • 完全垄断市场短期均衡的条件:MR=SMC P MC • 总收益为平均收益(价格)与产量的乘积,即OMKN, • 总成本为平均成本与产量的乘积,即OMFG, AC K N AR=P G F E MR O Q M
b.总收益<总成本,GFKN为亏损。 P P F G MC MC AC AC K K N N AR=P AR=P E E MR MR O O Q Q M M • c.总收益=总成本,只有正常利润。
完全垄断市场,长期中不会有新厂商进入。 垄断厂商可以通过生产规模调整来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并不以利润消失为标志。 (2)完全垄断市场的长期均衡。 • 短期中,垄断厂商无法调整全部要素,因此不一定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 长期中,垄断厂商在高价少销与低价多销中进行选择,以便使所达到的产量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 长期中, • 厂商可以调整全部要素,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 这时存在垄断利润。
MR = LMC = SMC(最佳规模) 长期均衡 P SMC LMC LAC SAC E AR=P MR Q
7.垄断厂商的定价策略 • 完全垄断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取不同的定价策略确定市场价格。 • (1)价格歧视:同一厂商在同一时间对同一产品向不同的购买者索取不同的价格。 • 不同市场之间可以有效分离。 两条件 • 被分隔开的多个市场上需求弹性不同。
价格歧视分为三类 P • ①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 • 为每单位产品制定不同的销售价格。 A P1 P2 B PN • 如果厂商已知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即已知消费者对每一单位产品愿意并且能够支付的最高价格,厂商就可以按此价格逐个制定商品价格。 O 1 2 n Q 一级价格歧视 • 一级价格歧视的厂商将所有消费者剩余榨光,转化为了生产者的垄断利润。
②二级价格歧视。 P A B • 二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根据不同的消费者及其购买量确定的价格。 P1 G C P2 D • 比较普遍,如电力公司实行分段定价。 • 适用于那些容易度量和记录的劳务,如煤气、电力、水、电话通讯等的出售。 P3 F E O Q1 Q2 Q3 Q 第一段 第二段 第三段 • 厂商的收益为阴影部分FCGBP1P3,当按同一价格,例如P3价格销售Q3产量时利润为零。 • 阴影部分面积属消费者剩余的一部分,在二级价格歧视下,厂商将这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成了垄断利润。 二级价格歧视
③三级价格歧视。 • 根据不同市场的需求状况制定不同的价格: • 对需求弹性较小的市场索取较高价格; • 对需求弹性较大的市场制定较低的价格。 • 三级价格歧视:垄断厂商对同一种产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或对不同的消费者群体收取不同的价格。 • 如同一种产品, • 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价格不一样, • 黄金时间和非黄金的广告费不一样等。
(2)两部收费。 • 两部收费又称双重收费。 • 垄断厂商要求消费者先付费以获得商品的购买权,然后再要求为每一单位该商品支付额外的费用。 • 不完全等同于价格歧视。目的也是为了攫取消费者剩余。 • 只面临一类消费者,实行两部收费等同于一级价格歧视。 • 垄断厂商面临如何确定进入费(用T表示)和使用费(用P表示)的问题。进入费T为固定价,与消费量无关;而使用费P是不固定的,它与消费量的变化有关。 • 如出租车的起步价和所走路程的价格, • 手机的月租费和话费等。
(3)捆绑销售。 • 捆绑销售:捆绑销售是指厂商要求客户购买其某种商产品的同时也必须购他的另一种产品。 • 捆绑销售只适用于需求负相关。 • 如对两需求是正相关的,则捆绑销售不会给厂商带来额外的收益。 • 在顾客偏好存在差异而厂商又无法实施价格歧视的条件下,使用这一决策,可以增加厂商的利润。
8.完全垄断市场效率评价 (1) 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不能以最低平均成本生产。 (2) 价格较高但产量较低。价格高于边际成本,没有在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点生产。 •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垄断存在净损失,但并不意味着将一个垄断厂商拆散,以增加产量将符合社会利益。 • 如果充分就业,垄断行业产量的增加将需要从其他行业抽走资源,其他行业的价格将会上升。 • 在对垄断厂商进行拆分前,必须考虑到资源转移这一重新配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