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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 初步評估報告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 初步評估報告. 司法院 民事廳.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 初步評估報告. 壹、改革源起 一、改革的問題意識 合議制之主要目的 目前合議制未能發揮應有功能之原因 二、改革的基本理念 貫徹直接審理及言詞審理精神.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 初步評估報告. 三、改革的具體內容 ( 一 ) 評議紀錄得於審判後閱覽 研修相關法律,使訴訟當事人得閱覽評議 紀錄,及研究使利害關係人亦得閱覽評議 紀錄的範圍及其可行性 ( 二 ) 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得附具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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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 初步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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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司法院 民事廳 司法院民事廳

  2.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壹、改革源起 一、改革的問題意識 合議制之主要目的 目前合議制未能發揮應有功能之原因 二、改革的基本理念 貫徹直接審理及言詞審理精神 司法院民事廳

  3.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三、改革的具體內容 (一)評議紀錄得於審判後閱覽 研修相關法律,使訴訟當事人得閱覽評議 紀錄,及研究使利害關係人亦得閱覽評議 紀錄的範圍及其可行性 (二)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得附具不同意見 書 司法院民事廳

  4.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貳、現狀檢討 一、關於評議紀錄得於審判後閱覽部分 (一)改革的完成度 1、90年1月17日修正公布法院組織法第103 條、第106條第1項,增訂第2項 2、90年2月27日發布「閱覽評議意見規則 」,於91年12月26日修正名稱為「閱覽 評議意見要點」─具體落實全國司法改 革會議共識結論 司法院民事廳

  5.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二)改革成效 法院組織法修正公布後之90年起至99年底止,將近10年期間內,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之件數合計92件,平均每年約9件。聲請件數不多,此應與民眾聲請閱覽評議意見並非訴訟常態有關,既然仍有聲請件數,堪認已回應當事人對於閱覽評議意見之需求,對於提高司法透明度及促使法官為評議意見之書面登載,已達初步成效。 司法院民事廳

  6.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司法院民事廳

  7.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三)小結 關於合議制度的落實議題所採取推行之評議 紀錄得於審判後閱覽部分,已具體落實全國 司法改革會議共識結論 二、關於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得附 具不同意見書部分 (一)改革的完成度 司法院民事廳

  8.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1、研擬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5項修正草案送立 法院審議 2、立法院審查會以「判決書附記不同意見,易 啟當事人上訴之端,並使法官卸責」,決議 不予修正 (二)改革成效 1、提出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5項修正草案內 容,已回應並符合88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民 間團體所提出之司法改革方案 司法院民事廳

  9.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2、刑事訴訟部分,目前已擬具刑事訴訟法第 401條之1修正草案,並於99年8月31日函送 行政院徵詢意見。 3、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第36條第3項亦明定 判決書得附具不同意見書,可窺見專家參 審制度之規劃,亦朝落實合議制度之司法 改革方向。 司法院民事廳

  10. 合議制度的落實改革成效初步評估報告 (三)改革阻礙原因分析 本院於91年9月2日將民事訴訟法第226條第5項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但立法院審查會以判決書附記不同意見,容易引發當事人上訴,並使法官卸責,決議不予修正,因而無法完成立法程序。 (四)小結 此項改革,是否有立法院審查會所稱「判決書附記不同 意見,易啟當事人上訴之端,並使法官卸責」,似仍有討論空間。 司法院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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