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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丘志乔 E-mail : qzqiao@163.com qiuzhiq@126.com 民法学习网: http://metc.gdut.edu.cn/minfa 民法学习 qq 群: 19196652 (群号). 第一讲 民法概述 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讲 自然人 第四讲 法人 第五讲 非法人组织 物 第六讲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讲 代理 第八讲 诉讼时效与期限. 民法总论. 第一讲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内容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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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 丘志乔 E-mail: qzqiao@163.com qiuzhiq@126.com 民法学习网: http://metc.gdut.edu.cn/minfa 民法学习qq群: 19196652(群号)
第一讲 民法概述 第二讲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讲 自然人 第四讲 法人 第五讲 非法人组织 物 第六讲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讲 代理 第八讲 诉讼时效与期限 民法总论
第一讲 民法概述 • 一、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 二、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内容 •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 四、民法与其他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略) • 五、民法的编纂体例 • 六、民法的渊源与效力 • 视频案例:都是亲密惹的祸
一、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 1、民法的词源 我国学者通说认为,“民法”一词并非我国固有。 汉语中的“民法”一词源于日本。日本民法典用的“民法”一词由法国民法典的droit civil翻译而来。 第一讲
2、民法的概念 • 大陆法系国家:民法意指私法 • 英美法系国家:civil law用来指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制度 • 我国《民法通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一讲
3、民法的特征 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基本法 民法是行为规则兼具裁判规则 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的基本原理是意思自治 第一讲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内容 • 1、民法的调整对象(案例)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以自愿为基础的具体的经济关系。 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第一讲
2、民法的基本内容 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时效制度 特别民事制度 第一讲
三、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案例) 包含内容:任何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 2、私法自治(自愿)原则 (案例) 3、公平原则 (视频:寒冬里的期待) 4、诚实信用原则(案例) 5、公序良俗原则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五、 民法的编纂体例 • 1、罗马法的编纂及其影响 公元6世纪,罗马进行了大规模的法律编纂工作。先后编纂了《优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又称《法学总论》)和《新优士丁尼法典》,中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又译为《民法大全》或《罗马法大全》)。 第一讲
2、19世纪民法典的出现及其类型 (1)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民法法系法典的一个典型。 《法国民法典》的体系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基础,由总则和三编组成,第一编(7-515条),人法第二编(516-710条)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第三编(711-2283条)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 第一讲
《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充分反映了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贯彻了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法体系,结构严谨,语言明确流畅。但是该法典保留了亲权和夫权,对非婚生子女有所歧视,这些都违背“人生而平等”的原则。《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充分反映了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需要。贯彻了所有权绝对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民法体系,结构严谨,语言明确流畅。但是该法典保留了亲权和夫权,对非婚生子女有所歧视,这些都违背“人生而平等”的原则。 第一讲
(2) 《德国民法典》 《德国民法典》以《学说汇纂》的体系为基础,分五编,共2385条。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债的关系法,第三编物权法,第四编亲属法,第五编继承法。《德国民法典》在立法技术上讲求精密、科学、严谨,被法制史学者称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 第一讲
3、20世纪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 20世纪初叶,《瑞士民法典》将合伙法、公司法和票据法并入债法典,开创了民商合一制的先河。 • 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也采民商合一制,对公司、合伙、合作社、有价证券、票据、保险等作规定。 • 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分总则、物权、债和继承四编,共436条,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其体系特点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是另立婚姻家庭与监护法典。劳动、土地关系也制定了单行立法。 第一讲
4、我国的民事立法 • (1) 清末,1907年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首次民法典编纂,1911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末及公布,清王朝即覆灭。 • (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制定颁布的《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该法典采民商全一制。 • (3)新中国成立后,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含民法典)在内地失去效力。内地以单行法处理民事关系。 • (4 ) 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重要的里程碑。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合同法》,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目前,《物权法》在制定与审议中。 第一讲
六、 民法的渊源与效力 • 1、民法的渊源 • 民法的渊源,是通常所说的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在这里,民法的渊源是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而划分的民法的不同形式,包括成文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学。 • 2、民法的效力 • 即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在什么时间发生效力。 第一讲
民法的效力 • 民法对人的效力:《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的空间效力: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在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飞行于我国领空以外飞行器。 • 民法的时间效力:《民法通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关于溯及力,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合同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第一讲
教学案例 • 张男与王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因意气相投,相互羡慕,遂互留地址,互递照片,并决定交友。但双方一直没有见面。1年后,张男通过网络约会王女于2002年2月14日在玫瑰餐厅见面。王女同意了张男的邀请。王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不仅专门到美容店进行了美容,且按约定时间到玫瑰餐厅。但玫瑰餐厅从从日上中天直至日没西天,也没见到张男的影子。王女十分恼怒,便按照地址找到张男,质问此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王女怒而诉至法院,要求张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万元。 •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教学案例 • 2000年5月4日傍晚,刘某约几位客户到樱花咖啡厅,进入大堂后,樱花咖啡厅的服务员用日文询问,当知道刘某及其客户为中国人时,告知刘某:“本咖啡厅不接待中国人,只接待日本人。”并以店堂告示为凭,拒绝刘某及其客户入座。刘某十分恼怒质问其原因,并发生冲突,引起纠纷。 • 问:樱花咖啡厅的行为是否违反平等原则?为什么?
教学案例 • 刘某与王某是邻居。王某是其所在地的镇长,刘某是一集邮爱好者,其收藏的《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早已使王某垂羡已久,但又不愿按市场价购买这套邮票。2001年,刘某申请宅基地建房被王某所知,王某便指示相关人员拖着不办。刘某找到王某,王某对刘某说,如果将《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我,此事可成。刘某无奈,只好按照王某的要求将邮票转让于王某。王某遂批准了刘某的宅基地。房屋建好后,刘某便以胁迫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返还《祖国山河一片红》的邮票。为此引起纠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