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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密關係暴力請續填危險評估表( TIPVDA ). 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使用說明. 填寫對象:只要是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含婚姻中、離婚、同居、前同居關係者)來報案、就醫或尋求協助, 不論被害人是女性或男性 均適用此量表。 本表由服務者詢問被害人填寫。 請您說明這是服務過程之評估事項,目的是要讓服務者更瞭解當事人的危險狀況,資料僅作為防治網絡工作之用。經說明後,如 被害人拒填,請於通報表上註明 。 非線上通報時, 請將「 TDA 量表」立即連同「家庭暴力通報表」一倂傳真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傳真電話: 07-3356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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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使用說明 • 填寫對象:只要是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含婚姻中、離婚、同居、前同居關係者)來報案、就醫或尋求協助,不論被害人是女性或男性均適用此量表。 • 本表由服務者詢問被害人填寫。 • 請您說明這是服務過程之評估事項,目的是要讓服務者更瞭解當事人的危險狀況,資料僅作為防治網絡工作之用。經說明後,如被害人拒填,請於通報表上註明。 • 非線上通報時,請將「TDA量表」立即連同「家庭暴力通報表」一倂傳真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傳真電話:07-3356203。
TIPVDA內容說明 (一)第一部份包含15個題項,請確認每題是否皆有勾選;每題答「有」核計1分,答「沒有」不計分,達8分以上者即屬高度危險 • 第一題、他曾對你有無法呼吸之暴力行為(如:勒/掐脖子、悶臉部、按頭入水):了解加害人是否曾運用各種方式試圖讓被害人窒息甚至死亡。如果有發生過,可接續問什麼方法?在上面圈起來或補充填上去。 • 第二題、他對小孩有身體暴力行為:本題瞭解加害人是否有身體虐待兒童少年的情況 • 第三題、你懷孕的時候他曾經動手毆打過你:懷孕狀態不限定是加害人的小孩。未懷孕或不曾懷孕者請勾選不適用。 • 第四題、他會拿刀或槍、或是其他武器、危險物品威脅恐嚇你:威脅恐嚇的程度,令受害者心生畏懼和不安。
TIPVDA內容說明(續) • 第五題、他曾揚言或威脅要殺掉你:可以請被害人接續說明加害人如何威脅要殺害他/她?並註記。 • 第六題、他有無說過像:「要分手、要離婚、或要聲請保護令…就一起死」或是「要死就一起死」等話:本題著重加害人的言語恐嚇威脅,令受害者心生畏懼和不安。 • 第七題、他過去曾對你有跟蹤、監視行為(包括唆使他人):跟蹤是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或其他方法持續性監視、跟追之行為,包括加害人唆使他人進行跟蹤被害人亦屬之。 • 第八題、他曾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如踢、打、搥或用異物傷害下體、胸部或肛門):傷害性器官是指以令受害人難受、痛苦的方式,或以異物插入或拳頭捶打等方式,傷害被害人的胸部、肛門和生殖器官等。詢問此問題時,工作人員可先說明要問一個較敏感的問題。
TIPVDA內容說明(續) • 第九題、他每天或幾乎每天喝酒喝到醉(「幾乎每天」指一週四天及以上)。若是,續填下面兩小題:酒醉是指意識不清的狀態。幾乎每天是指一週四天及以上。 • 第十題、他曾經對他認識的人(指家人以外的人,如朋友、鄰居、同事…等)施以身體暴力:若本題答是,可進一步了解該加害人是否有犯罪前科、保護管束中或治安人口等之情形。 • 第十一題、他目前有經濟壓力的困境(如破產、公司倒閉、欠卡債、龐大債務等):瞭解加害人的經濟狀況是否陷入經濟困境。 • 第十二題、他是否曾經因為你向外求援(如向警察報案、社工求助、到醫院驗傷或聲請保護令…等)而有激烈的反應(例如言語恐嚇或暴力行為):本題著重在瞭解被害人向正式資源求救(警察、社工、醫療人員),相對人的反應為何。若被害人向非正式資源(鄰居、親友、朋友)求救,非屬本題範圍。
TIPVDA內容說明(續) • 第十三題、他最近懷疑或認為你們之間有第三者介入感情方面的問題:懷疑或指控伴侶感情不忠,是加害人具脅迫控制特性的重要外顯因素 • 第十四題、你相信他有可能殺掉你:瞭解加害人是否曾威脅殺害被害人,以及被害人是否相信加害人有能力殺害。 • 第十五題、過去一年中,他對你施暴的情形是否愈打愈嚴重:施暴情形日漸嚴重,顯示加害人的行為愈來愈不受控制,暴力形成慣性,二人之間的關係愈來愈緊張。
TIPVDA內容說明(續) • 第二部份:被害人對自身危險之認知情形:了解被害人對於目前自身危險情況的感知,以十分量表計分。0分代表不危險,10分代表非常危險,5分為中間分數。 • 被害人自我評分後,專業人員再填上TDA量表的計分結果,避免干擾被害人的自評結果。 • 檢視評估表與被害人自評的分數是否有明顯的落差?簡單了解被害人對此落差的想法和原由,請工作人員將評估意見寫在下欄空白處。
TIPVDA內容說明(續) • 第三部份:工作人員(警察、醫療及社工人員)對於本案之重要評估及重要事項註記。 • 當場所見事項說明:依工作人員接觸被害人當時的情境,說明被害人當時的情況,如恐懼情形、被施暴情形、加害人威脅情形、施暴現場所見情形…等,提供給後續處理單位注意。 • 與防治網絡成員合作事項:註明提醒其他網絡成員的注意事項,以及需要網絡成員配合與合作的工作內容。 • 如果是屬於高危險個案(如量表分數為8分以上、被害人自評危險在8分以上、或是你認為是屬於高危險個案者),請一定要註記。
(二)線上通報兒少保護案件及高風險家庭 開啟進入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
(三)線上通報性侵害案件 開啟進入性侵害通報表
(四)線上通報說明 • 緊急案件,請直接撥打110報案,由警政機關勤務指揮中心啟動緊急救援機制,以掌握救援的時效性。 • 通報人身份說明如下:(1)一般民眾:可不填寫通報人員相關資訊(2)責任通報人員: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 育人員、警察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及其他執行家庭暴力防治人員。 • 請逐項填寫各項資料,其中「*」為必填欄位、「◎」為擇一填寫欄位。
(五)進行「113」線上諮詢 點選113線上諮詢進入
(六)線上查詢案件處理進度1. 點選進入我要查詢處理進度2.輸入「案件類型」、「案件編號」、「案件密碼」
(七)線上通報完成 • 完成以上步驟,即完成線上通報流程。 • 通報人透過案件查詢系統,可以得知案件為「待審中」或「已受理」狀態。 • 如出現「已受理」,即表示家防中心社工已線上接收案件。 • 通報人如欲進一步瞭解後續主責社工與案件處理情形,可於上班時間洽詢家防中心專線組同仁協助查詢。電話:07-5350113
常見的通報錯誤 • 資料不詳--無地址、無被害人、無案情陳述 • 案情陳述由被害人填寫 • 將婚姻中關係視為「同居關係」 • 母子關係視為「同居關係」 • 手足關係視為「直系血親」 • 錯用通報表 • 16-18歲合意性行為未婚懷孕填寫性侵通報表 • 家暴、兒少保與高風險家庭案件未區辨 • 多名被害人填寫於一張通報表 *正解:一人一張通報表
兒少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Q&A • Q:純屬意外之案件是否需通報兒少保護? A:若無其他無需通報 • Q:兒童少年遭性騷擾填寫哪種通報表? A:填寫兒少保護通報表 • Q:知悉16歲-18歲未成年懷孕怎麼辦? A:了解是否涉及性侵害,可填寫兒少保護通報 表由家防中心轉介未婚懷孕方案追蹤關懷。 • Q:目睹兒童如何通報? A:幫被害人填寫家暴通報表,勾選有目睹兒,補充說明目睹暴力情形。
不成案的通報類型 • 鄰居或房客關係 • 兒少未實際受虐 • 結拜關係非屬家庭成員 • 16歲以上之合意性行為 • 性騷擾案件填寫性侵害通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