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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廉洁教育分享. 2013 年 5 月 23 日. 党风廉政教育素材. 一步之误 改写人生 —— 万福清受贿案剖析.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案例简介. 万福清,男, 1956 年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程度,案发前系新疆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案例简介. 2006 年春节前,万福清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审批临时用料计划的职务之便,收取克拉玛依市安达汽配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立元汽配商行经理李兆立所送人民币现金 5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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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廉洁教育分享 2013年5月23日
党风廉政教育素材 一步之误 改写人生 ——万福清受贿案剖析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案例简介 万福清,男,1956年生,中共党员,中专文化程度,案发前系新疆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案例简介 • 2006年春节前,万福清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审批临时用料计划的职务之便,收取克拉玛依市安达汽配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立元汽配商行经理李兆立所送人民币现金50000元。 • 2006年春节前,万福清利用负责审批临时用料计划的职务之便,收取乌鲁木齐市万宝达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张军所送人民币现金10000元。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一、案例简介 法院审理认为,万福清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0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万福清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自愿认罪,且已退回全部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决万福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本案评析 万福清是一名老石油人,依靠组织的培养和个人的不懈努力,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随着权力、地位的逐步稳固,万福清内心的天平逐渐向贪欲倾斜,同时,居功自傲的 念头也在不断膨胀。担任井下物质供应公司经理后,全面主 持公司行政工作,掌握财务、物资采购、外协加工等事务。公司的大小事务往往由他一人说了算,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外。侥幸心理,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三、本案警示 企业领导人员必须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企业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严格规范干部的用权行为,切勿像万福清 那样,“一步之误,改写人生”。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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