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 likes | 585 Views
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公办高校在岗在编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 申请表 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 1 );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体检表; 5.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品德鉴定表; 7. 近 1 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 小 1 寸彩色证件照片 1 张 (32mmX22mm) ;
E N D
(一)公办高校在岗在编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公办高校在岗在编教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 1.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4.体检表; •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10.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二)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 1.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4.体检表; •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22mm); •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10.人事代理证明材料(即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挂靠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11.聘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劳动(聘用)合同;11.聘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的劳动(聘用)合同; • 1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13.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 14.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以上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审查验证后,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整理要求 • 1. 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2.材料排放顺序: •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 (2)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 (3)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历(或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 (6)民办高校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 (7)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行政直属)临床教学人员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 (8)公办公办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需另外提供的证明材料; • (9)思想品德鉴定表; • (10)体检表。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申请表的中间。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申请表的中间。
(一)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上报的材料 • 1.一览表(见附件2、附件3) 1份及电子版(具体要求包括A3规格横向打印;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两学考试情况”、“教育教学能力结果”、“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及“公示结果”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系统导出); 注:“两学考试情况”选填: 1.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2.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3.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4.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5.不合格
2.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体检表(2011年修订)、两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按一览表人员名单顺序排放,并在申请表左上角标上相应编号,不用入袋;2.申请表一式两份,及体检表(2011年修订)、两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按一览表人员名单顺序排放,并在申请表左上角标上相应编号,不用入袋;
3. 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送审人员公示结果(公示结果应为正规公文); • 4.申请人的相片由学校暂时保管,学校打印证书时使用,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其他基本材料由学校归档保存。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1日。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1日。 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上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成A3)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需从人事处网页(http://rsc.gzarts.edu.cn/POPclass.asp?bigclassid=66)下载打印。 • 3.为配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特开通了网上学历鉴定快速通道,申请人可直接登陆http://jszg.gdhed.edu.cn进行学历鉴定。
没有按照要求上报(填写)的材料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且在上报后不再安排材料补充。请各高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方面? 答:⑴学校应组织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方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网上填写后导出,不可以导出表后手动修改填写,修改必须在网上修改后重新导出; ⑶学校在上报纸质材料前,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对以下人员标注“网报未确认”状态: a.不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b.只在网上填报但未提交申请表的人员。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报送有哪些要求?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报送有哪些要求? 答: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⑴在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表格,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可用A4-A3转换程序转换成A3打印,也可复印成A3)。 √ χ A3 A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必须网上填写后导出打印, 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
⑶表格封面“工作单位”应填至院系(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中文系);⑶表格封面“工作单位”应填至院系(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中文系);
⑷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⑷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⑸“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教师“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⑸“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教师“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
⑹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其“最高学位”填写“硕士”,但“最高学历”仍填写“大学本科”;⑹如申请人本科毕业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硕士学位,其“最高学位”填写“硕士”,但“最高学历”仍填写“大学本科”;
⑺“本人简历”从初中学习阶段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写工作经历,现工作经历写到“至今”如:⑺“本人简历”从初中学习阶段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写工作经历,现工作经历写到“至今”如: 学习 经历 工作 经历
√ X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良好”; 身体和健康状况: 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良好”;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填写内容如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填写内容如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1.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2.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3.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 4.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5.不合格
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用分数形式填写,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均需组长签名;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用分数形式填写,符合免测条件的选择“免测”,均需组长签名;
⑼“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要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其他高校不用填写意见和盖章。⑼“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要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其他高校不用填写意见和盖章。
2.提交学历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答: ⑴凭博士学历(或学位),免教育教学能力测 试 及普通话测试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博士学历 (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没有中级职称的公办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⑶其他申请人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复印件。
3.提交“两学”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答: ⑴成绩登记表必须从档案中复印出来,要有学生姓名、毕业学校教务处章,并用红笔划出“两学”和教育实习成绩;
4.提交教学任务书有哪些要求? ⑴显示申请人详细任课情况(任课的班级、课时、开课时间等),时间上可以跨年份; ⑵由学校教务处盖章,不能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5.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有哪些要求? 答:有以下几点要求: ⑴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⑵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⑶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⑶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⑷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
⑸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⑸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所有的照片(包括上传到网报系统的照片)必须同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所有的照片(包括上传到网报系统的照片)必须同底 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照片由学校保管,学校打印证书时使用 其他高校申请人照片应按要求的格式、顺序粘贴 6.提交照片有哪些要求?
7.认定材料加盖印章有哪些要求? 答:注意!没有按照要求加盖印章的认定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 ⑴申请表封面需盖学校的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公章(如“华南师范大学南海学院”)无效; ⑵每份认定材料复印件除要审核人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外,还需加盖学校人事处印章; 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一栏必须由组长签名;
⑷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需在“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栏,填写认定结论,并盖学校审查委员会印章; ⑸《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盖上学校人事处的印章;
⑹体检表中“体检医院意见”一栏由指定医院加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章和医院印章; ⑺教学任务书等任课证明材料应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部门印章代替无效。
8.《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的报送有哪些要求? 答: ⑴A3规格横向打印; ⑵表格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序; ⑶ “所在部门”、“现任教学科”、“两学考试情况”、“教育教学能力结果”、“是否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是否全日制本科”及“公示结果”按实际情况录入,其他栏目必须从系统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