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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心得 與 實戰經驗分享. 不是什麼都可以賣 , 不是什麼都能賣 !!. 不可以賣的商品 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於網路銷售的商品 以下為目前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於網路銷售的商品,仔細瞭解,以免誤觸法律,而受到處罰及困擾;以下所刊登之禁止銷售商品,可能有所不足,請於銷售商品時,先去政府網站查詢相關法律規定。. 一、菸製品:. 本項所規定之菸製品,包括了香菸、菸草、雪茄、捲菸、菸絲、鼻菸、嚼菸及其他任何菸草製品(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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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心得 與 實戰經驗分享
不是什麼都可以賣, 不是什麼都能賣!! • 不可以賣的商品 • 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於網路銷售的商品 • 以下為目前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於網路銷售的商品,仔細瞭解,以免誤觸法律,而受到處罰及困擾;以下所刊登之禁止銷售商品,可能有所不足,請於銷售商品時,先去政府網站查詢相關法律規定。
一、菸製品: • 本項所規定之菸製品,包括了香菸、菸草、雪茄、捲菸、菸絲、鼻菸、嚼菸及其他任何菸草製品(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一項)。 • ※ 依「菸害防制法」第 5 條規定,「販賣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 依「菸害防制法」第 9 條第一項及衛生署解釋令,菸品廣告不得以網際網路方式為之,請注意,您刊登的商品縱然不是菸品,但若商品外觀印有菸品品牌時,例如××菸盒模型、××菸盒形狀撲克牌、印有××品牌之手錶、打火機、菸灰缸等,會被主管機關認定有為特定菸品宣傳之嫌疑,而為菸品廣告,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二、酒類商品: • 指「含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百分之 0.5 之飲料、其他可供製造或調製上項飲料之未變性酒精及其他製品。」(菸酒管理法第 4 條),本項酒類包括樣品酒、紀念酒等。 • ※ 依「菸酒管理法」第 31 條規定:「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反前開規定者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色情或暴力出版品: • 法律所認定之色情及暴力出版品,包括不適合兒童及青少年閱覽之出版品,例如含有限制級內容之雜誌、光碟、VCD、DVD、照片等。
四、毒品、相關產製品及吸毒用品: • ※ 禁止之毒品包含「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所規定之所有毒品,例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等,及其種子、幼苗、花、葉等。 • ※ 禁止之相關產製品包含使用前述原料(包括花、葉、種子)製成之任何產製品,例如大麻線香、鴉片線香、大麻保養品、罌粟花保養品等。 • ※ 禁止之吸毒用品,依刑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係指「專供吸食毒品之器具」。
五、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之侵權物品:五、侵害他人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之侵權物品: • 著作權是指因著作創作完成依著作權法受保護的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則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包括語文、美術、攝影、視聽、錄音、圖形、電腦程式著作等;商標權是指企業或商號用來表彰自己營業或商品之名稱或標章,經過註冊後,所享有之專用權。比較常見的商標可能為文字、圖形、顏色組合、聲音,或文字與圖形之結合,例如:NIKE 及其圖形;萬寶龍的六角星圖形等。 • ※盜版軟體、CD 、VCD、DVD 及其他出版品。 • ※仿冒品,如仿冒的名牌皮包、衣服、手錶等。 • ※未經授權,利用他人著作、商標與專利之物品。 • ※逾越授權範圍之物品。 • ※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而輸入之軟體、CD、VCD、DVD、書籍或其他出版品(俗稱水貨)。
六、藥品: • 包括成藥、指示用藥、處方用藥、管制藥品、動物用藥、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藥品,如威而剛、羅氏鮮(減肥藥)、RU486、速復適康(Cefspan)、維骨力、善存、Zantrex-3等。 • ※ 商品包裝上如果標示我國藥品許可證字號(例如:衛署藥製字第ooo號、衛署成製字第ooo號、衛署藥輸字第ooo號、衛署中藥輸字第ooo號、內衛藥製字第ooo號、內衛藥輸字第ooo號、或內衛成製字第ooo號、動物﹝藥﹞入字第ooo號等),即為藥品。 • ※ 自行由國外帶回或進口之商品,如果(1)在台灣已經登記為藥品(衛生署藥物許可證查詢),或者(2)在台灣還沒有被登記為藥品,但其成分事實上含有衛生署所認定之原料藥,或其任一成分含量逾越食品含量之上限,則仍為藥品。如果您未申請衛生署輸入核准,依藥事法規定,甚至將被認定為禁藥,而受重罰。
七、眼鏡: • 屬於必須經過專業人員診斷處方,才能使用之眼鏡,屬於禁止銷售的範圍;但並未限制您銷售鏡框(不可含有度數鏡片)的權利。
八、醫療器材: • 依衛生署規定,醫療器材不能直接在網路上銷售;醫療器材是指可以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例如:血壓計、體溫計、電療器、低周波治療器、噴霧治療器、採血針、紅外線保健燈等。(不限以上舉例項目,請至衛生署查詢)。
九、彩券: • 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只有合格的經銷商可以銷售彩券,除發行機構、受委託銷售機構或經銷商外,不得銷售。
十、警械品: • 依照「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警械屬於管制品,不能銷售予一般大眾。 • ※警棍,包含甩棍(因大多數甩棍屬主管機關認定之警棍)。 • ※警銬。 • ※電擊器,例如電擊棒、電擊槍等。
十一、贓物: • 贓物是指自他人處所竊取之物品。
十二、他人物品: • 不得銷售任何不屬於自己所擁有的物品,否則將構成刑法侵占遺失物罪或侵占罪。 • ※撿到的物品。 • ※向他人借用的物品。 • ※為他人保管的物品。
十三、權利車: • 所謂權利車,係指已設定動產擔保抵押或附條件買賣登記之車輛,債務人因未清償債務,為躲避債權人取回擔保車輛,而私自將車輛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該等行為顯已觸犯「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動產擔保交易之債務人,意圖不法之利益,將標的物遷移、出賣、出質、移轉、抵押或為其他處分,致生損害於債權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六千元以下之罰金之規定。
十四、台北市專用垃圾袋、專用垃圾 袋抵價券: • 依照「台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之規定,未經環保局同意不能販售「台北市專用垃圾袋」,違反者可處新台幣三萬元到十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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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供應商 中游:批發商 下游:零售商 保存時效短(食品)(園藝) 保存時效長不需現場服務(書籍)(家具)(3C)(服飾) 保存時效長但需現場服務(眼鏡)(奢侈品) 銷售之前:先判斷客戶類型 原料生產 零組件生產 原料加工 組裝 測試 包裝 純批發 批發兼零售 有庫存(零售業者) 無庫存(服務業) 白色字樣廠商:適合做『形象網站』 黃色字樣廠商:適合做『形象網站』+『電子商務(有地域限制)』 紅色字樣廠商:『非常』適合做『形象網站』+『電子商務』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學會銷售技巧與話術不難! 只要多練習、多上課、多了解資訊就會! 請記得,您跟老闆談的是『網路』這門生意! 您的工作是協助客戶,在網路上搶回失去的訂單,而不是『讓自己跟客戶』變成架設網站的高手! 最重要的是,客戶信任你嗎? 這才是銷售的關鍵,很多問題都是因為『不信任』而產生的,但是很多夥伴卻經常忽略這一點!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上游供應商』的攻略法 一、其實,最好的做法是: 請老闆幫忙介紹他的中游、下游廠商,協助他的中下游能夠建立更多元的通路,自然對老闆的業績有幫助! 二、如果想跟老闆談『形象網站』: 現在有很多中、下游廠商,都會在網路上找供應商,如果您連個像樣的形象網站都沒有,那肯定會流失不少網路商機! 三、要談電子商務?可以這樣說: 美安公司的網站系統已經包含了電子商務的功能,老闆你難道不想建立一條通路,將您的產品銷售到全世界,而想眼睜睜的看人做大通路,而你卻花大筆上架費請人幫你賣產品!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中游批發商』的攻略法 一、其實,最好的做法是: 跟上游供應商的方式一樣,請老闆幫忙介紹下游廠商,協助下游能夠建立更多元的通路,自然對老闆的業績有幫助! 二、有些老闆想做零售!那就談『網路』這個新興通路: 台灣每年花在日常民生消費的金額大約是3.5兆,其中像您這樣適合在實體通路販賣的行業,一年大約有1兆多的產值,但是到2011年為止,這1兆多的營業額,已經有超過40%,4,300多億的商機轉移到網路上交易!實體通路絕對受到影響,您想不想在網路上開一家分店,把您失去的訂單搶回來? 三、如果老闆不想做零售,那談談『形象網站』: 現在有很多下游廠商,都會在網路上找批發商,如果您連個像樣的形象網站都沒有,那肯定會流失不少網路商機!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下游零售商』:無庫存的服務業 一、透過網路迅速累積更多口碑: 服務業靠的是口碑,但是有很多老闆,等不到口碑的回饋就撐不下去了!現在有很多消費者,尤其是10~40歲的族群,都會在網路上找資料跟商品,如果您連個像樣的形象網站都沒有,那肯定會流失不少網路商機! 二、有些行業可以網購!那就談『網路』這個新興通路: 台灣每年花在日常民生消費的金額大約是3.5兆,其中像您這樣適合在實體通路販賣的行業,一年大約有1兆多的產值,但是到2011年為止,這1兆多的營業額,已經有超過40%,4,300多億的商機轉移到網路上交易!實體通路絕對受到影響,您想不想在網路上開一家分店,把您失去的訂單搶回來?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下游零售商』:保存時效短的零售業 一、透過網路迅速累積更多口碑: 服務業靠的是口碑,但是有很多老闆,等不到口碑的回饋就撐不下去了!現在有很多消費者,尤其是10~40歲的族群,都會在網路上找資料跟商品,如果您連個像樣的形象網站都沒有,那肯定會流失不少網路商機! 二、有些行業可以網購!那就談『網路』這個新興通路: 台灣每年花在日常民生消費的金額大約是3.5兆,其中像您這樣適合在實體通路販賣的行業,一年大約有1兆多的產值,但是到2011年為止,這1兆多的營業額,已經有超過40%,4,300多億的商機轉移到網路上交易!實體通路絕對受到影響,您想不想在網路上開一家分店,把您失去的訂單搶回來?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下游零售商』:保存時效長的零售業 一、最適合做網購的行業!直接談『網路』通路吧: 台灣每年花在日常民生消費的金額大約是3.5兆,其中像您這樣適合在實體通路販賣的行業,一年大約有1兆多的產值,但是到2011年為止,這1兆多的營業額,已經有超過40%,4,300多億的商機轉移到網路上交易!實體通路絕對受到影響,您想不想在網路上開一家分店,把您失去的訂單搶回來? 二、少數不適合做網購的行業!談『形象網站』吧: 其實您跟服務業一樣,靠的是口碑,但是有很多老闆,等不到口碑的回饋就撐不下去了!現在有很多消費者,尤其是10~40歲的族群,都會在網路上找資料跟商品,如果您連個像樣的形象網站都沒有,那肯定會流失不少網路商機! 資料來源:學良老師提供
『陌生開發』:常見問題 拜訪新客戶如果遇負責人不在時! Ⅰ.表明身分、來意,並請代為連絡負責人。 Ⅱ.表明身分、來意,方便聯絡哪位。 Ⅲ.表明身分、來意,這是我的名片,請問負 責人名片、電話,我將與他聯絡。 Ⅳ.沒關係!謝謝打擾您了,交換名片後、我 將再找時間聯繫拜訪。
『陌生開發』:常見問題 拜訪新客戶如果遇負責人時! Ⅰ.表明身分、來意,並禮貌詢問對方可否占 用些時間,我們將為您介紹新通路商機。 Ⅱ.請問老闆方便甚麼時候有空,我將立刻安 排時間為您做簡報。 Ⅲ.沒關係!不好意思打擾您了,交換名片後 ,如果未來有需要,可直接與我聯絡,我 們將提供您完整的解決方案。
『陌生開發』:常見問題 發現客戶已請人在規劃網站時! Ⅰ.了解概況後,請問老闆您網站的容量是幾 GB,流量是多少!。 Ⅱ.請問老闆您的網站做好時,您網站的行銷 ,預計花多少預算,來增加您的曝光度。 Ⅲ.請問老闆您的網站做好時,能不能與世界 6 大社群結合,增加您的知名度,同時解 決您的電子商務問題。
『陌生開發』:常見問題 發現客戶已有網站時! Ⅰ.太棒了,果然是老闆聰明,懂得運用網路 發展事業,那請問老闆有購物車嗎?馬上 介紹一個60萬的通路給您。 Ⅱ.老闆您的網站目前在各入口網站排名? Ⅲ.請問老闆您的網站使用到現在,有沒有什 問題或疑問,需要我為你解答的,當然是 免費的,或是有任何問題皆可與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