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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规. 主讲: 黄东兴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民法》、《合同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条款有所理解,为更好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便利,也为将来 部分学员 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一). 课程内容(二). 课程内容(三). 业主 2009 年拖欠 1400 元物业费, 2012 年物业企业起诉业主,法院为何不受理? 购买墓地, 20 年后为何要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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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法规 主讲: 黄东兴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民法》、《合同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条款有所理解,为更好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便利,也为将来部分学员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民法》、《合同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条款有所理解,为更好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便利,也为将来部分学员参加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目标
业主2009年拖欠1400元物业费,2012年物业企业起诉业主,法院为何不受理?业主2009年拖欠1400元物业费,2012年物业企业起诉业主,法院为何不受理? 购买墓地,20年后为何要收回? 夫妻双方共有的物业,如果得不到妻子的签字,双方永远不能出售? 思考:
做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员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做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员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 1 • 法律概述 • 民法 • 合同法(专题10重点讲解) • 物权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 法律概述: 1.1.1 法律和法规的含义 广义: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法律 狭义: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广义:指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的总称。 法规 狭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1.1 法律概述: 1.1.2 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 法律:指狭义的法律,包括普通法律及其他法律。 如:《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 法 律 体 系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 如:《物业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如:《房地产经纪 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1.1 法律概述: 1.1.2 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要点: ①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②命名特点:一般情况下,法律以“XX法”的形式 命名,行政法规以“XX条例”的形式命名,部门 规章以“XX办法”或者“XX规定” 的方式命名。
例题: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属于法律中的( )。 A.规章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单行条例 2.( 2008)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的效力低于( )。 A.部门规章 B.司法解释 C.行政法规 D宪法
1.1 法律概述: 1.1.3 法律的适用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 新法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 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 法不溯及既往。
1.2 民法通则: 1.2.1 民法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 民法通则: 1.2.2 民法的基本原则 • 平等原则 • 自愿原则 • 公平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公序良俗原则 • 禁止滥用权利原则
1.2 民法通则: 1.2.2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权利 • 民事权利分类: • 根据权利的内容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根据权利 • 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 权和抗辩权。 •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 • 民事权利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劳动生产、天然孳息和 • 法定孳息)和继受(如买卖、赠与、继承、互易等)取得两种。 • 民事权利的保护 •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①公力救济;②自力救济 。
1.2 民法通则: 1.2.2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义务 • 民事义务的概念: • 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实施一定行为或 • 不实施一定行为,以满足民事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的要求。 • 民事义务的分类 • ①积极义务;②消极义务。
1.2 民法通则: 1.2.3 自然人 、法人和合伙 • 自然人 • 自然人 • 不仅包括本国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或16周岁以上靠自己收入 • 为生活来源的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大于10周岁小于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 • 为的精神病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2 民法通则: 1.2.3 自然人 、法人和合伙 • 自然人 • 监护 • 监护主要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遗嘱监护和自愿监护。无民事行为能 • 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 宣告失踪: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 • 宣告死亡:①下落不明满4年;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 • 之日起满2年。
1.2 民法通则: 1.2.5 代理 • 定义 • 代理是指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活 • 动结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法律行为。 • 代理的种类: • ①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 • ②法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 • ③指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的指定而产 • 生的代理。 •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遵循下列两项原则: • 代理权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
1.2 民法通则: 1.2.6 民事责任 • 定义 •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0种): • 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 • 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 • 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2 民法通则: 1.2.7 诉讼时效 • 定义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 • 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 诉讼时效期间(有三种情况): • ①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②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 ③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 中止暂停 原因:不可抗力等 • 中断停止 原因:①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②当事人一 方提出请求履行义务; • ③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1.3 合同法: 1.3.1 合同概述 • 定义 • 合同也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特征: • ①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 ②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 ③是从法律上明确当事人之间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 • ④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 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基本原则: • ①平等、自愿; ②公平、诚实信用; ③守法。
1.3 合同法: 1.3.2 合同的效力 • 定义 • 合同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 合同生效应具备3个条件: • ①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②意思表示真实 •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3 合同法: 1.3.3 买卖和同和租赁合同 • 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 租赁合同要点: • (1)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 租金的合同; • (2)租赁合同约定的是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或收益权,而不是所有权; • (3)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 (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1.4 物权法: 1.4.1 物权概述 • 定义 • 物权是一种财产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一定的物享有 • 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物权与债权区别: • ①权利性质上不同。物权为支配权,债权为请求权; • ②权利发生上不同。物权实行法定主义,债权实行任意主义; • ③权利效力范围不同。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 ④权利效力不同。物权具有支配力,债权的效力则是请求力; • ⑤在权利期限上不同。物权有的是无期限的,债权则为有期限的。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注:这里的消费者指的是自然人。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 • (1)安全保障权 ; (2)真情知悉权; •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 (5)获取赔偿权; (6)依法结社权; • (7)获得知识权; (8)受尊重权; • (9)监督权。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 • (1)守法义务; (2)接受监督义务 ; • (3)保证消费者安全义务; (4)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 • (5)真实标识义务 ; (6)出具单据义务 ; • (7)质量保证义务 ; (8)售后服务义务 ; • (9)禁止以告示等方式免责 ; (10)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要点回顾 • 中国现行法律体系 • 民事行为能力 •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诉讼时效 • 合同法中的租赁期限 • 物业权利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