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 likes | 850 Views
金融講座:證券業概論. 永豐金證券公司董事長 證券商公會名譽理事長. 2014.03.12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金融講座專題演講. 黃敏助 博士. 內容大綱. 一、證券業在資本市場的角色 二、證券業的主要業務與發展概況 三、外國資金投資台灣證券市場 四、台灣證券產業整併趨勢 五、證券業商品與業務的創新 六、離境證券業務 -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帶來的券商西進契機 總結 Q&A.
E N D
金融講座:證券業概論 永豐金證券公司董事長證券商公會名譽理事長 2014.03.12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金融講座專題演講 黃敏助博士
內容大綱 一、證券業在資本市場的角色 二、證券業的主要業務與發展概況 三、外國資金投資台灣證券市場 四、台灣證券產業整併趨勢 五、證券業商品與業務的創新 六、離境證券業務 -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帶來的券商西進契機 總結 Q&A 參考教材:金融講堂課程教材《金融服務之概論與實務》 (中華經濟研究院彙編、臺灣證券交易所贊助、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發行。) P.01
一、證券業在資本市場的角色 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 證券業 - 資本市場中的資金仲介者 證券業對台灣經濟發展貢獻效益顯著 P.02
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 間接金融機構 貨幣機構:銀行、基層金融 非貨幣機構:郵匯局、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 資 金 有 餘 單 位 資金 資金 資 金 赤 字 單 位 還款 保單、存摺 直接金融機構 票券金融公司、證券金融公司 綜合證券商 - 承銷、經紀、 自營、投顧、代客操作 資金 資金 股票公司債商業本票 股票公司債商業本票 P.03
資金需求方透過融資管道取得成本相對較低的資金資金需求方透過融資管道取得成本相對較低的資金 • 資金需求方 • 工商企業 • 金融機構 • 政府機關 證券市場效率運作 資金需求方與供給方可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 資金供給方 • 投資大眾 • 機構法人投資人 證券業扮演資本市場中的資金仲介者 資金供給方透過投資管道取得公司股利、債券利息、資本利得 證券業 - 資本市場中的資金仲介者 P.04
證券業對台灣經濟發展貢獻效益顯著 • 比較2002與2013年數據: • 上市櫃公司家數:1,022家 → 1,496家 • 上市櫃總市值: 9.96兆元 → 26.84兆元 • 台股總市值佔名目GDP比率:96% → 184% • 證期局統計證券業從業員工(至2013.06): • 證券商(專營)- 36709 人 • 證券投資信託業- 3870 人 • 證券投資顧問業- 1815 人 • 證 券 金 融 業- 97 人 • 證 券 交 易 所- 599 人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257 人 • 集中保管結算所- 503 人 • 共 43850人 P.05
證券業對台灣經濟發展貢獻效益顯著 台灣證券市場統計 (涵蓋上市、上櫃企業) 資料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行政院主計處 P.06
二、證券業的主要業務與發展概況 證券交易法的規定 證券業主要經營業務 P.07
證券交易法-證券業務與證券商種類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其管理、監督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 證券交易法第15條(證券業務種類) 依本法經營之證券業務,其種類如左: 一、有價證券之承銷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二、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三、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證券交易法第16條(證券商種類) 經營前條各款業務之一者為證券商,並依左列各款定其種類: 一、經營前條第一款規定之業務者,為證券承銷商。 二、經營前條第二款規定之業務者,為證券自營商。 三、經營前條第三款規定之業務者,為證券經紀商。 P.08
證券業主要之經營業務 1. 經紀業務 2. 承銷業務 6. 複委託業務 證 券 商業務種類 3. 自營業務 5. 財富管理業務 4. 衍生性商品業務 P.09
1. 經紀業務- 業務內容 • 受託於集中市場買賣上市有價證券。 • 受託於櫃檯買賣市場買賣上櫃、興櫃有價證券。 • 融資融券業務。 • 期貨交易輔助人業務。 P.10
1. 經紀業務-發展概況 (1) 經紀業務成交量 • 2012年上市櫃日均成交金額為 928 億元,下滑幅度24%,連3年下滑 ,創2005年以來新低。2013年上市櫃日均成交金額僅小幅增至934億元。 • 電子下單交易削價競爭壓力,加上2012年證所稅衝擊,台股成交量下滑,各家券商經紀手續費率競爭更劇。 • 整體券商經紀業務實際手續費收入下滑,目前台灣券商股票下單平均手續費率約:0.075 ~ 0.085%。 P. 11
1. 經紀業務-發展概況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資料來源:金管會證期局統計 P.12
1. 經紀業務-發展概況 (2) 券商經紀市佔率 • 台灣券商呈現大者恆大的趨勢。 • 2013年度前十大券商 :在集中交易市場之市佔率約為 53.3%在上櫃股票市場約為 65.1% • 2013年電子下單交易量佔整體交易比重 37.5%前十大券商佔整體電子交易市場比重 61.4% ( 數據來源:TSE 與 OTC資料,永豐金證券統計) P.13
1. 經紀業務-發展概況 台灣前十大券商市佔率 註: 券商未合併之前,亦以二者合併後市佔率計算以檢視其合併綜效。 2011/03群益合併金鼎、2012/04元大合併寶來、2012/11永豐金合併太平洋、2013/06凱基合併大華。 2010~2012年為富邦證券統計數據,2013年數據為永豐金證券統計整理。 ( 資料來源:金融講堂課程教材、富邦證券、永豐金證券統計 ) P.14
1. 經紀業務-發展概況 (3) 未來經紀業務發展方向 • 大型券商透過併購與營業受讓,據點家數眾多,加速成長並降低營運成本,市場競爭力強。 • 中小型券商將持續被併購趨勢。 • 大型券商經紀業務發展方向: • 積極尋找合適併購機會。 • 提升電子交易服務平台、推廣行銷電子下單。 • 降低營運成本 ( 費用控管、營業據點合併、人員效益極大化 )。 • 加強發展國內外機構法人業務。 • 發展多元化金融商品銷售 ( 基金、信用卡、保險、產險等 )。 P.15
2. 承銷業務-業務內容 • 輔導企業上市/上櫃/興櫃 ( 國內企業與海外企業 )。 • 有價證券承銷 ( 代銷/包銷 ) 。 • 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規劃。 • 承辦現金增資評估及承銷業務。 • 財務顧問。( 財務規劃/籌資規劃/企業價值評估/併購/重整/私募 ) P.16
2. 承銷業務-發展概況 (1/3) • 2012年台灣券商承銷業務下滑。受歐債危機、美國經濟復甦遲緩、新興市場成長動能趨緩、油電雙漲、證所稅等因素影響。 • 2012年新上市企業22家,新上櫃企業42家,共64家,較2011年顯著衰退29%。 • 2013年新上市企業33家,新上櫃企業29家,共62家,新上市家數增加,但新上櫃家數明顯減少。 • 近五年現金增資實際募集金額 (單位:新台幣 億元)( 含IPO之現金增資及發行GDR,以募資完成日為統計基準日 ) P.17 資料來源:金管會證期局
2. 承銷業務-發展概況 資料來源:金管會證期局 P.18
2. 承銷業務-發展概況 (2/3) • 海外上市企業來台第二上市的台灣存託憑證業務TDR (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2012年成交量僅352億元,較2011年減少75%,2013年更降至278億元。 • 影響TDR成交量之因,為資訊不對稱(資訊發布延遲) ,部份TDR個股被打入全額交割股,因流通量不足而下市。 • 受先前TDR掛牌後股價表現不佳之影響,2012、2013年皆無新TDR案發行,預計未來需有表現更佳之企業願至TDR掛牌,才能重新活絡TDR市場。 P.19
2. 承銷業務-發展概況 資料來源:金管會證期局 P.20
2. 承銷業務-發展概況 (3/3) • 國內企業IPO業務近年成長趨緩。 • 主管機關積極推動台商回台第一或第二上市政策,海外企業回台上市(櫃)業務逐漸發展成為承銷市場主流。 • 未來證券商將鎖定兩岸三地的台商客戶籌資需求,隨法令之開放,發展兩岸三地的跨境投資銀行業務。 P.21
3. 自營業務 • 業務內容: • 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買賣上市(櫃)公司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海外有價證券,並可以期貨方式進行避險。 • 發展概況: • 券商以各種策略交易模式尋求穩定獲利。 • 券商以加強風險控管、海外交易多角化分散風險等方式穩定獲利。 • 國內環境使券商自營業務有發展空間: • 證券與期貨市場可投資商品之國際化與多元化。 • 自營交易限制陸續放寬,自營商可自行買賣港澳地區證券市場發行涉及陸股之紅籌股與ETF。 P.22
4. 衍生性商品業務 • 業務內容: • 認購(售)權證之發行及避險業務、股權交換業務、股權選擇權業務、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業務、結構型商品業務。 • 發展概況: • 權證具有避險與多空皆可操作特性,獲投資人認同。 • 2012年權證交易市場熱絡,總計發行17,500檔以上,較2011年成長約9%,發行總金額達2,745億元。 • 2013年更發行20,000檔以上,權利金總額達2,747億元。 • TSE與OTC之權證資訊揭露平台上線,資訊之透明對稱將 有助推升權證市場交易量。 • 主管機關正研議將券商權證避險交易稅自0.3%降至0.1%, 並放寬權證投資人當日沖銷限制,有助提升權證交易量。(行政院院會2013.03.21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第3條修正草案」) P.23
5. 複委託業務 (跨國證券市場交易) • 業務內容: • 券商接受客戶委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券商再委託海外分公司 或向海外之證券公司下單交易之業務。 • 券商得受託買賣的外國有價證券,以主管機關指定之外國證券 交易所股票、ETF、認股權證、受益憑證、存託憑證及債券為限。 • 發展概況: • 台灣券商因應投資人對跨國金融商品之投資需求,積極增加 國際複委託平台之投資商品。 • 主管機關准許可投資之國家達49國 ( 涵蓋72家交易所 ) 。 • 券商公會統計,2013年券商複委託成交量達 10,506 億元, 較2012年的 7,406 億元成長 41% 。 • 複委託業務量整體屬成長趨勢階段,券商公會統計至2013年底, 複委託之總開戶數達 87.4 萬戶。 P.24
5. 複委託業務 (跨國證券市場交易)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資料來源:券商公會統計 P.25
6. 財富管理業務 (1/2) • 業務內容: • 證券商針對高淨值客戶,透過業務人員,依據客戶需求提供 資產財務之規劃與顧問諮詢,或金融商品銷售服務,以信託 方式接受客戶執行資產配置。 • 主要為整合金融商品資訊,針對高資產客戶提供:金融商品投資規劃、資產配置規劃、退休金運用、負債管理、 財務諮詢、保險評估或稅務規劃等服務。 • 發展概況: • 財富管理業務為歐美投資銀行之主要業務項目。 • 台灣受限於法令,財富管理業務發展集中於銀行端。 • 2009年金管會開放證券商以信託方式 (金錢及有價證券之信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台灣券商之財富管理業務才算開始起步。 P.26
6. 財富管理業務 (2/2) • 信託財產之運用範圍: • 依「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4條之規定; • 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兼營金錢之信託及有價證券之信託,其信託財產之運用範圍: • 銀行存款, • 政府公債、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及商業票據, • 債券附條件交易, • 國內上市、上櫃及興櫃有價證券, • 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期貨信託基金, • 衍生性金融商品, • 國內期貨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商品, • 出借或借入有價證券, • 國外或涉及外匯之投資, • 其他經金管會核准者。 P.27
三、外國資金投資台灣證券市場 政策加速開放外資投入台灣證券市場 外資對台灣證券市場之影響力 P.28
政策加速開放外資投入台灣證券市場 政府對外國資金之開放進程:( 由管制轉為開放,鼓勵外資來台擴大投資) • 1990/12開放外國專業投資機構(QFII)可於一定額度內投資台灣股市。 • 1996/03全面開放海外資金(一般境外法人與國外自然人)直接投資台股。 • 2003/09簡化外資投資台灣證券之作業程序: • 取消QFII制度,事前審核制改為事後管理之登記制; • 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可直接向證交所登記,取得投資台灣證券市場資格,不需申請許可且投資無上限。 • 2013/07金管會修訂「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提高外資投入台灣市場之便利性,並降低外資投資成本。 • 金管會將開放國內券商可擔任外資保管機構,擴大券商業務範圍,吸引外資參與台灣之債券、基金與股票市場。 P.29
外資對台灣證券市場之影響力 資料來源:證期局 (總市值包括集中市場與店頭市場) • 外資投入台灣股市: 2007~2008年因國際金融風暴,之後外資持股占總市值比例下降。 2010~2012年國際金融轉穩定,比例逐漸回升,至2013年達33.14%。 • 外資成交量比重呈越來越高之趨勢,國內大型券商成立國際法人部門,爭取原先僅由外資券商承接之外資機構法人經紀業務 (目前外資超過10%以上交易量由本土券商交易)。 P.30
外資對台灣證券市場之影響力 外資持有股票佔總市值比重 比重呈增加趨勢 資料來源:金管會證期局 P.31
外資對台灣證券市場之影響力 外資總累積匯入淨額與持股市值比例逐年上升 資料來源:金管會網站-金融巿場統計資訊公開 P.32
四、台灣證券產業整併趨勢 P.33
證券產業的整併趨勢 (1/3) • 台灣證券市場1962年開市。 • 1988年政府將證券公司之申請設立由特許制改為許可制,台灣證券業開始蓬勃發展。 • 1990年中,證券公司家數最高曾達384家,證券市場進入完全競爭狀態,許多券商陷入虧損而退出市場。 • 主管機關開始推動券商整併,中大型券商整併後,由單一經紀業務為主的專業經紀證券商,轉型成綜合證券商,2000年底時券商家數降至190家。 • 2000年起,金控公司成立,開始收購證券商為子公司。 • 至2013年12月,券商公會共有會員公司146家:專營證券商有84家,兼營證券商(銀行、票券、期貨等)有62家 。 P.34
證券產業的整併趨勢 (2/3) • 國內券商獲利: • 獲利有集中現象,大規模券商獲利能力顯著高於小規模券商。 • 國內前20大券商佔整體專營證券商獲利比重已升至80%。 • 本土中小型券商歷經市場競爭,現存者多有良好財務體質與地方經營基礎,但資金、規模與人才不足,未來仍可能會加速被合併或收購。 • 2013年,80家專營證券商,63家獲利賺錢。 • 外資券商獲利: • 台灣之外資券商主要為專業經紀商,客戶多為外國大型機構法人。 • 外資券商所佔整體獲利比重隨外資交易比重之提升而增加,績效表現佳。 P.35
證券產業的整併趨勢 (3/3) • 證券業面臨經營困境與發展瓶頸: • 證券商家數過多。 • 股市成交量逐年降低。 • 新掛牌企業家數減少。 • 法令監管嚴格。 • 外資交易比重攀升。 • 券商整體獲利能力快速下滑。 P.36
證券產業的整併趨勢 證券商獲利情況 資料來源:券商公會 註: 上述統計以專營證券業者(向證交所申報財務月報表)為統計基礎,兼營證券業者資料未納入。 若不加入業外收入,2012年專營證券商稅後獲利降為144.32億元。 P.37
五、證券業商品與業務的創新 證券業的新商品 證券業的新業務 P.38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1/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權證 • 權證(Warrant) 是一種具執行權利的金融商品 • 執行權利是指在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決定是否履約的權利。 • 依行使權利之方式,權證可分為「認購」與「認售」,買進「認購權證」就是買入「作多權利」 ,買進「認售權證」即是買入「作空權利」 。 • 投資人支付權利金 (買權證支付的價款) 之後,有權利於契約日期 (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按約定價格 (履約價格),向發行人買進或賣出約定數量 (行使比例) 之標的股票。當投資人 (買方) 提出履約申請時,券商 (賣方) 就按照契約所定之數量及價格讓投資人 (買方) 買賣標的物。 • 權證於掛牌後,可於集中市場按交易價格買賣。 P.39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2/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TDR • TDR (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 ) 台灣存託憑證 • TDR是一種存託憑證,是指企業已在國外上市,再另外於台灣申請上市進行募資,以存託憑證方式掛牌,又稱為「第二上市」。 • TDR為一種權利證券,持有者和該公司普通股投資者享有相同權利,包含每年配股等,其交易單位與股票一樣 (一張為1000股) 。 • 存託憑證依上市所在地分為ADR、EDR 、GDR、TDR: • 在美國發行或掛牌的為ADR,在歐洲發行的為EDR,在台灣發行上市的就是TDR。 • GDR則是以全球為發行對象,可同時於多國證券市場發行的存託憑證。 P.40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3/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ETF • ETF (Exchange Traded Funds) 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ETF簡稱「指數股票型基金」,是一種在交易所買賣,提供投資人參與指數表現的基金,交易方式和股票一樣簡便。 • ETF將指數證券化,投資人透過持有表彰指數標的股票權益的受益憑證來間接投資。 • ETF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兼具股票和共同基金的特性,通常投資於一籃子證券或商品,追蹤特定指數績效表現,投資一檔ETF等於投資一籃子標的,可分散投資風險。 • ETF的投資組合透明,可避免人為操控,且走勢緊貼市場指數,方便掌握績效。 P.41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4/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ELN • ELN (Equity-linked Notes) 股權連結型商品 • ELN為一種結構型商品,商品中結合零息債與出售標的資產選擇權,進而提高債券未來的收益性。依據對標的資產未來價格的預期,投資人可選擇適合之ELN商品進行投資。 • 結構型商品結合了債券和選擇權,商品中大部分的本金會購買債券等固定收益商品,小部分本金或利息會用於投資連結利率、匯率或股價指數等選擇權。 • 結構型商品可區分為隱含賣出選擇權的股權連結商品(ELN)與隱含買進選擇權的保本型商品(PGN, Principal-guaranteed Notes)。 P.42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5/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 點心債、寶島債 (離岸人民幣債券) • 「點心債」(Dim-Sum Bonds)為在香港發行、交易,以離岸人民幣計價之債券。 • 中國政府實施資本管制,一般的境外資金無法自由兌換人民幣,也無法任意投資人民幣金融商品,但點心債跨越了部分限制,成為間接投資人民幣之管道。 • 「寶島債」則為國內外企業在台灣發行以人民幣計價的債券,屬於外幣計價債券的一種,上櫃掛牌後可於券商營業所議價購得。 • 發展寶島債之市場效益: • 證券商增加更多業務收益,並促進證券人員就業。 • 有助台灣發展人民幣離岸中心,引入更多經濟效益。 • 有助一般企業與金融機構籌措人民幣資金,企業籌資方式更有彈性。 • 投資人的投資管道更多元,在國內即可投資人民幣債券。 P.43
證券業商品的創新 (6/6) • 證券業的新商品 – T股 • T股是仿照香港發行之H股(在中國註冊公司赴香港掛牌),讓在中國註冊的台商或中國企業來台灣掛牌上市。 • 2012年12月,金管會將開放T股納入「振興股市四大措施」中。 • 據金管會規劃,T股必須以第一上市為原則,T股之監理制度也考慮比照在國內掛牌上市公司之標準,降低國內投資人之疑慮 。 • T股因牽涉到兩岸共同監理事務,且中國企業要來台掛牌上市,需要中國主管機關放行准許,推動T股需要兩岸主管機關的溝通與協調。 • 未來T股若開放上市,將可活絡台灣股票市場,讓國內股市有更多元化選擇。 P.44
證券業業務的創新 • 證券業的新業務: • 財富管理業務 (Wealth Management) • 金管會2005年7月27日訂定「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開放證券商從事財富管理業務。 • 金管會2009年9月28日修訂「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第24點規定,證券商以信託方式辦理財富管理業務,兼營金錢之信託及有價證券之信託。 • 離境證券業務 (Offshore Securities Unit) • 「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已於2013年6月中公布,金管會於2014年3月授證予首批申請核准之業者。 P.45
六、離境證券業務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OSU業務) OSU業務發展摘要 P.46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 (OSU業務) • 2010年央行赴新加坡考察境外資產管理中心發展,建議開放台灣證券商仿銀行OBU模式成立OSU (Offshore Securities Unit, 離境證券單位) ,提供租稅優惠等措施。 • 央行統計數據顯示,近年國人對外證券投資金額不斷攀高,2012年度淨流出金額高達424億美元,發展OSU業務有其急迫與必要性。 • 透過券商公會積極推動,金管會於2013年6月完成「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的修正,並預計之後完成後續配套實施細則,開放國內券商設立OSU。 • 券商公會預估,OSU業務開辦五年內,約可吸引3兆的資產管理規模,為證券商增加逾500億元盈餘,證券從業人員約可增加逾4000人,貢獻政府100億元稅收。 P.47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發展摘要 (1/2) P.48
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發展摘要 (2/2) P.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