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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錯誤的特性. 很小的錯誤,很小的疏失,很大的損害。(人命、健康無價! 2746 萬台幣到 49 億台幣) 損害之不可彌補性. 對「醫療糾紛」的兩種態度. 從風險管理( Risk Management) 的角度 ─ 防禦性醫療 ─醫療傷害責任保險 從品質保證( Quality Assurance) 的角度 ─ 醫療傷害之流行病學研究 ─ 醫療錯誤之預防醫學研究. 消極態度. 積極態度. 台灣的可能醫療傷害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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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錯誤的特性 • 很小的錯誤,很小的疏失,很大的損害。(人命、健康無價!2746萬台幣到49億台幣) • 損害之不可彌補性
對「醫療糾紛」的兩種態度 • 從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的角度 ─防禦性醫療 ─醫療傷害責任保險 • 從品質保證(Quality Assurance) 的角度 ─醫療傷害之流行病學研究 ─醫療錯誤之預防醫學研究 消極態度 積極態度
台灣的可能醫療傷害人數 • 以87年為例,臺灣地區急性一般病床住院人次2,251,889人次;3.7%傷害機率推估有83,320人次受有醫療傷害!2.9% 也有65,304人次受有醫療傷害 • 另以民國91年1,890,174住院人數計算,受有醫療傷害之人數也有69,936人(潘先運,2004)
醫療糾紛之發生率-從醫審會的統計來看 • 從民國76年4月開始到88年12月底這十三年間,醫審會總共鑑定了2,135件案子。一開始76年到84年每年大概130件左右,但到85年後就成了225件,這比前一年(142件)增加了6成;86年247件,87年265件,88年276件;89年據悉已經超過300件。 • 小結:每年三百件的醫療糾紛訴訟
醫審會統計數字之誤導 • 經過彙整醫審會自成立以來到民國88年年底之所有鑑定意見書,確定12年間,醫審會共出具鑑定意見書2340次,但其中有835次是就同一案件重複鑑定。重複鑑定案件總量為359件,同一案件最高重複鑑定次數為5次。 • 依照衛生署所發佈之官方統計數字,1998年當年之鑑定次數為265次,隔年1999年之鑑定次數為276次,似乎成長了4%,比前一年增加了11次。 • 但是從本研究計畫所彙整之歷年統計來看,1998年醫審會之總鑑定次數為278次,其中97次為重複鑑定,整理後1998年醫審會所鑑定之醫療糾紛個案數為224件。而次一年1999年,醫審會之總鑑定次數雖然增加為300件,但其中有高達207件都是重複鑑定,計算整理後個案為179件(300-207+86)。179件較之207件,下降了28件, • 由此足見在1999年的台灣,醫療糾紛司法案件並未增加
醫療糾紛之發生率-從申請調解的統計來看 •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自84年下半年至89年4月底五年間,受理的醫療糾紛申訴案件達354件,值得注意的是,84年全年受理51件,但到了88年申訴案件卻增加到106件,四年間增加一倍之多。 • 潘先運2004年之調查顯示民國86年到民國91年六年間,全台灣之衛生局調解總件數為918件,民國86年:61件,87年92件,88年125件,89年143件,90年210件,91年287件。
醫療糾紛之頻率 • 謝啟瑞於1991年之估算,平均每年會發生2781件醫療糾紛。 • 根據陳榮基、謝啟瑞之研究方法推估民國91年之醫療糾紛案件數為4,489-6376件(潘先運,2004) • 小結:7-8萬件醫療傷害─4000-6000件醫療糾紛─300件利用半正式的調解─300件利用正式的司法訴訟
300, 4-6000 20,000 80,000 之間的巨大落差!
病人安全運動所帶來的新思維一:打破醫師是神的迷思病人安全運動所帶來的新思維一:打破醫師是神的迷思 • 醫師是人,是人就會犯錯! 醫學的目的不在於開啟廣大智慧之門,而在於為無窮的錯誤設下界線 Berthold Brecht
病患安全運動新思維二:問「為什麼」不問「誰幹的」病患安全運動新思維二:問「為什麼」不問「誰幹的」 • 第二步:改變思維方式,從”誰”犯了錯誤?轉為”為什麼”錯誤會發生? • UCH向員工宣示,只要報告,無論錯誤的嚴重程度,員工都不會受到處罰,並且確認這樣的政策的執行沒有任何偏差,最後,透過資訊的蒐集,辨識出系統的錯誤,而管理階層的口語,總是問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而不去問是誰作的,由於政策的執行十分徹底,員工不再懼怕承認錯誤,因此醫院透過所建立的通報系統,得以掌丰i能危及病患安全的問題所在,進而妥善加以改善。(Donna Scott ,2000)
為什麼會發生醫療錯誤? • 當錯誤發生時一開始最常有的反應就是試圖去怪罪某人。然而,即使表面上是單一的事件或錯誤,往往都是導因於多種原因,這種無意義的怪罪並不能改變這些造成錯誤的因素,而且同樣的事件也可能一再地發生。我們需要一種能修正導致錯誤情況的系統方法(system approach),來防範錯誤並改善病患的安全。從事健康照護的專業人員在任何的行業中都算是受過良好訓練且專注的,因此,問題並非在於人;而是我們需要一個更安全的系統(system)。
1999: IOM Report-To Err is Human • 相當多的美國人因醫療錯誤而造成損傷。1992及1984的研究指出:住院樣本中遭遇負面醫療結果(Adverse Outcome)的比率分別是2.9%和3.7%;而不良事件中可歸因於錯誤者(即可避免的不良事件)則分別占58%和53%。
Hospital injuries have high added costs,2003 Oct. 8 • Injuries during hospitalization resulted in an estimated 32,591 patient deaths, $4.6 billion in additional national healthcare expenditures and 2.4 million in added hospital days in 2000, according to a federal study in this week's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Excess Length of Stay, Charges, and Mortality Attributable to Medical Injuries During Hospitalization, JAMA. 2003;290:1868-1874. • Design, Setting, and Patients The Agency for Healthcare Research and Quality (AHRQ) Patient Safety Indicators (PSIs) were used to identify medical injuries in 7.45 million hospital discharge abstracts from 994 acute-care hospitals across 28 states in 2000 in the AHRQ Healthcare Cost and Utilization Project Nationwide Inpatient Sample database.
醫療錯誤醫療傷害醫療糾紛之關係 • 無醫療傷害 無醫療糾紛 • 醫療錯誤 醫療傷害 • 醫療糾紛 • 司法途徑(上法院) 勝 • 敗 • 其他途徑
台灣醫療糾紛之新契機 • 醫界:建立以病患安全(Patient Safety)為中心的醫療糾紛觀 1. 承認錯誤 2. 減少因可避免之錯誤所造成的醫療傷害 • 法界:推動醫療傷害之實質去刑化 1. 立法:推動建立有利於病患的糾紛解決策略 2.學界: 合理建構醫療傷害之責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