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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1 . 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2.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3.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香港、澳门的回归.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利. 56 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 国家. 多民族. 各民族居住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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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1. 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传统 2.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之一 3.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坚强意志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香港、澳门的回归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利 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 国家 多民族 各民族居住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维护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利的关系;要尊重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民族习惯与传统。 民族 维护 团结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二、从武力解放台湾到和平解放台湾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台湾问题的由来和实质 1)台湾问题是内战的直接产物 2) 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 3)由于美国等外国势力的阻扰和台湾当局抗拒统一。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2.武力解放台湾的方针 • 反对美国干涉,推动武力解决 • 制定了解放台湾的战略部署,决定分三步解放台湾:一是迅速组建海军、空军,掌握制海权和制空权; • 二是尽快解放东南沿海各岛,扫清外围,建立攻台的前沿阵地; • 三是发起对台全面作战。 • 但是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此战略部署搁浅。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3.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 1955年4月在万隆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56年,毛泽东说:“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 ”、 “爱国一家”、 “爱国不分先后”,并第一次提出以“第三次国共合作”來“和平解放台湾”。他在1961年提出“一国两制”的雏形。他和其他领导人的理论在1963年被周恩來概括为“一纲四目”。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 一纲四目”的具体内容是: • “一纲”:只要台湾回归祖国,其他一切问题悉尊重总统(指蒋介石)与兄(指陈诚)意见妥善处理。 • “四目”:第一,台湾回归祖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所有军政大事安排等悉由总裁与兄全权处理。第二,所有军政及建设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拨付。第三,台湾之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总裁与兄意见协商决定,然后进行。 • 第四,双方互约不派人进行破坏对方团结之事。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一国两制”的战略构想是针对台湾问题而设计的。它的形成和确立,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人的集体智慧。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955年4月,万隆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愿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1956年,毛泽东说:“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合作 ”、 “爱国一家”、 “爱国不分先后”。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 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叶剑英委员长发表的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九条方针,蕴涵了 “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 的基本内容。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984年2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人士时,第一次完整地表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他说:“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 1)基本内容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 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实现国家统一是“一国两制”的核心。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只有它才能够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特别行政区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政府,不是代表国家的政治实体,对外不能代表中国。
实行两种社会制度并存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两种制度和睦共处。
信守长期不变的诺言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国两制”不是一项临时性政策,而是长期的基本国策。按照 “ 一国两制” 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
意义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2)“一国两制” 构想的意义 创造性地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 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和国内环境 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3.“一国两制” 的构想在香港、澳门的成功实践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为1076平方公里。 1840年英国发动侵华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并于次年1月26日宣布占领香港。 1842年8月29日,《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 1860年10月24日,《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对岸、九龙半岛界限以南的领土(包括西南的岛屿昂船洲)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强行租借了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岛屿(后被统称为新界),租期为99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984年12月20日,中英双方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起对香港地区恢复行使主权。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诞生。 1997年7月1日零点,中英两国政府顺利进行了交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
中英联合声明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行政区基本法 通过香港特别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香港回到祖国怀抱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回归之夜的香港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 港人治港 ”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香港回归的意义 保持了香港的繁荣稳定 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威望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一国两制”在解决澳门问题上的成功实践: 澳门包括澳门半岛和凼仔、路环两个离岛,总面积为23.5平方公里。 澳门原属广东省香山县管辖,明朝嘉庆年被葡萄牙强占。 1887年12月,葡萄牙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葡友好通商条约》,由葡萄牙“永远管理澳门及属澳之地”。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987年4月13日,中葡双方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起对澳门地区恢复行使主权。 1993年3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9年12月20日零点,中葡两国政府顺利进行了交接仪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了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宣告成立。
澳门妈阁庙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澳门回到祖国怀抱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中 葡 政 权 交 接
四、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四、新形势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发展 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两岸统一,就是希望通过政治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力争用和平手段来解决,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江泽民提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的八项主张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1)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 (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
(3)进行两岸和平统一谈判, 是我们的一贯主张 (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5)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5)面向21世纪世界经济的发展,要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基础(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灿烂文化,始终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基础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7)两千一百万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7)两千一百万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8) 我们欢迎台湾当局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中国人的事情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2005年3月初,胡锦涛关于台湾问题的四点意见: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 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 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 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 2005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为避免兄弟阋墙划下一条红线,只要台湾不搞法理台独,法律将守护和平。 •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我们郑重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与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 胡锦涛2008年3月4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民革、台盟、台联委员时指出,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基础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目的是为两岸同胞谋福祉,途径是深化互利双赢的交流合作。台湾任何政党,只要承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流对话、协商谈判。谈判的地位是平等的,议题是开放的,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我们期待,两岸双方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在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 • 主张过台独、甚至从事台独活动的人,也要努力争取团结,只要他们回到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上来,我们都将热情欢迎,以诚相待。
胡锦涛2008年12月31日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的座谈会上,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 • 一、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 • 二、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 三、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 • 四、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 • 五、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 • 六、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始,美国直接介入台海局势至今,北京对台政策的基调,始终把握和平方式解决的方向,60年代的“一纲四目“,70年代末期对“一纲四目”的重申,“叶九条”的发表,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的确定,80年代的“邓六条”、90年代的“江八点”、2005年胡四点的问世、《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以及胡锦涛在多个场合的讲话和建议,中轴线都是和平。《反分裂国家法》已经为避免兄弟阋墙划下一条红线,只要台湾不搞法理台独,法律将守护和平。从上个世纪50年代始,美国直接介入台海局势至今,北京对台政策的基调,始终把握和平方式解决的方向,60年代的“一纲四目“,70年代末期对“一纲四目”的重申,“叶九条”的发表,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针的确定,80年代的“邓六条”、90年代的“江八点”、2005年胡四点的问世、《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以及胡锦涛在多个场合的讲话和建议,中轴线都是和平。《反分裂国家法》已经为避免兄弟阋墙划下一条红线,只要台湾不搞法理台独,法律将守护和平。 •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积极探索,中共对台政策在面对台湾岛内新的形势,两岸关系新的发展态势,紧紧抓住和平发展进程,呈现了新的思维和实事求是的创新意识,“以民为本”,“两岸共享”,“最大包容”, “民族利益”,这是一种历史性的超越,站着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上。
第十二章 祖国完全统一的构想 胡锦涛会见连战跨越60年的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