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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 检验监管政策调整宣讲.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 主讲人信息. 主讲人:江晨 联系电话: 3334160 、 3219051 电子邮箱: zhciqjd@126.com. 摘要. 通过对调整后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和相关目录、以及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全面介绍,以期各相关进口企业对进口旧机电检验监管政策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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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调整宣讲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
主讲人信息 • 主讲人:江晨 • 联系电话:3334160、3219051 • 电子邮箱:zhciqjd@126.com
摘要 通过对调整后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和相关目录、以及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全面介绍,以期各相关进口企业对进口旧机电检验监管政策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
前言 • 自2002年和2003年总局分别出台《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总局37号令)、《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程序规定》(总局53号令)以来,有效规范了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同时对保护环境、人民健康和生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珠海局自2003年开始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四个环节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以来,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将不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旧机电产品挡在国门之外。珠海局自2003年开始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四个环节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以来,取得了有效的成果。将不符合国家有关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旧机电产品挡在国门之外。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国际贸易方式的多样化,为了促进贸易的便利化,进口旧机电检验监管政策也根据要求做出了很多相应的调整,进行了适当的简化。特别是今年年初,为了帮扶进出口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总局进一步简化了旧机电产品的进口手续,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较大的调整。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政策调整内容介绍 一、调整总局备案范围 调整前:共有132项产品需由直属局初审后,报总局 备案,总局发备案书。 调整后:需总局核准备案的产品仅限于: A. 由总局组团指派相关检验专家协助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进行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B. 化工、冶炼、制药、印染、造纸、皮革、能源等旧成套设备。 以上两项包含的产品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报经总局核准后,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签发证书。
二、调整《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二、调整《实施备案管理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 调出备案目录产品: 将不具有机械安全和电气安全风险的或其它特殊行业等的599个HS编码的旧机 电产品调出旧机电产品备案范围。包括: A.旧轮胎(再制造用途):40121300 B.金属制品:7307、7308、7312—7320、7323—7326、7412—7419、7508、7609、7610、76121、7612901、7614—7616(除7615190010外)、7806、7907、8007、82—83章。 C. 机械及设备:8401、84061、8407101、847102、8407210、8407290、84091、84099、8412800010、8412800020、8412901020、8412901090、8428909020、8479891、8479901、8483101、84871。
D.电器及电子产品:8526101、8526109001、8526109011、8526109091、8548100000。D.电器及电子产品:8526101、8526109001、8526109011、8526109091、8548100000。 E. 仪器仪表:9001—9005、9009、9014、9015800010、9015800020、9015900010、9016—9017、9032890002、9033(除903300090外) F. 医用家具、办公室用家具、各种灯具及照明装置:9403 G. 其他(含电子乐器、儿童带轮玩具、带动力装置的玩具及模型、健身器械等):9501、950310、950380、9504(除95041、95043、9504901、95049021、95049029外)、950691(除9506911、9506919外)
加入备案目录产品: 7011—制灯泡、阴极射线管及类似品用的未封口玻璃外壳(包括玻璃泡及管)及其玻璃零件,但未装有配件。 87章(除8710外)—运输工具
三、四种特殊贸易方式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无需办 理备案手续 对于出口退货、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维修复进口、国内结转(指解除海关监管)四种特殊方式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只需填写《珠海局特殊方式进口旧机电产品免备案核准表》,经核准后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按《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三部委(2008)7号令)要求办理检验检疫手续,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检疫证明》。
四、将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缩小四、将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缩小 对风险相对较高的14类和国家特殊需要的6类等(附件《有条件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 ,主要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旧机电设备必须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五、进一步明确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附件3所列产品)五、进一步明确不予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范围(附件3所列产品) A. 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2类)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三部委2001年第37号公告、2002年25号公告) 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9年第37号公告) B. 部分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进口旧机电产品
更多指南可登陆珠海局网站查询 • 网址:www.zhciq.gov.cn
六、相关注意事项 • (一)关于备案 • 备案时机:应在合同签署之前或决定引进设备之前进行备案。 • 企业递交备案申请材料前应发送电子报表。 • 未经备案的设备不要拆卸、打包,应保持原使用状态。需做装运前预检验的设备经装运前预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运货物。
企业应事先了解货物的新旧状态,提供反映设备现状的图片,如实申报。企业应事先了解货物的新旧状态,提供反映设备现状的图片,如实申报。 经过翻新的机电产品可能在外观上与全新的产品相差无几,但仍属于旧机电产品范畴。有些企业甚至把原来的机器铭牌也换成新的铭牌,更改制造日期,以新机器申报进口,这种行为一经查出就会受到严厉处罚。
企业应将拟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集中备案,既可减少进口企业与备案机构的工作量,又能为企业节约成本。企业应将拟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集中备案,既可减少进口企业与备案机构的工作量,又能为企业节约成本。
(二)关于装运前检验 • 设备经装运前检验机构检验后发现与检验依据不符可作技术处理的原则上必须在境外作技术整改后才允许发运。 • 设备经装运前检验机构检验后发现与备案不符建议变更备案的,必须及时与备案机构联系,变更备案资料。
七、装运前检验机构 • 目前经总局许可的境外装运前检验机构共有13家,主要分布在欧洲(5家)、北美洲(2家)、日本(2家)、韩国(1家)、东南亚(1家)、港澳地区(2家)。 • 装运前检验机构的指派由备案机构根据设备所在地就近检验原则指派。
结束语 • 进口旧机电检验监管政策的调整充分考虑了近几年旧机电产品的进口状况以及政策的演变,突现了国家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既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又做到了与时俱进,简化了工作程序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的力度。
谢谢大家! 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