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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該知道的事. 別說老師沒有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4 年 4 月 27 日第 9416 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5 年 9 月 11 日北市教中字第 09536965200 號函修訂. 相信,你很關心. 領取國中畢業證書的條件. 國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壹、 學習領域畢業成績,有三學習領域之總平均均在丙等以上者。 貳、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紀錄,經九年級第二學期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學生成績評量,依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學校應發給畢業證書:. 學習領域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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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該知道的事 別說老師沒有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年4月27日第9416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年4月27日第9416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5年9月11日北市教中字第09536965200號函修訂 相信,你很關心 領取國中畢業證書的條件 國中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壹、 學習領域畢業成績,有三學習領域之總平均均在丙等以上者。 貳、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紀錄,經九年級第二學期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學生成績評量,依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學校應發給畢業證書:
學習領域評量 依能力指標、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兼顧認知、技能及情意等層面並重視各領域學習結果之分析。 學生成績評量應本適性化、多元化之原則,兼顧形成性評量與總結性評量,必要時得實施診斷性評量及安置性評量。 壹、學習領域成績 >形成性評量:指教師教學過程中,為了解學生學習情形,所進行之評量---小考 >總結性評量:指教師於教學活動結束後,為了解學生學習成就所進行之評量---段考 >診斷性評量:指診斷學生學習、情緒或人際關係困難,作為個別輔導與補救教學依據所進行之評量 >安置性評量:指依據學生之學習表現與需求,評估特殊性向能力,提供適切安置所進行之評量。
評量方式:(一)筆試(二)口試(三)表演 (四)實作(五)作業(六)報告(七)資料蒐集整理 (八)鑑賞(九)晤談(十)實踐(十一)檔案評量 (十二)自我評量(十三)同儕互評(十四)其他方式 量化紀錄得以百分制分數計之,於學期末轉換為 優、甲、乙、丙、丁五等第方式記錄。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學生成績評量內容應兼顧認知、情意及技能
一、語文 (一)國文(二)英語 二、數學 三、社會 (一)歷史(二)地理(三)公民 四、自然與生活科技 (一)生物(二)理化(三)地球科學(四)生活科技(五)資訊 五、健康與體育 (一)健康教育(二)體育 六、藝術與人文 (一)美術(二)音樂(三)表演 七、綜合活動 (一)童軍(二)家政(三)輔導 七大學習領域
一、定期評量。 二、平時評量之次數及時間,由教師審酌教學 需求,學生表現訂定。 三、定期評量成績與平時評量成績 各占學期成績百分之五十。 四、七大學習領域之學期總平均成績, 為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各該領域 每週學習節數,所得總和再以每週學習 領域總節數除之。 七大學習領域評量分為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並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
無故缺考者,不得補考,其成績以 零分計算。 對於准假缺考:應於銷假後立即補考 並於學期成績結算前完成。 定期評量補考 補考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因公、喪假缺考者,按實得分數計算。 (二)因病假缺考者,超過60分部分以90%計算。 (三)因事假缺考者,超過60分部分以70%計算。
日常生活表現之評量紀錄,應分別依行為事實記錄之,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化。日常生活表現之評量紀錄,應分別依行為事實記錄之,並酌予提供具體建議,不作綜合性評價及等第轉化。 學生每學期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紀錄,經審查委員會評定為需輔導者,學校進行專案輔導。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紀錄,經九年級第二學期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貳、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學生出缺席情形 獎懲 日常行為表現 團體活動表現 公共服務 校內外特殊表現 其他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評量範圍
為維繫國教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每學期召開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議,由為維繫國教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每學期召開學生成績審查委員會議,由 教務處提供學習領域成績、 訓導處提供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紀錄、 輔導室提供學生輔導紀錄 (必要時需請導師、輔導教師或其他相關人員等列席說明)後, 於會議中進行審查。 97.07.04北市教中字第09735924900號函規定
審查 衡酌發修業或畢業證書 的標準
缺曠課 (一)除公假、喪假外該學期出席節數未達3分之2(含)以上者。 違規犯過 (二)依學校規定進行改過銷過後,當學期懲罰紀錄滿3大過者(警告3次核算小過1次、小過3次核算大過1次)。 行為欠佳 (三)其他依各校規定足以影響學生畢業與否之事宜。 學生有符合下列事項之一者,建議提請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審議,並將審查結果作成紀錄後留存校內供查。若經輔導後仍未見有改善者,則衡酌情形於畢業時發與修業或畢業證書。
各處室主任 組長 導師 教師會代表 家長代表 成績審查委員會成員
努力學習並循規蹈矩 順利畢業很簡單 教務處提醒你!
基本學力測驗:國、英、數、社會、自然 新量尺分數區間為1-80,各科新量尺計分結果平均分數從30變為50,最高分數由60變為 80。(250+12=) 百分成績:60分及格 努力與盡力 什麼是及格?
成功= %天才=%努力 先天的智力:文化性智能不足 影響學科學習的能力 學習方法的選擇 怎樣是盡力?
勉強成習慣,習慣成自然 固定學習的場所:一張桌子 固定讀書的時間:每天2至3小時 運用學習的方法:瀏覽精讀背誦 重視評量:準備考試、認真答題、 落實訂正;從考後一百分開始進步 養成讀書的習慣
為自己做決定 你會有今天這樣的人生,是因為以往曾作出什麼決定,或是沒作出什麼決定! 而每一個人都擁有豐富的才幹,能實現所決定的一切夢想,只要你肯作出決定,命運之門就會為你開啟,你的人生將立即改觀。
明天的人生,掌握在你今天的決定 我決定 好好把握國中三年: 課前預習、認真聽講、課後複習充分準備考試、確實訂正考卷、按時交作業;並積極參加課後與週六學習課程活動,努力不懈,爭取傑出的畢業成績。
只要你做出決定 你就可以用腳踏實地的三年 換取自己璀璨的ㄧ生 別忘了 你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人 要活出生命的意義
祝福各位同學 克服困難,堅持---贏到底!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