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likes | 213 Views
对三网融合下的竞争政策 的几点思考. 张昕竹 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 2010 年 5 月 20 日. 运营格局的变化 电信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来,一直处于分业经营的运营格局,电信只能提供固定业务,移动只能提供移动业务 2008 年的电信改革改革,开始全业务经营,在电信内部开始融合 2010 年国务院作出推进三网融合决定,标志我国电信业进入全面融合时代 运营格局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融合. 三网融合的主要技术经济特征 业务融合 正在进行的固定与移动,基础电信业务与增值业务的融合,将要进行的电信业务与电视业务的融合 网络融合
E N D
对三网融合下的竞争政策的几点思考 张昕竹 中国社会科学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 2010年5月20日
运营格局的变化 • 电信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来,一直处于分业经营的运营格局,电信只能提供固定业务,移动只能提供移动业务 • 2008年的电信改革改革,开始全业务经营,在电信内部开始融合 • 2010年国务院作出推进三网融合决定,标志我国电信业进入全面融合时代 • 运营格局变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融合
三网融合的主要技术经济特征 • 业务融合 正在进行的固定与移动,基础电信业务与增值业务的融合,将要进行的电信业务与电视业务的融合 • 网络融合 已经进行的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未来与广播电视网的融合
产业组织形态变化 • 丰富产业链 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运营商、设备和终端制造商的产业链更加丰富,运营企业会加强强势业务,同时也会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 • 凸现平台作用 网络特征更加显著,平台竞争将成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 商业模式变化 – 各种不同业务间的捆绑销售
三网融合下潜在竞争问题 – 市场封锁(Market Foreclosure) •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 法律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推断:单个经营者市场份额50%,两个经营者67%,三个经营者75% • 电信市场(2009年底) 存量市场:移动57.3% 增量市场:移动47.9%,移动+电信82.9%(47.9%+35%) • 广电市场 集中度也很高
可能的市场封锁行为 • 横向市场封锁 利用某种业务的市场地位,通过一些竞争策略,排斥和限制竞争对手在其他业务市场(替代,独立或互补市场)的竞争。比如利用移动语音业务上的优势,设法排斥和限制竞争对手在短信等增值业务市场的竞争 • 纵向市场封锁 利用在上游市场(下游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一些竞争策略,排斥和限制竞争对手在垂直市场的竞争。比如利用在批发市场(互联业务)的优势,排斥和限制竞争对手在零售市场的竞争
实现市场封锁的策略 • 差别待遇 差别定价,非价格差别待遇,甚至拒绝交易等 • 捆绑定价 • 搭售:购买某种产品的同时必须购买某种指定产品。按照合理原则判断是否违法 • 纯粹捆绑:不同产品只能以捆绑方式销售,通常合法 • 混合捆绑:既单独销售,又以捆绑方式销售(更便宜的价格) • 条件折扣:按照捆绑条件提供折扣,这种捆绑行为正引起很多国家反垄断机构关注
市场封锁策略的竞争分析 • 捆绑销售存在效率上的考虑 增加交易机会,减少搜寻成本,将外部性内部化等 芝加哥学派的单一垄断利润假说认为,捆绑销售不存在垄断问题 • 后芝加哥或新产业组织理论认为,捆绑销售可能产生排斥和限制竞争结果 • 增加对手成本(Raise rival’s cost) 如增加互联价格,降低零售业务价格 • 价格挤榨(price squeeze) 如通过交叉补贴,增加优势产品业务价格,降低竞争性业务价格 • 组合效应(Portfolio effects) 通过提供更齐备的产品或业务种类,降低降低竞争对手吸引力,如可口可乐/汇源并购案 • 规模效应 如利用条件折扣,使竞争对手产生规模劣势
竞争政策选择 • 规制政策 三网融合环境下,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用封锁市场策略的根本原因是结构因素,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规制政策 • 网络中立:对所有业务保持竞争中性,防止利用优势地位进行市场封锁,本质上属于行为管制,这是美国模式 • 网业分离:将业务层与网络层实行结构分离,从而改变网络运营商激励,本事上属于结构管制,这是欧洲模式
我国应选择哪种规制政策? • 网络中立的好处是,企业可以选择垂直整合,有益于业务创新,难点是监管具有挑战性 • 判断是否违背网络中性原则并不容易,这是行为监管的特点 网间互联定价的多种定价原则,比如RCPR,RAMSEY定价等 • 网业分离的好处是容易监管,避免市场封锁行为,缺点是带来一定改革成本,并且会影响创新 • 目前没有定论,其他国家的经验不同,相关技术和产业组织仍在演化 • 建议采用网络中性,前提是加强监管,包括反垄断监管
反垄断政策 • 事后监管政策 • 依据反垄断法进行监管 • 谁来监管 ? 需要监管机构和反垄断的协调,监管机构具有行业专业性,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手段更有效: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滥用市场地位可以处以上年度销售额的1-10%;还可能另外承担民事责任 • 挑战是,在三网融合环境下,利用经济分析工具,建立判断市场封锁的准则 (1)市场支配地位 (2)判断排斥和限制竞争的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