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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 政策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八月. 什么是跨境人民币结算. 跨境 贸易 人民币结算: 试点地区的企业以 人民币报关 并以 人民币结算 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 随着业务的发展,不仅在 跨境贸易 中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在 跨境投资 中也可以使用人民币资金. 什么是跨境人民币结算. 内容 提要. 一、试点背景 二、试点工作简要回顾 三、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四、试点政策解读 五、目前试点进展情况 六、对社会关注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 试点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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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政策解读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一一年八月
什么是跨境人民币结算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随着业务的发展,不仅在跨境贸易中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在跨境投资中也可以使用人民币资金 什么是跨境人民币结算
内容提要 一、试点背景 二、试点工作简要回顾 三、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四、试点政策解读 五、目前试点进展情况 六、对社会关注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试点背景 •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 • 主要国际结算货币大幅波动,企业贸易困难 • 国际社会呼吁进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 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 • 2010年GDP达到39.8万亿人民币,较上年增长10.8%,经济规模仅次于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 2010年对外贸易总额达2.97万亿美元,出口1.97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一位 • 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ODI)达到590亿美元 • 多年边境贸易积累了一定经验 • 与周边国家签订互换协议
二、试点工作简要回顾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过程 • 2008年9月至12月,国务院先后下发的“金融三十条”等4个文件中要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4城市开始试点 • 2009年7月6日,上海率先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次日,广东4城市开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 2010年6月17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二、试点工作简要回顾(续) • 人民币跨境投融资试点工作过程 • 2009年9月,开始人民币境外项目融资个案试点 • 2010年7月,开始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个案试点 • 2010年10月,新疆率先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 2011年1月,开始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 2011年6月,出台《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
三、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格走势图
三、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 1、规避汇率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 • 自2010年6月19日,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单日波幅明显扩大。 • 由于国际经济复苏充满不确定性,欧元、日元等国际主要币种的走势呈现“大起大落”的态势。 企业如何应对? • 以前:企业选择远期结售汇,通过远期结售汇把外汇价格固定,就是间接地固定了成本,便于企业风险管理。但是,远期结售汇也存在自身的缺陷,(可以把厦门加进去)它对企业判断汇率走势的准确性要求较高,且费率并不便宜。 • 现在:直接用本币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可以完全规避币值变动风险,并且减少货币兑换成本。
三、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 • 2、砍掉结售汇成本,锁定财务成本,透明地计量企业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成本分析准确率 • 3、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4、精简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 5、丰富跨国资金调配选择,降低资金错配风险 • 6、有利于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四、试点制度 • 试点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 试点地区 • 结算和清算渠道 • 具体业务范围和流程
四、试点制度(续) • 试点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 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 贸易便利化: 取消外汇核销环节——海关报关、税务退税均不需提供核销单;人民银行不设事前审批,不搞事后核销 • 结算便利化: 办理业务操作简单——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履行贸易真实性义务;无需提交电子口岸卡进行“核注” • 资金便利化: 无额外资金审查环节——不设“待核查账户”,不要求专户管理;资金无汇兑环节;人民币对外负债只做统计,不纳入外债管理
四、试点制度(续) • 试点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 • 严格贸易真实性审核,有效防范风险 • 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加强事后监管和信息共享
四、试点制度(续) • 试点地区和境外结算地域 • 境外地域:所有境外国家和地区 • 境内试点地区:上海市、广东省、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 企业可以异地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 个人还不能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四、试点制度(续) • 人民币跨境清算渠道 • 代理行模式 • 境内代理行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帐户 • 境外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开立清算账户(即人民币同业往来帐户),通过SWIFT系统跨境传递清算信息 • 境外参加银行经由境内代理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完成人民币业务的最终清算。 人民币同业 往来账户 境内结算银行 境内代理银行 境外参加银行 SWIFT 间接资金清算 16
四、试点制度(续) • 人民币跨境清算渠道 • 清算行模式 • 境外参加行在港澳清算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 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已加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 • 境外参加行通过港澳清算银行使用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和清算 境内结算银行 港澳清算银行 境外参加银行 间接资金清算 17
四、试点制度(续) • 人民币跨境清算渠道 • 人民币NRA账户模式 • 通过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人民币NRA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 • 目前人民币NRA账户内资金的使用,仅限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和经批准个案试点的投融资业务 • 人民币NRA账户资金利率执行活期存款利率 直接资金清算 境内结算银行 NRA开户机构 18
四、试点制度(续) • 业务范围 • 经常项下业务 • 货物贸易进口(不限试点企业) • 货物贸易出口(实行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 服务贸易进出口(不限试点企业) • 其它经常项目 • 资本项下业务 •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 •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 • 其它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
四、试点制度(续) • 企业如何进行前期准备? • 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 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 首次办理业务前注意事项 • 向为其办理业务的开户银行提供—— 用于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 《 税务登记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试点制度(续) • 企业如何进行前期准备? •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多家境内结算 • 银行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但应当确定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主报告银行。企业原则上应将为其首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境内结算银行确定为主报告银行。企业因账户调整等原因变更主报告银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分别告知新、旧主报告银行。(主报告银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是报送逾期未收货款信息;二是报送出口项下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信息;三是提示企业履行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四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 鼓励交易对手使用人民币结算
四、试点制度(续) •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 • 选择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 (全国共67724家试点企业,其中福建5971家,可在“海西金融网”上查询)。目前第二批出口试点企业筛选工作正在开展中 • 报关政策: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货物进出口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试点企业可异地报关 • 出口退税政策: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 出口预收货款结算方式:我省目前暂定25%的预收比例 • 出口延期收款超过210天和出口收入留存境外的处理 • 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款处理 •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收款的处理
四、试点制度(续) • 进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 • 无试点企业名单管理报关政策,所有外贸企业均可办理 • 不得办理“不落地转汇业务” • 信用证(只能以人民币开证并以人民币结算)
四、试点制度(续) • 服务贸易 • 转口贸易 • 其它经常项目 • 利润汇出:需向当地人民银行个案报备 • 经常转移:直接办理
四、试点制度(续) •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ODI)结算制度 • 境外企业设立及增资等事项 • 首次设立境外企业: 外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银行 • 境外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 外经贸部门——银行——外汇管理部门 • 境外企业利润: 银行
四、试点制度(续) • 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ODI)结算制度 • 境外投资前期费用处理 • 首次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外经贸部门——外汇管理部门——银行 • 后续办理境外投资前期费用汇出: 外经贸部门——银行——外汇管理部门 • 累计汇出前期费用总额:15% • 境外贷款 • 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机构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四、试点制度(续) • 外商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个案试点制度 • 业务办理流程: • 申请1:企业先向商务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并获得相关的批准文件(投资币种必须注明为人民币) • 申请2:企业再通过其结算银行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提交个案试点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 • 审批:人民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向结算银行出具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备案通知书 • 结算:结算银行凭备案通知书为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有关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 • 业务范围: • 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减资、清算以及提供股东贷款
四、试点制度(续) • 境外人民币融资制度 • 跨境贸易融资:境内结算银行可向境外企业提供贸易融资,贸易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 账户融资:境内代理行可向境外参加行提供账户融资, 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 境外项目融资 • 银行可为境内机构境外投资企业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通过境外分行或代理行放贷的,可调拨或融出人民币资金,并于15日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备案 • 企业境外股东贷款:在投资总额内发放人民币贷款
五、试点情况 • 全国情况 •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快速增长 • 自试点开始至2011年6月末,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4674.92亿元;其中,2011年上半年,业务量为9575.66亿元;约占同期对外贸易总额的8.69% • 稳步进行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个案试点 • 自试点开始至2011年6月末,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超过2000亿元 • 香港人民币业务较快发展 • 至2011年6月末,香港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量占比约为74% • 至2011年5月末,香港人民币存款达到5488亿元 • 至2011年6月末,在香港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已经达到1185亿元
五、试点情况 • 小币种直接报价的机制正逐步建立,提升小币种国家人民币结算意愿 • 部分边境地区的商业银行相继推出韩元、越南盾、哈萨克斯坦坚戈、老挝吉普与人民币在柜台的直接挂牌
五、试点情况 • 福建省情况 • 截至2011年7月末,全省共有9个设区市、22家银行为370家企业和机构共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1918笔,累计金额为360.34亿元 试点启动以来福建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按月情况 33
截至2011年7月末福建省境外人民币累计结算量占比截至2011年7月末福建省境外人民币累计结算量占比 34
截至2011年7月末福建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目累计占比截至2011年7月末福建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目累计占比
六、对社会关注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讨论 国际收支平衡 货币政策实施及调控 跨境人民币业务 境内外利差、汇差 资本项目可兑换 36
联系方式 陈 雄 88010665 杨邵君 88010704 苑 蔚 88010974 黄 雅 88010973 张 斌 880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