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 likes | 589 Views
中國醫藥大學. 公文書寫作要領. 報告人:總務處文書組. 大綱. 公文書之種類 公文撰擬要領 公文撰擬原則 簽之使用時機及撰擬要領 其他注意事項 本校公文處理流程 行政、校務會議提案注意事項. 公文書之種類. 1. 令: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及人事任命時用之。 2. 呈: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3. 咨:總統與立法院間公文往復時使用。 4. 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 , 或民眾與機關間行文時 。 5. 公告: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向公 眾或特定之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
E N D
中國醫藥大學 公文書寫作要領 報告人:總務處文書組
大綱 • 公文書之種類 • 公文撰擬要領 • 公文撰擬原則 • 簽之使用時機及撰擬要領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校公文處理流程 • 行政、校務會議提案注意事項
公文書之種類 1.令: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及人事任命時用之。 2.呈: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3.咨:總統與立法院間公文往復時使用。 4.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民眾與機關間行文時。 5.公告: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向公 眾或特定之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 6.其他公文:其他因辦理公務需要之文書,如書函、開會通知單、簽、聘書、證明書、契約書等。 P3
「函」、「書函」使用區分 函:(正式性)…【文末用校長簽名章】 (一)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二)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 告時。 (三)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四)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及答復時。 P4
「函」、「書函」使用區分(續) 書函:(非正式性)…【文末用本校條戳】 (一)代替過去的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等 (二)於公務未解決階段需要協商、徵詢意見 或通報時使用。 (三)簡單案情案件之擬復,寄送普通文件、 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 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 (書函之結構及文字用語與函相同,但其適用範圍與函不同,且無需校長具名,建議多加採用) P5
校長簽名章、校戳、校長職章使用區分 一、校長簽名章 ●適用範圍: 校函、令、公告、 證明書、聘書等。 二、校戳 ●適用範圍: 書函、開會通知 單、表格化公文。 三、校長職章 黃 榮 村 ●適用範圍:上行 文時使用。 P6
撰寫要領 一、行文的立場:書寫公文之前,必先瞭解受文對象,弄清彼此關係,確定自己立場,才能夠顧全自己的身分。 二、行文的原因:書寫公文時,要先瞭解案情的起因過程,和事實的真相,然後才可決定如何寫作,不會導出不正確的方向。 三、行文的依據:書寫公文一定要有根據,或依法令規章、或引述成例、或依據會議決議,或據來文、或依經簽奉核定的措施辦法來做為寫作的基礎。 P7
撰寫要領 四、行文的目的:書寫公文應有具體肯定的辦法或指陳,在「主旨」欄或「辦法」欄中明白地表示出來,使受文者完全瞭解與領會。 五、書寫時用詞不卑不亢,要維持機關的尊嚴與體制,採用肯定語氣、用語堅定、互相尊重之語詞。避免使用艱深費解、威嚇性、情緒性、感情性、無意義或模棱兩可之詞句。 P8
撰寫要領 一、主旨: 說明行文目的與 期望,力求具體 扼要。 二、說明: 就事實、依據 、理由做較詳 細的敘述。 三、辦法(或擬辦): 提出具體的要求或 做法。 P9
撰寫要領(續) (一) 「主旨」段: 1.為全文精要,應力求簡明,具體提出行文目的與期望,或核復意旨。 2.「主旨」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 3.訂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請在「主旨」內敘明。 P10
撰寫要領(續) (二) 「說明」段: (1)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做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段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原因」等名稱。 (2)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3)「說明」分項條列時,每項表達一意。 (4)概括之期望語「請核示」、「請查照」、「請照辦」等,列入「主旨」,不在「辦法」段內重複;至具體詳細要求有所作為時,請列入「辦法」段內。 P11
撰寫要領(續) (5)承轉公文,請摘敘來文要點,來文過長時仍請儘量摘敘,若無法摘敘,則列為附件。 (6)其分項條列內容過於繁雜、或含有表格型態時,亦應編列為附件。 (7)需以副本分行者,請在「副本」項下列明;如要求副本收受者有所作為時,則請在「說明」段內列明。 P12
撰寫要領(續) (三) 「辦法」段: (1)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名稱。 (2)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3)「辦法」分項條列時,每項表達一意。 P13
撰寫要領(續)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1)說明事實宜按時間順序,扼要精簡,論證推理必須依憑事實。 (2)擬辦事宜須確實列明,切勿混雜於說明中。 (3)注意來文要旨,以免答非所問。 (4)配合公文電子交換需要,機關名稱勿用簡稱及簡體字。 P14
撰寫要領(續)─ 2段式函稿寫法舉例 行政院函 主旨:函送「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草案,請 查照審議。 說明: 一、鑒於國際間交往,日愈密切,文書資料來往頻繁,歐美文字都是由左至右橫式排列,國內目前直式書寫如與國際接軌,並兼顧電腦作業平臺屬性……。 二、經提本年2月10日本院第2106次會議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檢送「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含總說明)各3份。 正本:立法院 副本: P15
撰寫要領(續)─ 3段式函稿寫法舉例 主旨:為杜流弊,節省公帑,各項營繕工程,應依法公開招標,並不得變更設計又追加預算,請 轉知所屬機關學校照辦。 說明: 一、依本院00年00月00日第○○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據查目前各級機關學校對營繕工程仍有未按規定公開招標之情事,或施工期間變更原設計,及一再請求追加預算,致弊端叢生,浪費公帑。 辦法: 一、各機關學校對營繕工程應依法公開招標,並按「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二、各單位之工程應將施工圖、設計圖、契約書、結構圖、會議紀錄等工程資料,報請上級單位審核,非經核准,不得變更原設計及追加預算。 P16
公 文 撰 擬 原 則 一、文字簡淺明確 二、態度嚴正平和 三、語氣不卑不亢 P17
公文撰擬原則 一、段落分明 (分段敘述,一段一意) 二、敘述完整 (角度、立場及所提意見、辦法應周詳、可行) 三、體例一致 (程式、年份、數字、單位、符號、字體、行距) 四、正確清晰 (文義清楚、肯定、避免錯漏、情緒化、艱澀八股) P18
公文撰擬原則(續) 五、簡明扼要 (忌冗長贅述、重複) 六、通順連貫 (文辭通順,語意連貫) 七、簽稿相符 (敘述前後呼應,忌相互矛盾之現象發生) 八、語法正確 (以學校名義簽辦函稿時,應稱本校某處、某中心,不可自稱本處、本中心) P19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受文者之書寫 (一)用全銜,不用簡稱或簡體字。(適於電子交換) (二)注意機關的排序: 先 中央 再 地方 主辦單 位最後 先 機關單位 再 個人 先 外部 再 內部 P20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 一、請注意填列之項目: (一)稿別(註明函稿、書函稿、開會通知稿等) (二)聯絡方式:承辦人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傳真。 (三)受文者郵遞區號、地址(非眾所周知者,註明於正副本受文者欄內)。 (四)發文日期及字號:由發文人員登載。 (五)附件:註明附件名稱或如主旨、如說明、如備註(開會通知單)。 (六)正本及副本:逐一書明。 P21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續) 二、使用副本注意事項: (一)須分行之公文儘量使用副本,避免重複 辦稿。 (二)副本收受機關有須處理事宜,應於文內 敘明提示。 (三)副本機關須送附件者,於機關名稱右側 註明含附件。(以上各欄請用12號字) 三、一頁以上文稿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又每頁之下緣中間須加註頁碼。(如第X頁,共X頁) P22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續) 四、簽署及批示:由上而下,由左而右簽署,承 辦人簽署在左上方,主管批示在右下方;如 須上陳校長,批示欄留供核稿秘書、主秘、 副校長及校長簽署或批示。 承 辦 單 位(分機: ) 批 示(第 層決行) 承辦人 核稿秘書 組 (科) 長 主任秘書 單位副主管 副 校 長 單位主管 校 長 P23
公文字體規範 20級 12級 16級 一、字型:標楷體 二、大小: (一)20級:機關全銜 、發文文別。 (二)12級:聯絡方式 、郵遞區號、地 址、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 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正本、副 本等。 (三)16級:受文者、 本文、蓋章戳。 (四)10級:頁碼。 12級 16級 12級 16級 10級 24 24
簽之使用時機 簽為幕僚處理公務表達意見,以供上級瞭解案情,並做抉擇之依據。 一般視實際需要採「先簽後稿」 、「簽稿併陳」、「以稿代簽」 P25
簽之使用時機(續) 一、先簽後稿: (一)制訂、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二)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三)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四)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五)重要人事案件。 (六)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擬案件。 P26
簽之使用時機(續) 二、簽稿併陳 (一)需說明文稿內容或需酌加析述以往 處理情形。 (二)依法准駁,案情需加說明。 (三)有時限性不及先行請示案件。 三、以稿代簽 (一)一般案情簡單。 (二)例行承轉公文。 P27
簽之撰擬要領 簽同樣以 主旨、說明、擬辦3 段式辦理: 1.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期望,不分項,一段完成。 期望語:請 核示(提出擬辦意見簽核時) 請 鈞閱、請 鈞參、請 核閱(檢陳有關資料請長官過目、瞭解參考時) 請 鑒察(將辦理情形簽報長官瞭解) 請 鑒核(除簽報長官瞭解外,並含有請示之意)。 P28
簽之撰擬要領(續) 簽同樣以 主旨、說明、擬辦3 段式辦理: 2.說明:對案情之背景、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做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3.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4.「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段不提擬 辦意見,「擬辦」段不重複「說明」內容 。 P29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分項標號 五、全形與半形字形標準: (一)分項標號:另列縮格以全形書寫,括弧以半 形為之。 (二)內文: 1、中文字體及併同於中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全形為之。 2、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為之。 範例 主旨: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ΟΟΟΟΟΟΟΟ 說明: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三)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分段項目符 號應另列縮 格以全形書 寫。 ●括弧”( )”以 半型為之。 P30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數字使用 六、 公文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P31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數字使用 六、 公文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P32
確實檢查錯漏(別)字 (一)務請養成陳核前自行檢查校對的習 慣,特別留意「人名」、「地名」 、「物名」、「日期」、「文號」 、「數字」及「法規條文」等,以 免後遺問題與責任追究。 (二)請詳參熟悉「法律統 一用字表」、「法律 統一用語表」統一用 字(語)之使用。 P33
期望語使用原則 主旨須有期望語(說明免再使用) P34
掌握公文時效品質 (一)辦理要求他單位有時限回復的公文, 須考量合理回復作業時間。 (二)須於時限內發文或核示的公文,應 自行持陳,以免延誤時效。 P35
尊稱使用原則 請正確使用尊稱 (一)對隸屬關係之上級稱「□鈞(院、部)」。 (二)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稱「□大(院、部)」。 (三)對平行機關(單位)稱「□貴(校、署)」。 (四)對下級(其他)機關稱「貴(處、所)」。 (五)對民眾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 直接則稱「台端」;對團體則稱「貴」。 (六)箋函:注意對方之身分,稱謂、提稱語、 自稱、敬辭等,使用會有不同。 P36
會簽公文原則 (一)前已會簽且無不同意見,辦稿時勿再會 ,但須做為附件備考。 (二)若有不同意見先電洽溝通處理,枝微末 節非屬重大事宜,不宜再簽註意見。 (三)會簽的不同意見,請再慎酌考量,並予 修正彙整後再陳。 (四)涉人事、組織、經費之公文應先洽會人事 室、會計室意見後,再陳請 校長批核。 P37
核批回文複閱 (一)用心體會長官批示事項之旨意,批示事項務必辦理並回報。 (二)簽稿內批改過的字句請參酌整 理運用,以增進公文品質。 (三)收到承辦案件之副本後,請與 原稿核對,做為改進之參考。 P38
卷宗保持整潔 卷宗內外切勿書寫任何文字、印拓章戳或污損。 套陳公文時,卷宗上殘餘釘針應予清除。 文件上之釘書針應壓平,以免人員受傷或損壞其他文件。 P39
承辦單位於此欄簽註擬辦內容 會辦單位於此欄簽核意見 步驟3 沿黑色虛線撕下,送還文書組 步驟3 沿藍色虛線撕下送還文書組結案 校長於此欄批示 步驟1 填寫簽收人 步驟2 填寫簽收日期 步驟2 結案後,簽註辦理情形 步驟1 承辦人簽章及結案日期
總務處文書組 1掃描建檔 2.分送 承辦單位 1登記 2.分送 承辦人員 擬 辦 校 長 核 判 總務處文書組 1.繕校 2.用印 3.發文或上網登載4.歸檔 創 稿 來 文 公 文 處 理 流 程 圖 稽 催 交辦案件 主動簽辦 陳核 退回重議 退回重議 一、二級主管 會辦 代為決行 核 稿 會辦單位 陳核 陳核 存查 存查 單位存查 發文 決行發文
請大家養成每天一上班,即先上網查看有無新的公告或學生意見反應:請大家養成每天一上班,即先上網查看有無新的公告或學生意見反應: 1.依據95年10月修訂之本校文書處理規則第 14條規定,所有受文者為各學術、行政單位之文件,一律登載於本校「校內資訊平台」,視同正式行文,不另發紙本,因此務請大家經常開啟閱覽。 2.學校網站首頁之學生意見反應亦請每天瀏覽,若有自己單位主辦業務之意見,應儘速回復。
行政會議、校務會議提案討論注意事項 1.提案時間:各單位如有討論提案或報告案,務必先陳請校長核示後,於開會前一週將電子檔及原稿送文書組,俾利編排議程。 2.格式一致:標準格式請至總務處網頁/表單下載/文書組項下下載 。 3.內容完整:提案之目的、原委與期望(擬辦)敘述完整。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