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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總務處文書組

中國醫藥大學. 公文書寫作要領. 報告人:總務處文書組. 大綱. 公文書之種類 公文撰擬要領 公文撰擬原則 簽之使用時機及撰擬要領 其他注意事項 本校公文處理流程 行政、校務會議提案注意事項.  公文書之種類. 1. 令: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及人事任命時用之。 2. 呈: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3. 咨:總統與立法院間公文往復時使用。 4. 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 , 或民眾與機關間行文時 。 5. 公告: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向公 眾或特定之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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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醫藥大學 公文書寫作要領 報告人:總務處文書組

  2. 大綱 • 公文書之種類 • 公文撰擬要領 • 公文撰擬原則 • 簽之使用時機及撰擬要領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校公文處理流程 • 行政、校務會議提案注意事項

  3. 公文書之種類 1.令: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及人事任命時用之。 2.呈: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3.咨:總統與立法院間公文往復時使用。 4.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民眾與機關間行文時。 5.公告:各機關就主管業務或依據法令規定,向公 眾或特定之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 6.其他公文:其他因辦理公務需要之文書,如書函、開會通知單、簽、聘書、證明書、契約書等。 P3

  4. 「函」、「書函」使用區分 函:(正式性)…【文末用校長簽名章】 (一)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 (二)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 告時。 (三)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間行文時。 (四)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及答復時。 P4

  5. 「函」、「書函」使用區分(續) 書函:(非正式性)…【文末用本校條戳】 (一)代替過去的便函、備忘錄、簡便行文表等 (二)於公務未解決階段需要協商、徵詢意見 或通報時使用。 (三)簡單案情案件之擬復,寄送普通文件、 書刊,或為一般聯繫、查詢等事項行文 時均可使用,其性質不如函之正式。 (書函之結構及文字用語與函相同,但其適用範圍與函不同,且無需校長具名,建議多加採用) P5

  6. 校長簽名章、校戳、校長職章使用區分 一、校長簽名章 ●適用範圍: 校函、令、公告、 證明書、聘書等。 二、校戳 ●適用範圍: 書函、開會通知 單、表格化公文。 三、校長職章 黃 榮 村 ●適用範圍:上行 文時使用。 P6

  7.  撰寫要領 一、行文的立場:書寫公文之前,必先瞭解受文對象,弄清彼此關係,確定自己立場,才能夠顧全自己的身分。 二、行文的原因:書寫公文時,要先瞭解案情的起因過程,和事實的真相,然後才可決定如何寫作,不會導出不正確的方向。 三、行文的依據:書寫公文一定要有根據,或依法令規章、或引述成例、或依據會議決議,或據來文、或依經簽奉核定的措施辦法來做為寫作的基礎。 P7

  8.  撰寫要領 四、行文的目的:書寫公文應有具體肯定的辦法或指陳,在「主旨」欄或「辦法」欄中明白地表示出來,使受文者完全瞭解與領會。 五、書寫時用詞不卑不亢,要維持機關的尊嚴與體制,採用肯定語氣、用語堅定、互相尊重之語詞。避免使用艱深費解、威嚇性、情緒性、感情性、無意義或模棱兩可之詞句。 P8

  9.  撰寫要領 一、主旨: 說明行文目的與 期望,力求具體 扼要。 二、說明: 就事實、依據 、理由做較詳 細的敘述。 三、辦法(或擬辦): 提出具體的要求或 做法。 P9

  10. 撰寫要領(續) (一) 「主旨」段: 1.為全文精要,應力求簡明,具體提出行文目的與期望,或核復意旨。 2.「主旨」不分項,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 3.訂有辦理或復文期限者,請在「主旨」內敘明。 P10

  11. 撰寫要領(續) (二) 「說明」段: (1)當案情必須就事實、來源或理由,做較詳細之敘述,無法於主旨段容納時,用本段說明。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經過」「原因」等名稱。 (2)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3)「說明」分項條列時,每項表達一意。 (4)概括之期望語「請核示」、「請查照」、「請照辦」等,列入「主旨」,不在「辦法」段內重複;至具體詳細要求有所作為時,請列入「辦法」段內。 P11

  12. 撰寫要領(續) (5)承轉公文,請摘敘來文要點,來文過長時仍請儘量摘敘,若無法摘敘,則列為附件。 (6)其分項條列內容過於繁雜、或含有表格型態時,亦應編列為附件。 (7)需以副本分行者,請在「副本」項下列明;如要求副本收受者有所作為時,則請在「說明」段內列明。 P12

  13. 撰寫要領(續) (三) 「辦法」段: (1)向受文者提出之具體要求,無法在「主旨」內簡述時,用本段列舉。本段段名,可因公文內容改用「建議」、「請求」、「擬辦」、「核示事項」等名稱。 (2)如無項次,文字緊接段名冒號之下書寫;如分項條列,應另列縮格書寫。 (3)「辦法」分項條列時,每項表達一意。 P13

  14. 撰寫要領(續) (四)其他應注意事項: (1)說明事實宜按時間順序,扼要精簡,論證推理必須依憑事實。 (2)擬辦事宜須確實列明,切勿混雜於說明中。 (3)注意來文要旨,以免答非所問。 (4)配合公文電子交換需要,機關名稱勿用簡稱及簡體字。 P14

  15. 撰寫要領(續)─ 2段式函稿寫法舉例 行政院函 主旨:函送「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修正草案,請 查照審議。 說明: 一、鑒於國際間交往,日愈密切,文書資料來往頻繁,歐美文字都是由左至右橫式排列,國內目前直式書寫如與國際接軌,並兼顧電腦作業平臺屬性……。 二、經提本年2月10日本院第2106次會議決議:「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檢送「公文程式條例」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含總說明)各3份。 正本:立法院 副本: P15

  16. 撰寫要領(續)─ 3段式函稿寫法舉例 主旨:為杜流弊,節省公帑,各項營繕工程,應依法公開招標,並不得變更設計又追加預算,請 轉知所屬機關學校照辦。 說明: 一、依本院00年00月00日第○○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據查目前各級機關學校對營繕工程仍有未按規定公開招標之情事,或施工期間變更原設計,及一再請求追加預算,致弊端叢生,浪費公帑。 辦法: 一、各機關學校對營繕工程應依法公開招標,並按「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二、各單位之工程應將施工圖、設計圖、契約書、結構圖、會議紀錄等工程資料,報請上級單位審核,非經核准,不得變更原設計及追加預算。 P16

  17. 公 文 撰 擬 原 則 一、文字簡淺明確 二、態度嚴正平和 三、語氣不卑不亢 P17

  18. 公文撰擬原則 一、段落分明 (分段敘述,一段一意) 二、敘述完整 (角度、立場及所提意見、辦法應周詳、可行) 三、體例一致 (程式、年份、數字、單位、符號、字體、行距) 四、正確清晰 (文義清楚、肯定、避免錯漏、情緒化、艱澀八股) P18

  19. 公文撰擬原則(續) 五、簡明扼要 (忌冗長贅述、重複) 六、通順連貫 (文辭通順,語意連貫) 七、簽稿相符 (敘述前後呼應,忌相互矛盾之現象發生) 八、語法正確 (以學校名義簽辦函稿時,應稱本校某處、某中心,不可自稱本處、本中心) P19

  20.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受文者之書寫 (一)用全銜,不用簡稱或簡體字。(適於電子交換) (二)注意機關的排序: 先 中央 再 地方 主辦單 位最後 先 機關單位 再 個人 先 外部 再 內部 P20

  21.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 一、請注意填列之項目: (一)稿別(註明函稿、書函稿、開會通知稿等) (二)聯絡方式:承辦人姓名、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及傳真。 (三)受文者郵遞區號、地址(非眾所周知者,註明於正副本受文者欄內)。 (四)發文日期及字號:由發文人員登載。 (五)附件:註明附件名稱或如主旨、如說明、如備註(開會通知單)。 (六)正本及副本:逐一書明。 P21

  22.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續) 二、使用副本注意事項: (一)須分行之公文儘量使用副本,避免重複 辦稿。 (二)副本收受機關有須處理事宜,應於文內 敘明提示。 (三)副本機關須送附件者,於機關名稱右側 註明含附件。(以上各欄請用12號字) 三、一頁以上文稿應裝訂妥當,並於騎縫處蓋印騎縫章或職名章。又每頁之下緣中間須加註頁碼。(如第X頁,共X頁) P22

  23.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擬稿(續) 四、簽署及批示:由上而下,由左而右簽署,承 辦人簽署在左上方,主管批示在右下方;如 須上陳校長,批示欄留供核稿秘書、主秘、 副校長及校長簽署或批示。 承 辦 單 位(分機: ) 批 示(第 層決行) 承辦人 核稿秘書 組 (科) 長 主任秘書 單位副主管 副 校 長 單位主管 校 長 P23

  24. 公文字體規範 20級 12級 16級 一、字型:標楷體 二、大小: (一)20級:機關全銜 、發文文別。 (二)12級:聯絡方式 、郵遞區號、地 址、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 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正本、副 本等。 (三)16級:受文者、 本文、蓋章戳。 (四)10級:頁碼。 12級 16級 12級 16級 10級 24 24

  25.  簽之使用時機 簽為幕僚處理公務表達意見,以供上級瞭解案情,並做抉擇之依據。 一般視實際需要採「先簽後稿」 、「簽稿併陳」、「以稿代簽」 P25

  26. 簽之使用時機(續) 一、先簽後稿: (一)制訂、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 (二)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 (三)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四)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五)重要人事案件。 (六)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擬案件。 P26

  27. 簽之使用時機(續) 二、簽稿併陳 (一)需說明文稿內容或需酌加析述以往 處理情形。 (二)依法准駁,案情需加說明。 (三)有時限性不及先行請示案件。 三、以稿代簽 (一)一般案情簡單。 (二)例行承轉公文。 P27

  28. 簽之撰擬要領 簽同樣以 主旨、說明、擬辦3 段式辦理: 1.主旨:扼要敘述,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期望,不分項,一段完成。 期望語:請 核示(提出擬辦意見簽核時) 請 鈞閱、請 鈞參、請 核閱(檢陳有關資料請長官過目、瞭解參考時) 請 鑒察(將辦理情形簽報長官瞭解) 請 鑒核(除簽報長官瞭解外,並含有請示之意)。 P28

  29. 簽之撰擬要領(續) 簽同樣以 主旨、說明、擬辦3 段式辦理: 2.說明:對案情之背景、經過與有關法規或前案,以及處理方法之分析等,做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3.擬辦:為「簽」之重點所在,應針對案情,提出具體處理意見,或解決問題之方案。意見較多時分項條列 4.「簽」之各段應截然劃分,「說明」段不提擬 辦意見,「擬辦」段不重複「說明」內容 。 P29

  30.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分項標號 五、全形與半形字形標準: (一)分項標號:另列縮格以全形書寫,括弧以半 形為之。 (二)內文:    1、中文字體及併同於中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全形為之。    2、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為之。 範例 主旨: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ΟΟΟΟΟΟΟΟ 說明: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一)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二)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1)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2)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三)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Ο ●分段項目符 號應另列縮 格以全形書 寫。 ●括弧”( )”以 半型為之。 P30

  31.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數字使用 六、 公文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P31

  32. 公文書寫注意事項-數字使用 六、 公文橫式書寫數字使用原則: P32

  33.  確實檢查錯漏(別)字 (一)務請養成陳核前自行檢查校對的習 慣,特別留意「人名」、「地名」 、「物名」、「日期」、「文號」 、「數字」及「法規條文」等,以 免後遺問題與責任追究。 (二)請詳參熟悉「法律統 一用字表」、「法律 統一用語表」統一用 字(語)之使用。 P33

  34.  期望語使用原則 主旨須有期望語(說明免再使用) P34

  35.  掌握公文時效品質 (一)辦理要求他單位有時限回復的公文, 須考量合理回復作業時間。 (二)須於時限內發文或核示的公文,應 自行持陳,以免延誤時效。 P35

  36.  尊稱使用原則 請正確使用尊稱 (一)對隸屬關係之上級稱「□鈞(院、部)」。 (二)對無隸屬關係之上級稱「□大(院、部)」。 (三)對平行機關(單位)稱「□貴(校、署)」。 (四)對下級(其他)機關稱「貴(處、所)」。 (五)對民眾稱「先生、女士」或通稱「君」、 直接則稱「台端」;對團體則稱「貴」。 (六)箋函:注意對方之身分,稱謂、提稱語、 自稱、敬辭等,使用會有不同。 P36

  37.  會簽公文原則 (一)前已會簽且無不同意見,辦稿時勿再會 ,但須做為附件備考。 (二)若有不同意見先電洽溝通處理,枝微末 節非屬重大事宜,不宜再簽註意見。 (三)會簽的不同意見,請再慎酌考量,並予 修正彙整後再陳。 (四)涉人事、組織、經費之公文應先洽會人事 室、會計室意見後,再陳請 校長批核。 P37

  38.  核批回文複閱 (一)用心體會長官批示事項之旨意,批示事項務必辦理並回報。 (二)簽稿內批改過的字句請參酌整 理運用,以增進公文品質。 (三)收到承辦案件之副本後,請與 原稿核對,做為改進之參考。 P38

  39.  卷宗保持整潔 卷宗內外切勿書寫任何文字、印拓章戳或污損。 套陳公文時,卷宗上殘餘釘針應予清除。 文件上之釘書針應壓平,以免人員受傷或損壞其他文件。 P39

  40. 承辦單位於此欄簽註擬辦內容 會辦單位於此欄簽核意見 步驟3 沿黑色虛線撕下,送還文書組 步驟3 沿藍色虛線撕下送還文書組結案 校長於此欄批示 步驟1 填寫簽收人 步驟2 填寫簽收日期 步驟2 結案後,簽註辦理情形 步驟1 承辦人簽章及結案日期

  41. 總務處文書組 1掃描建檔 2.分送 承辦單位 1登記 2.分送 承辦人員 擬 辦 校 長 核 判 總務處文書組 1.繕校 2.用印 3.發文或上網登載4.歸檔 創 稿 來 文 公 文 處 理 流 程 圖 稽 催 交辦案件 主動簽辦 陳核 退回重議 退回重議 一、二級主管 會辦 代為決行 核 稿 會辦單位 陳核 陳核 存查 存查 單位存查 發文 決行發文

  42. 請大家養成每天一上班,即先上網查看有無新的公告或學生意見反應:請大家養成每天一上班,即先上網查看有無新的公告或學生意見反應: 1.依據95年10月修訂之本校文書處理規則第 14條規定,所有受文者為各學術、行政單位之文件,一律登載於本校「校內資訊平台」,視同正式行文,不另發紙本,因此務請大家經常開啟閱覽。 2.學校網站首頁之學生意見反應亦請每天瀏覽,若有自己單位主辦業務之意見,應儘速回復。

  43. 行政會議、校務會議提案討論注意事項 1.提案時間:各單位如有討論提案或報告案,務必先陳請校長核示後,於開會前一週將電子檔及原稿送文書組,俾利編排議程。 2.格式一致:標準格式請至總務處網頁/表單下載/文書組項下下載 。 3.內容完整:提案之目的、原委與期望(擬辦)敘述完整。

  44. 報告完畢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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