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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慧 與 分 享 國科會研發成果保護與推廣策略. 國科會 綜合業務處 九十三年 十一 月. 目 錄. 政府科技預算之分配及成效 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 保護與推廣之獎補助措施 保護與推廣績效 其他協助策略. 我國研究發展經費.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民國九十二年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註: 87-90 年未含國防研發經費, 91 年起包含國防研發經費。. 4.9% 其他. 5.2% 衛生署. 5.8% 科發基金. 5.8% 農委會. 40.7%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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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 慧 與 分 享國科會研發成果保護與推廣策略 國科會 綜合業務處 九十三年 十一 月
目 錄 • 政府科技預算之分配及成效 • 國科會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 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 • 保護與推廣之獎補助措施 • 保護與推廣績效 • 其他協助策略
我國研究發展經費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民國九十二年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註:87-90年未含國防研發經費,91年起包含國防研發經費。
4.9% 其他 5.2% 衛生署 5.8% 科發基金 5.8% 農委會 40.7% 經濟部 37.6% 國科會 資料來源:93年度中央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審查結果(部會別)。 93年度中央政府科技概算分配 93年度中央政府科技概算總額621億,國科會分配總額234億 30 37.6% 國科會 234
SCI各國論文發表篇數 第18名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民國九十二年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EI各國論文發表篇數 第11名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民國九十二年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美國核准專利數(不含新式樣) 第4名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民國九十二年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2003年國家競爭力排名(IMD) 資料來源: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網站, The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2003.
主要國家的全球競爭力WEF排名 (一)成長競爭力 註:( )內數字WEF今年以新方法重新推估的去年排名。
我國競爭力的表現 (一)2003我國競爭力與亞洲主要國家之比較
我國競爭力之優、劣勢 (一)優勢項目
128.1 23.2% 新台幣億元 76.8% 註:目標導向型研究-含國家型、大(小)產學、技職應用 補助研究計畫經費 國科會近五年補助自由型、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經費統計 年
國科會近五年補助基礎、應用及技術型研究計畫經費統計國科會近五年補助基礎、應用及技術型研究計畫經費統計 128.1 6.7% 新台幣億元 33.8% 59.5% 補助研究計畫經費(續) 年
補助計畫申請件數及定情形 • 93年件數統計至93.8.13止。 國科會近五年補助研究計畫申請及核定情形統計
國科會產學合作相關措施 • 專題研究計畫 •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大產學) (第四次全國科技會議/國家六年中程計畫-中日貿易逆差關鍵零組件) • 民國80年開始推廣至今,隨時受理申請。 • 截至民國92年12月底,已核定400件(含國家型計畫10件),已投入總經費新台幣三十一億八千三百萬元(含廠商配合款)。 • 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小產學) • 針對中小企業而規劃,民國91年開辦,一年受理二期。 • 91年度共受理1,293件申請案,核定927件,投入總經費新台幣五億二千六百萬元(含廠商配合款)。 • 92年度共受理1,414件申請案,核定991件,投入總經費新台幣五億四千三百萬元(含廠商配合款)。 • 補助數位內容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數位產學) • 自93年10月起開始辦理。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大產學) • 目的 鼓勵學術界與產業界共同進行關鍵技術與創新產品雛形研發,導引學術界充沛之研發資源,協助產業界提昇創新產品設計或改進製程能力,並培育具實作經驗之高級科技人才 • 資格 學界:公私立大專校院或依本會規定受補助單位之專任教學 研究人員,且有具體研究成績者 業界:依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並設有研發部門且配置研究 設備及研究人力 • 申請期限 計畫預定開始執行前三個月,由計畫執行單位備函向本會申請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大產學)(續) • 審查重點 1、執行能力、研究主題、研究項目、計畫目標、產業之技術需 求、技術移轉、產生專利之可能性及經費需求 2、擬合作廠商之資格、研發能力、出資比率、派員參與程度 • 計畫經費 • 合作企業配合款(不含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之總和,除應高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25%,低於50%外,且至少應為新臺幣一百萬元,且合作企業有二家以上者,各家合作企業之配合款均不得低於計畫總經費10%。 • 其他 • 合作企業需派遣研發或技術人員實地參與研究發展 • 鼓勵碩、博士人才參與計畫,導引學術界高科技人力投入產業界
93年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修訂 • 修訂重點(與技術移轉相關者) • 研發成果智財產權全部歸屬計畫執行單位合作企業可先期技轉,並享有優先授權(§12) • 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規定:增訂合作企業應繳交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規定,以提高技術移轉成效,且考量部份領域之科技研發期程較長,需投入之研發經費龐大,故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之計算方式採用累進分級方式計算。 (§4) • 修訂合作企業配合款。 (§4) • 其他修訂重點,詳見附錄。
學校技術移轉 廠商技術商品化 國科會大小產學現行流程圖 主持人提計畫申請書 簽 約 撥 款 學校遴選合作廠商 執 行 管 考 審 查
近五年國科會大產學執行績效(1/2) 347,759 266,271 259,998 252,882 新 台 幣 : 千 元 224,279 156,443 年 度 註:統計至93年9月30日
大產學合作目標導向型計畫執行績效 件 數 註:統計至93年9月30日止 止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之其他執行績效如下 1、出資合作廠商家數 計352家 2、廠商派員參與研究 人數計1515人 3、已培育博碩士生計 4450人。 年 度
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1/2) • 目的 培育大專院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人員從事應用性研究計畫之基礎能力,增加其技術研發經驗,並提升其技術研發能力。 • 資格 計畫執行單位:1.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2.經本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合 作 企 業:依我國法律登記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 準所規範之事業。 • 申請方式:每年分兩期受理 • 審查期間:三個月(不包括補正及陳述意見之期間)
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研究計畫(2/2) • 個別型 (一)每一研究計畫以一家合作企業為限。 (二)國科會補助款:每案以50萬元為上限。 合作企業配合款:應占計畫總經費25%以上,不逾50%,至少 10萬元。 (三)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5萬元以上 • 整合型 (一) 需為產業公會或合作企業所提之共通與迫切需求之技術項目。 (二)由二位以上教授聯合申請,且二家以上合作之中小企業參與。 (三)國科會補助款:每案以150萬元為上限。 合作企業配合款:應占計畫總經費25%以上,不逾50%,至少 30萬元。 (四)先期技術移轉授權金:10萬元以上
小產學執行績效 9 1年:出資合作廠商家數 計927家。已培育博碩 士生計1,302人次。 9 2年:出資合作廠商家數 計1,001家。已培育博 碩士生計1,424人次。 93年:出資合作廠商家數 計595家。已培育博碩 士生計1,262人次。
91-93年度小產學各處室申請件數及通過件數統計表91-93年度小產學各處室申請件數及通過件數統計表 備註:93年度統計至第一期為止
一般大學歷年小產學計畫核定件數排名前十名之機構一般大學歷年小產學計畫核定件數排名前十名之機構 備註(1)總核定件數為2,509件 (2)一般大學的通過比例約為50% (3) 93年度統計至第一期為止
技職院校歷年小產學計畫核定件數排名前十名之機構技職院校歷年小產學計畫核定件數排名前十名之機構 備註(1)總核定件數為2,509件 (2)技職院校的通過比例約為50% (3) 93年度統計至第一期為止
本會補助數位內容產學合作研究計畫(93.09.新訂定)本會補助數位內容產學合作研究計畫(93.09.新訂定) • 目的落實數位內容先導性與實用性技術研究,結合數 位內容產業需求,培育企業研發潛力與人才,增 進產品附加價值。 • 資格 計畫執行單位:1.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2.經本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合 作 企 業:依我國法律登記之企業。 • 研究計畫類型:個別型、整合型 • 申請方式:93年10月1~15起受理申請,94年起每年分 兩期受理(與小產學申請時間相同) • 審查期間:三個月(不包括補正及陳述意見之期間)
設置「傑出產學合作獎」 • 九十三年度起開始辦理本項獎勵: • 期能增加教師 / 產業界從事產學合作之誘因 • 鼓勵學校從事與產業需求結合之研究計畫,提昇產業技術水準。 • 主持人產學合作績效列入計畫評審重點,表現優異者頒發傑出產學合作獎,以資表揚。 • 每年至多獎勵十名,每位獲獎人頒發獎狀一紙,獎勵金三十萬元。
研究 工作 諮詢顧問 產出創新 研發成果 技術移轉 申請專利 技術指導 推廣段 運用段 創造段 研發成果推廣之階段 衍 生 新創事業 政府(國科會)補助計畫研發成果 智慧財產權歸屬計畫執行機關
民國88年 民國70年 民國80年 民國90年 74年 83年 79年 91年 90年 86年 85年 69年 81年 76年 89年止 92年止 國科會開始補助 |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國科會開始補助 | 小產學研究計畫 國科會簽訂第 8 項技術移轉合約 中研院成立「科技移轉辦公室」 經濟部推動「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國科會簽訂第1項技術移轉合約 國科會獲准第1項專利 工研院成立第二家衍生公司台積電公司 工研院成立第一家衍生公司聯華電子公司 大學陸續成立「技術移轉中心」辦理技術移轉 國科會自行辦理完成 項技術移轉案 國科會自行辦理完成 項技術移轉案 學校自行辦理完成 項技術移轉案 另簽訂 項先期技術移轉合約 1290 233 135 193 國內研發成果推廣~大事紀 科技基本法施行
88.1.22 89.2.25 89.8.8 92.7 89.8.30 91.10.30 「科學技術基本法」公告施行 「政府科技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通過 國科會補助計畫成果原則下放計畫執行單位 國科會「學術研發成果資訊交流網」上線 訂定「國科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 90~91年 92.1~ 修訂「國科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 補助十所學術研究機構之技術移轉中心 國科會績效導向之獎補助措施正式上路 國科會研發成果下放政策說明 研發成果下放歸屬 計畫執行機關 研發成果智慧財產權歸屬 | 國有
研發成果管理制度之變革 • 過去(88年以前):補助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國有(國科會) • 現在(88年以後):補助計畫研發成果歸屬大學及研究機構 • 研發成果並非歸屬計畫主持人 • 申請專利及技術移轉均由學校處理 • 法源: • 科學技術基本法(88.1.22生效) • 政府補助、委辦、出資計畫之成果得歸屬研究機構或企業所有 • 政府科技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88.1.22生效) • 政府出資所得研發成果原則下放計畫執行單位 • 研發成果運用所得收入應回饋出資機構 • 公私立學校及政府研究機構:20% • 其他研究機構及企業:50%
下放後研發成果之處理 • 申請專利 • 由計畫執行機構自行申請 • 技術移轉中心/研發處/技合處 • 專利之補助與獎勵 • 國科會補助專利申請費用及前三年維護年費之80% • 獲准專利後發給獎勵金 • 技術移轉 • 由計畫執行單位辦理 • 技術移轉收入應分配發明人及國科會 計畫執行機構為: • 公私立學校或政府研究機構者:收入 20% 繳回出資機構 • 其他研究機構或企業者:收入 50% 繳回出資機構 • 由國科會繳交「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國科會「學術研發成果資訊交流網」 • 申請專利及技術移轉案件均須上網登錄 • http://nscnt12.nsc.gov.tw/ai
國科會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均歸屬於國科會 88.1.22 國科會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原則下放計畫執行單位 下放前 下放後 國科會計畫研發成果下放示意圖 成果歸屬計畫執行單位之判定方式 一般專題計畫:本會業務會報1278次後核定之計畫 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合作計畫辦法89年修訂後核定之計畫(補助計畫合約不含合作廠商) 成果歸屬國科會之判定方式 一般專題計畫:本會業務會報1277次之前核定之計畫 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合作計畫辦法89年修訂前核定之計畫(補助計畫合約含合作廠商)
補助計畫經費核定清單 研究成果歸屬:**大學 第 1278 次 討論 ##案 如何判別國科會計畫研發成果之歸屬? • 本會88年1月22日以後核定補助計畫之研發成果 • 即88.1.29 第1278次業務會報後核定通過者) 原則歸屬:計畫執行機關 • 例外認定歸屬國有者: • 由本會遴選合作廠商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89年前舊辦法下核定之計畫) • 其他經認定應歸屬國有者 • 請查看國科會補助計畫 經費核定清單之右上角 及左下方研究成果歸屬
技術移轉中心獎補助措施 • 補助技術移轉中心營運經費 • 90 年補助七所 • 台灣大學, 成功大學, 交通大學, 清華大學 • 逢甲大學, 高雄醫學大學, 中央研究院 • 91 年補助十所 (增加三所) • 中山大學, 中央大學, 台灣科技大學 • 90~91年共計補助十所 • 92年改以績效導向之獎補助措施
90~91年 NSC 補助技術移轉中心 台灣大學 中央研究院 交通大學 台灣科技大學 清華大學 中央大學 逢甲大學 中山大學 成功大學 2001 年補助學校 2002 年增加補助學校 高雄醫學大學
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 (E) 績優 技術移轉中心 獎助(C) 研發成果推廣 活動補助 (D) 技術移轉獎勵 (B) 發明專利之補助及獎勵 (A) 國科會補助計畫管理費之 2% ~ 應優先使用於研發成果推廣 92年起~績效導向獎補助措施 • 目的 • 協助計畫執行機關建立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機制 • 激勵研發人員參與技術移轉活動 • 詳見「國科會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 • 學術研發成果資訊交流網(http://nscnt12.nsc.gov.tw/ai/)
計畫主持人 技術揭露 (NSC計畫成果) 學校審查決定 申請專利 (學校為專利申請人) 不予獎勵 向國科會申請 80%之 專利費用補助 未獲准 是否獲准專利 專利申請中 經學校審核同意 讓與學校 (學校為專利申請人) 獲准專利 計畫主持人 自行申請專利 (NSC計畫成果) 專利獲准後 經學校審核同意 讓與學校 (學校為專利權人) 向國科會申請 專利獎勵金 (依國別定額獎勵) 申請日期:每年一、四、七、十月各受理一次 A. 發明專利之補助及獎勵(1/5) (一)內容 • 本會補助計畫成果申請專利費用,部分補助80% • 本會補助計畫獲准發明專利者,依國別發給獎勵金 (二)申請流程 (三)獎補助原則 • 僅就「發明專利」給予獎補助 • 申請專利費用內容包括: • 申請專利各階段所發生之費用(補正及申覆以三次為限) • 獲准專利後,前三年之專利年費(一次申請) • 各項費用之補助均含專利代理人費用 • 專利獎勵金獲准專利後可依國別分別申請
申請條件: 1.技轉實際收入 ≧30萬元 2.學校訂有獎勵金分配辦法 學校技轉中心 完成技術移轉 合約簽訂 (NSC計畫成果) 符合條件者 向國科會 提出申請 國科會審查後 核定獎勵金額 每案獎勵金至多:50 萬元 申請日期:每年一、七月各受理一次 B. 技術移轉獎勵(2/5) (一)內容 • 國科會計畫成果經執行單位辦理完成之技術移轉案 • 對未來產業具有影響性者,經審查後發給獎勵金 (二)申請流程 (三) 審查重點 • 技術移轉案之收入(含實際及預估收入) • 對技轉廠商產生之實際及預期效益
學研機構已成立 技術移轉中心 並已正式營運 符合條件者 向國科會 提出申請 國科會績效評鑑 (奬助3~5家績優TLO) (獎助金:100~200萬/家) • 申請條件 • 近三年技術移轉5件,且實際收入合計150萬元以上 • 學校須提出相對配合款 至多獎勵五次 申請日期:每年評鑑一次,申請期限另行公告 C. 績優技術移轉中心獎助(3/5) (一)內容 • 每年評鑑3~5家績優技轉中心,核給100~200萬之獎助金 (二)申請流程 (三)評鑑重點 • 自行辦理申請及獲准之發明專利 • 自行辦理技術移轉、著作授權及研發成果衍生創業 • 對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之技術移轉服務績效 • 前次獲得獎助金及機關配合款收支情形
未獲績優技轉中心 獎助之學研機構 技術移轉中心 辦理研發成果 推廣活動 向國科會申請 補助活動費用 申請日期: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各受理一次 國科會審查通過後 核定補助經費 (每案不超過50萬) D. 成果推廣活動經費補助(4/5) (一)內容 • 補助辦理研發成果推廣活動之經費 (二)申請流程 (三)審查重點 • 活動之需求性 • 計畫之可行性 • 內容之充實性 • 對研發成果推廣應用之影響性 • 經費之適切性
每年二期之 技術移轉獎勵 核定後 本會自獲獎勵之 技術移轉案中 遴選績效卓著者 經本會評審後 核定 (必要時進行實地查訪) 技轉實際收入 ≧ 100萬元 頒發獎座及獎牌 獎勵對象: 研究團隊或個人 申請日期:本會主動遴選,毌須申請 E. 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5/5) (一)內容 • 表彰技術移轉績效優異之研究人員及團隊 (二)作業流程 (三)審查重點 • 技術使用現況及產生效益 • 技術應用廣度及市場規模 • 與其他競爭性或規代性技術之強度比較 • 其他預期效應
92年度獎項之公開表揚 • 績優技術移轉中心獎助 • 台灣大學-智慧財產權辦公室 • 逢甲大學-技術授權中心 • 交通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 • 台灣科技大學-技術移轉中心 • 成功大學-技術移轉服務中心 • 傑出技術移轉貢獻獎 • 台大電機系陳良基教授-「MPEG-4視訊編解碼架構」 • 台科大營建系陳生金教授-「鋼骨高韌性樑柱接頭」 • 台大動物所郭光雄教授-「蝦白點病毒檢測技術」 • 逢甲材料系柯澤豪教授-「丙烯腈系活性碳纖維布之製法」 • 業於93年2月13日~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頒獎
年度別 收入別 88年前 89年 90年 91年 92年 93年-3st Q 總計 申請專利件數 總件數 1899 283 161 149 295 229 3016 國內/國外 930/969 171/112 135/26 96/53 216/79 168/61 1716/1300 核准專利件數 總件數 985 288 271 222 137 131 2034 國內/國外 577/408 171/117 174/97 139/83 103/34 91/40 1255/779 專利申請及獲准現況 • ※ 本表資料統計至 93/9/30 止。 • ※ 申請專利:係指當年度提出專利申請之件數 • ※ 獲准專利:係指歷年申請案於各年度獲得專利證書之總件數
近五年申請專利走勢 295 283 229 199 161 149 (前三季統計) ※資料統計至 93.9.30止。
申請及獲准專利件數Top 10 學校 國科會既有專利部分 下放後歸屬學校部分 1. 本表資料統計至 93.9.30 止。 2. 本表係以本會既有專利資料以及學校登錄於學術研發成果資訊交流網之資料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