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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證券與認購權證. 一 . 可轉換證券 (convertible security). ( 一 ) 意義 : 債券或特別股之持有人可於特定時間後依照特 定比率轉換為普通股 . ( 二 ) 種類 1. 可轉換公司債 2. 可轉換特別股. (三)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內容 1. 轉換條件 (1). 轉換比率 (CR) 債券面值 CR = ───── 轉換價格 (2). 轉換價格 (CP) 債券面值 CP = ────────── 可轉換的普通股股數 (3). 保護條款 (4). 凍結期間. 2. 其他債券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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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證券與認購權證 (第十二章)
一. 可轉換證券(convertible security) (一)意義: 債券或特別股之持有人可於特定時間後依照特 定比率轉換為普通股. (二) 種類 1.可轉換公司債 2.可轉換特別股 (第十二章)
(三)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內容 1.轉換條件 (1).轉換比率 (CR) 債券面值 CR = ───── 轉換價格 (2).轉換價格 (CP) 債券面值 CP = ────────── 可轉換的普通股股數 (3).保護條款 (4).凍結期間 (第十二章)
2.其他債券條款 (1).發行期限與面額 (2).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與到期還本 (4).強制換股條款 (5).強制贖回條款 (第十二章)
可轉換債券的優點: (1)使公司得以發行利率較低,且限制條款較不苛刻的負債 (2)所設定的可轉換價格常較普通股當期市價高10%到30%間 (第十二章)
缺點: (1)若公司股價在未來劇漲,則公司若使用成本較高的 純粹債券籌資,反能得到更多利益 (2)若股價未漲到促使投資人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公 司將不能擺脫負債 (3)可轉換債券常有低票面利率,此一優點會隨轉換發 生而消失 (第十二章)
(四)可轉換債券之評價 (valuation of convertible bond) 1.可轉換債券價值 = 一般公司債價值 + 轉換選擇權 價值 - 贖回選擇權價值 假設 (1).可轉換公司債為零息債券 (2).公司債務僅限於此項可轉換公司債。 (3).當債券價格低於轉換價值時,債券持有者採取轉換 決策。 (4).當債券價格等於贖回價格時,公司採取贖回行動。 圖12-1列出可轉換公司債價值的可能範圍區間。 (第十二章)
首先,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不會低於轉換價值,因為債券持有者可以請求轉換,以維持債券價值在轉換價值上;首先,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不會低於轉換價值,因為債券持有者可以請求轉換,以維持債券價值在轉換價值上; 其次,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不會高於公司的價值,當公司的價值低於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時,可轉換公司債持有者所能要求公司償還的數額,僅限於公司現有的價值而已。因此,可轉換公司債的價值應在公司價值與轉換價值間,如圖所示。 (第十二章)
影響CB價值之因素: 1.股票市價 股票市價愈高=> CB愈高 2.轉換價格與轉換比率 轉換價格愈高=> CB愈低 3.轉換期間 期間愈長=> CB市價高 4.凍結期間 凍結期間愈長=> CB市價愈低 5.股價之波動程度 波動程度=> CB愈高 6.股息之發放 現金股利愈高=>CB愈低 (第十二章)
我國可轉換債券的原始發行條件 發行公司 裕隆汽車 聲寶家電 發行總額 10億元 3 億 5 千萬元 上市日期 79年7月31日 80年2月15日 到期期間 7年 5年 票面利率 4.25 % 6% 轉換價格 $119.8 $36.8 純粹債券價值 $74.014 $84.387 (以9.5%折現) (以10%折現) (第十二章)
從民國86年開始,很多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時,都加入「轉換價格重設定」與「賣回權」等條款,以增加債券吸引力從民國86年開始,很多上市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時,都加入「轉換價格重設定」與「賣回權」等條款,以增加債券吸引力 賣回權條款意味著,發行公司給投資人一個賣權,使其得以在債券發行滿一定年數後,提前要求公司加計利息,溢價贖回債券。轉換價格重設定條款則使投資人在股價走低時,有依市價再將原轉換價格向下調整的機會 (第十二章)
民國86年以來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條件 轉換價格重設條款 賣回權條款 公司 金額(億) 發行日 轉換價 重設時點 調整率(%) 賣回日 賣回價 中華公司 30 86.09.18 $48.05 87與88年 80 滿5年 $131.32 聯華電子 150 87.01.20 64.20 87至91年 80 滿5年 146.93 友訊科技 10 86.04.12 65.20 88年 90 滿5年 140.07 國揚建設 10 86.07.17 39.70 87至96年 50 滿4年 127.04 達欣工程 9 87.02.19 32.31 88至91年 75 滿4年 136.05 (第十二章)
認購權證 (warrants) (一).意義 認購權證(Warrant )「係由發行者(Issuer)所發行一定數量Issue size)、特定條件之一種有價證券,投資者(Warrant Holder)於付出權利金(Premium )即認購權證價格(Warrant Price)而持有該認購權證後,有權在某一特定期間內(或特定時點),按一定之價格(Exercise Price),向發行者買進或售予約定數量之特定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 (第十二章)
(二)種類 1.按有無擔保區分:擔保型認購權證(Covered Warrants),或譯為備兌認股權證,及非擔保型認購 權證(Non-Collateralised Warrants) 2.認購權證(call warrants) 認售權證(put warrants) 3.按所附著之交易標的區分:例如採實物交割之單 一股票認購權證,採現金交割之股價指數認購權 證,一籃Basket)股票或基金之認購權證等。 (第十二章)
(三)認購權證之契約內容 1.標的資產 2.認購價格 3.到期日 4.權利金 5.槓桿倍數 用來估計當標的股價變動1%, 認購證價格 變動之百分比 標的股市價 槓桿倍數= ---------- 認購證價格 6.履約方式 7.執行比例 目前規定為一比一 (第十二章)
(四)認購權證之報酬與風險 1. 認購權證之報酬 股票市價-履約價格-認購權證價格 認購權證之報酬= ---------------------------- 認購權證價格 [例]: A公司股票市價100元,執行比例一比一,認購價格 80元,認購權證價格10元,期報酬為 $100-80-10 報酬= ------------- = 100% 10 (第十二章)
2.風險 (1)市場價格與理論價值背離 (2)標的股價表現不如預期 (3)市場之流動風險 (4)發行者之信用 (第十二章)
(五)、認購權證的特性 對投資人而言,「認購權證」既可做為投資理財 的新管道,又可成為避險的工具。 1.避險功能 對於已有或即將持有現貨、期貨部位的投資人,認股權證可成為一個有效的避險工具。例如:某甲看壞台灣股市,欲從事空頭操作,但又擔心看錯行情,為了保險起見,他可以在放空股票的同時,用少許的錢買進一個看多台灣股市的認購權證。 (第十二章)
2.高槓桿功能 由於認購權證交易時僅支權利金,具高槓桿作用。 (第十二章)
我國認購權證的發行內容 發行機構 大華證券 寶來證券 標的證券 國巨電子 科技組合(宏電0.15,大眾0.15 中環0.15 , 茂矽 0.4 ,明碁電0.15) 發行日期 民國86年8月20日 民國86年22日 到期期間 1 年 1 年 證券種類與發行量 美式,2,000萬單位 美式,2,500萬單位 履約方式 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 同左 權利金 $36.04 $22.19 發行種類與履約價格 價平,$133.5 價平,$83.75 損益平衡點 $169.54 $105.94 漲停價 $45.56 $28.38 跌停價 $26.80 $12.90 推估理論價值 $35.43 $18.02 (第十二章)
認購權證之評價 認購權證之到期日價值 V: 公司之價值 N: 公司發行之普通股 K: M單位 warrants 所換購之普通股股數 (V+KMx)/(N+KM): 公司之價值 (第十二章)
認購權證之評價模式 差 (第十二章)
附認購權證債券的評價 假定A公司若發行純粹債券,須將票面利率訂在14%,但附 上30張認購權證後,它只要提供10.375%的票面利率就能賣 出債券,則: 20 103.75 1,000 純粹債券價值 = ------------- + --------------- t=1 (1+0.14) t (1+0.14)20 = ($103.75)(6.6231) + ($1,000)(0.0728) = $687.15 + $72.8 = $760 附認購權證債券的原始市價=純粹債券價值+認購權證價值 $1,000 = $760 + $240 故每張認購權證值$8 (第十二章)
國內發行認購權證之種類 1.多重重設型權證 2.價內型權證 3. 價外型權證 (第十二章)
認購權證教戰守則 了解認購權證之操作箴言 1. 投資權證付出權利金,好比買房子付訂金。 2. 所不同者:訂金是內含,權利金是外加。 3. 標的大漲,有利可圖,投資人可獲利倍增,希望無 窮。 4. 標的大跌,無利可圖,權利金將血本無歸,風險有 限。 5. 操作時:宜短不宜長,宜少不宜多。 6. 本小利大風險高,把握時機最重要,所謂Time is money,timing is unlimited money。 (第十二章)
挑選權證有四大要領: 1. 要選對股票 2. 要挑對時機 3. 還要注意發行券商的習性 4. 於發行時認構,要注意有無重設條款,若無便要平 白忍受上市前的風險。 (第十二章)
操作權證三大守則 1. 看好立刻買 2、看壞立刻賣 3、看錯立刻跑 (第十二章)
認購權證之操作策略 1,了解權證之權利金 2.了解權證之到期日 3.了解行使比例 權證是權利的表徵,行使比例代表可行使權利的數量,行使比例為一代表可行使一個購買股票之權利(每個權利可以履約價買進股票一張),行使比例為一.五代表可行使一. 五個權利。 (第十二章)
4.了解連動比率Delta 連動比例衡量權證價格隨標的證券價格變動的程度,亦即股價漲一元,權證當漲幾元。 Delta為0.6時,標的證券漲五元,權證理論上應漲三元(=0.6x5)。Delta值介於0與一間。權證價內的程度愈深,權證價格與標的價格的連動性愈高,Delta愈接近於一,權證價外的程度愈高,Delta愈接近於0 。行使比例大於一時,Delta亦需等幅調整,此時Delta值便可能高於一。 (第十二章)
5.有效槓桿倍數 認購權證具高槓桿倍數。有效槓桿停數(Effective Leverage)表標的證券價格漲1%時,權證價格該漲多少%。 6.了解波動率 波動率是影響權證價值的重要因素。標的證券未來的波動率愈高,權證價值就愈高。隱含波動率是由權證價格反推出來的波動率;歷史波動率是由股價歷史資料算出的。兩者若相差太多,表示權證價格己嚴重高估或低估。 (第十二章)
7.了解權證之理論價 求算機證理論價格時,波動率是最難估計的。通常採用該機證發行價格隱含之波動率,以及歷史波動率。精業系統中揭露之[權證價一]利用發行波動率;[機證價二]則採用歷史波動率。歷史波動率通常比發行波動率低,故價二比價一低。若權證市價低於價一,表權證價格已相對較低:若低於價二,則已被過度低估。 8.了解權證資訊來源 權證操作除需有正確觀念外,還 需參酌許多數據,如連動比率、有效槓桿、理論價等 (第十二章)
買賣期約與買賣期貨選擇權之比較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