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 likes | 387 Views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简介. Paul Maier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上诉委员会主度 Etienne Sanz de Acedo 综合事务和对外关系司副司长 欧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 – 工业设计与专利 北京 10.13. 目的. 它是欧盟的一个负责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的部门,正式名称为: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或 “OHIM”.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介绍. 是欧盟的一个管理机构,由欧盟的部长理事会于1993年创立。 在法律、管理、技术和财政方面独立(如,它拥有独立的预算) 授予商标和外观设计,并在整个欧盟有效和实施。称为“欧共体商标”和“欧共体外观设计”
E N D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简介 Paul Maier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上诉委员会主度 Etienne Sanz de Acedo综合事务和对外关系司副司长 欧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 – 工业设计与专利 北京10.13
目的 • 它是欧盟的一个负责商标和外观设计注册的部门,正式名称为: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或 “OHIM”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介绍 • 是欧盟的一个管理机构,由欧盟的部长理事会于1993年创立。 • 在法律、管理、技术和财政方面独立(如,它拥有独立的预算) • 授予商标和外观设计,并在整个欧盟有效和实施。称为“欧共体商标”和“欧共体外观设计” • 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 • 商标注册从1996年开始;外观设计从2003年开始 • 它没有处理专利(由欧洲专利局负责)和实用新型(不存在欧共体实用新型)的职能
阿利坎特的地理位置 阿利坎特 (上午03:40) 北京 (上午09.40)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扮演的角色 • 管理欧共体商标注册体系: • 接受、审查和注册商标申请(与中国商标局的工作相似) • 处理针对商标的争议和撤销请求(与中国工商总局下属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相似) • 2. 管理欧共体外观设计注册体系: • 接受、审查和注册外观设计申请(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相似) • 处理针对外观设计的无效请求(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复审委员会工作相似)
非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所做的工作 • 实施商标权和外观设计权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不能罚款和命令停止对商标和外观设计的侵权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不能查封仿制商品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不能命令警察和海关部门 • 欧共体商标和外观设计权的实施由欧盟每个成员国的法院、警察、海关和行政部门负责。
维权的案例 2008年6月,西班牙警察部门查封一批仿制的鞋子,该批货物侵犯了Hispanitas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资源 • 本局的财政来源于申请费用 • 注册一项商标:1600欧元(大概16000人民币) • 注册一项外观设计: 350 欧元 (大概3500人民币) • 具有700多的来自欧盟不同国家的优秀职员。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本次研讨会就是落实这种关系的体现)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国商标局和中国商标协会保持双边合作关系。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中国商标局一起参与了“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 •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已经为中国申请人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从1996年4月至2008年8月:694977件商标通过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其中: • 中国大陆申请人注册了2626件,占0.37% • 香港地区申请人注册了3597件,占0.55% • 澳门地区申请人注册了26件 • 台湾地区申请人注册了5031件,占0.76% • 来自其他国家的注册: • 美国: 21% 德国: 17% 英国: 12% • 西班牙: 8% 意大利: 8% 法国: 7% • 日本: 3% 澳大利亚: 0.87% 韩国: 0.27% • 新加坡: 0.17% 巴西: 0.32%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从2003年4月至2008年8月:349733件外观设计申请通过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其中: • 中国大陆申请人注册了2430件,占0.69% • 香港地区申请人注册了4352件,占1.23% • 澳门地区申请人注册了1件 • 台湾地区申请人注册了3038件,占0.85% • 来自其他国家的注册: • 德国: 24% 意大利: 15% 美国: 8% • 法国: 8% 英国: 7% 西班牙: 6% • 日本: 3% 韩国:0.96% 澳大利亚:0.42% • 新加坡: 0.07% 巴西: 0.12%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家重庆公司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商标和外观设计案例 重庆航天巴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欧共体外观设计 000952122-0001 欧共体商标 006271159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些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注册较多的中国公司: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些在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外观设计注册较多的中国公司:
商标和外观设计程序的主要特点 单一申请程序 单一注册的权利效力遍及整个欧盟 欧盟采用单一的法律体制: 欧共体商标条例 欧共体外观设计条例 相较与从不同国家获得权利,成本减少 单一语言 – 减少了翻译费用 欧共体商标法院制度-如果权利被侵犯,维权程序简单
信息: (+ 34) 965 139 100 (总机) (+ 34) 965 139 400 (电子商务技术事务) (+ 34) 965 131 344 (传真) information@oami.europa.eu e-businesshelp@oami.europa.eu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及外观设计) Avenida de Europa, 4 E-03008 Alicante SP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