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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與農業因應對策. 徐世勳、張靜貞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 2006/06/29. 引言大綱. 貿易自由化浪潮 -WTO WTO 與農業自由化 WTO 簡介與我國入會工作 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 新回合農業談判 我國農業之入會承諾 永續經營與產業再造 國際發展情勢 台灣 --- 產業的發展與契機 國內畜禽業、休閒農產業. 貿易自由化的浪潮 -WTO. WTO 簡介(一). 前身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GATT ),成立於 1947 年,目標在振興戰後經濟 主旨為推動自由貿易以提高就業、繁榮經濟 經由多邊回合談判達成自由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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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與農業因應對策 徐世勳、張靜貞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 2006/06/29
引言大綱 • 貿易自由化浪潮-WTO • WTO與農業自由化 • WTO簡介與我國入會工作 • 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 • 新回合農業談判 • 我國農業之入會承諾 • 永續經營與產業再造 • 國際發展情勢 • 台灣---產業的發展與契機 國內畜禽業、休閒農產業
WTO簡介(一) • 前身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成立於1947年,目標在振興戰後經濟 • 主旨為推動自由貿易以提高就業、繁榮經濟 • 經由多邊回合談判達成自由化目標 • 起於調降關稅,漸擴及非關稅措施、產品安全與標準、投資政策、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業自由化等
WTO簡介(二) • 成立時間:1995年1月1日 • 現有148個會員及30個觀察員(如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 • WTO協定 • 包括WTO設立協定及19項附屬協定 • 全世界約有90%之貿易已在WTO規範下進行,新回合談判更將涵蓋農業、環保、貿易便捷化、電子商務等
WTO重要原則 • 最惠國待遇原則-對會員應一視同仁 • 國民待遇原則-對本國、外國相同待遇 • 關稅拘束的義務-不得隨意提高關稅 • 普遍廢除數量限制-除少數例外規定,不得對進出口貨品,有禁止輸出入或設置配額等限制措施 • 透明性與可預期性-貿易措施應讓外界事先知悉
烏拉圭回合關稅談判結果 • 關稅減讓 農產品之關稅稅率已開發中國家於六年內 平均調降36%,開發中國家於十年內平均調降24%。工業產品之關稅稅率應至少調降三分之一 • 零對零稅率談判 在GATT架構下歷經五十年之談判,各國之關稅已降至相當低的水準,故烏拉圭回合談判後期對工業產品提出零對零方案,其項目包括藥品、營建設備、醫療器材、鋼鐵、啤酒、傢具、農業機械、烈酒、紙、玩具等十項類別
WTO部長會議 • 第四屆部長會議 • 2001.11.9-14日 • 杜哈 • 會議重要成果 • 兩岸同時入會 • 宣布新回合談判展開 • 通過「杜哈發展議程」(DDA)、執行及檢討決議文、「公共衛生宣言」三項文件
我國加入WTO大事紀 • 1980年代 著手相關準備 • 1990.1.1. 申請加入GATT • 1992.9.29. GATT成立入會工作小組 • 1995.12.1. 申請加入WTO • 2001.12. WTO大會通過我入會案 • 2002.1.1 成為會員;參加杜哈談判
我國申請入會工作 • 1990年1月1日正式向秘書處送交申請文件,談判歷時12年;自2002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 • 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獨立關稅領域」名義入會(非中國之ㄧ部分) • 入會承諾:調降關稅、開放部分農工產品進口(稻米、水果、液態乳等)、菸酒公賣、開放投資、服務業市場
開放農業之承諾 • 關稅部分 於入會後調降1,021項農產品關稅,名目稅率由當時之20.02%降為12.93%,降稅幅度35.41% • 非關稅部分 取消限制地區進口措施,對於採限制地區進口之產品(除椰子外),均開放自由進口;對於豬腹脅肉、雞肉、動物雜碎及部分漁產品等25大類農、漁產品將採取關稅配額措施
開放工業之承諾(一) • 整體關稅 名目稅率由6.03%降至最終之4.31%,降稅幅度29.11%,降稅項目3,470項。醫藥器材、家具 、紙類於2002年調整為零關稅,鋼鐵關稅於2004年調降為零關稅 • 化學品及藥品 據化學品一致性方案,調降1,405項化學品關稅,於2002將原料及藥品調整為零關稅,化學中間品降為5.5%,化學成品降為6.5%
開放工業之承諾(二) • 取消汽、機車自製率及地區限制,改採關稅配額方式開放各國汽車進口,配額內關稅由入會年起之30%,於第十年調降至17.5% , 配額外關稅至入會第五年為60%,入會第六年30% • 對進口產品所實施強制性之一致性評估程序和標準,將依國際規範制定相關程序與標準以符合WTO技術性貿易障礙規定
加入WTO後之效應(案例) • 搶購公賣局米酒及假米酒事件 • 進口汽車看俏、重型機車上路 • 泰國龍眼、日本稻米、紐西蘭鮮乳 • 外國大學來台設立據點或招生 • 兩岸搶奪鋼鐵市場、傾銷戰一觸即發 • 外國律師、會計師來台執業 • 康師傅泡麵從大陸來台低價搶攻市場
農業 非農產品市場進入 (工業及漁產品) 服務業 智慧財產權 爭端解決 貿易與發展 貿易規則 (反傾銷、補貼、RTA) 貿易與環境 新加坡議題 (貿易便捷化、政府採購透明化、投資、競爭) 「杜哈發展議程」談判議題
農業的意義 • 古今中外,鐵般的事實 農業是立國根基,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 • 廣義-農(指農作物,包括糧食、特用作物與蔬果) 、林、漁、牧業 • 狹義-糧食、畜產品 • WTO-「調和關稅制度(HS)」除第三章漁產品外,第一章至第二十四章之產品皆屬之,即包括農畜產品,以及生毛皮、生絲、羊毛、動物毛、棉、麻等,林、魚產品則列入非農產品範圍
農業的基本特性 • 古今中外,鐵般的事實 農業是靠地存活、看天吃飯 • 供給面-農業生產落遲性 ,供給彈性小 (即不管產品價格如何變動,農產品供給無法在短期間大幅增加或減少,但反過來說,就是指供給量一旦些微增加,就會使價格產生劇烈變動) • 需求面-人類的胃納有限,需求彈性小 (對糧食的需求,不會因價格的下跌而多消費,也不會因價格上漲而減少消費 ) • 所得彈性小 –所得增加至一定程度後,糧食支出佔所得的比率不增反減
農業的保護(一) • 工業革命後改變人類傳統的生產方式,農業受土地與自然的限制減少,產量大幅提高,惟仍受制於氣候 • 貿易的往來,使除氣候外又增加一項影響產量與價格的變因 • 為使國家經濟持續成長,必須保護農業 • 提高農業生產力與效率 • 穩定農產品的產量與價格 • 增加農民所得或改善農民所得分配 • 確保消費者在合理的價格下獲得適當的農產品 • 增加基本糧食的自給率,以確保糧食安全
農業的保護(二) • 農業保護之意義有二 • 非經貿上的意義-保護農業生產資源(維護水土資源)、防止農業生產環境的污染、保護農民的權益等 • 經貿上的意義-透過政府的政策干預與貿易措施的調整,影響市場機能,達到增減農業生產、提高或減少農民所得、限制國外農產品進口或促進農產品出口之目的 因農業之重要,非人民可獨力保護之,故須透過政府干預,以支持農業永續發展
政府干預方式 • 給錢、免稅、禁止進口 • 農產品價格支持措施 • 對生產因素的補貼,包括肥料、農藥、資本利息、低利貸款等的補貼 • 農業稅赋的減免 • 關稅與非關稅等邊境措施 • 關稅措施-從價稅、從量稅、混合稅、複合稅、其他(季節性關稅) • 非關稅措施-禁止進口、數量限制
財政負擔 補貼出口 其他國家出口受挫或世界價格下跌 政府保護與干預的結果 • 預算膨脹、財政負擔、生產過剩、出口補貼與貿易糾紛 貧窮飢餓 貿易糾紛
WTO與農業 • 1947年 GATT成立時期 • 歐美等已開發國家因糧食安全與經濟恐慌問題主張農業保護措施 • 農產品成為GATT的例外 • 各國競相使用保護措施進口設限或出口補貼貿易糾紛頻傳各自實施貿易報復影響世界價格 全球農民福利減損 • 1986年9月啟動烏拉圭回合談判 • 正式將農產品貿易納入國際多邊規範中
對葡萄酒等30多項產品 生產者補貼 關稅談判 出口 關稅 =0 40歐元/100公斤 美國低成本 廉價的油菜籽 國內稅賦減免優惠補貼加工業者 20歐元/100公斤 加工業 歐美油菜籽戰已開發國家間的農業保護措施與貿易報復實例 加徵 300% 報復性 關稅 X 60歐元/100公斤 農民 歐盟高成本 價高的油菜籽 貿易不公 違反國民待遇
烏拉圭回合談判 • 談判過程艱辛-農產品貿易規範爭議大 • 最終完成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URAA)-第一個國際農產品多邊貿易規範 • 以「關稅化」迫使會員國開放農產品市場,但未禁止補貼(包括境內與出口補貼),僅約束補貼上限,並要求逐年削減 • 列有和平條款,於承諾執行期內,不得對合於規範之農產品補貼提出控訴與課徵平衡稅 • 指示農業談判必須繼續邁向進一步的自由化
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 • 除序言外,分成十三部分,共二十一條條文,以及五個附件
市場進入 • 關稅化 利用關稅等量換算,將非關稅措施(例禁止進口)轉成關稅措施或過渡性的關稅配額措施 • 關稅削減承諾 • 已開發:6年平均削減關稅36%,最低需削減15% • 開發中:10年平均削減關稅24%,最低需削減10% • 允許自行將敏感產品以TRQ方式開放,配額量內以優惠的低關稅稅進口,配額外以正常的高關稅進口 • 允許自行選擇敏感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SSG),當進口產品之量價高到一定比率時可啟動防衛機制,以加徵該產品的額外關稅
境內支持(一) • 境內支持 係指各國在境內給予特定或非特定農產品或農民之補貼 • 琥珀色措施(亦即AMS)-與價格掛勾的補貼必須逐年削減,例如保價收購;已開發削減20%,開發中削減13% • 藍色措施-與生產掛勾的補貼無須削減,但必須依據規範補貼,如限制生產之給付(休耕補貼)及所得安全保險等
境內支持(二) • 綠色措施-影響貿易程度最小,一般性產銷服務、生產者之退休給付、天然災害救助有關之補貼可免於削減,如環保及區域發展計畫、對農民的直接收入補貼 允許政府透過直接給付或計畫補助方式對鄉村發展、農村建設、環境保護、景觀再造等給予補貼,形同支持農業休閒產業之發展
出口補貼 • 削減出口補貼 依據農產品之出口預算金額與出口補貼數量加以削減 • 出口禁止與限制 • 會員採取出口禁止與限制時需考量此類措施對會員糧食安全的影響 • 此類措施應儘可能通知農業委員會
新回合農業談判(一) • 2000年3月24日開始 • 2001年11月納入杜哈回合談判議程,為單一認諾議題之一 • 大幅削減關稅等貿易障礙 • 實質削減境內支持 • 削減並逐步取消出口補貼 • 2005年12月召開香港部長會議 • 預計2006年完成
新回合農業談判時程 2000 2001 2003 2004 2002 2005 • 3/31確定談判模式 • 9/14草擬各國承諾表 • 12/31完成杜哈談判 • 12底香港部長會議 • 7/28七月減讓模式雛形失敗 • 3/18哈賓森草案 • 3/31草案不被接受延期至坎昆 • 9/14坎昆破局談判暫停 • 3/22重啟談判 • 8/1通過七月套案 • 3/23談判開始 • 11/14杜哈回合談判開始 第一階段 提案 第二階段 細部討論 第三階段 模式階段
新回合農業談判(二) • 相當困難的談判 • 談判內容上-自由化程度更大,並兼顧發展議題 • 談判成員上-低度開發+開發中+已開發會員=148 • 談判形式上-集團對集團、特定議題之跨集團合作 • 十國集團(G-10)-包括我國、瑞士、日本、韓國等 • 二十國集團(G-20)-包括巴西、印度、中國等 • 三十三國集團(G-33)-包括巴貝多、肯亞、中國、韓國等 • 凱恩斯集團-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巴西、泰國等 • ACP集團-包括模里西斯 • 非洲國家集團-包括貝南、埃及、馬力等 • 談判立場上-出口國 VS 進口國 強調農業的非貿易功能,應適度保護 強調已開發國家應大幅度的開放市場 強調開發中國家有各項優惠待遇 強調農產品貿易自由化 強調重視糖等熱帶農產品自由化 強調重視棉花等低度開發會員之需要 美國、澳、紐、G-20 <歐盟> G-10
我國農業之入會承諾 • 付出代價遠超過烏拉圭回合談判之承諾
我國入會後農業統計 • 農藝作物(稻米、雜糧、特用作物)衝擊較大 • 境內支持措施-保價收購、契作保價、休耕直接給付實施得宜
新回合談判對我可能影響 • 市場進入-農產品關稅平均削減達20~40% 關稅配額產品之配額量再擴大 • 境內支持-削減扭曲貿易的補貼達30~40% 限制個別別產品補貼上限 藍色措施與綠色措施的使用限制 • 出口競爭-取消所有出口補貼 影響較大 影響有限,稻米補貼上限將受到約束,不得再增加 影響有限,外銷機會增加、部分原物料價格可能上漲
國內畜禽業運銷概況介紹 • 家禽業 • 畜牧業
家禽業-以台灣土雞為例 • 日據時代 • 民國七十年 →引進雞隻電宰場 →專業電宰場成立 • 電宰廠直接向雞農議價購雞,於電宰後或整隻或分切再包裝,批售給生鮮超市或食品加工廠,形成新的運銷網路
台灣土雞之行銷 • 以毛雞配送為主,並以傳統市場為主流 • 毛雞販賣:活雞屠宰後銷售 • 屠體販賣:屠宰後在零售市場銷售或加工為土雞熟食品銷售 → 溫體方式行銷 • 環境衛生、污水處理、肉品衛生 低溫冷藏物流行銷!
台灣土雞行銷類別 (一)燉雞:週齡8~9週,屠體重在0.9kg~1.2kg →冷凍儲存配送,供應餐廳外燴及熟食加工廠 (二)大雞:週齡10~12週,屠體重在1.3~2.0kg →供應生鮮超市及量販店以冷凍或冷藏方式配送 (三)成熟土雞:週齡13週以上,屠體重在1.8kg以上 →最主要供應傳統市場雞肉攤商及熟食加工廠,以 現場宰殺或溫體交易為主
對養雞業者之建議 • CAS衛生安全標準 • 相關法令的制定及執行
畜牧業- 以毛豬產業為例 • 為因應開放WTO之衝擊,建立健康安全之國產豬肉認證及查核制度,進行優良養豬場認證,以增進國人對國產豬肉之信心,安心選用,形成有區隔畜產品,提昇競爭能力,乃當務之急。 • 就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加強我國農產品國際行銷兩個層面而言,建立一套台灣農產品安全管理制度是維護農業永續發展的重要步驟,其中善用資訊科技以完備基礎建設、整合產銷資訊,是強化農產品安全管理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
中央畜產會的成立 • 農委會之淘汰補貼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