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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會計室業務報告. 一、 100 年度概算業依核定額度及相關規定整編 後送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審查。 業務總收入編列 168,786 千元,業務總成本 編列 183,966 千元,本期短絀 15,180 千元, 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 1,258 千 元、無形資產 225 千元、遞延借項(資產大 修) 1,704 千元。 99 與 100 年度比較增減如下 :. 99 與 100 年度收入預、概算比較表 單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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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會計室業務報告98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會計室業務報告
一、100年度概算業依核定額度及相關規定整編 後送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審查。 業務總收入編列168,786千元,業務總成本 編列183,966千元,本期短絀15,180千元, 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1,258千 元、無形資產225千元、遞延借項(資產大 修)1,704千元。 99與100年度比較增減如下:
二、100年度預算管制項目中列有「水電費」一項,二、100年度預算管制項目中列有「水電費」一項, 相對本校目前電費仍居高不下,屆時電費預算 恐有不足,請全校同仁撙節用電。 三、每月會計報告及預算執行狀況均於次月初公告 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請踴躍上網查看。 四、依據預算法第五十九條: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 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 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 據此,本校各項收支均需以總數入帳,不得逕 行收支坐抵以淨額入帳。
五、各類公款支付除未逾萬元以下由零用金支,五、各類公款支付除未逾萬元以下由零用金支, 如逾萬元者均以直接付與政府債權人為原則, 如因特殊原因須以零用金支付者,請於請購時 備註敘明事由,經校長同意後可由零用金支付 ,請避免代墊公款。 六、各項採購案件需填註請購日期,未經校長核准 勿進行採購,請各處室確實辦理。 七、依據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第二條 規定普通事項支付時限為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