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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行刑制度比较. 多媒体教学课件. 第三编 非监禁行刑篇 本编的非监禁行刑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社区矫正与社区刑罚涉及的刑事执法的内容。. 第九章 社区矫正与社区刑罚概述 第一节 社区矫正的概念与特征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 通知 》 为社区矫正下的一个定义是: “ 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 。. (一)国外对社区矫正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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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行刑制度比较 多媒体教学课件
第三编 非监禁行刑篇 • 本编的非监禁行刑主要是指发达国家社区矫正与社区刑罚涉及的刑事执法的内容。
第九章 社区矫正与社区刑罚概述 • 第一节 社区矫正的概念与特征 •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 《通知》为社区矫正下的一个定义是:“社区矫正就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一)国外对社区矫正概念的界定 • 对于在社区的刑罚执行活动,北美和澳洲国家多称之为社区矫正,而欧洲的多数国家称之为社区惩罚 • 产生差异的原因有两点: • 一是对行刑包括社区行刑在理念方面的差异。 • 二是在英文翻译方面存在问题。
美国的“社区矫正”的概念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内容:美国的“社区矫正”的概念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内容: • ⑴社区矫正在本质上是属于刑事制裁的措施; • ⑵罪犯接受社区矫正的实质就是在社区中承受法院作出的刑事制裁措施; • ⑶社区矫正不仅包括制裁措施,而且包括有利于罪犯回归社会的矫正项目。
(二)对我国社区矫正概念的完善 • 对修改可作如下说明: • 1、增加了刑罚惩罚功能的内容 • 2、以“提供矫正与服务项目”代替“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 3、用“社区服刑人员”代替“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 4、取消《通知》概念中的两句表述 • 第一句是“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 第二句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二、社区矫正的特征基于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三点:(一)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刑事犯罪者二、社区矫正的特征基于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三点:(一)社区矫正的对象是刑事犯罪者 刑事犯罪人
(二)社区矫正的期限是刑事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二)社区矫正的期限是刑事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 法 院 审 理
(三)社区矫正是对犯罪人进行惩罚与矫治的刑罚执行活动。(三)社区矫正是对犯罪人进行惩罚与矫治的刑罚执行活动。
第二节 社区矫正的历史发展 • 一、国外社区矫正的历史发展 • (一) 社区矫正产生的背景 • (二)社区矫正的产生与发展 • 到20世纪中期,发达国家的刑罚适用基本上达到了以社区矫正为主的程度。
集 中 学 习
检 测
技 能 培 训
个 别 访 谈
Correctional Populations in U.S.美国矫正人口(750万)(2006年)
二、我国社区矫正的历史发展 • 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以罚金、拘留(2个月以下)、有期徒刑(2个月至15年)、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代替了旧五刑,这时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留是中国刑法典上最早出现的现代意义上的监禁刑。 • 1928年3月正式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中,分别作出了缓刑和假释的规定。 • 1979年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又进一步规定了缓刑、假释制度 • 由于我国的缓刑、假释仅仅是对服刑人员的监管而没有相应的矫治和服务项目,因此还不能成为现代意义上的社区矫正。
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和推进工作始于2002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宝山路街道率先在全国开始了社区矫正的试点,2003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和推进工作始于2002年8月,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闸北区宝山路街道率先在全国开始了社区矫正的试点,2003年7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04年5月,司法部发布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对社区矫正管理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 2005年1月,两院两部又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站 成 立
根据2006年10月的统计数字,在第一、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的18个省、市、自治区中,其范围已发展到85个地市、375个县(区、市)、3142个街道(乡镇)展开,北京、上海、江苏在全辖区范围内展开。在18个试点省市自治区中,现有社区服刑人员50,083名,其中,缓刑32,882人,假释5,783人,剥夺政治权利8,074人、暂予监外执行1,768人、管制1,576人。根据2006年10月的统计数字,在第一、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的18个省、市、自治区中,其范围已发展到85个地市、375个县(区、市)、3142个街道(乡镇)展开,北京、上海、江苏在全辖区范围内展开。在18个试点省市自治区中,现有社区服刑人员50,083名,其中,缓刑32,882人,假释5,783人,剥夺政治权利8,074人、暂予监外执行1,768人、管制1,576人。
第三节 对社区矫正的基本理念及利弊认识 • 一、发达国家对社区矫正认识的发展 • (一)社区矫正是对传统刑罚观念的否定 • (二)保守派与自由派的差别 • 自由派强调监禁的替代方法着眼于对罪犯的矫正,具体可体现为以下方面: • ⑴有利于罪犯与社会的重新结合。 • ⑵促进罪犯的更新。 • ⑶提供对犯罪者予以惩罚的一个替代的范围。 • ⑷增强罪犯的义务和责任。
社区矫正的主要功能可归纳为六个: • ⑴控制和监督当事人; • ⑵提供就业的帮助; • ⑶减轻监狱和看守所过于拥挤的压力; • ⑷提供职业和教育方面的训练; • ⑸确保公众的安全; • ⑹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二、我国对社区矫正的认识 • 对社区矫正可能出现的利弊作一简要分析。 • (一) 社区矫正的优势 • 1. 有利于服刑人员保持与社区的联系 • 2. 有利于避免监狱的负面影响 • 3. 有利于降低刑罚成本 • 4. 有利于对量刑偏重判决的部分缓解
(二) 社区矫正的不足 • 1. 降低刑罚的威慑功能 • 2. 不利于社区的安全 • 3. 利用社区矫正进行权力寻租 • 4. 增加刑罚成本 • 5. 在适用中会产生对弱势群体的歧视
【问题与思考】 • 你是如何理解社区矫正的概念? • 中外社区矫正的历史发展有哪些主要的差异和差距? • 你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及利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