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likes | 388 Views
凱訊光碟月刊. 組長 :49980047 陳繪羽 組員 :49980007 丁文婷 49980053 蔡慧玲 49980058 彭淑憶 49980088 王思媛 499F0100 吳委庭. 個案介紹. 由於當時接觸 Internet 的使用者不多,凱訊公司所出版之光碟月刊,會幫使用者事先蒐集一般使用者常用的 shareware 、 freeware ,頗受讀者之喜愛
E N D
凱訊光碟月刊 組長:49980047 陳繪羽 組員:49980007 丁文婷 49980053 蔡慧玲 49980058 彭淑憶 49980088 王思媛 499F0100 吳委庭
個案介紹 • 由於當時接觸Internet的使用者不多,凱訊公司所出版之光碟月刊,會幫使用者事先蒐集一般使用者常用的shareware、freeware,頗受讀者之喜愛 • 在第七期及第九期的雜誌中,因為要介紹如何使用Newsgroup軟體之功能,就將Newsgroup中部分文章直接壓製在所附之光碟片中,讓使用者不需要連到Internet上,只要利用雜誌所附之光碟片,即可練習操作該軟體。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二日,一位署名NCUMRC的網友,在中山大學BBS站IPR板提出問題,認為光碟月刊未經作者同意,在八十三年十二月起,在其商業發行之光碟內,大量重製 BBS的文章,「這樣到底是不是侵害著作權?」 • 此事立即引起網友們廣泛且激烈的爭論。由於凱訊公司堅持其未侵害著作權,遂由其中三位作者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
網路著作權攻防戰(一)檢察官的主張 • 起訴的主要理由是認為,告訴人等以數據傳輸機及通訊軟體透過電話連線所公開發表於由教育部電算中心所屬臺灣學術網路的BBS「中山大學站」此屬告訴人等三人享有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之著作,如未經著作權人之授權或同意,且非屬合理使用範圍,不得擅自重製、販賣。 • 光碟月刊陸續將告訴人等所發表的文章截錄下來,直接收錄在數期光碟月刊附贈的光碟中,且在事前或事後均未通知原作者徵得同意,侵害告訴人等之著作權。
網路著作權攻防戰(二)被告的抗辯 • 凱訊光碟月刊在光碟中報導台灣學術網路信件區之信件,係為完整報導網路信件區之時況,以服務未上線或未及上線之讀者可另行以讀取光碟之方式閱讀,乃著作權法所稱以「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 • 凱訊光碟月刊附贈光碟片乃在提供公眾知之權利,符合著作權法合理利用之要件。另該報導皆有來源聲明,亦符合著作權法明示出處之要求。告訴人之默示意思表示及著作權法合理利用之規定,被告均無侵害著作權之情事。
網路著作權攻防戰(三)法院的見解 • 地方法院的判決理由中主要認為,流通於電子布告欄上之著作,亦受著作權法之保護,被告以營利之目的全文重製他人之著作,並不是屬合理使用的範圍,而判決凱訊公司及其負責人有罪。 • 高等法院的判決理由針對被告所提之各種抗辯一一加以駁回 • 最高法院是以上訴不備理由駁回上訴
問題Q&A • 一.資訊科技的應用改變了人類的生活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為我們帶來許多便利。試思考對企業而已,當電腦成為工作與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但相對地也衍生出許多資訊濫用或誤用等不同層面之倫理問題時,企業該如何因應? • A.現在的人因為科技網路的發達,都習慣於網路上找尋資料,但因為每個人對於資訊分享的定義與認知都不相同,很容易產生資訊侵權的事件。以企業來說,可以從加強員工的資訊觀念開始,安排一些教育訓練的課程,教導員工有關於電腦資訊、智慧財產權等這方面相關的知識,以此對這方面的訊息有更深入的了解。平時也可以列舉出際上發生的案例,以此借鏡。
二.資訊分享是知識累積與創新的來源,資訊智慧財產與資訊分享是否衝突,應如何平衡?二.資訊分享是知識累積與創新的來源,資訊智慧財產與資訊分享是否衝突,應如何平衡? • A.資訊智慧財產權與資訊分享兩者之間是存在著衝突性的,因為兩者之間並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定義與規範。我覺得可以藉由法規的明確規範來加強兩者之間的差異性,並且告知大家正確的使用觀念,像是引用或轉載文章必須註明出處、告知原作者等,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侵害問題。
心得感想 • 自從網際網路開始普及後,網路世界的無遠弗屆,只要在搜尋引擎輸入關鍵字,相關資訊就從資料庫中自動篩選出來,這樣的便利使人們生活早已脫離不了網際網路。所以目前對於"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規範資訊,早已納入國教教材中,代表此類問題已被正視,大家對於著作權、智慧財產權也不再陌生,只要再多多加強道德意識,應該就可以有效降低此類問題的發生。 • 每一項創意都是著作人辛苦的結晶,大家應該要一同維護,不可因一時的便利直接複製,網路上的免費資源在使用上就要特別小心,這樣不僅可以保護智慧財產權,更能保護自己避免侵權的法律問題發生。
工作分配 • 個案介紹 : 49980058 彭淑憶 • 個案之問題討論 : 49980053 蔡慧玲 • 心得報告及WORD檔:49980007 丁文婷 • PPT及最後整理:49980088 王思媛 • 上台報告:49980047 陳繪羽 ‧ 499F0100 吳委庭
資料來源 • http://www.is-law.com/old/OurDocuments/CR0014LA.pdf 光碟月刊案評析 • 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ipr/M.855652801.A/M.855652795.A/M.844359826.A.html 中山美麗之島-智慧財產權討論區